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课-中国法制史战国秦汉三国两晋南北朝法律制度
综合课-中国法制史夏商西周春秋法律制度、战国秦汉三国两晋南北朝法律制度(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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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课-中国法制史夏商西周春秋法律制度、战国秦汉三国两晋南北朝法律制度(三)一、单项选择题(总题数:25,分数:50.00)1.将中央司法机关由廷尉改为大理寺的朝代是______。
A.汉朝B.晋朝C.北齐√D.北周南北朝北齐政权首创大理寺,以取代秦汉魏晋南北朝北齐以前廷尉之名,并扩大了编制,北齐创设大理寺后,大理寺成为中央最高审判机关,并被隋唐宋沿用。
故选C项。
2.汉朝建立了由皇帝或上级司法机关对囚徒复核审查的制度,以平反冤案,疏理滞狱。
这种制度称为______。
A.读鞫B.乞鞫C.录囚√D.举劾汉朝建立了录囚制度,即由皇帝或上级司法机关通过对囚徒的复核审录,对下级司法机关审判的案件进行监督和检查,以平反冤案,疏理滞狱。
录囚之制对平反冤狱,改善狱政,监督司法及统一法律适用具有积极作用,为后世沿用。
故选C项。
在古代诉讼程序中,“读鞫”意思是宣读判决书,“乞鞫”的意思是申请复审。
汉代的起诉方式包括“告诉”和“举劾”两种:“告诉”是指当事人或其亲属直接到官府控告;“举劾”是指官吏代表国家纠举犯罪。
A、B、D项都与题意不符,故不选。
3.《法经》中规定“六禁”的篇目是______。
A.贼法B.盗法C.具法D.杂法√《法经》是由“盗法”、“贼法”、“囚法”、“捕法”、“杂法”、“具法”6篇组成的。
“盗法”是关于侵犯官私财产所有权的犯罪规定;“贼法”是关于人身伤害以及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规定;“囚法”,也称“网法”,是关于囚禁和审判罪犯的法律规定;“捕法”是关于追捕盗、贼和其他犯罪者的法律规定;“杂法”是关于盗、贼以外的其他犯罪与刑罚的规定,主要规定了“六禁”,即淫禁(禁止奢侈淫靡行为)、狡禁(禁止盗窃兵符玺印或议论国家法令等政治狡诡行为)、城禁(禁止翻越城池或偷渡关津行为)、嬉禁(禁止赌博欺诈行为)、徒禁(禁止越级享用不该享用的特权或器物服饰的行为)、金禁(禁止贪污贿赂等腐败行为);“具法”是关于定罪量刑基本原则的规定,相当于近现代刑法典的总则。
法制史第六章课件 三国两晋南北朝的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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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齐律 北齐律》 (二)《北齐律》 564年完成, 这一时期立法成就最高,对后代封 建法典影响最直接、最深远的一部法典 “法令明审,科条简要” ,隋唐法典的蓝本 1)十二篇 *2)在体例上,将刑名、法例合为名例律,置于篇 首,为隋、唐、宋法典继承 *3)在内容上,“重罪十条”入律
第六章 三国两晋南北朝的法律制度
公元220 220年 581年 (公元220年-581年) 本章重点 三国两晋南北朝的政权更替 第一节 三国两晋南北朝的立法概况 第二节 法律制度的主要发展变化 第三节 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的司法制度 案例
1
本章重点
封建律学的发展与立法技术的提高 礼、律的进一步结合 (1)封建特权法律制度的发展 (2)“重罪十条”的确立与影响 (3)“五服制罪”原则的形成 封建刑罚制度的发展 诉讼制度的发展
南北朝后期形势图
550—557 557—581
7
第一节 三国两晋南北朝的立法概况
一、《魏律》 二、《晋律》 三、《北魏律》与《北齐律》 四、三国两晋南北朝的立法成就
8
一、《魏律》
(曹魏“新律”)18篇 法典体例上:改《具律》为《刑名》, 冠于律首 —(法典体例更为科学合理) — 首次将“八议”制度明确写入法典,使 封建官僚的等级特权进一步制度化、法律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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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罪十条” 二、“重罪十条”的确立及其影响
北齐律》 1、《北齐律》中出现 十种犯罪: 2、十种犯罪: 反逆;大逆,叛;降;恶逆,不道;不敬;不孝; 不义;内乱 包含两大类罪 (1)严重危害封建皇帝的人身安全、个人尊严及 统治秩序的犯罪行为 (2)严重违背封建伦理道德的犯罪行为 法律效力: 3)法律效力 21 “其犯此十者,不在八议论赎之限”
