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风险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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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风险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基金运营和投资业务的安全运作和管理,加强公司及所管理基金的内部风险管理,规范基金运营和投资行为,提高风险防范能力,有效防范与控制基金运营和投资项目运作风险,根据《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风险控制,是指对基金运营和证券投资中的各种投资风险进行识别、评估,并在基金运营、投资管理中实施动态风险监控,提出解决方案。

第三条风险控制原则

(1)全面性原则:风险控制制度应覆盖基金运营和投资业务的各项工作和各级人员,并渗透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2)审慎性原则:内部风险控制的核心是有效防范各种风险,公司部门组织的构成、内部管理制度的建立要以防范风险、审慎经营为出发点;

(3)独立性原则:风险控制工作应保持高度的独立性和权威性,并贯彻到基金运营和业务的各具体环节;

(4)有效性原则:风险控制制度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规章,具有高度的权威性,成为所有员工严格遵守的行动指南;执行风险管理制度不能存在任何例外,任何员工不得拥有超越制度或违反规章的权力;

(5)适时性原则:应随着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的变化,公司经营战略、经营方针、风险管理理念等内部环境的改变,以及公司业务的发展,及时对风险控制制度进行相应修改和完善;

第二章风险控制组织体系

第四条风险控制组织体系

公司应根据基金运营、投资业务流程和风险特征,将风险控制工作纳入公司的风险控制体系之中。公司的风险控制体系共分为三个层次: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管理部、合规风控部。

第五条各层级的风险控制职责

投资决策委员会职责:对公司产品做出发展规划,审议重大投资决策,确立具体产品的风险控制方案。

投资管理部职责:负责基金的设立工作,提出基金募集方案、基金解散及清算方案;负责基金具体事务的管理,并负有识别、评估基金运营过程中的风险隐患和风险问题的职责。

合规风控部职责:为保证基金和投资业务合法、合规,制定、审查相关的管理制度和业务流程;制订、审阅投资业务的相关合同、协议,确保合同的规范性和合法性;监督基金和投资业务管理制度和业务流程的执行情况,确保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有效地执行;跟踪基金投资情况,及时进行数据分析并做出风险提示,每半年提交报告。

第六条审批流程

投资管理部初审→合规风控部复审→投资决策委员会审批。

第三章风险识别与评估

第七条基金投资业务面临政策风险、法律风险、操作风险、市场风险、合规风险等多种风险。

基金运营和投资业务过程中,相关部门应当在职责范围内对各种风险进行必

要的识别、评估及分析,履行相关的风险控制职责。

第八条合规性风险

基金运营和证券投资的各项经营管理活动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对法律法规等理解有误、故意违反则将出现合规风险;基金的运营和证券投资的经营管理活动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国家政策的要求,对法律法规等理解有误或故意违反则将出现合规风险。

第九条操作风险

基金运营包括基金募集、基金管理、基金解散及清算等环节,在上述环节中均存在操作风险。

第十条市场风险

由于投资业务从买入到卖出往往要经历宏观经济、行业形势、公司运营情况的波动,导致市场波动风险。

第四章风险控制流程和操作

第十一条公司制定专门的投资管理制度,对基金设立、退出、处置及清算的风险进行控制。

第十二条基金风险控制

(1)在基金运营过程中,投资管理部发现基金募集、基金管理、基金解散及清算等环节的相关风险后,组织相关人员对风险进行评估并形成《基金风险报告》;

(2)首席投资官会同相关人员形成风险处置报告,实施相关风险控制措施。

第十三条尽职调查的风险控制

(1)公司建立尽职调查制度,规范尽职调查的工作内容。项目组在尽职调查期间应当严格遵守工作程序,记录尽职调查工作底稿,形成相关报告。

(2)项目组应当对尽职调查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和完备性负责。

(3)项目组认为必要时,可申请聘请外部中介机构,参与或独立进行调查工作。

(4)项目组完成尽职调查工作后,应将尽职调查工作底稿及相关报告移交至综合管理部归档。

第十四条投资决策的风险控制

(1)投资部形成投资方案后,应将投资方案提交至合规风控部。

(2)合规风控部负责监督项目组在投资过程中的投资管理制度和业务流程的执行情况,确保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有效地执行,并审阅投资业务的相关合同、协议,确保合同的规范性和合法性。

第十五条对财务与资金管理的风险控制

公司建立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制定规范的财务会计核算制度,配备专职的财务核算人员。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及要求使用资金、单独开立银行账户。

第五章风险监控及责任追究

第十六条公司投资管理部应定期对风险管理工作进行自查,及时发现缺陷并改进,其自查报告应及时报送公司领导。

第十七条公司员工由于工作失职或违反本办法规定,给公司带来严重影响或损失的,公司将根据具体情况给予责任人批评、警告、降薪、赔偿、罚款、调职直至解除劳动合同等处分。对于违反法律的,公司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十八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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