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荔湾区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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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荔湾区分局依法行政手册
二OO六年二月
依法行政手册目录
一、房屋拆迁许可证及公告审批 (1)
二、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备案 (4)
三、拆迁结案审批 (6)
四、办理征地预公告 (8)
五、拟订征地方案 (10)
六、办理用地报批 (12)
七、办理征地结案手续 (16)
八、拟订补充耕地方案 (19)
九、办理农用土地开发、复垦项目立项 (21)
十、土地违法案件查处 (24)
十一、物业管理招投标备案 (26)
十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备案 (28)
十三、接管房屋 (30)
十四、撤管房屋 (32)
十五、发还房屋产权 (34)
十六、直管房拆迁补偿移交接管 (37)
十七、档案利用制度(对外) (40)
十八、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42)
十九、办理土地权属调查业务 (46)
二十、办理经租房屋发还 (48)
二十一、拆迁代管房、抢修代管房发还 (50)
二十二、总登记 (52)
二十三、初始登记(单位登记案) (54)
二十四、集体土地房产初始登记 (57)
二十五、继承登记 (62)
二十六、赠与登记 (64)
二十七、遗失登记 (68)
二十八、合并、分割登记 (70)
二十九、更正登记 (72)
三十、更正名义登记 (74)
三十一、变更登记 (76)
三十二、涂销抵押登记 (78)
三十三、抵押登记 (81)
三十四、交易登记 (84)
三十五、征用补偿 (89)
三十六、房屋安全鉴定程序 (91)
三十七、房地产价格评估 (93)
一、房屋拆迁许可证及公告审批
适用范围:
辖区内的区属下房地产开发公司、行政、事业单位及企业的城市房屋拆迁
办理依据:
《广州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广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于2003年9月26日批准,广州市人大常委会2003年10月23日公布,2004年1月1日实施。
收件资料:
办理程序:
⒈申请单位提供资料
⒉初审人员整理资料
⒊主任指定经办人办理
⒋经办人办理相关呈批手续
⒌报主任审核
⒍报主管局长审批
⒎经审批同意后,经办人知会拆迁人办理拆迁监控金手续及预缴交拆迁管理费
⒏报市拆迁办审核签发
⒐财务科核对收取拆迁管理费、银行划帐支付证明及查核拆迁监控金设立存储情况10.经办人通知拆迁人办理登报手续续
11.经办人通知拆迁人领取拆迁许可证及公告
办理部门:区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
办理时限:25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房屋拆迁许可证及公告审批流程图
二、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备案
适用范围:
辖区内的区属下房地产开发公司、行政、事业单位及企业的城市房屋拆迁
办理依据:
《广州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广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于2003年9月26日批准,广州市人大常委会2003年10月23日公布,2004年1月1日实施。
收件资料:
办理程序:
1、拆迁双方当事人提供1—5项资料
2、经办人初审
3、报主任审核
4、报主管局长审核
5、拆迁办盖章
6、鉴证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书后,将协议书发给拆迁双方当事人各一份
办理部门:区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
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不收费
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备案流程图
三、拆迁结案审批
适用范围:
辖区内的区属下房地产开发公司、行政、事业单位及企业的城市房屋拆迁
办理依据:
《广州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广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于2003年9月26日批准,广州市人大常委会2003年10月23日公布,2004年1月1日实施。
收件资料:
办理程序:
⒈申请单位提供1—4项资料
⒉收件人初审
⒊经办人审核后加意见
⒋主任复审
⒌主管局长审批
⒍报市拆迁办办理报批手续
办理部门:区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
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拆迁结案审批流程图
四、办理征地预公告
适用范围:
占用农用地或征用农民集体土地的,按法定程序须报国务院或省人民政府批准的用地。
办理依据:
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四十七条,1999年1月1日
2、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2004年10月22日
3、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发〔2004〕238号,2004年11月3日
4、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广州市征地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的复函》,国土资厅函〔2003〕196号,2003年6月26日
1、建设单位持《规划许可证》及附图、《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书》及附图以及申请单位委托市测绘所编制《土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及附图,申请办理《征地预公告》;
2、建设单位申请填写《征地预公告和拟定征地方案申请表》;
3、区国土房管局填写《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确认表》(土地所有权、地类调查)、《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确认表》(土地使用权、地类调查)、《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确认表》(地上附着物调查)、《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确认表》(青苗调查),对经济联社、村进行调查清点和登记。
办理部门:规划用地科
办理时限:10天
收费标准: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