锅炉压力容器焊工考试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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焊工考试细则

焊工考试细则

心之所向,所向披靡焊工考试细则1 总则1.1 公司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焊工考试执行国质检锅【2002】109号文件《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焊工考试与管理规则》(以下简称《规则》)的有关规定。

1.2 从事手工电弧焊、气焊、钨极氩弧焊、熔化极气体保护焊、自动埋弧焊、下向焊的焊工,必须按《规则》经基本知识和操作技能考试合格后,方准许担任锅炉和钢制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受压元件、长输管道的焊接工作。

1.3 焊工操作技能考试应在考试单位所做的焊接工艺评定合格之后进行。

考试用的钢材、焊接材料、焊接设备和检测设备应符合有关技术标准的要求,测量仪表应经检定合格。

2 考试的组织和监督2.1 为保证公司焊工基本知识和操作技能考试顺利进行,公司组成焊工考试委员会。

焊工考试委员会由十人组织:主任委员由公司总工程师担任,副主任委员由质量管理处、技术管理处处长担任,其他成员由焊接责任工程师、焊接技师、检验责任工程师、无损检测责任工程师等组成。

焊工考试委员会的常设办公机构设在公司质量管理处,由质量管理处负责其日常事务。

2.2 焊工考试委员会的职责:2.2.1审批焊工考试计划;2.2.2审查焊工资格;2.2.3确定考试内容;2.2.4检验考试用试板(管)、焊材、设备及仪表;2.2.5组织焊工进行基本知识和焊接操作技能考试,负责考场纪律;2.2.6负责考试试件和试样的检测,并评定考试成绩;2.2.7办理焊工合格证延期和注销手续;2.2.8发放焊工钢印;2.2.9建立、管理焊工焊接档案;2.2.10评定或确认焊工考试用焊接工艺。

2.3 焊工考试工作由市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质量监督机构进行监督,焊工考试委员会派专人组织协助和配合。

2.4 焊工考试委员会应在焊工考试十日前,将考试人员、日期和地点通知焊工和市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质量监督机构。

2.5 焊工的基本知识考试试题由市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质量监督机构命题。

3 焊工培训3.1 公司新招聘的焊工,必须经半年以上的基本知识和操作技能培训,成绩合格者方准参加考试取证。

《锅炉压力容器焊工考试规则》问答

《锅炉压力容器焊工考试规则》问答

附:《锅炉压力容器焊工考试规则》问答问:已经按劳动部1963年颁发的《锅炉受压容器焊工考试规则》或其他部颁标准考试合格的焊工,能否免去按国家劳动总局颁发试行的《锅炉压力容器焊工考试规则》(简称《规则》,下同)考试,而向地、市以上劳动部门申请换发焊工合格证?答:不能免去考试。

问:如何处理《规则》与其他有关部颁标准的关系?答:《规则》规定范围之外的焊工,可以不按《规则》考试。

《规则》规定范围之内的焊工,必须按《规则》进行考试。

在执行《规则》的基础上,如果按其他部颁标准的规定增加检验项目或提高技术要求与合格标准是允许的,否则是不允许的。

问:为什么说对焊工进行考试,是保证锅炉和压力容器焊接质量的一项重要措施?答:锅炉和压力容器是生产和人民生活中广泛使用的、具有爆炸危险的承压设备。

这些设备的安全运行对于保障人身安全,加快四个现代化建设都有重要的意义。

锅炉和压力容器都是典型的重要焊接结构,焊接质量是这些设备质量的关键部分,直接关系到这些设备的安全运行。

从近几年的事故调查和统计来看,由于焊接质量不好,造成锅炉和压力容器爆炸事故以及电站锅炉泄漏停炉的事故很多,造成人身伤亡和经济损失很大。

锅炉和压力容器的每条焊缝都是焊工焊出来的,所以焊工的责任心和操作技能的水平直接影响焊接质量。

目前我国大部分青年焊工没有经过严格的基本功训练,技术不熟练,认真作好焊工培训和考试工作,提高焊工的技术素质,对于保证锅炉和压力容器焊接质量是必不可少的,十分重要的。

实践证明,经过焊工考试,产品质量有显著提高,返修率下降。

那种不重视焊工考试,甚至把考试和生产对立起来的想法是片面的。

问:如何提高焊工考试的合格率?答:由于《规则》的技术要求较高,从目前一些单位的执行情况看,如果考试单位领导重视,考试前作好焊接工艺鉴定试验,挑选1至2名焊工参加试验,并且摸索出焊接操作要领,然后分期分批有指导地组织焊工操作练习,技术指导和组织工作作得好,考试的合格率较高,可达70-80%以上。

