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生素联用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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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生素联用原则
在治疗感染性疾病时,为了增强抗生素的疗效,缩短病程,减少细菌耐药性的产生,我们常常把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抗生素联合起来使用,叫做“抗生素的联合用药。”
联合使用抗生素可能出现以下四种情况:
1.增强作用:两种抗生素联用时的效果大于它们单独使用时的效果之和。
2.相加作用:它们联用时的效果等于单用两种抗生素效果之和。
3.无关作用:两种抗生素联用的效果,仅相当于其中一种具有较强作用的抗生素的效果。
4.拮抗作用:两种抗生素闻用时的效果反而小于它们分别使用时的效果之和。
我们联合使用抗生素的目的是为了增强疗效,缩短疗程,如果联用后得到的是无关作用或者是拮抗作用,这不仅降低疗效,不利于缩短病程和加快病愈,而且还会增加不良反应的发生率。临床药学工作者统计过,联用抗生素约60%---70%的情况下都表现为无关作用或相加作用;约20%----25%的情况下表现为增强作用;约10%----15%的情况下表现为相互拮抗作用。
现在,我们先按抗生素的作用性质将其分为四类:
A.繁殖期杀菌剂: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糖肽类,碳青霉烯类,喹诺酮类;
B.静止期杀菌剂:如氨基糖甙类,多粘菌素类;
C.速效抑菌剂:四环素类,氯霉素类,大环内酯类,林可霉素类,呋喃类;
D.慢效抑菌剂:如磺胺类。
不同种类的抗生素可产生迥然不同的效果。然后,我们看以上两类不同抗生素之间联合用药可出现哪些情况:
1.繁殖期杀菌剂与静止期杀菌剂联用后获得增强作用的机会增多。
2.速效抑菌剂与繁殖期杀菌剂联用可产生拮抗作用。
3.速效抑菌剂之间联用一般产生相加作用,速效抑菌剂与慢效抑菌剂联用也产生相加作用。
4.静止期杀菌剂与速效抑菌剂联有可产生相加作用和增强作用。
5.繁殖期杀菌剂与慢效抑菌剂联用呈无关作用。
6. 静止期杀菌剂与慢效抑菌剂毒性叠加。
7.繁殖期,静止期杀菌剂,速效抑菌剂联用,常发生相加作用和增强作用。
如青霉素联用庆大霉素,克林霉素联用红霉素,头孢菌素联用氯霉素等。这些抗生素联用后之所以表现为增强作用,主要是由于青霉素和头孢菌素抑制了敏感细菌的细胞壁合成,庆大霉素,红霉素和氯霉素抑制了敏感细菌的蛋白质合成而使细菌死亡之故。而青霉素联用红霉素,四环素或氯霉素等却可能适得其反。这是因为青素是快速抑菌性抗生素,可快速抑制敏感菌的繁殖,如果把它们与青霉素联用,则可导致青霉素“无菌可杀”,无形中削弱了青霉素的杀能力。
在临床中使用抗生素治疗感染性疾病时,凡使用一种抗生素能够达到治疗目的时,尽量不要使用第二种和第三种,只有对那些病情特别严重,如败血症或化脓性脑膜炎等;多种细菌混合感染;间用一种抗生素达到血液有效浓度所需药量太大,患者不能耐受其毒副反应时,加用另一种抗生素可减少该药的药量,以达到同样疗效。联合用药的品种不宜过多,一般以两种为宜。用药选择必须是没有拮抗作用,而有增强或相加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