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的军队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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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前期军事制度研究

明前期军事制度研究

明前期军事制度研究摘要:明朝是中国历史上一段重要时期,其前期的军事制度在中国军事史上也占有重要地位。

本文通过对明前期军事制度的研究,旨在了解明朝初期军事制度的发展和特点,并探讨其对明朝军事力量的影响。

第一部分:明前期军事制度的起源明朝于1368年建立,随着朝代的更迭,其军事制度也经历了一系列的变革。

明前期军事制度的起源可追溯到朱元璋时期的征服战争。

在夺取政权的过程中,朱元璋逐渐建立了自己的军事力量,并形成了相应的组织结构和制度。

明初的军事制度主要包括兵员编制、军队组织和军事训练等方面。

第二部分:明前期军事制度的特点1.兵员编制明初的兵员编制主要以干部制度为基础,通过干部选拔和培养来保证军队的素质和战斗力。

同时,明朝还推行兵役制度,即各地根据人口数量分配兵员,以保障军队的充实和壮大。

2.军队组织在军队组织方面,明朝采用了骑兵、步兵和炮兵的组合编制。

骑兵主要负责侦察和快速机动,步兵则是主要的作战力量,而炮兵则用于攻城和防御。

此外,明朝还设置了边防军、卫所、巡逻队等组织,以维护边疆安全和治安稳定。

3.军事训练明朝注重军队的训练和纪律建设,通过选拔和培养将领,加强士兵的体能和战斗技能,提升军队整体素质。

同时,明朝还建立了军事学院,专门培养军事人才,以应对国内外的军事挑战。

第三部分:明前期军事制度的影响明前期军事制度在一定程度上提升了明朝的军事实力,并为明朝的统一和稳定做出了贡献。

军事制度的规范化和标准化使军队具备了相对强大的战斗力,保障了国家安全和边疆稳定。

同时,明前期军事制度的建立为后来的明朝进一步发展奠定了基础,对明朝整个时期的军事制度具有重要的影响。

结论:明前期军事制度是中国军事制度发展的重要阶段,其特点体现了明朝早期军队的组织结构和战斗力。

通过对明前期军事制度的研究,我们可以更好地了解明朝初期军事制度的发展和变革,以及其对明朝军事力量的影响。

这有助于我们更好地理解和评价明朝的军事制度在中国军事史上的重要性,为我们研究中国军事制度的发展提供参考和借鉴。

明朝的军事制度

明朝的军事制度

明朝的军事制度明朝是中国历史上的一个重要朝代,其军事制度对于中国历史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明朝的军事制度经过了一系列的发展和改革,形成了一套相对完善的体系。

本文将从军制组织、将领选拔、兵员编制、兵器装备等方面探讨明朝的军事制度。

一、军制组织明朝的军制以“兵”为基本单位,主要分为京营兵、边防兵和地方保卫军三大类。

京营兵是由天下诸侯国提交的兵员组成,直接归属于皇帝统辖,负责京城以及周边地区的防卫任务。

边防兵主要负责边境地区的守卫任务,由经过严格选拔的士兵组成,具有较高的作战素质和战斗力。

地方保卫军则是由地方官府组织的,主要负责本地区的安全问题。

这种军制的设置使得明朝能够应对不同地区的安全需求,灵活调配兵力。

在军制层面上,明朝采用了“指挥使制”和“统制制”相结合的模式。

指挥使制是指在军事指挥上设立指挥使,并由其负责具体的作战指挥工作。

统制制则是以大将为首,负责全军的统一指挥。

这种双重指挥系统既能够确保作战的灵活性和效率,又能够保证全军行动的整体性和一致性。

二、将领选拔在明朝的军事制度中,将领的选拔至关重要。

为了确保将领的能力和忠诚,明朝采用了科举考试和官员轮流担任武职的制度。

通过科举考试选拔的军事官员,具备较为优秀的文化素养和行政能力,能够为军队的组织和管理提供支持。

而官员轮流担任武职则能够确保将领具备一定的政务经验和治军能力。

三、兵员编制明朝的兵员编制按照军员的来源和性质分为不同类型。

以京营兵为例,其编制包括固定编制和动员编制。

固定编制指的是皇帝直接统辖的军队,其兵员编制相对稳定,拥有一定的规模和装备。

而动员编制则是指根据需要从地方征召的兵员,主要用于临时战时扩充军队。

这种编制的设置既能够保证军队的战斗力和规模,又能够避免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

四、兵器装备在明朝的军事制度中,兵器装备的发展也非常重要。

明朝时期,火器的使用得到了广泛的推广和应用。

明军的火器主要包括火炮、手铳等,这些火器的使用大大提高了明军的火力威力和作战效果。

明朝军事制度与军备

明朝军事制度与军备

明朝军事制度与军备在中国的历史上,明朝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朝代,其统治期间涌现出了很多具有历史意义的事件和人物。