锅炉压力容器焊工考试规则

锅炉压力容器焊工考试规则

锅炉压力容器焊工考试规则随着现代化工业的不断发展,锅炉压力容器焊接工作已经成为了很多企业必不可少的一项工作。

然而,对于锅炉压力容器焊工的考核却变得尤为重要,因为这不仅涉及到工业生产的安全和质量问题,更牵涉到着焊工的职业素养和专业技能。

因此,在锅炉压力容器焊接领域,相关规定和考试规则同步而来,让更多的焊工能够顺利完成考试,并通过相关考核走向胜利。

在锅炉压力容器焊接领域中,考核的内容主要分为两个部分,包括文化和技能考试。

其中文化考试主要考核焊工的文化水平和相关知识,包括相关材料、工艺、规则、安全操作等,是培养焊工整体素养和认知能力的重要环节。

而技能考试则重点考察焊工对焊接工艺、标准和要求的掌握程度,并需要考察焊工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的实际工作能力。

这个过程不仅需要焊工的技术娴熟和稳定的焊接能力,更需要锅炉压力容器焊接知识和经验的综合运用,是最为重要的部分。

在考试的具体规则上,锅炉压力容器焊接考试的规则也变得越来越规范,严肃和重要。

首先,针对考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和内容等,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确保考试能够公平、公正地进行。

同时,在考试的过程中,焊工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则,为防止事故的发生,必须戴好防护用品,严格遵守施工要求,为自己和他人的安全负责。

在考试的过程中,焊工需要通过资格认证和职业技能等级验收,以提高自己的职业素养,并为自己未来的就业和职业发展打下基础。

而进行锅炉压力容器焊接考试前,焊工需要携带好本人的相关证件和资料,以核实自己的身份,遵守考试相关规定,进入考场后认真阅读考试题目,按照要求完成考试,严格遵守时间限制。

同时,焊工完成考试后,需要等待官方通知以确认考试成绩和资格认证情况。

总之,锅炉压力容器是现代工业生产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在焊接领域更是如此。

针对这个领域的考试规则变得愈加规范严格,正是为了确保焊工的安全和工作效率,同时对焊工的专业素养和技能提出更高标准和要求,为提升焊工能力打下坚实的基础。

焊工考试规则1

焊工考试规则1

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焊工考试与管理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为加强焊工管理工作,保证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下同)和压力管道的焊接质量,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各类钢制锅炉、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受压元件焊接的焊工考试,主要包括:(一) 受压元件焊缝;(二) 与受压元件相焊的焊缝;(三) 熔入永久焊缝内的定位焊缝;(四) 受压元件母材表面堆焊。

其他设备的焊工考试可参照本规则。

第三条钢制锅炉、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的焊条电弧焊、气焊、钨极气体保护焊、熔化极气体保护焊、埋弧焊、电渣焊、摩擦焊和螺柱焊等方法的焊工考试及管理应符合本规则要求;钛和铝材的焊工考试内容、方法和结果评定分别按JB4745《钛制压力容器》和JB4734《铝制压力容器》中的规定;铜和镍材的焊工考试内容、方法和结果评定按GB50236《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中的规定。

钛、铝、铜和镍材料焊工考试的组织、监督、发证和持证焊工的管理按本规则规定执行。

第二章焊工考试的监督管理及组织第四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以下简称省级安全监察机构)应组织成立焊工考试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焊工考试监管会)。

焊工考试监管会在省级安全监察机构领导下进行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一) 全过程监督焊工基本知识考试和焊接操作技能考试;(二) 核对焊工考委会资质及承担考试范围;(三) 审查考试计划、内容和试题;(四) 核查应考焊工资格、考试项目及焊工合格证的变更手续;(五) 对《焊工考试基本情况表》(附件一)签字确认。

焊工考试监管会成员由辖区内从事锅炉、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焊接技术管理人员和省、地(市)两级安全监察机构人员组成。

第五条焊工考试工作由焊工考试委员会(以下简称焊工考委会)负责组织和实施。

(一) 具备下列条件的单位可以组成焊工考委会:1.至少应有1名从事焊接工作5年以上,并具有工程师职称(或以上)人员担任主任或副主任,具有2名(或以上)焊接操作技能指导教师或焊接技师。