07法硕指导:战国秦汉三国两晋南北朝法律制度(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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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法硕指导:战国秦汉三国两晋南北朝法律制度(1)各位读友大家好,此文档由网络收集而来,欢迎您下载,谢谢这一期对战国秦汉三国两晋南北朝的法律制度做一个整理归纳,内容比较多,大家在复习的时候要理清条理,避免混淆。
战国法律制度:S*@’ 8m; S*@’ 8m;一、战国时期的法制指导思想(一)一断于法:在治国的方针策略上,法家主张“一断于法”,将法律作为治理国家的基本手段。
(二)刑无等级:在法律适用上,法家主张制定并执行相对公正、平等的法律,在保障国家和君主利益的基础上,平等地适用法律,使全社会都在法律的约束下生活,无论贵贱一律平等,即所谓”刑过不避大臣,赏善不遗匹夫”。
(三)轻罪重刑:在法律内容上,法家主张用严刑峻法达到以法治国的目的。
(四)法布于众:与“以法治国”等原则的要求相适应,法家主张向全社会公布国家的法律,让全体臣民皆知法又有法可依,从而否定了奴隶制下的法律秘密操纵状态。
二、《法经》(一)《法经》的主要内容: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比较系统的封建成文法典,作者李悝。
篇目结构共有六篇:《盗法》、《贼法》、《囚法》、《捕法》、《杂法》、《具法》。
李悝认为,“王者之政莫急于盗贼”,因此将《盗法》、《贼法》列于篇首。
从整体上看,《法经》是一部“诸法合体”而以刑为主的法典。
《盗法》是涉及公私财产受到侵犯的法律;《贼法》是有关危及政权稳定和人身安全的法律;《囚法》是有关审判、断狱的法律;《捕法》是有关追捕罪犯的法律;《杂法》是有关处罚狡诈、越城、赌博、贪污、淫乱等行为的法律;《具法》是规定定罪量刑的通例与原则的法律,相当于现代刑法典的总则部分,其他五篇为“罪名之制”,相当于现代刑法典的分则部分。
(二)《法经》的历史地位(1)《法经》是战国时期政治改革的重要成果,也好似战国时期封建立法的典型代表和全面总结。
(2)《法经》的出现有利于司法的统一,便于司法官准确适用法律和定罪量刑。
(3)《法经》的出现有利于立法的系统化,使立法活动在兼顾历史沿革和横向联系的科学环境中进行,避免重复和抵牾。
法律硕士综合课中国法制史(秦汉三国两晋南北朝法律制度)历年真题试卷汇编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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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硕士综合课中国法制史(秦汉三国两晋南北朝法律制度)历年真题试卷汇编1(总分:58.00,做题时间:90分钟)一、单选题(总题数:25,分数:50.00)1.单项选择题第1-45小题。
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字母涂黑。
(分数:2.00)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解析:2.(2012年真题)下列刑罚中,属于秦朝作刑的是( )。
(分数:2.00)A.髡刑B.耐刑C.赀刑D.城旦舂√解析:解析:秦朝的作刑类似于后世的徒刑,主要包括城旦舂(男子为城旦即服役,女子为舂米)、鬼薪白粲(男子为神庙砍柴,女子择米正白)、隶臣妾(充当官奴婢)、司寇(服短期劳役)、候(充当斥候)等。
可见,选D项。
髡刑(剃去犯人头发)、耐刑(剃去犯人胡须)为秦汉时期的耻辱刑,而不是作刑。
可见,不选A、B 项。
赀刑为秦汉时期的一种财产刑,而不是作刑,类似于后世的罚金。
可见,不选C项。
3.(2012年真题)下列关于春秋决狱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
(分数:2.00)A.春秋决狱盛行于西汉文帝、景帝时期√B.春秋决狱体现了司法领域中儒家思想向法律的渗透C.春秋决狱是指以《春秋》的经义作为司法审判的依据D.春秋决狱是汉武帝确立“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后法律儒家化的必然产物解析:解析:春秋决狱出现于汉武帝时期,盛行于西汉中后期,沿用于魏晋南北朝。
可见,A项表述不正确。
春秋决狱是以儒家经典,特别是以《春秋》一书所提倡的“微言大义”作为审案依据,因此又称为“经义断狱”。
春秋决狱体现了在司法领域中儒家思想向法律的渗透,是汉朝法律儒家化的标志之一。
可见,B、C项表述正确。
春秋决狱是汉武帝确立“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封建大一统思想后法律儒家化的必然产物。
