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委要求全面推行普通高中学生资助卡
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印发《普通高校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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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印发《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资助项目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法规类别】高等教育【发文字号】教基金会[2012]10号【发布部门】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发布日期】2012.05.23【实施日期】2012.05.23【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团体规定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印发《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资助项目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教基金会[2012]10号)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学生资助管理部门: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利用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润雨计划部分专项资金,设立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资助项目,用于资助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到校报到。
为规范项目的管理和实施,保证项目顺利开展,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润雨计划管理和实施暂行办法》和财政部有关项目资金管理的要求与规定,我们制定了《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资助项目暂行管理办法》。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资助项目暂行管理办法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二○一二年五月二十三日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资助项目暂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资助项目(以下简称入学资助项目)的管理和实施,确保资金使用安全高效,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润雨计划管理和实施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入学资助项目,是指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使用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润雨计划专项资金资助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到校报到。
第三条入学资助项目的管理和实施坚持“公开透明、量入为出、突出重点、专款专用”的原则。
第四条有关入学资助项目的所有宣传材料,均需注明“彩票公益金资助――中国福利彩票和中国体育彩票”的字样。
第二章资助范围、对象和标准第五条入学资助项目的资助范围与对象为中西部地区每年高考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
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建立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制度的意见
![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建立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制度的意见](https://img.taocdn.com/s3/m/f38735cdaa00b52acfc7ca56.png)
业教育实行免学费政策 , 较好地解决了
、
充 分 认 识 建 立 健 全 普 通 高 中
家庭经济闲难学牛的就学 问题。
但 目前我 闻普通高中家庭经 济
难 学 牛 家 资 助 制 度 尚 未 完 全 建 立 ,
按照 ” 大财 政投入 、经费合理 加
为贯彻落 实 《 国家 中长期教育改 革和发展规 划纲要 (0 0-2 2 ) 2 1- 0 0年 》 - ( 中发 [0 0 1 ) 2 1 ]2号 精神 , 完善 国家 资 助政策体 系 , 加快普及高 中阶段教育 ,
切 实 解 决 普通 高 中 家庭 经 济 困难 学 生 的 就 学 问 题 ,现就 建 立 健 全 普 通 高 中 家 庭 经 济 困难 学生 资助 政 策 体 系提 出
力缺 口工 作 计 划 ,按 … 定 比 例拨 付 本
保障政策的措施与成效。省级财政部门
要 将有 关 睛况汇 总后 报送财 政部 。
3 、中央财政对 地方 上报数据 资
管理情况纳入考核范嗣。对于未采取
有效措 施提高县 级财力保 障水平 , 财
力 缺 口县 缺 口额 继 续 扩 大 的 地 , 中 央财政扣回奖补资金。
( ) 化资金管理。 级财政 、 三 强 各 教
21 00年秋 季学 期 起 , 央 与 地 方 共 同 中
设立 国家助学金 ,用于资助普通高 中
在 校 生 中的 家 庭 经 济 困 难 学 生 ,资 助 面 约 占 全 国 普 通 高 中 在 校 生 总 数 的 2 %。 财 政 部 、 育 部根 据 生 源 情 况 、 0 教
多数普通高中家庭 经济 困难学生 尚未 得到有效资助。建立普通高 中家庭经 济 困难学生国家资助制 度 ,是贯彻 落
2024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
![2024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https://img.taocdn.com/s3/m/64bd435ccd1755270722192e453610661ed95aca.png)
2024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一、总则1.1 为加强和规范我国学生资助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资金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1.2 本办法适用于2024年度全国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类学校及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开展的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工作。
二、资助资金来源及分配2.1 学生资助资金主要来源于中央和地方财政预算安排、学校事业收入、社会捐赠等。
2.2 资金分配原则:公平、公正、公开、择优。
2.3 资金分配依据: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资助项目需求、学校及地区差异等因素。
三、资助对象及条件3.1 资助对象:具有我国国籍,在规定学制内,因家庭经济困难无法正常完成学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中职学校、普通高中和义务教育阶段学生。