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焊工考试规则

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焊工考试规则

不一样,从焊接工艺复杂程度出发而 将试件母材钢号进行分类,并制定出 替代规则,手工焊焊工焊接操作技能 也相应分成四个等级。
表3 试件钢号分类及代号表
类别 碳素钢 低合金钢 马氏体钢铁素 体不锈钢 代号 Ⅰ Ⅱ Ⅲ 典型钢号示例
Q195、Q215、Q235、10、20、20R、20G、 Q195、Q215、Q235、10、20、20R、20G、20g HP245、HP265、L175、L210、 HP245、HP265、L175、L210、S205 HP295、HP325、L245、L290、 HP295、HP325、L245、L290、
③F3 钛型、钛钙型 型号:(GB/T983) :(GB/T983) EXXX( )-16型焊条 EXXX(X)-16型焊条(G202),药皮可 以是碱性的,也可以是钛型或钛钙型。 适用于交流或直流焊接,为了在交流 施焊时获得良好的电弧稳定性,这类 焊条药皮中一般都含有易电离元素如 钾,直径不大于4.0mm的焊条可用于全 钾,直径不大于4.0mm的焊条可用于全 位置焊接 。适用焊件的焊条范围:F1、F3。 。适用焊件的焊条范围:F1、F3。
奥氏体不锈钢、 Ⅳ 双相不锈钢
表3中钢号都是锅炉、压力容器、压 力管道和气瓶现行标准中所列钢号。 GB6653-1994《焊接气瓶用钢板》 GB6653-1994《焊接气瓶用钢板》 中所列气瓶用钢的牌号都用“HP” 中所列气瓶用钢的牌号都用“HP”打头, 例如HP245、HP365。 245” 例如HP245、HP365。“245”表示钢材屈 服点σ 服点σs 下限值。气瓶用钢的化学成分 都有控制范围。
完成与钢号无关,焊机操作工用某一钢号 经焊接操作技能考试合格后,则焊接所有 钢号都可免除考试。 表4 试件形式、位置及代号见图:

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焊工考试与管理规则

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焊工考试与管理规则

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焊工考试与管理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为加强焊工管理工作,保证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下同)和压力管道的焊接质量,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各类钢制锅炉、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受压元件焊接的焊工考试,主要包括:(一)受压元件焊缝;(二)与受压元件相焊的焊缝;(三)熔入永久焊缝内的定位焊缝;(四)受压元件母材表面堆焊。

其它设备的焊工考试可参照本规则。

第三条钢制锅炉、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的焊条电弧焊、气焊、钨极气体保护焊、熔化极气体保护焊、埋弧焊、电渣焊、摩擦焊和螺柱焊等方法的焊工考试及管理应符合本规则要求;钛和铝材的焊工考试内容、方法和结果评定分别按JB4745《钛制压力容器》和JB4734《铝制压力容器》中的规定;铜和镍材的焊工考试内容、方法和结果评定按GB50236《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中的规定。

钛、铝、铜和镍材料焊工考试的组织、监督、发证和持证焊工的管理按本规则规定执行。

第二章焊工考试的监督管理及组织第四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以下简称省级安全监察机构)应组织成立焊工考试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焊工考试监管会)。

焊工考试监管会在省级安全监察机构领导下进行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一)全过程监督焊工基本知识考试和焊接操作技能考试;(二)核对焊工考委会资质及承担考试范围;(三)审查考试计划、内容和试题;(四)核查应考焊工资格、考试项目及焊工合格证的变更手续;(五)对《焊工考试基本情况表》(附件1)签字确认。

焊工考试监管会成员由辖区内从事锅炉、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焊接技术管理人员和省、地(市)两级安全监察机构人员组成。

第五条焊工考试工作由焊工考试委员会(以下简称焊工考委会)负责组织和实施。

(一)具备下列条件的单位可以组成焊工考委会:1、至少应有1 名从事焊接工作5 年以上,并具有工程师职称(或以上)人员担任主任或副主任,具有2 名(或以上)焊接操作技能指导教师或焊接技师。

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焊工考试与管理规则

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焊工考试与管理规则

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焊工考试与管理规则锅炉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是工业生产中重要的设备,也是安全生产的重点部分。

为了确保锅炉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的安全运行,需要进行严格的考试和管理。

本文将介绍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焊工考试与管理规则。

一、考试规则1. 考试资格:参加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焊工考试的人员,应具备相应的技术资格和工作经验,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 考试内容:考试内容应包括焊工的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考试科目包括焊接工艺、焊接材料、焊接设备等方面的知识,以及焊接工艺规程、焊接工艺操作规程等文件的理解和运用能力。