这其中,军事方面的发展和军备的制度建设,是一个非常值得探讨的话题。

本文将从明朝军事制度的演变、军备的历史背景以及影响等方面进行分析和阐述。

明朝军事制度的演变在最初的时候,明朝的军事制度并不完善。

因为明朝建立之初,各地方的军队多是由原先的土地贵族或地方武装转变而成,这些军队的装备、训练和指挥水平都不尽相同。

为了提高军队的战斗力,明朝政府开始了军制改革。

在明初,防御重于进攻,明朝实行的是边防军制。

为了统一各地军队,明太祖朱元璋规定每50户人家编成一个保,每10个保编成一支单兵制的指挥弓箭手和刀枪手组成的侍卫营。

此外,他还设立了独立于地方的“卫所”,是专门管理营房、军器、军粮、军械等军事管理机构。

明成祖朱棣时期,他进一步完善了军制,并采用了士兵分类和驻军制度。

各地军队采用了锻练制度,对士兵进行了更具体的分类。

中央军队和禁军则按照特殊职能进行了编制。

到了明朝中后期,随着对军制改革和军备建设的不断深入,明朝的军队得到了继续提升。

在张居正的出现之后,他发现明朝的九边地区兵器制作技术落后,所以他制订了一系列纲领,让各地方发挥自身优势进行技术创新。

明朝军备的历史背景明朝时期,武器装备不断更新和升级。

由于中国地大物博,自然资源十分丰富,所以明朝制造的武器具有很高的水平。

明朝时期出现的一些战略武器,如火器、蒸汽发动机等,从此以后成为了世界军事技术史上著名的里程碑。

在明朝的军备建设中,火器的制作水平得到了极大的提高。

早在明成祖时期,他就下令让专门负责火器制造的耿坤开炉冶炼,生产出了枪炮。

而在明朝中期,随着火器技术的进一步发展,明代新兵也进一步掌握了火器的制造和使用技术。

值得一提的是,明朝的火器制造技术在世界范围内也有着很大的影响。

当时,葡萄牙人在与中国进行贸易时,也获取到了明朝的火器制作技术,这对于他们在世界海洋贸易中的影响力有非常大的提升。

明代军事制度

明代军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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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事制度
禁卫军: 京卫指挥使司明代掌拱卫京师,守卫宫禁。分上直卫亲军与非 亲军卫。上直卫亲军有南、北京卫,不隶于五军都督府;非亲军卫 有隶五军都督府与不隶五军都督府之别。设官、品秩均与诸卫相 同。 明朝禁军分为守备京师的京营及卫戍皇城的上直二十六卫亲 军。二十六卫俱称亲军都指挥使司,不属五军都督府管辖。 京卫中不属亲军,而又不隶五军都督府的有:武功中卫、武 功左卫、武功右卫(此三卫为军匠,隶属工部管辖)、永清左卫、 永清右卫,彭城卫及长陵等15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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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事制度
营哨制:
明朝后期,卫所军和营哨军的分工也开始划分,卫所 军主要负责驻守,治安,训练新兵和屯田。而营哨军则主 要负责机动作战。因此,卫所军成了正兵,而营哨则是机 动的奇兵。 到了万历时代,为了契合这种分工,卫所军若想参战, 则必须编入营哨建制,同时,卫所的军官只负责士兵训练 和日常管理,不负责指挥作战,而营哨军官除了要负责士 兵的训练,还要负责指挥。编入营哨的卫所军官的编制也 要遵守营哨的编制,因此明朝中后期的主要作战部队都是 营哨军。
图为撷芳主人所绘 明代将校冠服
军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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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哨制: 明代募兵制始于正统年间,和卫所军不同,募兵不世袭,虽然为兵, 但隶属于民籍。服役期满即退伍。最开始,募兵没有像卫所军那样拥有 正式编制,而且往往随着需求扩编或裁员。募兵完全是战斗部队,不像 卫所兵那样需要抽调部分兵员从事屯田人物,募兵的粮食补给,军饷完 全来自国家财政直接支出,不用来自屯田所获,而且饷银也比卫所军和 民壮要高。 到了嘉靖年间,募兵的骑兵与步兵以及车兵开始拥有正式的编制— —营哨制。一般是五人为一伍,二伍为什,三什为队,三队为哨,五哨 为总,五总为营。每营兵员3000人。这是南方明军的营哨编制,北方稍 有变动,但大体相当,如戚继光的蓟镇陆军编制,十二人为一队,三队 为旗,三旗为局,四局为司,二司为部,三部为营,人数也在3000人左 右。这就是明朝中后期的主要军队编制形式。

明代军事体制的演变及其特点

明代军事体制的演变及其特点

明代军事体制的演变及其特点在中国历史上,明代可以说是一个充满战争的时期。

随着明朝的兴起,武功、兵器、战争策略等方面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这也使得明代军事体制得以日臻完善。

本文将介绍明代军事体制的演变及其特点。

一、明代初期军事体制的建立明朝初期,朱元璋设立了“都督府”,负责全国的军事指挥。

在“都督府”下设立了“参将”,负责统帅一定区域内的军队。

并且,朱元璋还特别重视士兵的训练,建立了“千户营”和“都督府教坊”,在战争中,他们的军事作战效果得到了大规模的提升。

此外,朱元璋还强调征发民夫。

在战争中,无论是战斗还是筑城修路,都需要大量的人力。

因此,明朝在战争时征发民夫,并强迫他们参与战斗,这也是明代初期军事体制的一个特点。

二、明代中期军事体制的调整明朝中期,随着战争的频繁和国家的不断壮大,明代的军事体制也发生了许多调整。

首先,明朝中期建立了“镇守制度”,这个制度的出现标志着明朝军事体制的正规化,也是对“参将”系统的升级。

同时,“将领军队公家化”逐渐得到实现,官府对将领和军队的控制力得到增强。

明朝中期还推行了“征兵制度”,也就是俗称的“抽丁”。

这个制度规定了每户要为国家贡献一部分劳力和税赋。

在战争爆发时,朝廷会根据这个制度,从各个地区征发兵士。

这个制度的实施使得中国的兵役逐渐制度化。

三、明代晚期军事体制的发展明代晚期,随着农业和经济的发展,明朝的军事体制也趋于完善。

在明朝末年,李自成领导的農民起义成功推翻了明朝,成立了大西国。

但是,由于他们对军事体制的不重视和后勤保障的不足,最终还是被清军所灭。

此时的明朝,已经完善了“宗藩制度”,不再是像朱元璋时期那样一盘散沙,宗藩地方的兵力也得到了充分的利用。

同时,朝廷在兵器装备和军队训练上逐渐得到提高。

军队的人员组成,也从原来的征兵改为士绅世家的子弟,出现了众多军阀,军队的实力得到了提高。

总结来看,明代军事体制的演变在历史上有着明显的特点,主要表现在初期建制、中期正规和晚期完善。

明朝军队编制

明朝军队编制

明朝军队编制明军的战术综述:明朝军事战术主要有几个发展变化阶段,一是明太祖朱元璋时期,明军以步兵为主,骑兵为辅,守城是强项。

和北元作战时也曾大量使用骑兵,但都是在步兵方阵伴随下运用的。

二是明成祖朱棣时期,明军以骑兵为主,步兵、火器为辅,野战是强项。

明成祖本身就是一名出色的军事家,在他指挥下的明军极具攻击性,他曾五次亲征漠北(前三次大获全胜,后两次游牧民族干脆望风而逃,让朱棣很没面子),这一时期的明军战力应该是明朝历史上最强盛的时期。

三是明军沿海平倭时期,以步兵为主,火器、骑兵为辅,这和南方地理条件限制了骑兵发挥有关。

当然,在北方对付游牧民族的明军,仍以骑兵出击和火器守城为主,这一时期明军呈现出军事战术上的多元化。

四是对后金的战争,明军主流战术达到了超越时代的先进性!即以火器为主,步骑为辅,战术特点是以火器打头阵,步骑混合方阵列在火器营后面待敌。

这种“先进性”完全脱离了当时火器无法单独对付骑兵集团、而明军又缺乏严格训练的实际情况,屡战屡败之下,最终迫使其重又回归到传统的守城战略。

顺便说一句,明军试图以火器优势击败后金军的想法没错,可是在运用上出现了偏差,因为火器要想有效发挥作用,必须要具备一些保护它本身生存的先决条件,比如说坚固的堡垒,比如说阵前设置严密的拒马木,比如说冷兵器部队对火器部队的有效保护等等,这里就不详说了。