三国两晋南北朝法律制度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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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北朝时期,流刑适用范围扩大,成为仅次于死刑的重要刑罚。
“宫刑”的起源与演变
宫刑起源较早,秦汉时期已经存在。
两晋时期,宫刑适用范围扩大,并逐渐规范化。
三国时期,曹操因军法需要恢复宫刑。
南北朝时期,宫刑进一步发展,成为重于死刑的刑罚。
社会关系与法律制度
06
官僚制度对法律制度的影响
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官僚制度逐渐完善,各级官员的权力逐渐得到限制,而法律制度也受到了官僚制度的影响。例如,官员的选拔和任免逐渐摆脱了家族势力的影响,而更多地考虑了个人能力和品德。
法律制度演变
02
03
刑罚制度
三国时期刑罚制度沿用汉代,实行髡、笞、杖、徒、死刑五刑。
三国时期的法律制度
01
《律》、《令》并行
沿用汉《律》同时,魏制定《魏律》18篇,晋《泰始律》6篇,实行《律》、《令》并行。
02
八议入律
曹魏《新律》中规定“八议”制度,即对八种人犯罪必须交由皇帝裁决。
《泰始律》与《晋律》
刑罚制度
05
仍为刑罚体系核心,但执行方式增多,如车裂、腰斩等。
死刑
肉刑
流刑
恢复使用,如宫刑、电刑等。
作为重要的刑罚种类,逐渐发展并分化为加役流、岭南流等。
03
刑罚种类的发展
02
01
“流刑”的起源与发展
汉代已有流刑雏形,如“三流”之制。
两晋时期,流刑逐渐发展为加役流、岭南流等。
三国时期,曹魏实行“五等之制”,流刑成为正式刑罚。
xx年xx月xx日
三国两晋南北朝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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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引言法律制度演变法律体系结构法律基本原则刑罚制度社会关系与法律制度总结
法制史第六章 三国两晋南北朝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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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国 两 晋 南 北 朝
第一节 立法概况
一、法制指导思想 ◎进一步引礼人律 • 曹魏政权:‚治 定之化,以礼为 首;拨乱之政, 以刑为先。‛
魏武帝 曹操
一、法制指导思想
• 两晋时期: ‚礼有等 差‛ ,引 礼入律。
一、法制指导思想
• 南北朝时期: 北朝确立了 以德礼为主 的法制指导 思想。
两晋地图
一、魏晋北朝的律学成就
《北齐律》
第一,将篇章结构压缩为12篇, 体例内容更为精练。 第二,将《刑名》、《法例》两 篇合为《名例》一篇,为后世历 代立法所继承。
南北朝时期
(二)法律注释成就突出
张斐、杜预对晋律的注释成就最为 突出,对中国古代注释法学的发展 产生了重要影响。 杜预: 首先解释了立法应遵循的原则。 其次对《晋律》进行了全面解释
二、主要立法活动
(一)三国时期的立法
• 魏: 《新律》18篇 (《魏 律》《曹魏律》),其篇名 分别是:刑名、蜀 蜀 : 科 》
•
诸葛亮
(一)三国时期的立法
沿 吴 用 : 汉 律
•
吴国木牍
孙权像
(二)两晋时期的立法
• 晋武帝泰始四年下诏颁行《晋 律》,又称《泰始律》。20篇 620条,其篇名是:刑名、法 例、盗律、贼律等。 • ‚张杜律‛——著名律学家张 斐和杜预分别为律作注。
立法应遵循的原则
• “法者,盖绳墨之断例,非穷理 尽性之书也。故文约而例直, 听省而禁简。例直易见,禁简 难犯。易见则人知所避,难犯 则几于刑厝。‛
(二)法律注释成就突出
张斐 首先详细阐明了具有总则性质的 ‚刑名‛篇的作用:‚‘刑名’ 所以经略罪法之轻重,正加减 之等差,明发众篇之多义,补 其章条之不足,较举上下纲 领。‛
综合课-中国法制史夏商西周春秋法律制度、战国秦汉三国两晋南北朝法律制度(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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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课-中国法制史夏商西周春秋法律制度、战国秦汉三国两晋南北朝法律制度(一)一、单项选择题(总题数:33,分数:66.00)1.西周关于婚姻的“六礼”制度中,把男家卜得凶吉通知女家订婚称为______。
