侦查学导论知识点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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侦查:是指公安机关、人名检察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依照法律进行的专门调查工作和有关的强制性措施。
1.侦查的主体{必须是国家权力机关所授予的侦查机关,包括: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军队保卫部门、监狱。}
侦查的对象{侦查的对象是刑事案件,是与刑事案件有关的人、物、场所,只有被立案侦查的犯罪案件才是侦查的对象}
侦查的内容{侦查的内容包括侦查机
关采取的各种专门调查工作和强制性措施}
而强制性措施主要是指限制和剥夺犯罪嫌疑人的人身自由的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和逮捕等。
2.侦查是一种专门的调查工作,与一般调查(区别):a.目的不用:侦查的目的是调查刑事案件中的问题,一般的调查是调查一般的工作问题;b.程序不同:侦查中的调查是依据法律规定进行的程序,一般的调查是根据工作需要决定。C.方法特殊:侦查中的调查方法可公开,可秘密,一般工作是公开调查;d.后果不同:侦查工作中的调查结果是诉讼的证据,一般调查的结果起参考作用。
3.侦查活动必须依法进行,侦查活动必须依照我国《刑事诉讼法》、《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等等,不能擅自做主,为所欲为。
4.侦查的主要任务:查明案情、搜集证据、查缉案犯,目的是破案。
5.概念是反映客观事物的一般本质
特征一种思维形式,侦查权的科学概念也必须反映侦查权的本质特征,即侦查权的概念应当既能把侦查与其他权利区别开来,又能把侦查权与侦查的其他方面的内容区别开来。
6.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侦查阶段被诉讼的人成为:“犯罪嫌疑人”被追诉的事称为“犯罪事实”,联系犯罪嫌疑人和犯罪事实的是证据。
7.侦查权是国家侦查机关和侦查人
员为实现侦查目的,依法定的侦查程序,运用特定的侦查手段开展侦查活动的权力。
8.司法的意义即为狭义的法的适用,而狭义的法的适用的过程就是诉讼过程。
9.侦查权的强制性表现为侦查机关
代表国家行使权力是以国家的强制力为后盾的。
10.侦查权的法定性表现为侦查权力
的取得与运作都是由国家法律加以规定的。
11.侦查权的专门性表现为侦查权作
为国家追诉权,是专门机关的特殊权利,必须由国家法律规定的专门机关的具有专职侦查员资格的专门人员来行使,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或侦查机关的非侦查职能部门及不具备侦查员资格的工作人员都无权行使侦查权。
12.侦查权作为国家司法权的组成部分,其权力的独立性是国家司法制度现代化程度的重要标志之一。
13.侦查学的主动性理解:a.侦查学作为国家追诉权,具有积极地主动性b.其次,实现侦查权的手段具有主动性{侦查学中使用的各种手段是以主动
进攻、查明犯罪嫌疑人、搜集证据,缉捕犯罪嫌疑人为直接目标指向的}c.最后侦查权的地位具有主动性。
14.侦查权既是职权,又是职责,侦查权不可放弃、不可转移、不可委托、不可滥用:首先侦查主体代表国家执行侦查权,决定了侦查主体并非侦查权完全意义上的处分主体,侦查处分权属于国家,而侦查主体只是执行主体,具有绝对不可放弃执行的义务,因而权力不同于普通权利主体的可以放弃的“权力”;其次国家法律赋予侦查主体以侦查权,同时也就意味着侦查主体负有对犯罪的追诉职责。即只要启动侦查的条件,侦查主体就必须
开展侦查活动,否则,就是失职,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可见,侦查权的不可放弃性,既是由国家权力的本质决定的,也是由于追溯职能的特性决定的。
15.系统的侦查学产生于近代资本主
义社会,其创始人是奥地利犯罪学家汉斯·格罗斯。其产生的标志是汉斯·格罗斯于1893年出版的《司法检验官手册》,此后,直到20世纪三四十年代,英、美、日、苏等国陆续出现了有关侦查方面的专门著作。
16.学科建设时期(20世纪50年代中后期)使用的“犯罪对策学”一名,主要是引进苏联的“侦查学”。直到20世纪60年代初中苏关系破裂。
17.1963年3月,西南政法学院刑侦教研室集体编写一本名为《刑事侦查学教学提纲》。这是我国最早使用“刑事侦察学”名称的侦查学教材。
18.1982年司法部教材编辑部组织编写的教材又把“刑事侦查学”改为“犯罪侦查学”,其目的主要是防止使用“刑事侦查学”这个名称可能误解。
19.犯罪学的研究对象应规定为:侦查活动
20.侦查活动是对犯罪活动的反应,以犯罪为前提,没有犯罪行为的发生,便没有侦查行为。
21.{论述}侦查活动具有双重社会作用:犯罪行为与社会安宁是社会上普遍存在的一对基本矛盾。侦查活动是专事解决这一矛盾的行为,其双向性是:一方面,打击社会危害,即“剑”的作用;另一方面,维护社会秩序,即“盾”的作用,侦查活动是“剑”与“盾”的作用的统一。研究侦查活动,也就要把打击犯罪和预防犯罪的研究统一在侦查学的研究对象中了。
22.侦查学的根本任务就是—揭示侦
查实践活动的客观规律性。这种客观规律性主要体现在侦查活动的基本特征之中。
23.侦查主体的主导性主要体现在:a.首先,从斗争双方的力量对比上看,侦查机关、侦查人员处于绝对优势,犯罪分子处于绝对劣势b.其次从作战能力上看,侦查机关组织严密,训练有素、指挥有方,有一套完整作战系统和组织指挥系统,掌握必要的斗争方式和侦查措施手段,有相当充分的财力和物力保障。C.其次,从侦查活动中双方的地位看,侦查人员是主动的,进攻的,犯罪分子是被动的、防御性的。
24.侦查活动的秘密性是由侦查活动
的对立性和犯罪活动的隐蔽性所决定的。
25.侦查活动工作的专门性是因为:(1)必须由特定机关来行使侦查权(2)由于侦查工作的专门性很强,要求侦查人员必须掌握和善于运用侦查谋略、措施和手段,懂的公安科技的基本知识与技能。
26.侦查活动的目的性主要表现在以
下几个方面:(1)侦查活动的目的是查获犯罪分子,破获犯罪案件。(2)侦查活动的对象始终紧紧围绕着犯罪案件进行的。(3)查获犯罪分子,破获犯罪案件既是侦查活动的起点,又表现于侦查活动的全部过程和归宿。(4)查获犯罪分子,破获犯罪案件这一目的,规定着侦查行为的方向,支配着整个侦查行为的过程,又体现于侦查行为终了时所呈现的结果。
27.确立侦查活动为侦查学研究对象
的依据:(1)揭示了侦查学研究对象的本质(2)明确了侦查学研究对象的特殊性(3)表述了侦查学研究对象的整体性(4)阐明了侦查学研究对象的历史性。
28.侦查学理论研究部分:分为两大部分,一是侦查学的基本理论,包括行为科学,科学方法论,同一认定论,它们是帮助侦查人员认识和研究自身,认识和研究犯罪活动的指导理论。二是侦查学的理论基础,即马克思的辩证唯物论和历史唯物论,它是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