总而言之,在这四大阶段中,每种战术的实际运用水平,都有一个由盛至衰,然后产生变革的过程,从某种意义上来讲,一支军队的战术运用也是其战略思想的体现。

兵制:因为明政权存在的时间跨度大,其军制也相应的十分复杂。

明军的常规兵制:明军主要的来源是所谓的“垛集军”。

就是把一部分特定人群划为军籍,世代相传。

全国的军事力量以卫所为基本单位,每卫数千人,每所数百人,分驻地方。

这一点模仿唐朝的府兵制。

在地方,设都指挥使司,简称都司,设都指挥使为地方最高军政长官。

都司之下,府、县二级遍设卫所,一府设所,连县设卫。

明朝的军队建制

明朝的军队建制

明朝的军队建制是卫下辖千户所,千户所下辖百户所,百户所下辖总旗,总旗下辖小旗,小旗是最基本的作战单位。

在正规军的394个卫所中,有65个守御千户所是独立建制不受卫的约束,它们一般都分布通常情况下一卫统辖五个所,兵员5600人;卫的指挥机关叫“指挥使司”,设指挥使一人,正三品指挥同知二人,从三品指挥佥事四人,正四品卫镇抚二人,从五品经历一人,从七品知事一人,正八品使、副使各一人,各司其职,逐级负责。

一个千户所下辖十个百户所,兵员1120人;千户所设正千户一人,正五品副千户二人,从五品所镇抚(镇抚是专管军纪的官员,百户缺员时可代百户行使职权)二人,从六品吏目一人,与上文提到的65个独立的守御千户所的官兵配置大体相同。

一个百户所下辖两个总旗,兵员112人;百户所设正六品百户一人,从六品试百户一人。

总旗下辖五个小旗,兵员56人;小旗管辖10名士兵。

明朝的卫所分内卫和外卫,外卫的管理机构叫都司,省级管理单位叫都指挥使司,简称都司,明初按地域划分都司使司23个,所辖卫所347个,分别隶属于五军都督府(即前后左右中五军)直辖于兵部。

内卫分京营和亲军都护府,京营又分南京京营和北京京营,共设卫35个,主要负责京师的守备;亲军都护府设卫12个,主要负责皇宫的守卫、皇帝的护驾等项事宜,亲军都护府由皇帝直接指派的亲信大臣统辖,不受兵部领导。

亲军都护府的第一卫叫锦衣卫,下辖17所,主要负责皇帝出行的护驾、护卫、仪仗和皇帝交办的缉捕刑狱、密侦查抄等项事宜,在锦衣卫中由皇帝钦典忠诚奉守,武功高强者180人为带刀侍卫,用以守护皇宫大殿,时刻不离皇帝左右,享有无尚的权利。

锦衣卫同内务府的太监有着本质的区别。

以上各卫所的隶属关系和统辖规模在朱元璋死后的历代继承者中,根据个人的需要都有很大的变动。

上述以守御为目地的军队建制如果遇到大规模的战事时,则由皇帝亲自点将称“大将军”一名,“副将军”多名,由兵部酌情征调各卫所由指挥使和正千户分别带队集结从征,战后官军各回其卫所。

明朝的军队编制——卫所和营哨

明朝的军队编制——卫所和营哨

明朝的军队编制——卫所和营哨卫所是明初确定下来的军队编制。

十人为一小旗,五小旗为一总旗,二总旗为一百户所,十百户所为一千户所,五千户所为一卫。

一般一卫为5600余人。

陆军、水军、骑兵编制统一,盖莫能外。

嘉靖年间,随着卫所制的破坏、募兵制的实行和战争的频繁激烈,编制也发生了变化。

水兵过去是卫所制,嘉靖时则按船大小和担负任务的不同,实行不同的编制。

车兵的编制为新创,与卫所制不同。

骑兵和步兵的编制再不是卫所制,而是营哨制。

营哨制是明中后期的陆兵编制,但不统一。

但就南方来讲,大体是五人为伍,二伍为什,三什为队,三队为哨,五哨为总,五总为营。

每营3000人左右。

有的把“总”也称为营,每营五六百人。

北方和南方有的称谓不同。

如戚继光在蓟镇的陆兵编制为十二人为队,三队为旗,三旗为局,四局为司,二司为部,三部为营。

每营也是3000人左右。

有的则是相同的。

如徐光启所练兵的编制为五人为伍,二十五人为队,五队为哨,五哨为部,五部为营。

每营3000多人。

明代军队后期的编制中大都有营、有哨,可称为营哨制。

新的编制出现后,卫所军中青壮军卒都编在营哨中。

卫所依然存在,但已不是战斗组织。

随着军队编制的变化,各级长官的称谓也与过去不同。

一般来说,从过去的小旗、总旗、百户、千户、指挥使变成了什长、队长、哨官、把总、参将。

卫所和营哨不同,其所担负的任务也不完全相同。

卫所是平时组织,驻守一地,训练部队,组织屯田。

营哨则是机动作战部队,东征西戍而不负责屯田。

卫所的军官平时虽训练部队,战时则不一定指挥其部队作战;营哨的军官平时训练部队,战时就带领所练部队作战。

营哨制比卫所制更有利于军队的平时管理和战时作战。

明代中后期多实行一头两翼或一头两翼一尾阵,即以一部为正面主攻,两部为侧翼助攻,余者策应。

营哨制更适应这种战术要求。

明代军事制度

明代军事制度

明代军事制度明代是中国历史上一个重要的朝代,也是军事制度发展的一个关键时期。

在明代,军事制度得到了一系列的改革和完善,从而提高了军队的战斗力和管理效率。

本文将从军队组织架构、军事法律规范和兵员选拔培训等方面探讨明代军事制度的特点和影响。

首先,明代军事制度的组织架构主要包括三个层次:统帅机构、军队编制和军中管理。

统帅机构由太监所掌控,他们成为了皇帝的亲信和指挥官。

军队编制分为中军、前军、后军等,中军负责主力军的指挥和调动,前军和后军则分别在作战前沿和后方进行防守和支援。

军中管理则是明代军事制度中的重要环节,通过严格的纪律和惩罚来确保军队的统一和战斗力。

此外,明代还设立了镇守和巡抚等制度,以维护边疆地区的稳定和安全。

其次,明代军事制度中的法律规范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大明律》是明代时期最重要的一部军事法律规范,主要用于约束军队和士兵的行为。

《大明律》规定了军队的组织架构、纪律管理、战时作战行为等方面的内容,并明确划定了罪责和处罚的种类和程度。

这一法律体系的建立,为明代军事制度的执行提供了有力的保障,同时也为后世留下了宝贵的法律文献。

最后,明代军事制度在兵员的选拔和培训方面也具有一定的特点。

明代通过严格的选拔和考试制度来选拔军队中的高级将领和军官。

他们必须通过考试和实际表现来获取相应的军衔和职位。

此外,明代还实行了严格的军事培训制度,包括军事理论教育、实战模拟训练和军事技能培训等。

这些措施有助于提高军队的整体素质和作战能力,提高了明代军队的战斗力。

总的来说,明代军事制度在组织架构、法律规范和兵员选拔培训等方面表现出了一系列的特点。

这一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为明代军队的发展和中央政权的稳定提供了重要保障。

明代军事制度的特点对后来的军事制度发展也产生了重要的影响,为现代军事制度提供了有益的借鉴和启示。

然而,明代军事制度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例如太监的过分干预和军队的腐败等,这些问题也给明朝政权带来了一定的困扰。