A.纳采B.纳吉√C.纳征D.问名西周时期,“六礼”是婚姻成立的必要条件,为后世历代所继承。
六礼内容是:(1)“纳采”,即男家请媒人向女家送礼品提亲;(2)“问名”,即男家在女家答应议婚后,请媒人问女方的生年日月时辰,并卜于祖庙以定吉凶;(3)“纳吉”,即男家卜得凶吉通知女家,决定订婚;(4)“纳征”,又称为“纳币”,即男家送聘礼给女家;(5)“请期”,即男家择定吉日为婚期,商请女家择定婚期;(6)“亲迎”,即男子赴女家迎女方,举行结婚仪式。
2.西周时期,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判断当事人陈述真伪的五种方式被称为______。
A.五听√B.五刑C.五过D.五罚五听为辞听、色听、气听、耳听和目听。
五听为西周时期审判案件时判断当事人陈述真伪的五种方式。
五过为西周时期官吏渎职犯罪的五种情形。
五刑为墨、劓、剕、宫、大辟(奴隶制五刑)和笞、杖、徒、流、死(封建制五刑)。
五罚属于“五过之疵”的情形。
3.据《左传·昭公六年》记载:“夏有乱政,而作______”。
A.禹刑√B.汤刑C.九刑D.五刑据《左传·昭公六年》记载:“夏有乱政,而作禹刑”,“商有乱政,而作汤刑”,“周有乱政,而作九刑”。
五刑为墨、劓、剕、宫、大辟(奴隶制五刑)和笞、杖、徒、流、死(封建制五刑)。
4.西周时期明确对惯犯和偶犯作出了区分,西周把惯犯称为______。
A..眚B.非眚C.非终D.惟终√西周将故意犯罪与过失犯罪区分为非眚和眚,将偶犯和惯犯区分为非终和惟终。
5.我国的赎刑制度最早起源于______。
A.夏朝√B.商朝C.西周D.春秋我国的赎刑制度最早起源于夏朝。
6.奴隶制五刑体系中,把砍去犯人膝盖骨的刑罚称为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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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课-中国法制史战国秦汉三国两晋南北朝法律制度(总分:95.00,做题时间:90分钟)一、单项选择题(总题数:30,分数:30.00)1.最早规定“重罪十条”的法典是( )。
A.北齐律√B.开皇律C.晋律D.北魏律北齐律最早规定了危害地主阶级根本利益的十种重罪,进行严厉打击,称为“重罪十条”。
成为隋《开皇律》规定的“十恶”的基础。
2.下列属于秦朝的法律形式是( )。
A.廷行事√B.格C.科D.比廷行事属于秦朝的法律形式。
格、科、比是汉代以后才出现的法律形式。
3.首次以“名例律”作为总则篇的封建成文法典是( )。
A.《曹魏律》B.《泰始律》C.《北齐律》√D.《开皇律》《北齐律》将《晋律》的刑名、法例两篇合为一篇,最终完善了封建成文法典的总则,也属于首创。
4.商鞅为了发展农业生产,除奖励从事农业生产者外,还规定从事工商业及懈怠而致贫穷者( )。
A.“倍其赋”B.“举以为收孥”√C.“腰斩”D.“收爵禄”在奖励耕织方面,商鞅颁布了“谬力本业,耕织致粟帛多者复其身,事末利及怠二贫者,举以为收孥”的法令,规定对悉心耕织,多打粮食、多织布者,免除其劳役或奴隶身份;对于那些追求末利、投机经商以及怠于农事而致贫困的人,则要将其妻子儿女一起没收为官奴婢。
5.中国历史上第一次以律为形式公布的封建成文法典是( )。
A.铸刑书B.竹刑C.法经D.秦律√律作为封建法典的指称始于商鞅变法,因而秦律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以律的形式公布的封建成文法典。
6.在中央司法机关设律博士始于( )。
A.曹魏√B.北魏C.南陈D.西晋7.“八议”正式入律是( )。
A.曹魏律√B.晋律C.北齐律D.贞观律“八议”正式入律是在曹魏律中。
自曹魏律之后,“八议”成为历代封建法律的重要内容。
8.“式”作为一种法律形式,最早出现于( )。
A.战国B.春秋C.秦朝√D.汉朝9.汉朝把起诉称为( )。
A.“告劫”√B.“告诉”C.“告发”D.“告白”汉朝起诉形式分两种:当事人或其亲属直接到官府控告;官吏代表国家纠举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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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法律国际化逐渐成为趋势。这对世界法律史有一定贡 献,推动了法律的国际交流和合作,促进了各国法律的相互借鉴和融合。
06
三国两晋南北朝法律制度的 文献和考古发现
文献资料
《三国志》 《南史》 《资治通鉴》等
《晋书》
《北史》
这些文献资料记录了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的政治、经济 、文化、社会等方面的历史情况,其中包括了一些法律 制度的记载和描述。
度。
经济法
在赋役制度方面
