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管理制度补充规定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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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制度相关系列之
机关管理制度补充规定
(标准、完整、实用)
适用部门:
生效日期: 年月日
编号:FS-QG-XXXXX
机关管理制度补充规定
为了充分调动干部工作的积极性,切实转变机关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经乡党政联席会议研究, 决定对原机关管理制度做补充如下:
一、签到制度
1、上下班考勤制度。统一考勤:即机关工作人员每天上班时, 到党政办公室签到并填写工作去向, 按照正常作息时间15分钟内(即8:00--8:15、14:30—14:45)签到, 时间超过15分钟(即8:15—8:30、14:45—15:00)签到视为迟到, 时间超过1个小时(即8:30—9:30、15:00—16:00)不签到按旷工处理。乡干部一律不得代签, 如出现代签, 每发现一次罚款2021
2、相关处罚规定。一是迟到:每迟到一次处以10元的罚款。二是不签到:不签到一次处以10元的罚款;一个月累计不签到达6次以上的, 予以见面谈话;累计超过10次以上的, 扣发一个月的阳光工资(从下个月中扣除);累计超过15次以上的, 将整理材料上报县纪委、组织部;连续两个月出现累计不签到6次以上的, 扣发一个月的阳光工资(从下个月中扣除)。三是旷工:旷工半天的处以50元的罚款;旷工一天的处以2021的罚款;一个月累计旷工达2天的, 予以见面谈话;累计旷工达3天以上的, 扣发一个月的阳光工资(从下个月中扣
除);累计旷工达5天以上的, 将整理材料, 上报县纪委、组织部。凡离岗不请假、无特殊情况1天以上(含一天)记旷工, 按旷工天数给予相应处罚。
3、外出开会、到县城办事或遇紧急事情不能按时签到, 要事先向有关领导说明, 并通知办公室以便于正确考勤。公差、开会、学习超过两天以上的, 由党政办有关人员在考勤表上代为签到并作说明。开会以书面通知和办公室接到TEL通知为准。
4、鉴于全乡工作的复杂性, 要求机关工作人员进一步强化工作责任感, 在休息时间同样得保持通讯工具的畅通, 确保遇紧急任务能及时参加。故意关闭手机或不接办公室TEL的, 每发现一次扣款2021 但手机没电等情况只允许出现一次。
二、请假制度
1、有事必须请假, 请假要写书面请假条, 请假条按管理权限签批后交办公室记考勤。请假至少提前半小时, 严禁临走留条或口头请假。除特殊情况外, 违反上述规定一律按旷工处理。
2、请假按年度计算, 全年累积不超过15天, 累积超过15天的, 超过部分按每天10元进行罚款。每月无特殊情况累积请假超过2天的, 予以见面谈话;累积超过4天的, 扣发一个月的阳光工资(从下个
月中扣除), 累积超过5天的, 将整理材料, 上报县纪委、组织部;连续两个月出现累积请假超过2次以上的, 扣发一个月的阳光工资(从下个月中扣除)。
三、住乡制度
机关工作人员无特殊情况外每月住乡一律不得少于8次, 每月住乡累积不足5次的, 予以见面谈话, 不足部分按每次50元给予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