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油墨产品单元、产品品种和生产方式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企业申请生产许可证的基本条件
企业申请生产许可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 有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覆盖申报的产品。
2 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
3 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生产条件和检验手段
4 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技术文件和工艺文件
5 有健全有效的质量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度
6 产品符合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见5.1、附件2)。
7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规定,不存在国家明令淘汰和禁止投资建设的落后工艺、高耗能、污染环境、浪费资源的情况。
a.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40号令)的规定,危险化学品油墨产品列入淘汰类的项目为:300吨/年以下的油墨生产装置(利用高新技术、无污染的除外)。
b.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397号)规定,对于生产列入表1内产品的企业,应取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分装企业可提供安全生产经营许可证)。
法律、行政法规有其他规定的,还应当符合其规定。
涉及产业政策的,需提供企业所在地省级及以上产业政策管理部门审核企业符合产业政策的证明原件。
安全生产许可证(分装企业也可提供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获证企业名称变更、迁址、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时,应提供新换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企业生产危险化学品油墨产品必备的生产设备
注:1. 以上为典型工艺应必备的生产设备,对于采用非典型生产工艺的企业,核查时可按企业工艺设计
文件规定的生产工艺设备进行。
2.分装企业是指大包装产品直接分装成小包装产品的企业。分装企业的“罐装设备”为必备生产设备,其它可不做要求。
3.企业配备的生产设备,可与上述设备名称不同,但应满足上述设备的功能要求。
企业生产危险化学品油墨产品必备的检测设备
注:企业配备的检测设备,可与上述设备名称不同,但应满足上述设备的功能要求。
生产许可证证书分为正本和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生产许可证证书载明企业名称、住所、生产地址、产品名称、证书编号、发证日期、有效期。其中,生产许可证副本中载明产品明细,包括产品单元、产品品种、生产方式。例:印刷油墨:1.软管滚涂油墨(生产) 2.凹版塑料薄膜表印油墨(分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