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由于战争频繁,人口锐减,土地荒芜,政府采取了一系列 减轻人民负担的措施。
在土地制度方面
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土地兼并现象严重,为限制土地兼并,巩固封建国家的经 济基础,实行了均田制。
04
三国两晋南北朝法律制度的 特点和影响
பைடு நூலகம்
法律制度的特点
法律沿袭汉制
这一时期,汉朝的法律制度基本得到保留和延续 ,很多法律条文和制度被直接沿用。
唐长孺:《魏晋南北朝隋唐史讲义》
陈寅恪:《魏晋南北朝史讲演录》 王仲荦:《魏晋南北朝史》等。
THANK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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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国在地方立法方面有一定的贡献,如《吴律 》的制定和实施。
两晋时期的法律制度
西晋律的修订和完善
01
西晋时期对曹魏律进行修订和完善,形成了《泰始律》,标志
着律令体系的形成。
东晋律的继承与发展
02
东晋时期继续沿用西晋律,同时根据实际需要,制定了一些新
的法律规范。
门阀制度的法律化
03
两晋时期,门阀制度逐渐形成,法律制度也开始对门阀制度进
03
三国两晋南北朝法律制度的 主要内容
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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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 2、“官当”入律
• “又称 “ 以官当徒 ” ,源于《晋律 》 中的 “ 杂抵罪 ” 。
• “官当”成为正式制度,始于北朝的《北 魏律》与南朝的《陈律》 。为官吏享有特 权提供了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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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准五服以制罪 ” • 形成: • 《晋律第一次将礼中的 “ 服制 ” 列入律
典中,作为定罪量刑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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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刑事法律内容变化
• 1、“八议”入律
• 曹魏《新律》,将周礼中的“八辟”改为“八 议”,正式列入法典。规定,贵族官僚中的八种 特权人物(亲、故、贤、能、功、贵、勤、宾) 违法犯罪,司法机关不得按正常程序审判,必须” 皆先奏请,议其所犯”,“故曰八议”。 但“犯 十恶者,不用此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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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东魏——《麟趾格》
兴和三年,东魏孝静帝命百官议定新 法, “ 以格代科 ” 。
格成为一种 的法律形式。因新格议定于麟 趾殿,故称《麟趾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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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3、西魏——《大统式》
《大统式》共五卷。这种以 “ 式 ” 为法典名称的编纂方式,是立法史 上的 一个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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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4、北齐——《北齐律》 北齐律共12篇。
该律曾经张斐、杜预分别注释,后人称之 为“张杜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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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晋律》是魏晋南北朝时期唯一一部颁行 全国的法典,也是这个时期最具影响的法 典,南朝历代基本上沿用晋律。