3.2 资助条件:(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遵守法律法规,诚实守信;(3)家庭经济困难,无力承担学费、生活费等费用;(4)学习成绩合格,无重大违纪行为。
四、资助项目及标准4.1 学费资助:根据学生所在学校及专业的学费标准,给予部分或全额资助。
4.2 生活费资助:参照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给予部分资助。
4.3 住宿费资助:根据学生所在学校住宿费标准,给予部分或全额资助。
4.4 助学金: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学习成绩等因素,给予一定金额的资助。
4.5 奖学金:奖励学习成绩优秀、综合素质高的学生,分等级给予一定金额的奖励。
五、资助申请及评审5.1 学生资助申请:符合条件的资助对象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5.2 学校评审:学校成立评审小组,对学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评审。
5.3 公示及异议处理:学校将评审结果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学校应进行调查核实并作出处理。
5.4 资金发放:学校根据评审结果,将资助资金发放给学生。
六、资金监管及绩效评价6.1 资金监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及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应加强对资助资金的监管,确保资金安全、合规使用。
2024年中学国家助学金资助工作实施方案
![2024年中学国家助学金资助工作实施方案](https://img.taocdn.com/s3/m/8044c793c0c708a1284ac850ad02de80d4d80637.png)
2024年中学国家助学金资助工作实施方案一、背景与目标近年来,我国中学教育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但在教育资源分配不均、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等问题仍然存在。
为了保障中学生接受优质教育的权利,提高教育公平,2024年国家决定继续实行中学国家助学金资助工作,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够顺利完成中学学业。
本方案的目标是确保助学金的公正、公平发放,加强监管,提高政策执行效力。
二、资金来源与分配1. 资金来源:中央财政拨款、地方财政拨款、社会捐赠、国有企事业单位自筹等多渠道资金。
2. 资金分配:(1)中央财政拨款:依据国家教育部门的要求,按照教育资源的地域分布、中学生口径和家庭经济情况等因素进行合理分配。
(2)地方财政拨款:地方政府根据各地实际情况,结合中央财政拨款进行分配,确保资金合理利用和公平分配。
(3)社会捐赠:鼓励各界爱心人士、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积极参与助学事业,通过开展募捐活动,筹集资金用于中学国家助学金。
(4)国有企事业单位自筹:国有企事业单位可以自愿自筹一部分资金,用于中学国家助学金。
三、申请条件与评定标准1. 申请条件:(1)家庭经济困难: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应符合国家教育部门制定的家庭经济困难标准。
(2)诚信守法: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应诚实、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
(3)学习成绩:申请人应具备一定的学习能力和表现,达到一定的学习成绩要求。
(4)无其他资助:申请人家庭无其他形式的资助或奖励。
2. 评定标准:(1)综合评价:根据申请人的家庭经济困难程度、学习能力、学习成绩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
(2)分级评定:根据申请人的综合评价结果,将申请人分为一、二、三级,分别享受不同档次的助学金资助。
四、申请与发放程序1. 申请程序:(1)申请材料准备:学生及其家庭准备申请表、家庭经济情况证明材料等相关资料。
(2)学校审核:学校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并填写评定表格。
(3)县级教育部门审核:县级教育部门负责审核学校提交的评定表格,确保评定结果公正准确。
财政部、教育部关于下达2022年改善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条件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财政部、教育部关于下达2022年改善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条件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856fc810591b6bd97f192279168884868762b8ce.png)
财政部、教育部关于下达2022年改善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条件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教育部•【公布日期】2022.04.08•【文号】财教〔2022〕95号•【施行日期】2022.04.0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中等教育,预算、决算正文关于下达2022年改善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条件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教〔2022〕95号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教育厅(局、教委):为加快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提升普通高中学校办学能力水平,经研究,现核定下达你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2022年改善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条件补助资金预算(项目代码:Z135050000025),详见附件。
收入列2022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45“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05“教育支出”相关项。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省级财政、教育部门要切实发挥省级统筹作用,合理安排中央补助资金和自有财力,区分轻重缓急科学分配资金,加大对困难地区和薄弱环节的支持力度,向因推动高考综合改革而出现办学条件困难的地区倾斜,加快补齐县域普通高中短板。
二、各级教育、财政部门要按照《改善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条件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74号)要求,切实加强资金使用管理。
要对照区域绩效目标同步分解省以下绩效目标,组织开展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强化绩效结果运用,做好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
附件:1.2022年改善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条件补助资金预算表2.改善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条件补助资金区域绩效目标表财政部教育部2022年4月8日。