3. 考试形式:考试形式可分为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考试。

理论考试通过书面形式进行,实际操作考试则要求焊工进行实际焊接操作,同时需要能够独立完成相关的检验和试验项目。

4. 考试评分:考试评分应按照标准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包括焊接工艺合格率、焊缝质量合格率、焊接工艺文件合格率等方面的评定指标。

二、考试管理1. 考试机构:考试机构应由相关部门或专业机构指定,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技术实力,负责考试的组织和管理工作。

2. 考试计划:考试机构应按照需求制定合理的考试计划,包括考试科目、考试时间、考试地点等方面的安排。

3. 考试报名:考试机构应根据考试计划和相关要求,公开接受考生的报名申请,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

4. 考试监督:考试机构应设立监考人员,负责考场的监督和管理工作,保证考试公正、公平。

5. 考试结果公示:考试机构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将考试结果进行公示,并接受考生的复查和申诉。

6. 考试合格证明:考试合格的人员将获得相应的合格证明,作为从事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焊工工作的资格凭证。

三、考试考核与培训1. 定期考核: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焊工应定期进行考核,以评估其技能水平和工作表现,发现问题进行及时纠正和培训。

2. 培训机构:为了提高焊工的技能水平和知识储备,应建立相应的培训机构,开展相关的培训和教育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和指导。

焊工考核实施细则

焊工考核实施细则

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焊工考核实施细则一. 总则1.1 为了贯彻执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焊工考试与管理规则》(以下简称“规则”),加强焊工考核管理,有效开展焊工考核工作,特制定本细则。

1.2 焊工技术考核工作由公司焊工考核技术委员会负责组织与实施。

1.3 焊工技术考核必须在焊接工艺评定合格的基础上,按照相应焊接工艺卡进行。

1.4 依据《规则》要求,对须取得焊工合格证的焊工均应按本细则进行考试,合格后方准予相关部件的焊接。

1.5 本细则适用于各类钢制锅炉、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受压元件焊接的焊工考试。

1.6 本细则适用的焊接方法包括:焊条电弧焊(SMAW)、气焊(OFW)、钨极气体保护焊(GTAW)、熔化极气体保护焊(GMAW)、药芯焊丝电弧焊(FCAW)、埋弧自动焊(SAW)和螺柱焊(SW)等。

1.7 本细则适用的材料种类为《规则》规定的Ⅰ、Ⅱ、Ⅲ和Ⅳ类。

二.焊工考试委员会2.1 内蒙古焊工考试委员会委员组成2.2焊工考核委员会的职责2.2.1 审定焊工培训考核计划;2.2.2 审查焊工资格;2.2.3 审定考核内容;2.2.4 检验考试用试板(管)、焊材、设备及仪表;2.2.5 组织焊工进行基本知识和焊接操作技能考试,监督考核过程,负责考场纪律;2.2.6 负责考试试件和试样的检测,并评定考核成绩;2.2.7 办理焊工合格证的延期和注销手续;2.2.9 发放焊工钢印;2.2.10 建立、管理焊工焊接档案;2.2.11 评定或确认焊工考试用的焊接工艺。

2.3 焊工考委会在考试十日前将焊工考试项目、时间和地点通知焊工和焊工考试监管会。

三.焊工3.1 满足下列条件的焊工,可申请参加技术考核:1)身体健康符合从事焊接工作基本要求,无色盲或弱视,裸视力在5.0以上者;2) 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或同等学历;3) 能严格按照焊接工艺规程进行操作,能独立担任焊接工作的焊工。

3.2参加锅炉、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培训考试的企业焊工,应在所属单位同意后向焊工考试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报经考试委员会批准。

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焊工考试与管理规则

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焊工考试与管理规则
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焊工 考试与管理规则
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产品的特殊性