• 《晋律》相对汉律而言,其突出的特点在 于它的“简约”,《晋律》的条目大约是 汉律的十分之一,体例,条文更加简明, 文字简省,刑罚适中,较秦汉旧律,确是 一大进步。
2、北齐律是—部上承汉魏律之精神, 下开隋唐律之先河的重要法典。对后世 影响极大。
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法律制度
![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法律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74b2234dda38376bae1fae51.png)
三、三国两晋南北朝的法律内容主要发展 (一)刑事立法
1.“八议”入律 2.“官当”入律 3.确立“重罪十条” 4.“准五服以制罪”列入律典 5.刑罚制度进一步改革 (1)废除了宫刑 (2)改革妇女从坐制度 (3)定流刑为减死之刑
(二)民事立法
1.买卖、借贷立法 2.婚姻、家庭和继承立法 (1)婚姻立法 (2)家庭立法 (3)继承立法
“听赎”,并创设“例减”制度。
三、隋朝建立了较为完备的诉讼和司法制 度
(一)中央审判机关为大理寺;中央司法行政机关为刑 部,负责复核大理寺流刑以下案件及州县徒刑以上案 件;御史台掌纠察,兼参与某些案件的审判;州刺史 (郡太守)、县令兼理狱讼。
(二)诉讼制度允许按级上诉,直至御前直诉,取消刺 史对死刑和处决权,死刑报皇帝批准。
分两类不准结婚:“违律为婚”,“婚娶违律”。 (四)离婚
分强制离婚和协议离婚两种情况
十三、家庭立法
严格维护父权和夫权为内容的家长制统治。 (一)子孙在家庭中必须无条件服从家长, 不得违反家长教令。家长只要不犯“十恶”罪, 子孙不得告发;不得分家别立户籍,要尽孝道。 (二)在家庭中“夫尊妻卑”,妻“义同卑 幼”,法律上同罪异罚;妾在家中地位更不如 妻。
(四)考课制度
按一定的标准考核官吏政绩优劣的制度。 唐代考核分为“上上”至“下下”九等。
(四)致仕制度
十、刑事立法 (一)定罪量刑的原则
1.维护贵族官员及其亲属特权
(1)议(2)请(3)减(4)赎(5)官当(6)免官
2.其他定罪量刑原则
(1)老、幼、废疾、笃疾犯罪减免刑罚
(2)自首减免刑罚 (4)共犯区别首从
(3)它以“法令明审,科条简要”而著称。
《北齐律》是一部上承汉魏律之精神,下开隋唐律之先河的
政法干警招录考试专业综合Ⅱ《中国法制史》(硕士类)考点精讲-第2章 战国秦汉三国两晋南北朝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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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战国秦汉三国两晋南北朝法律制度2.1 考点精讲第一节战国法律制度一、立法指导思想战国时期是新兴地主阶级逐步占据社会主导地位的时代,故提出了一整套政治法律理论,这些法治思想典型地反映了新兴地主阶级的法律观,成为制定法律的指导思想。
这些理念主要体现在法家人物的政治实践和著作上。
1.“一断于法”在治国方略上,法家主张“一断于法”,将法律作为治理国家的基本手段。
具体为:(1)国家应制定法律作为全社会的基本准则;(2)国家应依照所制定的法律来处理各种事务;(3)以法律作为统一的取舍标准,全社会都须在法律范围内活动。
2.刑无等级在法律的适用上,法家主张“刑无等级”。
即主张制定并执行相对公正、平等的法律,在保障国家和君主利益的基础上,不论贵贱,平等地适用法律。
3.轻罪重刑在法律的内容上,法家主张“轻罪重刑”,即主张用严刑重罚的手段来达到“以刑去刑”的治国的目的。
“重刑主义”也是法家法律思想的突出内容。
4.法布于众法家主张“法布于众”,即向全社会公布国家的法律。
二、《法经》1.李悝变法和《法经》魏国李悝变法,是时间最早,也较为成功的一次改革。
为了维护变法成果,作为法家代表人物的李悝,制定了《法经》。
2.《法经》的主要内容与特点(1)《法经》的主要内容《法经》共有六篇:《盗法》、《贼法》、《网法》、《捕法》、《杂法》、《具法》。
①《盗法》、《贼法》是关于惩罚危害国家安全、危害他人及侵犯财产的法律规定。
《盗法》和《贼法》列在法典之首。
②《网法》也称《囚法》,是关于囚禁和审判罪犯的法律规定。
③《捕法》是关于追捕盗、贼及其他犯罪者的法律规定,《网法》、《捕法》二篇多属于诉讼法的范围。
④第五篇《杂法》是关于“盗贼”以外的其他犯罪与刑罚的规定,主要规定了“六禁”,即淫禁、狡禁、城禁、嬉禁、徒禁、金禁等。
⑤第六篇《具法》是关于定罪量刑中从轻从重等法律原则的规定,起着“具其加减”的作用,相当于近代法典中的总则部分。