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开展“全国学生资助规范管理年”活动的通知
![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开展“全国学生资助规范管理年”活动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b7bb4212abea998fcc22bcd126fff705cc175cc6.png)
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开展“全国学生资助规范管理年”活动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财政部•【公布日期】2017.04.11•【文号】教财函〔2017〕27号•【施行日期】2017.04.1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其他规定正文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开展“全国学生资助规范管理年”活动的通知教财函〔2017〕2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财政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财政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财务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财务司(局),中央部门所属各高等学校:为规范学生资助管理,确保党的惠民政策不折不扣落到实处,教育部、财政部决定把2017年定为“全国学生资助规范管理年”。
为推动、指导各地各部门各校开展好“全国学生资助规范管理年”活动,进一步规范学生资助管理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以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受教育权为核心,坚持从严治理政策、从严执行执策、从严规范管理,坚持问题导向、责任导向、实效导向,全面推动学生资助工作科学规范发展,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召开。
二、工作目标通过开展规范管理年活动,推动各地各部门各校从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高度认识学生资助工作重大意义及其深远影响,严格规范各地各部门各校学生资助管理制度与政策执行,清理解决政策缩水变形、执行走样等问题,提高资助管理人员责任意识、规矩意识、服务意识与业务能力,全面提升学生资助规范化管理水平。
三、规范内容(一)规范管理制度加强对各地各部门各校制定的国家学生资助政策实施细则(实施办法)等制度的管理,纠正与国家资助政策规定不一致的管理制度,重点清理附加额外受助条件、降低资助标准、改变资助用途、伤害受助学生心理等缩水变形的制度规定;建立学生资助档案管理制度,规范学生资助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使用与销毁等工作,探索学生资助档案管理电子化。
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建立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制度的意见
![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建立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制度的意见](https://img.taocdn.com/s3/m/2aaaea2eef06eff9aef8941ea76e58fafab045d4.png)
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建立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制度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财政部•【公布日期】2010.09.19•【文号】财教[2010]356号•【施行日期】2010.09.1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其他规定正文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建立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制度的意见(财教[2010]356号)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教育厅(教委、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教育局: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发[2010]12号)精神,完善国家资助政策体系,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切实解决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就学问题,现就建立健全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提出如下意见:一、充分认识建立健全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重大意义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就学问题。
近年来,国家采取一系列有力措施,不断完善助学政策体系,大幅度增加助学经费投入,全面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向全部农村学生提供免费教科书,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建立健全了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安排部分彩票公益金用于普通高中助学,并逐步对中等职业教育实行免学费政策,较好地解决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就学问题。
但目前我国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制度尚未完全建立,多数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尚未得到有效资助。
建立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制度,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是实施科教兴国和人才强国战略,优化教育结构,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有效手段,对于完善国家资助政策体系,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促进教育公平,具有重大意义。
