高三历史清末新政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第9课清末新政教案

一、教学目标

1、史实:“预约变法”上谕新政措施五大臣出洋考察清廷预

备立宪《钦定宪法大纲》皇族内阁

2、史能:

(1)比较辨异:清末新政与百日维新的措施之异同。

清末《钦定宪法大纲》与美国1689年《权利法案》对君权界定的差异。

(2)归纳整理:清政府先后推行洋务运动和清末新政的背景与目的。

(3)分析理解:从清末新政的举措与过程剖析其实质与必然结果。

3、史识:

(1)清末新政是清政府迫于形势,为巩固统治而推行的又一次自救运动。新政的措施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资本主义的发展,取得了相应的成效,有利于中国近代化的进程。

(2)“预备立宪”的有名无实和“皇族内阁”的政治骗局,暴露了清政府假宪政真集权的真面目,从而使它大失民心,不可避免走向穷途末路。

二、教学要点

1、重点:清末新政的主要内容及其历史影响。

2、难点:如何合理评价新政措施及其作用。

三、教学过程

导入:“庚子国变”指何历史事件?“庚子赔款”又是怎么回事?“庚子国变”:八国联军侵华,签定《辛丑条约》

庚子赔款:

发生时间: 1901年—1925年

所属年代: 清代

发生地点: 上海北京

中国清政府偿付八国联军侵华的赔款。

庚子年(1900)八国联军侵华,清政府与德﹑法﹑俄﹑英﹑美﹑日等11国驻华公使,于1901年9月7日在北京签订了《辛丑条约》。其中第六款规定,赔偿各国关平银4.5亿两,年息4厘,分39年还清,本息合计982238150两,以关税﹑常关税和盐税作抵押,通商口岸的常关也归海关管理。这项巨额赔款使中国社会经济进一步半殖民地化。各国的分配率以俄国最多,计28.97%,德20.02%,法15.75%,英11.25%,日7.73%,美7.32%,意5.91%,比1.89%,其余都不足1%。还本付息定在上海办理,先由汇丰﹑德华﹑道胜﹑汇理﹑正金五银行经收。次年美国花旗银行在上海设行,参加组成银行委员会,所收本息摊交各国所定银行。清政府以关税收入仅能抵偿旧借外债,为筹还赔款计,将年额2121万余两摊派各省﹑关,从而引起田赋﹑丁漕﹑粮捐﹑契税﹑当税﹑盐斤加价﹑关税﹑厘金﹑统税和各种苛捐杂税的不断增加。在偿还该赔款时银价跌落,各国坚持按“应还日期之市价易金付给”,到1905年,镑亏积欠120万英镑(合银800万两)。

4月26日清政府为支付这项差额,向汇丰银行借款100万英镑,年息5厘,20年还清,本息合计1525000镑。以关税及山西省烟酒税厘金作抵,债票按97%在伦敦发行,市价 99%~103%。这项借款实际是庚子赔款的追加负担。

1909年起,美国将所摊浮溢部分本利退回,充作留美学习基金,到1924年6月退回余款本利1250余万美元,作为中国教育文化基金。1917年12月起,大部庚款缓付5年,德奥部分因战败取消,和俄国缓付部分,都拨作国内公债基金。1924年5月底苏联政府声明放弃俄国部分庚款,于清偿所担保债务后,完全充作提倡中国教育款项。1925年法﹑日﹑英﹑比﹑意﹑荷等国都先后声明退回赔款余额,并订立协议,充作办理对华教育文化事业,或充作外国银行营业费用和发行内债基金之用。这种退回庚款的实际使用,大都由中外合组的管理委员会主持。

第9课清末新政(1901——1911年)

一、原因

1、客观原因:经历义和团的震荡和八国联军的打击,清政府无法照旧统治。

义和团运动在动摇清朝统治的同时招致八国联军的入侵,中华民族的危机日益深重,《辛丑条约》使中国社会完全沦为半殖民地国家,清政府大失民心,无法照旧统治下去,改革势在必然。

2、主观原因(目的):通过改革,实现王朝的自我拯救。

庚子(1900年)以后,民族危机日益严重,清政府再次打出“维新”

的旗号,进行变法,以实现王朝的自救。1901年1月,逃亡西安的慈禧以光绪帝的名义颁布“预约变法”上谕,明令内外大臣就国家军民要政的因革损益等问题,各举所知,各抒己见,限期奏报。两江总督刘坤一和湖广总督张之洞主稿的“江楚会奏三疏”,成为清末新政期间指导变革的纲领性文件。

二、标志:督办政务处的成立

1901年4月,清政府成立督办政务处,具体负责变法事宜,拉开“清末新政”的帷幕。

三、过程

清末新政的时间较长,从1901年到1911年辛亥革命,大约十年,分两个阶段。

1、第一阶段:1901年——1905年的新政措施

(1)内容:废科举、办学校、派游学、改革官制、修订刑律等,具体表现为——

A、官制方面:改、增、撤、裁各部门或人员

B、经济方面:颁《商律》、奖实业、办银行

C、军事方面:废武举、编新军、用洋操、使枪炮

D、文化教育方面:废科举、办学堂、推新学、派留学生

E、律法方面:废酷刑,颁《大清律例》

(详见教材第43—44页小字)

(2)作用:有利于资本主义发展,但未触动政治体制。

2、第二阶段:1905年——1911年的预备立宪

(1)、原因

A、随着“新政”的推行,要求政治制度改革的呼声越来越高;

B、资产阶级立宪派的推动下,一些官员奏请立宪。

(2)过程

A、五大臣出洋考察宪政(1905年起)

以载泽、端方为首的五大臣到欧美、日本考察宪政,回国后,主张仿行宪政,先立宗旨,再宽立具体年限。

(简单介绍梁启超为端方拟定宪政一事)

B、清廷上谕预备立宪(1906年起)

问题:预备什么?

内容:从改革官制入手,逐步厘定法律、广兴教育、清理财政、整顿武备、普设巡警

机构:成立编制馆,作为编纂官制的专门机构。

问题:官制改革的情况如何?有何影响?为什么?

除了变更几个名称、归并几个旧衙门、增设几个新衙门外,并无多少实质性的变化。因为,清政府对立宪缺乏必要的准备,又不愿意让权于民。

C、颁布“钦定宪法大纲”(1908年起)

1907年秋——国会请愿运动:预备立宪有名无实,引起各省官绅、地方督抚和立宪派人士的不满,1907年起,纷纷进京发起国会请愿运动,要求缩短预备立宪的期限,速开国会。

1908年8月——《钦定宪法大纲》:迫于压力,清政府于1908年8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