明朝的军事制度与边防建设

明朝的军事制度与边防建设

明朝的军事制度与边防建设明朝(1368年-1644年)是中国历史上一个辉煌而重要的朝代,其军事制度与边防建设有着深远的影响。

在明朝的统治下,针对国家稳定和边疆安全的需要,采取了一系列的军事制度和边防建设措施。

一、军事制度明朝制度中的军事安排主要分为五个方面:地方兵、中央千户所、锦衣卫、厢军和禁军。

这些部门构成了明朝的军事力量体系。

首先是地方兵,明朝通过设立保甲制度实施地方兵役制度。

保甲制度由一甲九保组成,每个保由十户为单位,一甲为十保。

保甲制度的实施,加强了明朝对地方的控制和动员能力,提高了地方民兵力量的准备和响应速度。

中央千户所是明朝设置的一个军事管理机构,负责统领和管理军队。

千户所的主要职责是招募和训练士兵,维护兵器装备,以及负责军事行动的指挥和协调。

锦衣卫是明朝的特殊情报和安全机构,主要负责内外安全以及皇宫的安全。

锦衣卫由具备高超技能的武士组成,他们巡逻城市,维护治安,打击犯罪,确保社会的稳定。

厢军是地方军事组织,主要作为地方定期军事训练和抵御外敌入侵的力量。

厢军的设置更多地强调地方自治,以增加地方的军事实力和保障地方的安全。

禁军是明朝的主要军队力量,由皇家直接统辖,是明朝政权的维护力量。

禁军的选拔标准苛刻,训练有素,装备精良,是明朝在军事上的核心力量。

二、边防建设在边防建设方面,明朝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保卫边疆和打击外敌。

明朝在边境地区设置了一系列边防要塞,以巩固国境的防线。

这些要塞不仅包括城墙和壕沟,还有烽火台、哨所等军事设施,确保边境的安全。

明朝还实行了“边辟”制度,即在边境地区设立屯田,发展农业生产,以增加粮食供给和军队的后勤保障。

另外,明朝还实行了“四夷番使司”的政策,与蒙古、朝鲜、琉球等周边国家保持外交联系,并进行贸易合作,以稳定周边环境。

同时,明朝还大力发展水军力量,加强海防工作。

建设了一支庞大的水师,维护海上安全,并打击日本海盗的威胁。

总之,明朝的军事制度和边防建设有力地维护了国家的稳定和边疆的安全。

明朝的军事制度与军备建设

明朝的军事制度与军备建设

明朝的军事制度与军备建设明朝(1368年-1644年)是中国历史上一段重要时期,军事制度与军备建设在其统治期间发挥了重要作用。

这一时期的军事制度和军备建设为统一中国、镇压农民起义、保卫边疆等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本文将探讨明朝军事制度的特点,以及明朝军备建设的重要性和推动力。

一、军事制度的特点明朝时期,军事制度经历了多次改革,其特点如下:1. 选将制度:明朝通过科举选拔将领,实行官职与军职相结合的制度,以确保军队的素质和能力。

2. 募兵制度:明朝采用一种半募兵制,即将地方土豪地主出钱设立保甲,由其负责组织募兵、训练士兵,形成一支强大并具备地方背景的军队。

3. 分阶段训练制度:明朝军事制度中,将有效地分为初训、县训、府训、军训等不同级别的训练,以培养士兵的战斗技能和纪律观念。

4. 保甲制度:明朝实行了保甲制度,将地方民众组织起来,负责边境的巡逻和军事警察工作,以确保边境安全。

以上是明朝军事制度的主要特点,这些制度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以往的封建制度,使明朝军队具备了一定的专业性和战斗力。

二、军备建设的重要性军备建设是保障军事实力、确保国家安全的重要手段。

在明朝时期,军备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有以下几个方面的重要性:1. 统一中国:明朝由于历经纷争,统一中国成为首要任务。

通过军备建设,明朝得以拥有一支强大的军队,为统一中国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2. 镇压农民起义:明朝时期,发生了多次农民起义,其中以红巾军起义和张献忠起义最为著名。

通过军备建设,明朝政府能够有效地镇压这些农民起义,维护社会稳定。

3. 边疆防御:明朝时期,面临着边疆安全问题,如北方的蒙古、女真等族群的入侵,以及南方的倭寇等。

通过军备建设,明朝能够更好地保卫边疆,维护国家安全。

4. 海外探险与贸易:明朝时期,郑和下西洋等一系列海外探险活动开展,海上贸易繁荣。

军备建设为明朝的海上探险提供了保障,并保护了明朝的海上贸易利益。

军备建设的重要性使明朝政府高度重视军备工作,投入大量资源和精力,以确保国家安全和统一。

明朝的军事机构

明朝的军事机构

明朝的军事机构明朝时期是中国历史上的一个重要时期,这个时期的军事机构也是有很多值得探讨的内容。

在明朝,军事机构是与政治密切相关的,因为军队对于保卫国家领土、维护社会稳定以及统治阶级的稳定都起到了重要作用。

在这篇文章中,我将从军事制度、军队构成以及军队管理等方面来谈谈明朝的军事机构。

第一,我们来谈谈明朝的军事制度。

明朝时期,军队的制度主要遵循着“经制”和“募兵”这两种制度。

在经制制度下,士兵是在官员的掌握之下,同时需要交纳一定的租赋。

而在募兵制度下,士兵主动参军,同时也是纳税人。

这两种制度的存在使得明朝时期的军队既有一定的专业素质,也同时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

除此之外,明朝时期还有实行“勇甫制”的地方军事制度。

勇甫制是明朝时期用以征集志愿军的一种制度,其主要是由士兵自愿加入,成为一支与国家正规军相对应的军队。

这种军队的主要作用是用于扩大军事防线,以及强化地方自治的功能。

这种制度的存在,不仅是一种军事防卫手段,也是对中国传统军事组织的延续和发扬。

接下来我们来谈一下明朝军队的构成。

明朝时期的军队构成主要是在从民间招募的兵员基础之上,不断进行扩充和完善。

在早期,明朝时期的军队以骑兵和弓箭手为主要的战斗力量。

这两种兵种主要是以马军和步兵为主。

随着明朝的不断发展,军队中加入了一些新的兵种,如铁骑、炮队以及水师等部队。

同时,明朝时期也十分注重兵器的研制和更新。

这段时期的军队使用的兵器其实相当先进,例如比较早期使用的霹雳炮已经使用了多管装药靶火器。

还有借鉴了西方的一些兵器技术,如火炮、火铳等等,这也使得明朝时期的军队装备水平得以提高,对后世军事技术的发展也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说完了军队的构成,我们再来看看明朝的军队管理。