二、建立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制度的原则及主要内容按照“加大财政投入、经费合理分担、政策导向明确、多元混合资助、各方责任清晰”的基本原则,建立以政府为主导,国家助学金为主体,学校减免学费等为补充,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从制度上基本解决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就学问题。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学籍和资助管理工作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学籍和资助管理工作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6c621e491611cc7931b765ce05087632311274f5.png)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学籍和资助管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办公厅•【公布日期】2021.08.25•【文号】教职成厅函〔2021〕19号•【施行日期】2021.08.2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正文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学籍和资助管理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21〕1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为贯彻落实全国职业教育大会精神,防范化解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学籍和资助管理领域存在的风险,根据《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教职成〔2010〕7号)、《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学生学籍电子注册办法(试行)》(教职成〔2014〕12号)、《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19〕19号)、《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工作指南》(教财厅函〔2020〕8号)等规定,现就严格规范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学籍和资助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规范中等职业学校考试招生行为(一)深入实施“阳光招生”。
各地要加快建设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统一招生平台,做到统一填报志愿、统一办理录取手续、统一注册学籍。
要严格落实招生信息公开职责,建立招生信息公开制度,严肃招生纪律,规范招生秩序,及时向社会明确告知招生信息公示网站。
(二)清查办学资质。
建立中等职业学校办学资质年检制度,每年春季学期开学前,各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通过中等职业学校管理信息系统并结合线下审查,对中等职业学校办学资质进行年检并公示。
对年检不合格且拒不整改的学校,缩减其招生计划,暂停新生学籍注册,直至停止招生;对不具备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办学资质的学校和未经办学地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中职异地分校、办学点,要坚决取缔招生资格。
二、严格中等职业学校学籍管理(三)及时注册和维护中职学生学籍信息。
各校要在新生入学20个工作日内通过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中职学籍系统)为其建立电子档案。
2024年中学国家助学金资助工作实施方案
![2024年中学国家助学金资助工作实施方案](https://img.taocdn.com/s3/m/8999f625793e0912a21614791711cc7931b778a0.png)
2024年中学国家助学金资助工作实施方案一、背景和目标在我国教育事业蓬勃发展的背景下,确保每个家庭都能为孩子提供良好的教育资源成为我们国家的重要任务。
由于一些家庭的经济困难,许多学生无法继续完成高中阶段的学业。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国家将持续实施中学国家助学金资助工作,以确保每个学生都能平等享受教育机会,实现自身的人生价值。
本实施方案的目标是通过向经济困难学生提供资金支持,帮助他们完成高中学业,进一步提高家庭的经济状况,培养优秀的人才,为国家的发展做出贡献。
二、资助对象和资助标准1. 资助对象:家庭经济困难的中学生,包括普通高中、职业高中和技工学校的学生。
2. 资助标准:根据家庭经济情况和学生的实际需要,确定不同层次的资助标准。
资助标准将根据城市和农村的不同而有所区别,以确保公平性。
三、资助范围和资助金额1. 学费资助:对于符合条件的学生,国家将全额或部分资助其学费。
资助金额将根据学生所在学校的类型和地理位置而有所不同,以确保公平合理。
2. 生活费资助:对于经济困难的学生,国家将提供必要的生活费资助。
生活费资助金额将根据家庭经济情况和学生实际需求而确定,以保证学生的基本生活需求。
3. 图书和学习用品资助:国家将为符合条件的学生提供图书和学习用品的资助,以帮助他们更好地完成学业。
4. 奖学金资助:对于在学业、品德和社会实践方面表现优秀的学生,国家将设立奖学金,并给予一定金额的资助,以激励他们继续努力学习。
5. 培训资助:国家将为一些有特殊才能和潜力的学生提供培训资助,以帮助他们更好地发展自己的特长,并提供机会接受专业的培训。
四、资助申请和审查流程1. 资助申请:学生和家长可以通过线上平台或到当地教育部门申请资助。
申请材料包括申请表、家庭经济证明、学生成绩单等。
2. 资助审查:当地教育部门将组织专业的评审团队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根据资助标准和资助需求进行评估和排名。
审查结果将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3. 资助发放:根据审查结果和资金情况,当地教育部门将确定资助名单,并向获得资助的学生发放相应的资助金。
建档立卡高中学生资助政策
![建档立卡高中学生资助政策](https://img.taocdn.com/s3/m/c2b30e5754270722192e453610661ed9ad5155a7.png)
建档立卡高中学生资助政策建档立卡高中学生资助政策导语:近年来,我国不断推行以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核心的政策体系,建档立卡高中学生资助政策作为其中之一,受到了广泛关注。
该政策旨在解决学生因经济困难而面临的教育问题,为他们提供优质教育资源和必要的资金支持。
本文将从不同维度对该政策进行全面评估,并提出个人观点。
一、政策背景及目的1. 建档立卡:作为我国扶贫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建档立卡旨在全面了解、登记贫困人口的基本信息,以便为其提供有针对性的帮助和保障。
2. 高中学生资助政策:针对经济困难的高中生,通过建档立卡数据筛选,提供全方位的资助,以确保他们能够顺利完成学业,进入更高层次的教育。
二、政策覆盖范围与资助内容1. 政策覆盖范围:该政策主要针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高中生,不仅包括城市贫困生,还涵盖了农村贫困生。
2. 资助内容:a) 学费资助:政府出资承担学生的基本学费,确保其能够接受义务教育。
b) 生活费资助:提供生活补助,解决学生日常生活所需,降低经济压力。
c) 奖助学金:根据学生的学业表现和综合素质,给予奖励激励,鼓励他们努力学习。
d) 转移就业扶贫:对于高中毕业生,提供就业指导和就业岗位安排,帮助他们实现脱贫致富。
三、政策实施效果评估1. 教育机会公平化:建档立卡高中学生资助政策缩小了城乡教育差距和贫困生与非贫困生的差距,为贫困家庭的子女提供了平等接受教育的机会。
2. 教育质量提升:政策资助下,贫困学生能够进入优质学校和班级,接受更好的教育资源,提升了整体教育质量。
3. 能力培养和人才培养:通过奖助学金等激励措施,激发了贫困学生的学习动力和自信心,为其提供了良好的成长环境。
4. 贫困家庭脱贫:该政策不仅关注贫困学生的学业进展,更关注他们的综合素质提升和就业安全,为贫困家庭的脱贫致富提供了保障。
四、政策改进与个人观点1. 政策改进:建议进一步完善数据采集和管理机制,确保对贫困学生的准确评估和资助;增加对学生生活质量的关注,提供更全面的资助项目。
财政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学生资助管理工作的通知