产品质量对于社会公众利益影响大
产品质量要靠质量管理体系保证
产品质量要受到政府部门的监督
焊工考试与焊工管理

焊工考试的依据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的《锅炉 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焊工考试与管理规则》已于 2002年10月1日开始执行,它是一个行政法规。 焊工考试工作受到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锅炉压 力容器安全监察部门的监督与管理。
5、水平固定、45°固定试件的位置规定。
6、手工焊板状试件 δ >10时不得加固,δ ≤10时允许加固。 7、试件标识及监督。 8、其他规定
第四章
第二十四条
考试结果与评定
基本知识考试满分100分,合格70分;技能考试试件经外观检查、无损检测、理化检 验合格。 外观检验的方法、内容、数量规定
第二十五~二十六条 第二十七条
试件外观检验标准
1、试件表面应为焊后原始状态,焊缝表面没有加工修磨和返修焊。 2、焊缝外型尺寸要求: ① 焊缝边缘直线度f:手工焊f≤2mm; 自动焊f≤3mm。 ② 管板角接头试件的角焊缝,焊缝的凹度和凸度≤1.5mm。 ③ 单面焊试件(包括外径≥76mm的管试件)背面焊缝余高≤3mm。 ④ 外径<76mm的管试件应进行通球检验,球直径为:管试件外径≥32mm时为管内径的85%,管试 件外径<32mm时为管内径的75%。 ⑤ 焊缝余高:平焊0~3(其他0 ~3),焊缝余高差:平焊≤2(其他≤3),焊缝宽度:比坡口 增宽0.5 ~2.5,宽度差≤3。 ⑥ 焊缝表面不得有裂纹、未熔合、夹渣、气孔、焊瘤和未焊透,咬边深度≤0.5mm,背面凹坑≤ 1(2)mm 第二十八条 试件无损检验标准:RT Ⅱ级

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焊工考试与管理细则

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焊工考试与管理细则

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焊工考试与管理细则1. 引言简要介绍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焊工的重要性以及考试与管理细则的目的。

2. 适用范围明确本细则适用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焊工考试和管理。

3. 术语和定义解释与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焊工考试和管理相关的专业术语。

4. 考试目的阐述焊工考试的目的,包括确保焊工技能和安全意识。

5. 考试组织机构5.1 考试委员会描述考试委员会的组成和职责。

5.2 考试实施机构详细列出考试实施机构的职责。

6. 考试资格6.1 基本资格列出参加焊工考试的基本资格要求。

6.2 专业资格说明不同类型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焊接的专业资格。

7. 考试内容7.1 理论知识考试详细说明理论知识考试的内容和要求。

7.2 实践操作考试描述实践操作考试的项目和评分标准。

8. 考试程序8.1 报名流程列出焊工考试的报名流程和所需材料。

8.2 考试安排说明考试的时间、地点和流程。

8.3 成绩评定规定考试成绩的评定方法和标准。

9. 考试管理9.1 考试监督描述考试过程中的监督机制。

9.2 考试违规处理提供考试违规行为的处理规定。

10. 焊工管理10.1 焊工注册说明焊工注册的流程和要求。

10.2 焊工档案管理规定焊工档案的建立和管理方法。

11. 焊工培训11.1 培训内容列出焊工必须接受的培训内容。

11.2 培训周期规定培训的周期和要求。

12. 焊工考核与认证12.1 考核标准列出焊工考核的标准和方法。

12.2 认证流程说明焊工认证的流程和要求。

13. 安全与质量管理13.1 安全规定提供焊工在焊接过程中必须遵守的安全规定。

13.2 质量控制说明焊接质量的控制方法和标准。

14. 附则14.1 细则修订说明本细则的修订流程。

14.2 细则解释权明确本细则的解释权归属。

15. 附录15.1 相关法律法规列出与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焊工考试和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

15.2 考试报名表格提供考试报名的表格模板。

15.3 培训资料提供焊工培训的资料和教材。

焊工考试规范

焊工考试规范

焊工考试规范第一条:焊工考试的申请、施考、评判、发证、建档、管理都应符合《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焊工考试与管理规则》要求。

第二条:焊工参加考试应写出书面申请,由考试委员会审查焊工资格合格后,方能参加考试。

第三条:焊工参加考试,应按考试委员会制定的考试计划遂项进行,并严格遵守考试纪律。

第四条:考试委员会只进行与本委员会资质规定相符的项目施考,不允许超范围组织焊工考试。

第五条:焊工考试内容包括基本知识和焊接操作技能考试两部分。

第六条:焊工申报考试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必须进行相应的基本知识考试。

1、首次申请考试。

2、改变焊接方法。

3、改变母材种类(如:钢、铝、钛等)4、基本知识考试合格有效期内,未进行焊接操作技能考试的。

第七条:焊工的基本知识考试,应符合焊工所从事的焊接工作范围内容,并严格按《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焊工考试与管理规则》第三章要求的内容出题。

