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达项目桩基及基坑支护检测技术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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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2、万达项目桩基及基坑支护检测技术管理规定
一、桩基
1 检测范围:抗压桩、抗拔桩、CFG桩复合地基
2 检测分区:
1)设计试桩应按照地质条件及桩型进行分区;
2)工程验桩应根据不同桩型按单位工程分区;
3 检测依据:
《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106-2003
《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
《基桩低应变动力检测规程》JGJ/T 93-95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
《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 79-2012
4 检测原则:
4.1 设计试桩原则上应选用非工程桩。
4.2 设计试桩原则应在基坑内进行,如需在自然地面进行,应采取有效措施(如采用钢护筒、设置钢筋应力计等方式)确保设计试桩检测工况与工程桩一致。
4.3 设计试桩方案应报集团相关部门审批,对复杂场地或重要结构的试桩方案应经专家论证会确定,场地的复杂程度最终以地勘报告的界定为准。
4.4设计试桩检测完成之后5天内,由项目公司组织召开设计试桩成果专题会议,明确成桩工艺、设计承载力取值及工程桩检测方案,在完成设计试桩成果专题会成果审批前,严禁工程桩施工。
4.5 工程桩验桩宜遵循均匀随机的原则在坑底进行。
对于灌注工程桩,如果由于桩基设计承载力高或基坑底土质不好等原因,难以做到随机检测桩基承载力,则应采取以下加强措施确保桩基工程安全:
4.5.1 对于直径大于600的工程桩采用低应变、超声波和钻芯三种方法中的至少两种进行完整性检验,数量要求如下:
1 低应变对于高度不小于70m的高层建筑100%检验,对于其他情况不低于50%;
2 钻芯应依据具体情况随机选取一定数量进行检验,对于高度不小于70m 的高层建筑应按不低于10%的比例选取(复杂场地不低于15%);
3 超声波依据具体情况选取一定数量进行检验,对于高度不小于70m的高层建筑应按不低于30%的比例选取(复杂场地不低于40%);
4 桩端承载力占比不小于70%的大直径灌注桩原则上应进行钻芯检测,检验完整性与桩端沉渣情况(人工挖孔桩除外)。
注:对于后注浆灌注桩,可以利用内径50mm的后注浆钢管进行超声波检测,后注浆钢管计入纵向钢筋面积。
4.5.2 对于直径不大于600的工程桩,采用低应变100%进行完整性检验,或根据当地工程经验确定完整性检测方案。
4.5.3 检测桩位由设计院书面确定;
4.5.4 工程桩检测方案应通过试桩成果评审会论证并满足当地质量监督部门的要求;
4.5.5 项目公司加强现场监督与管理。
4.6 桩基承载力检测应满足规范要求的休止时间,对后注浆桩基承载力检验应在注浆完成20d后进行。
4.7原则不采用高应变动测法对灌注桩单桩竖向承载力进行检测,预制桩如需采用应召开专家论证会进行论证,并征得设计院和当地质量监督站的同意。
4.8对于大直径嵌岩桩(包括人工挖孔桩),当受设备或现场条件限制无法通过静载试验检测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时,在征得当地建设主管部门同意的条件下,可以通过持力层岩样单轴抗压强度或持力层原位载荷试验并结合桩芯混凝土强度等综合确定,具体规定如下:
4.8.1 当持力层基岩坚硬程度为软岩、极软岩或完整程度为破碎、极破碎时应进行原位载荷试验。
4.8.2 当持力层基岩饱和抗压强度大于15Mpa,完整程度为完整、较完整、较破碎时,大直径嵌岩桩的承载力可根据终孔时桩端持力层岩性报告结合桩身质量检验报告核验,具体要求如下:
1 设计试桩阶段,对于人工挖孔桩应选取至少3点进行超前钻,确定持力层岩样单轴饱和抗压强度,并查明桩端基岩性状,岩层破碎程度、岩层厚度作为设计依据;对于非人工挖孔桩,除了进行超前钻,还应进行试成桩(同一场地不小于3根,同一单体不宜少于1根),并通过钻芯检测桩端沉渣厚度和桩芯混凝土强度。
2 工程桩施工阶段,单柱单桩的大直径嵌岩桩应进行超前钻对孔底下3d或5m范围进行检验并提供岩芯抗压强度试验报告,对其他类型的大直径嵌岩桩按设计要求进行超前钻。
人工挖孔桩终孔时应逐孔进行桩端持力层检验。
3 人工挖孔桩可通过超声波方法检测桩身质量,非人工挖孔桩应通过钻芯法对桩身质量、桩端沉渣厚度和持力层性状进行检验,钻芯数量满足规范要求。