![财政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学生资助管理工作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762dabde59f5f61fb7360b4c2e3f5727a5e924b1.png)
财政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学生资助管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人民银行•【公布日期】2021.10.28•【文号】财办教〔2021〕72号•【施行日期】2021.10.2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项资金管理,教育其他规定正文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学生资助管理工作的通知财办教〔2021〕7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教育厅(教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各计划单列市财政局、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各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中央部门所属各高等学校: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学生资助管理工作,不断提升学生资助精准化水平,更好地落实学生资助政策,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高度重视学生资助管理工作学生资助是一项重要的保民生、暖民心工程。
学生资助管理工作,是落实学生资助政策、促进教育公平的基础性工作。
近年来各级有关部门和学校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完善学生资助政策,加大财政保障力度,规范学生资助管理,从体制机制上保障“不让一个学生因为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但是,学生资助工作仍存在资助对象认定不精准、资助资金发放不及时、发放渠道单一、基础信息管理不完善、监督管理不到位等问题,影响了资助政策实施效果。
为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各级有关部门和学校要不断提高认识、压实责任,把规范和加强学生资助管理工作,作为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落实好学生资助政策的重要抓手,确保精准资助、应助尽助。
二、提高资助对象认定精准度各地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有关要求,结合当地实际,进一步完善和明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标准和工作程序,提高认定精准度,确保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能享受到相应资助。
关于建立普通高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政策的通知
![关于建立普通高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政策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da4b14abe43a580216fc700abb68a98271feacd0.png)
关于建立普通高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政策的通知关于做好2022年秋季学期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各普通高中:为做好我区秋季学期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实现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的目标,现就本学期高中资助工作安排如下:一、高中助学金的资助对象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的资助对象为全区公、民办高中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在校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高中助学金的来源、资助标准和用途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由中省与地方共同出资设立,具体由中、省、区按8:1:1的比例分担。
助学金资助标准平均为每生每年2000元,具体资助额度按学生贫困程度分两个档次:特别困难的学生每生每学年2500元,家庭经济一般困难的学生每生每学年1500元。
国家助学金主要用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住宿费及生活费开支。
三、高中助学金资助程序1.提前告知。
学校要认真开展“学生资助宣传月”活动,通过公告栏、班级群、主题班会、微信、电话等多种方式宣传,同时,要重点向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等重点保障人群及突发严重困难户学生及家长精准宣传资助政策,解除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家长的后顾之忧。
通过发放《调查问卷》、大家访等形式组织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摸底调查,了解学生家庭状况,建立贫困学生数据库。
2.学生申请。
申请学生自愿如实填写《陕西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暨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并向学校提出认定申请。
学生应当对所填申请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3.班级评议。
班级评议小组根据学生提交的《陕西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暨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或“陕西省教育精准资助管理信息系统”下发的贫困家庭相关信息数据综合认定,并按规定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划分认定等级。
建档立卡脱贫户(2016年后脱贫)学生全部纳入资助范围,并享受特困等级。
其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由班级评议小组组织召开班级民主评议会。
通过查看学生申请理由、家访等方式进行民主评议,对每名学生作出客观公正的评议,评议出“拟推荐贫困生”名单,并根据实际情况划分特别困难和一般困难等级。
建档立卡高中学生资助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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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档立卡高中学生资助政策
建档立卡高中学生资助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助学金:建档立卡的高中生可以享受到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
助学金的金额根据不同地区和政策而有所不同,但通常每年都会有一定的资助。
学费减免:针对建档立卡的高中生,部分地区会实行学费减免政策,减轻学生的经济负担。
具体减免金额和标准由当地政府制定。