明朝时期的军队管理十分严格。

其军队主要由大小两类军队组成。

军队的总指挥一般为皇帝或者皇帝直接委派的大臣。

在军队内,对于将士的管理也是有着详细规定的。

例如明朝时期的士兵需要随身携带一个专门为他们制作的囊袋,以便将私人财物统一管理。

明朝的军事制度与战争策略

明朝的军事制度与战争策略

明朝的军事制度与战争策略明朝是中国历史上最具有特色和影响力的封建王朝之一,其军事制度和战争策略也为后世所称道。

明朝在军事领域颇有建树,其独特的军事组织和战争思想对于军队的发展和国家的安全具有重要的意义。

本文将对明朝的军事制度和战争策略进行探讨,以期从中寻找到有益的启示。

一、中央军事制度明朝的中央军事制度主要由兵部、都察院和辽东都指挥使这三大组织构成。

兵部负责对全国军事事务的管理,包括招兵买马、编制军队、制定军纪等。

都察院则负责监督各级将领和军队的表现,以及审查军队的战果和损失情况,保证军队的作战效果。

辽东都指挥使则是明朝边境的军事指挥机构,负责边防的布置和对外的作战指挥。

这样的中央军事制度确保了军队的组织有序和作战效果的掌控。

二、兵制明朝的兵制分为募兵制和编户制两种。

募兵制依靠招募志愿者组建军队,其优势在于能够快速扩充兵员并选拔精锐,但随之而来的问题是士兵能力良莠不齐。

编户制则是通过按户编制兵员,确保国家有足够的兵员来应对战争。

虽然编户制能够确保拥有大量士兵,但其缺点是难以保证士兵的素质和训练水平。

因此,明朝采取了募兵制和编户制相结合的方式,以兼顾军队的质量和数量。

三、兵科明朝的兵科分为步兵、骑兵和炮兵三个类别。

步兵是军队的主力,主要用于攻城和防守。

骑兵则是步兵的辅助力量,用于快速机动和追击敌人。

炮兵则是明朝军队的特色之一,明朝大力发展火炮技术,并将其广泛应用于战争中。

火炮的出现改变了传统战争的格局,使得攻城战和防守战的效果都有了质的提升。

兵科的合理配置和优秀技术的应用使得明朝的军队在战场上展现出强大的威力。

四、战争策略明朝在战争中采取了多种战略,其中主要包括防御战略、剿灭战略和外交战略。

防御战略是明朝对抗外敌入侵的主要手段,通过修建长城、设立边关等措施来保护国家的安全。

剿灭战略则是明朝打击内部叛乱和民族分裂势力的重要手段,以剿灭敌人的主力和领导层为目标,通过决战来解决问题。

外交战略则是通过外交手段来争取和平,以避免战争对国家的破坏。

明朝兵制——精选推荐

明朝兵制——精选推荐

明朝兵制(1)军事领导体制 明朝建⽴后,明太祖朱元璋仿照宋元的枢密院制度,在中央设⼤都督府作为最⾼军事机构。

洪武⼗三年(公元1380年),朱元璋在废丞相制、升格六部的同时,⼜把⼤都督府分为左、右、前、后、中五军都督府,每府设左右都督和都督同知各⼀⼈,都督佥事若⼲⼈。

五军都督府的主要职责是分领在京各卫所和在外各都指挥使司(简称都司)卫军。

各都督府互不相属,都只与兵部联系。

五军都督府与兵部分掌兵权。

“兵部有出兵之令,⽽⽆统兵之权;五军有统兵之权,⽽⽆出兵之令。

”(《春明梦余录·兵部》)两个机构互相牵制,便于皇帝操纵和控制。

到明朝中后期,兵部尚书或侍郎有时可直接掌握京营训练,五军都督府渐成虚设。

明朝地⽅军事长官,最初是都指挥使。

如有征战,则由中央派都督府官或公、侯、伯为总兵官,事毕还任。

后来因边境多事,原来临时派遣的总兵官遂留下镇守,成为定设官员。

内陆的军事要地也逐渐设总兵官镇守,都指挥使成为总兵官的下属。

明中叶以后,为加强对武将的控制,⼜派⽂⾂到各总兵官处整理⽂书,参与机要。

明初即开始设置的巡抚、总督两职逐渐成为常设官员。

巡抚是地⽅最⾼⾏政长官,但往往加有提督军务或赞理军务、参赞军务的名义。

总督更拥有“总督⽂武,⾃总兵、巡抚⽽下皆听其节制”(《明通鉴》卷三⼆)的⼤权,成为地⽅最⾼军事政治长官。

(2)军队的编制 明朝军队的编制是卫所制。

明朝的军卫法规定,⼀郡设所,连郡设卫。

⼤抵以5600⼈为⼀卫,1120⼈为⼀千户所,112⼈为⼀百户所,50⼈为⼀总旗,10⼈为⼀⼩旗。

⼀卫辖五个千户所,⼀个千户所辖10个百户所,⼀个百户所辖两个总旗,每个总旗设五个⼩旗。

全国军队均按此编制编⼊卫所,由⼩旗、总旗、百户、千户、卫指挥使逐级率领。

卫所军的最早来源,有跟随朱元璋建国的从征兵,有元朝及各割据势⼒的归附兵,有由罪徒组成的“恩军”,还有从平民中征调的“垛集军”。

所谓“垛集”,是以三户民户为⼀垛集单位、⼀户为正户,出⼀丁充军役,另两户为贴户。

明朝的军队组织结构

明朝的军队组织结构

明朝的军队组织结构明朝是中国历史上的一个重要朝代,其拥有庞大的军队组织结构。

明朝的军队组织结构呈现出独特的特点,具有广泛的覆盖范围和多样化的编制模式。

本文将对明朝军队的组织结构进行详细介绍。

一、总体概述明朝的军队分为两大类别:禁军和厢军。

禁军是由朝廷直接统领的精锐部队,有严格的纪律作风。

厢军则是地方性的民兵组织,负责维护地方安全和执行一定的军事任务。

这两类军队共同构成了明朝的军队力量。

二、禁军组织禁军是明朝的主力军队,其组织结构严密,分为中央禁军和地方禁军两个层级。

中央禁军由皇帝直接统领,是明朝的最精锐的军队。

其中,最重要的是东厂和西厂,分别负责监视和处置内外的间谍和叛乱分子。

此外,还有戍边军、京营、卫所等部队,用于维护国家的边境安全和京城的稳定。

地方禁军由地方官员统领,分布在各个地方,负责维护地方治安和边境的防卫。

地方禁军的编制和数量因地区而异,可以按照需要进行扩充或缩减。

地方禁军的组织结构主要包括将军和指挥官等,各级指挥官都必须向地方官员负责。

三、厢军组织厢军是地方性的军事组织,主要由地方官员或豪强组织起来,负责地方安全和维护治安。

厢军的组织结构相对松散,依附于地方势力。