4.8.3工程桩检测方案应通过试桩成果评审会论证并满足当地质量监督部门的要求。
4.9 CFG桩复合地基的设计试桩与工程验桩分单桩静载荷试验和复合地基静载荷试验。
设计试桩阶段,单桩与复合地基静载荷试验宜在坑底或接近坑底的位置进行。
4.10对于预制桩,如果由于基坑底土质不好等原因,难以做到随机检测桩基承载力,则应采取以下加强措施确保桩基工程安全:
4.10.1 采用低应变进行完整性检验,数量要求如下:
1高度不小于70m的高层建筑应按100%的比例选取;
2柱下三桩或三桩以下的承台抽检桩数不得少于1根;
3其他部位抽检数量不低于30%。
4.10.2 检测桩位由设计院书面确定;
4.10.3 工程桩检测方案应通过试桩成果评审会论证并满足当地规范规定和质量监督部门要求。
4.11 当验桩不满足要求时,应召开专家论证会,分析原因并扩大检测比例。
5 检测要求:详见附表1。
二、基坑支护
1 检测范围:支护桩、锚杆、土钉。
2 检测分区:锚杆、土钉应将相同土层条件划分为一个分区进行检测。
3 检测依据:
《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 120-2012
《建筑边坡工程规范》GB 50330-2002
《基坑土钉支护技术规程》CECS 96:97
《岩土锚杆(索)技术规程》CECS 22:2005
4 检测原则:
4.1 支护桩的桩身完整性检测应采用随机抽样的原则选取。
4.2 锚杆的基本试验及蠕变试验不应选用工程锚杆,锚杆基本试验应采用分级循环加荷。
4.3 锚杆在基本试验与蠕变试验完成之前不应进行工程施工,项目公司应在完
成试验后三个工作日内将试验结果上报规划院及质监部。
4.4 当锚杆支护范围内主要土层为高水位粉土、砂土层或淤泥、淤泥质土、软弱粘土等软土层以及采用大直径旋喷锚杆时,锚杆试验检测完成之后5天内,由项目公司组织召开试锚成果专题会议,明确成锚工艺、设计承载力取值及工程锚杆检测方案,在完成试锚成果专题会成果审批前,严禁工程锚杆施工。
4.5 锚杆的验收试验应采用随机抽样的原则选取。
4.6土钉的基本试验应选用非工作钉。
4.7土钉的验收试验应采用随机抽样的原则选取。
5 检测要求:详见附表2。
三、抗浮锚杆
1 检测范围:抗浮锚杆。
2 检测分区:
1)设计试锚应根据地层条件和锚杆参数的不同进行分区。
2)工程验锚应根据不同锚杆参数按单位工程分区。
3 检测依据:
《岩土锚杆(索)技术规程》CECS 22:2005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
4 检测原则:
1)锚杆的基本试验及蠕变试验不应选用工程锚杆,锚杆基本试验应采用分级循环加荷。
2)锚杆的验收试验应采用随机抽样原则选取。
5 检测要求:详见附表3。
四、说明
桩基及基坑支护检测除满足以上要求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规范的规定及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
场地复杂程度划分详见附表4。
附表1:桩基检测要求
附表2:基坑支护检测要求
附表3:抗浮锚杆检测要求
附表4:场地复杂程度划分标准
附表1:桩基检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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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2:基坑支护检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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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3:抗浮锚杆检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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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4:场地复杂程度划分标准1、场地复杂程度的划分依据《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 50021—2001,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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