(2)《法经》的特点《法经》规定了各种主要罪名、刑罚及相关的法律适用原则,涉及的内容已比较广泛,其基本特征在于:①维护封建专制政权,保护地主的私有财产和奴隶制残余;②贯彻了法家“轻罪重刑”的法治理论;③《法经》充分反映了其阶级本质,是地主阶级实现其政治、经济目的的工具和武器。
法制史:三国两晋南北朝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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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史:三国两晋南北朝法律制度(公元220---公元581)概述:东汉既亡,三国鼎立,司马立晋,朝分南北。
中国进入数百年的分裂动乱年代。
这一时期是中国古代法制承先启后的过渡时期。
蜀国的《蜀科》、魏国《新律》,各具特色,特别是《新律》把相当于现代刑法总则的《刑名》篇置于各篇之首,是刑法体例的重大改革。
西晋初年的《泰始律》则是划时代的一部封建法律,它首次明确区分了律与令的性质,法律概念进一步规范,篇章体例更为合理。
南北朝时期,南方汉族王朝在法制建设上乏善可陈,但北方少数民族政权在推进汉化进程中,也推动了法律的发展。
北魏的《北魏律》、东魏的《麟趾格》、西魏的《大统式》、北齐的《北齐律》及北周的《大律》,都具备了各自的特色。
尤其是北魏孝文帝拓跋宏的汉化改革,去除了少数民族习惯法中的陋习,纳礼入法,推动了中国法律的儒家化,促成了中华法系的形成。
中华法系本身就是家族主义法律演进,统治者以儒家的仁、礼观念,孝、悌制度去束缚人民,这一思想完全渗透于法律之中,既始于这一时期。
从曹魏律、泰始律到北魏律,宗法观念一步步地深入。
同时,该时期的法律也有从野蛮向文明发展的良性趋势。
族诛罪被废除,缘坐范围缩小,流刑被定为减死之刑等。
体现了儒家“德主刑辅、以德去刑”思想。
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法律的儒家化,体现在反映儒家思想特色的法律制度被列入法律正文。
曹魏新律根据《周礼》的“八辟”制定了“八议”制度,规定八种人犯死罪可以享有“议”的特权。
“官当”制度规定官吏犯罪可用官品抵罪,北齐律中出现了“重罪十条”(即十恶不赦的前身),晋律规定“准五服以制罪”,士庶不婚等。
在行政体系上,任官制度上出现了九品中正制、清议、与禁锢之科、中枢机构三省制的形成。
这一时期法律的发展,成为其后唐律的先声。
第一节立法概况一、法制概况:①沿用期,三国鼎立初期魏蜀吴均以沿用汉朝法律为主。
②改革期,三国魏明帝以后至两晋时期,以《魏律》、《晋律》为代表。
③分支期,南北朝时期,南朝法律甚少创建,北朝《北魏律》、《北齐律》则进一步发展。
法律硕士综合课中国法制史(秦汉三国两晋南北朝法律制度)模拟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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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硕士综合课中国法制史(秦汉三国两晋南北朝法律制度)模拟试卷3(题后含答案及解析)题型有:1. 单选题 2. 多选题 4. 分析题单项选择题第1-45小题,每小题1分,共45分。
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字母涂黑。
1.下列选项中,不属于汉律六十篇的是( )。
A.《九章律》B.《越宫律》C.《左官律》D.《傍章律》正确答案:C解析:汉律六十篇包括《九章律》(9篇)、《傍章律》(18篇)、《越宫律》(27篇)、《朝律》(6篇)。
《左官律》不属于汉律六十篇的框架结构。
知识模块:秦汉三国两晋南北朝法律制度2.在秦代,“贼杀伤,盗他人”属于( )。
A.公室告B.非公室告C.公罪D.私罪正确答案:A解析:秦朝对起诉有严格的限制。
秦朝把“贼杀伤、盗他人”等严重危害封建统治秩序的杀人、偷盗犯罪行为列为严惩对象,称为“公室告”,对于“公室告”,官府必须受理;秦朝把“子盗父母、父母擅刑”以及“髡子及奴妾”等引起的诉讼称为“非公室告”,对于“非公室告”,官府不予受理,如果当事人强告,还要以所告之罪予以惩罚。
故选A项。
公罪和私罪属于隋、唐时期的罪名。
知识模块:秦汉三国两晋南北朝法律制度3.将刑名律改为刑名、法例两篇的封建成文法典是( )。
A.《法经》B.《九章律》C.《晋律》D.《曹魏律》正确答案:C解析:《曹魏律》将具律改为刑名,置于律首,完善了封建成文法典的总则。
《晋律》在刑名之后添法例,二篇共同构成法典总则性质。
知识模块:秦汉三国两晋南北朝法律制度4.首次以“名例律”作为总则篇的封建成文法典是( )。
A.《曹魏律》B.《泰始律》C.《北齐律》D.《开皇律》正确答案:C解析:《北齐律》将《晋律》的刑名、法例两篇合为一篇,最终完善了封建成文法典的总则,也属于首创。
知识模块:秦汉三国两晋南北朝法律制度5.杖刑是由( )政权创立的。