各地的厢军数量、编制和武器装备都有所不同,但总体上都按照军队的组织模式进行编制。

厢军的领导层主要由地方官员、地主和豪强组成,他们通过资助和招募士兵来建立自己的军队。

厢军的组织结构包括统帅、指挥官和士兵等,但纪律比较宽松,往往以地方势力为核心,各自为政。

四、军队的士兵编制明朝的军队士兵编制主要分为骑兵和步兵两个类别。

骑兵是军队中的精锐部队,通常配备马匹和弓箭等武器,用于远距离攻击和快速机动。

步兵则是主要的作战部队,装备各种近身武器,如长枪、剑等,用于近战和防守。

军队的士兵编制根据实际需要可以扩大或缩减。

士兵的选拔和训练都经过严格的程序,以保证其战斗力和忠诚度。

士兵的晋升和晋级通常取决于战功和表现。

五、军队的指挥层级明朝的军队指挥层级包括将军、千总、百总、都司和指挥官等不同级别的指挥官。

明朝军事制度都有哪些

明朝军事制度都有哪些

明朝军事制度都有哪些作为中国古代科技领先的朝代,明朝对中国乃至世界文明作出了很多伟大贡献。

大家是不是想知道明朝军事制度都有哪些呢?下面店铺为大家推荐一些明朝军事制度的知识,希望大家有用哦。

明朝军事制度:卫所制卫所制为在全国各地军事要地设立卫所驻军,卫有军队五千六百人,其下依序有千户所、百户所、总旗及小旗等单位,各卫所都隶属于五军都督府,亦隶属于兵部,有事从征调发,无事则还归卫所。

军队来源为世袭的军户,由每户派一人为正丁至卫所当兵,军人在卫所中轮流戊守以及屯田,屯田所得以供给军队及将官等所需。

其目标在养兵而不耗国家财力,但明宣宗以后渐无法维持,军人生活水平及社会地位日渐低下,逃兵也逐渐增加,军备因此逐渐废驰。

在嘉靖年间,应付倭寇之乱时,将领戚继光在浙江地区采用招募民兵加以训练的方式,来取代不堪的卫所兵。

正因为明朝正规军卫所军的不堪用,故这些民兵,在明朝后期逐渐担负起维持明朝有效统治的作战部队,而其中最为有名的就是戚继光的召募以浙江人为主戚家军,李如松的私人部队辽东铁骑,及袁崇焕所召募以辽东人为主的关宁铁骑。

纪效新书是明朝军事家戚继光所著的一部兵书,初撰于嘉靖39年(1560年),共18卷正文加一卷卷首,后戚继光晚年时又加以手校,修订为14卷。

全书语言简明通俗,涵盖了兵员选拔、训练、武器、阵法、律令、行营、兵法等多个方面,是戚继光一生征战的心得之作。

明朝军事制度:神机营神机营是明代京城禁卫军三大营之一(其余两营为五军营及三千营),是军队中专门掌管火器的特殊部队。

明成祖平交阯后,得神机枪炮法,特置神机营肄习。

该营装备有火枪、火铳等,后期又添置火绳枪。

明正统十四年(1449年) 土木之变后,三大营丧失几尽,后改革军制,建立营团,未入选的军士归本营,称“老家”,嘉靖时罢营团,恢复三大营旧制。

明朝的军事体制明代军事机关体制是经过几度调整变革然后才比较固定下来的。

以中央军事领导机关来说,起义时期,朱元璋以都元帅身份自主行枢密院事,亲自指挥全盘军事,以后,改行枢密院为大都督府,设大都督一人,名义上是“节制中外诸军事”,一切大小军政,包括军官任免、军队调遣、战役指挥、战略考虑等,都由都元帅决定,大都督府不过是主持后勤给养。

明代军队管理制度

明代军队管理制度

明代军队管理制度明代是中国历史上一个辉煌而繁荣的朝代,其军队管理制度是其繁荣和强大的重要支撑之一。

在明代,军队管理制度经过长期的发展和完善,形成了一套比较完备的体系,这一制度体系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明朝军队的强大和稳定。

一、军队编制与管理1. 军队编制明代军队编制主要分为正军和都指挥使,正军主要是京师的禁军和地方的镇卫军,都指挥使则是地方的军事长官。

正军和都指挥使都是由皇帝或者宰相任命,拥有较高的权力和实权,他们负责统领军队并制定相关政策和部署。

在东厂等特务机构,还有专门处理军中事务的机构,也具有较大的权力。

2. 军队管理军队管理方面,明代非常重视文官与武官的平衡,由文官主管军政,武官主管军事。

军队管理中对军队的编练、装备、指挥、补给、后勤等方面都有较为详细的规定,使得军队能够保持高效的作战状态。

二、兵员选拔与训练1. 兵员选拔在明代,兵员的选拔主要是通过各级官员负责的兵役登记和选拔,统一注册并划定人员编制。

此外,兵役登记的时候还会对每一个人的身体情况、技能和战斗能力进行评估,并且加以记录,以便后期使用。

2. 训练对于兵员的训练,明代非常重视,会对军队进行严格的训练,包括体能训练、武术训练、战术训练等,保证了军队的作战力。

同时,还会不定期举行军事演习,以检验军队的战斗力和士气。

三、装备与武器1. 动员在明代,军队装备主要依赖于国家财政和军备库存,但在战时期则会根据需要加大军备生产,动员社会力量以满足军队的装备需求。

2. 武器明代军队的武器主要是刀剑、弓箭、盾甲及机械等,根据不同的战斗环境和作战需求,还会有一定的改进和更新。

四、军事制度1. 军费在明代,军费主要是由国家财政拨款支付,同时也会从地方财政中征税用于军备,以保证军队的正常运转和作战需要。

2. 军纪对于军队的纪律和规范,明代制定了一系列严格的军纪军规,对于军人的言行和作战均有详细的规定,以确保军队的纪律和秩序。

3. 军事政策明代的军事政策主要是由皇帝和宰相制定,主要包括对外作战、军备建设、军队编成等方面的政策,保证了军队的高效运转。

明朝的军事改革明代军队的组织与装备

明朝的军事改革明代军队的组织与装备

明朝的军事改革明代军队的组织与装备明朝建立于1368年,是中国历史上一段重要的时期。

明朝的军事改革在军队的组织与装备方面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本文将重点讨论明代军队的组织与装备问题,并分析明朝的军事改革对中国历史的影响。