第八条:焊工考试过程中,考工应严格按考场要求进行答题考试。

如发现作弊现象,考试委员会有权取消当年的考试资格。

第九条:焊工基本知识考试满分为100分,80分以上定为合格。

第十条:焊工基本知识考试情况应记入《焊工考试基本情况表》。

第十一条:焊工考试(除《规则》允许的情况除外)必须基本知识考试通过后方可进行焊工操作技能考试。

第十二条:焊工操作技能考试分为手工焊焊工和焊机操作工两种。

第十三条:焊工操作技能考试前,应严格核对焊接方法,试件材料、焊接材料及试件形式,防止错漏。

第十四条:操作技能考试应根据焊工所报的考试种类准条试件和焊材,编好编号,必要时要打上钢印,一个试件只允许一人操作,完成一种焊接方法的考试。

如果需要一个试件多人操作、多种焊接方法考试的,必须考试委员会按规定特许批准方可进行。

第十五条:考试试件应严格按《管理规则》中要求的材质和尺寸准备,不允许随意改变材质和尺寸。

第十六条:评判焊工考试的试件,其标准严格按《焊工考试与管理规则》要求评定、评判中要突出科学公正的原则。

焊工考试规则

焊工考试规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为加强焊工管理工作,保证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下同)和压力管道的焊接质量,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各类钢制锅炉、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受压元件焊接的焊工考试,主要包括:(一)受压元件焊缝(二)与受压元件相焊的焊缝(三)熔入永久焊缝内的定位焊缝(四)受压元件母材表面堆焊其它设备的焊工考试可参照本规则第三条钢制锅炉、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的焊条电弧焊、气焊、钨极气体保护焊、熔化极气体保护焊、埋弧焊、电渣焊、磨擦焊和螺柱焊等方法的焊工考试及管理应符合本规则要求;钛和铝材的焊工考试内容、方法和结果评定分别按JB4745《钛制压力容器》和JB4734《铝制压力容器》中的规定;铜和镍材的焊工考试内容、方法和结果评定按GB50236《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中的规定。

钛、铝、铜和镍材料焊工考试的组织、监督、发证和持证焊工的管理按本规则规定执行。

第二章焊工考试的监督管理及组织第四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锅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以下简称省级安全监察机构)应组织成立焊工考试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焊工考试监管会)。

焊工考试监管会在省级安全监察机构领导下进行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一)全过程监督焊工基本知识考试和焊接操作技能考试;(二)核对焊工考委会资质及承担考试范围;(三)审查考试计划、内容和试题;(四)核查应考焊工资格、考试项目及焊工合格证的变更手续;(五)对《焊工考试基本情况表》(附件一)签字确认。

焊工考试监管会成员由辖区内从事锅炉、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焊接技术管理人员和省、地(区)两极安全监察机构人员组成。

第五条焊工考试工作由焊工考试委员会(以下简称焊工考委会)负责组织和实施。

(一)具备下列条件的单位可以组成焊工考委会:1、至少应有1名从事焊接工作5年以上,并具有工程师职称(或以上)人员担任主任或副主任,具有2名(或以上)焊接操作技能指导教师或焊接技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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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编写内容要求及审查大纲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编写内容要求及《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审查大纲一、概述
㈠矿区位置、隶属关系和企业性质。

如为改扩建矿山, 应说明矿山现状、
特点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㈡编制依据
(1简述项目前期工作进展情况及与有关方面对项目的意向性协议情况。

(2 列出开发利用方案编制所依据的主要基础性资料的名称。

如经储量管理部门认定的矿区地质勘探报告、选矿试验报告、加工利用试验报告、工程地质初评资料、矿区水文资料和供水资料等。

对改、扩建矿山应有生产实际资料, 如矿山总平面现状图、矿床开拓系统图、采场现状图和主要采选设备清单等。

二、矿产品需求现状和预测
㈠该矿产在国内需求情况和市场供应情况
1、矿产品现状及加工利用趋向。

2、国内近、远期的需求量及主要销向预测。

㈡产品价格分析
1、国内矿产品价格现状。

2、矿产品价格稳定性及变化趋势。

三、矿产资源概况
㈠矿区总体概况
1、矿区总体规划情况。

2、矿区矿产资源概况。

3、该设计与矿区总体开发的关系。

㈡该设计项目的资源概况
1、矿床地质及构造特征。

2、矿床开采技术条件及水文地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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