A.北魏B.北齐C.隋朝D.宋朝正确答案:A解析:北魏时期增设鞭刑和杖刑,形成死、流、徒、杖、鞭五种刑罚,这为笞、杖、徒、流、死封建制五刑的最终确立奠定了基础。
综合课中国法制史-6_真题-无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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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课中国法制史-6(总分100,考试时间90分钟)一、单项选择题1. 汉朝时致仕的年龄为______A. 70B. 80C. 90D. 602. 汉武帝时为了强化中央集权,把全国划分为______个监察区A. 11个B. 12个C. 13个D. 14个3. 《法经》是以下哪一位制定的:______A. 李悝B. 吴起C. 商鞅D. 管仲4. 在秦朝,“子盗父母”“父母擅刑”属于______A. 公室告B. 非公室告C. 公罪D. 私罪5. 秦朝法律责令犯罪人交纳一定金钱的“赀甲”“赀盾”的刑罚,是一种______A. 财产刑B. 身体刑C. 资格刑D. 自由刑6. 在秦朝,杀伤、盗窃等危害封建统治的犯罪叫做______A. 公罪B. 私罪C. 公室告D. 非公室告7. 在秦朝司法审判结束之后宣读判决书被称为______A. 读鞠B. 爱书C. 乞鞫D. 封守8. 秦律明确规定了法官的责任,凡故意加重或者减轻罪犯刑罚的,被称为______A. 不正B. 不直C. 不公D. 纵囚9. 以下列举的法律文本不属于汉律六十篇的是______A. 《傍章律》B. 《朝律》C. 《金布律》D. 《九章律》10. 在汉朝,以典型案例作为判案依据的法律形式叫做______A. 科条B. 决事比C. 廷行事D. 故事11. 录囚制度开始于以下哪一个朝代?______A. 秦朝B. 汉朝C. 南北朝D. 唐朝12. 在汉朝,“德主刑辅”的思想确立于______A. 汉文帝时期B. 汉武帝时期C. 武则天时期D. 汉景帝时期13. 魏晋南北朝时期编定的《大统式》开创了以下哪一种法律形式?______A. .律B. .令C. .格D. .式14. 在我国封建法律发展史上,最早确立法典12篇结构的是以下哪一著作______A. 《开皇律》B. 《永徽律》C. 《北齐律》D. 《北魏律》15. 《麟趾格》是______A. 定罪量刑的普遍性规范B. 弥补的附属性法律C. 规定国家制度的暂时性法令D. 地方习惯法16. 在《法经》中列在篇首的是______A. 杂法B. 盗法C. 捕法D. 具法17. 以身高来决定是否负刑事责任的是以下哪个朝代?______A. 曹魏B. 唐朝C. 汉朝D. 秦朝18. 秋冬行刑制度始于______A. 汉朝B. 西周C. 秦朝D. 曹魏19. 关于秦朝立法指导思想,下列表述正确的是______A. 秦朝的立法强调“兼爱”“非攻”B. 秦朝的立法主张“缘法而治”和“法令由一统”C. 秦朝的立法体现“无为而治”的老庄核心思想D. 秦朝的立法提倡“德治”“礼治”与“人治”20. 秦始皇三十三年,咸阳令审判一起盗羊案件时,误将系羊绳圈的价值计入赃值,与秦律规定的计赃方法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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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编写内容要求及审查大纲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编写内容要求及《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审查大纲一、概述
㈠矿区位置、隶属关系和企业性质。
如为改扩建矿山, 应说明矿山现状、
特点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㈡编制依据
(1简述项目前期工作进展情况及与有关方面对项目的意向性协议情况。
(2 列出开发利用方案编制所依据的主要基础性资料的名称。
如经储量管理部门认定的矿区地质勘探报告、选矿试验报告、加工利用试验报告、工程地质初评资料、矿区水文资料和供水资料等。
对改、扩建矿山应有生产实际资料, 如矿山总平面现状图、矿床开拓系统图、采场现状图和主要采选设备清单等。
二、矿产品需求现状和预测
㈠该矿产在国内需求情况和市场供应情况
1、矿产品现状及加工利用趋向。
2、国内近、远期的需求量及主要销向预测。
㈡产品价格分析
1、国内矿产品价格现状。
2、矿产品价格稳定性及变化趋势。
三、矿产资源概况
㈠矿区总体概况
1、矿区总体规划情况。
2、矿区矿产资源概况。
3、该设计与矿区总体开发的关系。
㈡该设计项目的资源概况
1、矿床地质及构造特征。
2、矿床开采技术条件及水文地质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