一、明代军队的组织明代军队的组织可分为中央军队和地方军队两个层次。

1. 中央军队中央军队是由皇帝直接领导的精锐部队,主要包括禁卫军、抚远军、神机营等。

禁卫军是宫廷的卫队,负责保卫皇帝和宫廷的安全。

抚远军是边疆地区的防卫军队,用于应对外敌的侵略。

神机营则是以轻装精锐和弓箭手为主要力量的特种部队,成为明代军队的重要组成部分。

2. 地方军队地方军队是由地方官员直接组织和管理的军队,用于地方治安的维护和应对小规模冲突。

地方军队的编制和装备相对较为简单,主要包括兵、役和勇三类人员。

兵是正式的军队成员,受聘任军事职务,承担地方治安和军事任务。

役是脱产费役的民众,负责修筑军事工程和运输物资。

勇则是临时集结的民兵,用于临急需要时的防御。

二、明代军队的装备明代军队的装备在军事改革中发生了重大变革,主要表现为武器和防护装备的改进。

1. 武器明代军队使用的主要武器包括弓箭、火炮和白刃武器。

弓箭在明代仍然是主要的远程武器,尤其是神机营等轻装部队以弓箭手为主力。

火炮作为明朝军队的重要装备,在战争中扮演了重要角色,对敌人的阵地和城池造成了巨大破坏。

白刃武器主要指刀剑等近身作战的武器,明代军队中广泛使用宝剑、长枪、戟等武器。

2. 防护装备明代军队在防护装备方面也进行了改进。

头盔、铠甲和盾牌成为士兵们常见的防护装备。

头盔主要保护头部免受敌方攻击,铠甲则用于抵挡箭矢和利器的伤害,盾牌则用于防御和挡箭。

这些防护装备的改进提高了士兵们在战场上的生存和战斗能力。

三、明朝军事改革的影响明朝的军事改革对中国历史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1. 强大的军事实力明朝军事改革加强了中央军队的组织,并提升了士兵的战斗能力。

这使得明代中国在东亚地区拥有强大的军事实力,维护了国家的安全和疆土的完整。

总结明代兵制

总结明代兵制

总结明代兵制引言明代(1368年-1644年)是中国历史上一个重要的朝代,其兵制在当时具有鲜明的特点。

明代兵制对中国军事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对于了解中国军事史具有重要的意义。

本文将对明代兵制进行总结,包括军队组织结构、武器装备、兵役制度等方面的内容。

军队组织结构明代军队的组织结构主要分为三级:千户所、百户所和指挥使。

千户所是最小级别的单位,由千户领导,大约有100人左右。

百户所是千户所的上级,由百户领导,大约有500人左右。

指挥使则是最高级别的单位,由指挥使领导,其下辖多个百户所和千户所,总兵力可达数千人。

明代军队在地方军队和京营军队两个层次上进行组织。

地方军队主要由地方官员征召,用于地方治安和边防防卫;京营军队则是由中央政府直接招募和管理,用于中央权力的维护和战争时期的作战。

武器装备明代军队的武器装备相对较为发达,包括弓箭、刀剑、火器等。

其中,火器是明代军队的重要装备之一。

明代火器主要分为大炮和手火枪两类。

大炮用于攻城和重要战斗中,威力巨大;手火枪则是士兵们常用的个人武器,有效提高了步兵火力。

此外,明代军队还普遍装备盾牌、战斧等防护和近战武器。

兵役制度明代兵役制度在历史上是相对健全和完善的。

明代的兵役制度分为两种类型:抽丁和抽籍。

抽丁是指招募壮丁入伍,通常是由地方官员负责招募和管理。

抽籍是指将一部分人口编制为军籍,成为专职士兵,由中央政府统一招募和管理。

兵役的时间分为短期和长期两种。

短期兵役一般是每年夏季进行,士兵们在战时进行集训和作战,非战时则返回家乡生活。

长期兵役则是指成为专职士兵,需要长期服役,成为职业军人。

军事改革与发展明代在军事改革与发展方面做出了一系列的努力和探索。

明太祖朱棣在位期间,创立了明代京营军队,实现了军队的中央集权和统一管理。

这为后来的军事改革奠定了基础。

明代的军事改革主要包括军制、军备、军队编制等方面。

明武宗朱厚照实施了一系列的兵制改革,强调军队的战斗力和作战效能。

此外,明代还重视海防,建立了完善的海防体系,有效保卫了海疆安全。

明朝的军事制度

明朝的军事制度

明朝的军事制度明朝是中国历史上一个十分重要的朝代,在军事方面有着丰硕的成果与制度. 在这篇文章中,我们便来详细探讨一下明朝的军事制度。

一. 前言明朝的兴起秉承了汉、唐、宋、元等历代王朝的优秀制度,在其中军事方面也没有例外.明朝军事制度的建立不仅依托于历代王朝的经验,更是在新的时代条件下进行创新,这些制度不仅影响到了当时的军事,而且对于后来的朝代也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二. 官职和军队在明朝的军事制度中, 领军的是总兵,总兵下设提督,提督下则分为游击、副将、参将、同知、按察等等级.其中,游击是一个比较特殊的官职,他们并未与任何一个地方(州县)相关联,只能接受上级派遣,进行紧急任务的执行.而副将以下的官员则是直属于州县的,负责该区域内的守卫任务,对于区域内的治安负有责任.在军队的组建中,明朝贯彻的是“制一,抽三,调兵遣将”的制度. “制一”指的是按户籍划分制度,即按照户口数量划分战力大小的方式,一般情况下,每户有三个成年男子,则需举出一人来服兵役;“抽三”则是在每年冬天的时候,抽取这些人中的一部分进行训练,以确保战斗力最大限度的发挥;“调兵遣将”是指明朝军队分布的弹性, 在战争时期,明朝皇帝可以通过下发朝廷敕令,调遣各地的军队,进行集中作战.三. 军队管理在军队管理中,明朝相比于其他朝代,有了很多创新,军队管理部门主要负责指挥和管理军队,负责为军队提供补给,装备和武器等.并且,为了便于管理,在军队规模较大的时候,还会设置一个“腰军”来协助管理.此外,明朝还设立了一个风枪营,负责军队的守卫任务,保卫重要前线。

四. 军队和社会的关系在明朝的军队中,除了常规作战外,他们还有许多的应用领域,如:维护边境,抢险救灾等.此外,明朝军队的存在也对全国的稳定与安全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在和平时期,他们可以为匪贼活动制造困难,预防民间叛乱,并且在战争时期中,他们的出现也满足了不少的社会和政治需求,保障了全国居民的生命和财产.五. 结语明朝是中国历史上十分重要的一个朝代,在军事方面也不例外.他们不仅继承了汉、唐、宋、元等历代王朝的优秀制度,而且在新的时代条件下进行了改革和创新.官职,军队组成,军队管理以及与社会之间的联系等等,在明朝的军事制度中得到了完整的体现.正因为如此,明朝的军队才能够如此无所不能,交口称誉.最后,我们应当学习他们的优秀传统,在建设现代的兵器系统的基础上,使之发挥到最大的作用,让我们国家更加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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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的军队建制是卫下辖千户所,千户所下辖百户所,百户所下辖总旗,总旗下辖小旗,小旗是最基本的作战单位。

在正规军的394个卫所中,有65个守御千户所是独立建制不受卫的约束,它们一般都分布通常情况下一卫统辖五个所,兵员5600人;卫的指挥机关叫“指挥使司”,设指挥使一人,正三品指挥同知二人,从三品指挥佥事四人,正四品卫镇抚二人,从五品经历一人,从七品知事一人,正八品使、副使各一人,各司其职,逐级负责。