奖学金:建档立卡的高中生如果成绩优秀,还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或地方政府设立的奖学金,以鼓励他们在学业上取得更好的成绩。
校内资助:学校内部也会为建档立卡的高中生提供一些资助措施,如提供勤工俭学岗位、设立校内奖学金等,以帮助他们更好地完成学业。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资助政策的具体实施细节和标准可能因地区和学校而有所不同。
因此,建档立卡的高中生需要关注当地政府和学校发布的具体政策信息,以便及时申请和享受相关资助。
此外,建档立卡学生还可以享受其他方面的资助,如医疗补贴、低保补贴等,这些政策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轻学生的经济负担。
同时,建档立卡学生在申请资助时,需要按照相关规定提供真实、准确的家庭经济状况信息,不得虚报、瞒报。
高考中考辅导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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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中考辅导教育资讯内容由京翰教育一对一家教辅导()整理高中将享学生资助卡——今秋用于获国家助学金高中生不开通网络支付功能近日,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教育部决定在全国推广普通高中学生资助卡,将银行卡的独特优势与普通高中学生国家助学金发放监管工作的目标要求相结合。
高中资助卡是使用专用发卡银行标识代码、面向享受国家助学金政策待遇的普通高中学生发行的、用于国家助学金发放的借记卡,卡面式样统一设计,印有“普通高中学生资助卡”字样。
发卡行免收开卡手续(工本)费、三年内享受免年费和小额账户管理费,免费提供助学金入账短信通知服务。
高中资助卡项目于2012年秋季学期起,从入学新生开始实施。
为了加强对资助工作的监管,首先在办卡环节实行“一人一卡、集中申领、本人激活”,严格落实账户实名制,防范虚假、伪冒办卡。
第二,发卡银行建立信息反馈、统计制度,及时向三部委报送高中资助卡办卡、补换卡及助学金发放信息,便于政府部门掌握各地助学金发放进度和配套资金落实情况。
最后,通过助学金入账短信通知服务,使学生及其监护人及时了解助学金发放情况,同时可防范截流、延压助学金等现象。
针对使用对象是高中生,发卡银行应免费向学生监护人和学生本人提供短信通知服务。
要求高中资助卡三年内不开通网络支付功能、境外交易功能以及证券交易、外币交易等投资理财功能。
2010年国家针对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出台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政策。
2011年资助学生480万人,资助金额72亿元。
(来源:京华时报)大连:今秋学期起对城市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日前,大连市规定从今年秋季学期开始,对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总计有45万名学生将受益。
这也意味着大连实现了城乡义务教育的全免费。
免费为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提供教科书是大连市政府2012年为百姓办的16件实事之一。
免费提供教科书的对象包括在城市区域内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和民办学校就读的学生,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与本地学生享受同等待遇。
教育部办公厅等4部门关于印发《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杂费政策对象的认定及学杂费减免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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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办公厅等4部门关于印发《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杂费政策对象的认定及学杂费减免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作者:来源:《云南教育·视界》2016年第12期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民政厅(局)、扶贫办、残联,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民政局、扶贫办、残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民政局、扶贫办、残联,黑龙江农垦总局、广东农垦总局: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等要求,2016年8月,经国务院同意,财政部、教育部印发《关于免除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杂费的意见》(财教〔2016〕292号),决定自2016年秋季学期起,免除公办普通高中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学杂费。
为确保以上政策顺利落实,现将《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杂费政策对象的认定及学杂费减免工作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各地教育、民政、扶贫、残联等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加强沟通和配合,按照《暂行办法》确定的政策界限和分工要求,做好政策对象的认定、审核及免除学杂费工作。
按地方标准认定的建档立卡家庭普通高中学生免学杂费问题,由地方负责解决。
教育管理部门依法批准的民办性质的中央高校附属普通高中,以及其他已纳入地方统一管理的中央高校附属普通高中,免学杂费政策按照财教〔2016〕292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财政补助资金由所在地财政、教育部门安排。
未纳入地方统一管理的公办性质中央高校附属普通高中学生资助工作,由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统筹组织实施,其建档立卡等四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杂费资金按现行经费渠道由中央财政安排,因地方扩大免学费政策范围所需资金由地方财政负责解决。
二、各地教育、民政、扶贫、残联等部门要高度重视相关人群基础信息的填报、核查工作,做到信息完整准确,并通过本部门全国信息系统及时上传数据。
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全面推行普通高中学生资助卡 加强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发放监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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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全面推行普通高中学生资助卡加强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发放监管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已变更),银行•【公布日期】2012.07.19•【文号】银发[2012]182号•【施行日期】2012.07.1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其他规定正文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全面推行普通高中学生资助卡加强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发放监管工作的通知(银发[2012]182号)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教育厅(教委),各计划单列市财政厅、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教育局;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从2010年秋季学期起,中央与地方共同设立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为规范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发放与管理工作,拟在全国范围内推行普通高中学生资助卡(以下简称高中资助卡)。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高中资助卡项目内容(一)高中资助卡的性质及发卡银行。