一个千户所下辖十个百户所,兵员1120人;千户所设正千户一人,正五品副千户二人,从五品所镇抚(镇抚是专管军纪的官员,百户缺员时可代百户行使职权)二人,从六品吏目一人,与上文提到的65个独立的守御千户所的官兵配置大体相同。

一个百户所下辖两个总旗,兵员112人;百户所设正六品百户一人,从六品试百户一人。

总旗下辖五个小旗,兵员56人;小旗管辖10名士兵。

明朝的卫所分内卫和外卫,外卫的管理机构叫都司,省级管理单位叫都指挥使司,简称都司,明初按地域划分都司使司23个,所辖卫所347个,分别隶属于五军都督府(即前后左右中五军)直辖于兵部。

内卫分京营和亲军都护府,京营又分南京京营和北京京营,共设卫35个,主要负责京师的守备;亲军都护府设卫12个,主要负责皇宫的守卫、皇帝的护驾等项事宜,亲军都护府由皇帝直接指派的亲信大臣统辖,不受兵部领导。

亲军都护府的第一卫叫锦衣卫,下辖17所,主要负责皇帝出行的护驾、护卫、仪仗和皇帝交办的缉捕刑狱、密侦查抄等项事宜,在锦衣卫中由皇帝钦典忠诚奉守,武功高强者180人为带刀侍卫,用以守护皇宫大殿,时刻不离皇帝左右,享有无尚的权利。

锦衣卫同内务府的太监有着本质的区别。

以上各卫所的隶属关系和统辖规模在朱元璋死后的历代继承者中,根据个人的需要都有很大的变动。

上述以守御为目地的军队建制如果遇到大规模的战事时,则由皇帝亲自点将称“大将军”一名,“副将军”多名,由兵部酌情征调各卫所由指挥使和正千户分别带队集结从征,战后官军各回其卫所。

在卫所中占压倒性多数的是分散设置在中国全境的外卫。

在和平年代外卫的职能是:戍军(从事戍守城池、巡逻和海防),屯军(从事军屯之耕作),运军(从事运输通讯),班军(轮流上京城执行勤务的番上和轮流在边境执行勤务的番戍)等。

当然,根据卫所所在地具体情况的差异,有的以戍军为主体,有的以军屯、运输和执行勤务为主等等多种多样。

明朝禁卫军指驻扎京师以卫京城之军。

明太祖定都南京,集全国卫军精锐于京师。

遇兵事以京军为主力,抽调各地卫军为辅。

洪武中有留守等四十八卫。

永乐迁都北京后,以京师置于国防前线,成为全国的军事中心,增为七十二卫,并定制立京军三大营,有五军营、三千营和神机营。

永乐八年(1410),分步骑军为中军,左、右掖,左、右哨,称五军营。

除统领在京卫所外,还统领每年从中都、山东、河南、大宁各都司轮番到京师操练的兵士十六万人。

三千营以边外降丁组成,分为五司。

神机营专用火器。

永乐时,征交阯,得火器法,立营肄习。

提督内臣、武臣、掌号头官的设置同三千营。

皇帝亲军共26卫(不隶属五军都督府):锦衣卫、旗手卫、金吾前卫、金吾后卫、羽林左卫、羽林右卫、府军卫、府军左卫、府军右卫、府军前卫、府军后卫、虎贲左卫(以上12卫,洪武时设置)。

金吾左卫、金吾右卫、羽林前卫、燕山左卫、燕山右卫、燕山前卫、大兴左卫、济阳卫、济州卫、通州卫(以上10卫,永乐时设置)。

腾骧左卫、腾骧右卫、武骧左卫、武骧右卫(宣德八年设置)。

锦衣卫:掌侍卫、仪仗、缉捕、刑狱。

旗手卫:掌旗鼓、守卫。

府军前卫:统领幼军(补充兵)。

金吾、羽林等十九卫,掌守卫巡警。

腾骧等四卫,掌随驾护卫。

明代的军制,继承发展了唐、宋、元三朝的兵制特点,建立了卫所制。

明代的军籍是世袭的,卫所兵有定籍,兵农合一,屯守兼备,不但保证了兵源,也满足了军队的供给。

明代的卫所极其庞大复杂,分为直属皇帝的亲军京卫和五军都督府下辖的卫所。

其中又有屯垦卫,驻守卫、戍军卫和护卫。

全国的卫军人数多达二百余万,在明中后期都超过了二百六十万。

亲军上直二十六卫,分别是:金吾前卫、金吾后卫、羽林左卫、羽林右卫、府军卫、府军左卫、府军右卫、府军前卫、府军后卫、虎贲左卫、锦衣卫、旗手卫(以上旧为上十二卫)、金吾右卫、羽林前卫、燕山左卫、燕山右卫、燕山前卫、腾骧左卫、腾骧右卫、武骧左卫、武骧右卫、武功中卫、武功左卫、武功右卫(此三卫为军匠,隶属工部管辖)、永清左卫、永清右卫,已上俱不属五军都督府管辖。

五军都督府所属卫所既有在京的也有在外各省的,其中左军都督府在京管辖:留守左卫、镇南卫、骁骑右卫、龙虎卫、沈阳左卫、沈阳右卫六卫。

在外下辖浙江都司十六卫、三十八个千户所;辽东都司二十五卫、十八个千户所;山东都司十九卫、十六个千户所、三个仪卫司、三个群牧所。

右军都督府在京管辖留守右卫、虎贲右卫、武德卫三卫。

在外下辖直隶都司一卫,陕西都司二十八卫、十六个千户所、三个仪卫司、三个群牧所。

陕西十二卫、三个千户所。

四川都司十一卫、十个千户所,二个仪卫司、一个群牧所。

广西都司十卫、二十三个千户所、一个仪卫司。

云南都司二十卫、二十个千户所。

贵州都司十七卫、十二个千户所。

中军都督府在京下辖四卫,在外下辖直隶都司二十六卫、十六个千户所、中都(凤阳)七卫、一个千户所。

河南都司十二卫、六个千户所、七个仪卫司、四个群牧所。

前军都督府在京下辖三卫。

在外下辖直隶一卫,湖广都司二十七卫、三十三个千户所、四个仪卫司、三个群牧所。

湖广七卫、九个千户所、三个仪卫司。

福建都司十六卫、二十个千户所。

江西都司四卫、十一个千户所、三个仪卫司、二个群牧所。

广东都司十五卫、五十一个千户所。

后军都督府在京下辖二十卫。

在外知直隶三十四卫、十二个千户所。

河北都司二十三卫、八个千户所。

山西都司九卫、九个千户所、三个仪卫司、三个群牧所。

另外其他都司下辖三百八十四个卫所,实际皆为少数民族的土官卫,同样在云南、四川、贵州和甘肃也有为数众多的土官卫所,但并不属于明代的正规卫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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