高中资助卡是面向享受国家助学金政策待遇的普通高中学生发行的、用于国家助学金发放的借记卡。
高中资助卡使用专用发卡银行标识代码,卡面式样统一设计,并印有“普通高中学生资助卡”字样,从2012年秋季学期开始实施。
高中资助卡发卡银行暂定为: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高中资助卡由各发卡银行制作。
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须严格按照《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建立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制度的意见》(财教[2010]356号)和《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10]461号)要求,统一通过高中资助卡发放,不得以实物或服务等形式,抵顶或扣减国家助学金。
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调整高等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国家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
![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调整高等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国家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37063b7515791711cc7931b765ce050876327526.png)
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调整高等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国家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日期】2024.10.25•【文号】财教〔2024〕181号•【施行日期】2024.10.2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关于调整高等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国家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财教〔2024〕181号有关中央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教育厅(教育局、教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完善覆盖全学段学生资助体系,调整高等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国家奖助学金政策。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增加高等教育阶段国家奖学金名额,提高奖助学金标准(一)增加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奖励名额、提高奖励标准。
从2024年起,将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奖励名额由每年6万名增加到12万名,奖励标准由每生每年8000元提高到10000元。
(二)提高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
从2024年起,将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由每生每年5000元提高到6000元。
(三)提高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
从2024年秋季学期起,将本专科生(含预科生,不含退役士兵学生)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由每生每年3300元提高到3700元,具体标准由高校在每生每年2500—5000元范围内自主确定,可以分为2—3档。
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由每生每年3300元提高到3700元。
(四)增加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
从2024年起,将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名额由每年4.5万名增加到9万名,其中:硕士生由3.5万名增加到7万名,博士生由1万名增加到2万名。
(五)提高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支持标准。
从2025年起,提高中央高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中央财政支持标准,其中:硕士生由每生每年8000元提高到10000元,博士生由每生每年10000元提高到12000元。
财教〔2010〕461号-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财教〔2010〕461号-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f9203bc689eb172ded63b709.png)
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10〕461号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教育厅(教委、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教育局: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建立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制度的意见》(财教〔2010〕356号),为加强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管理,确保资助工作顺利实施,财政部、教育部制定了《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财政部教育部二○一○年十一月三日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建立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制度的意见》(财教〔2010〕356号),为加强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管理,确保资助工作顺利实施,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普通高中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高中学校和完全中学的高中部。
第三条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的资助对象为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第四条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资助面约占全国普通高中在校生总数的20%。
财政部、教育部根据生源情况、平均生活费用等因素综合确定各省份资助面。
其中:东部地区为10%、中部地区为20%、西部地区为30%。
各地可结合实际,在确定资助面时适当向农村地区、贫困地区和民族地区倾斜。
第五条国家助学金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
地方所属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所需资金由中央与地方财政按比例分担。
中央部门所属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政策,与所在地区同步实施,所需经费按照现行经费渠道予以保障。
第六条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元,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习和生活费用开支,具体标准由各地结合实际在1000元-3000元范围内确定,可以分为2-3档。
第七条国家助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改善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条件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2019)
![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改善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条件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2019)](https://img.taocdn.com/s3/m/3ee8bacf3086bceb19e8b8f67c1cfad6195fe917.png)
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改善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条件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2019)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教育部•【公布日期】2019.12.31•【文号】财教〔2019〕262号•【施行日期】2019.12.3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专项资金管理正文关于印发《改善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条件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19〕262号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教育厅(局、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教育局:为规范和加强改善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条件补助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我们对《改善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条件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改善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条件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政部教育部2019年12月31日附件改善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条件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改善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条件补助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预算管理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改善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条件补助资金(以下简称补助资金),是指中央财政用于支持改善中西部贫困地区普通高中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的转移支付资金。
实施期限根据教育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支持普通高中教育改革发展政策等确定。
本办法的贫困地区是指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县、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深度贫困县以及其他贫困县。
其他贫困县由省级教育和财政部门对照国家基本办学条件标准,并根据财政困难程度,将办学条件低于上述三类县的地区纳入补助资金支持范围,适当向民族县和边境县倾斜。
省会城市所辖区不列入本办法所指的贫困地区,市(州、盟)所辖区原则上不列入本办法所指的贫困地区。
本办法的普通高中学校是指教学、生活设施等不能满足基本需求、尚未达到国家基本办学条件标准的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完全中学或十二年一贯制学校的高中部。
第三条补助资金管理遵循“中央引导、省级统筹、突出重点、讲求绩效,规范透明、强化监督”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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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编写内容要求及审查大纲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编写内容要求及《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审查大纲一、概述
㈠矿区位置、隶属关系和企业性质。
如为改扩建矿山, 应说明矿山现状、
特点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㈡编制依据
(1简述项目前期工作进展情况及与有关方面对项目的意向性协议情况。
(2 列出开发利用方案编制所依据的主要基础性资料的名称。
如经储量管理部门认定的矿区地质勘探报告、选矿试验报告、加工利用试验报告、工程地质初评资料、矿区水文资料和供水资料等。
对改、扩建矿山应有生产实际资料, 如矿山总平面现状图、矿床开拓系统图、采场现状图和主要采选设备清单等。
二、矿产品需求现状和预测
㈠该矿产在国内需求情况和市场供应情况
1、矿产品现状及加工利用趋向。
2、国内近、远期的需求量及主要销向预测。
㈡产品价格分析
1、国内矿产品价格现状。
2、矿产品价格稳定性及变化趋势。
三、矿产资源概况
㈠矿区总体概况
1、矿区总体规划情况。
2、矿区矿产资源概况。
3、该设计与矿区总体开发的关系。
㈡该设计项目的资源概况
1、矿床地质及构造特征。
2、矿床开采技术条件及水文地质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