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生长的坝上生态民居_河北省新农村民居建筑设计竞赛一等奖方案回顾

可生长的坝上生态民居_河北省新农村民居建筑设计竞赛一等奖方案回顾
可生长的坝上生态民居_河北省新农村民居建筑设计竞赛一等奖方案回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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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CHITECTURAL JOURNAL 2010.8 建筑学报

为传承燕赵优秀民居文化,改善农民的居住条件,提高农村住宅设计水平,河北省文明办、河北省建设厅组织开展了河北省新农村民居建筑设计大赛。我们选取了经济相对落后的坝上地区进行设计,获得设计竞赛一等奖,在全省的获奖方案巡展过程中,入选“农民最喜爱的十佳方案”。

1 解题

1.1 竞赛设计原则

1) 突出以人为本,做到适用、经济、安全、节能;2) 彰显“燕赵”特色,传承河北人文历史文化;3) 体现因地制宜,与区域自然环境和谐统一。1.2 竞赛具体要求

1) 建筑功能齐全,满足生活、生产的需要;2) 安全节能,符合抗震、节地、节能等要求,充分考虑沼气、太阳能、风能利用等问题 ;3) 文化特色突出,具有反映燕赵民俗及历史文化的建筑符号及色彩等;4) 地域特征明显,与冀东、冀中、冀南及平原、山区、坝上、沿海、湖泊等自然环境相呼应。

可生长的坝上生态民居

——河北省新农村民居建筑设计竞赛一等奖方案回顾

李庆红1 耿潇潇1 徐长家2 张芳3

作者单位:1 河北工程大学建筑学院(邯郸,056038)

2 威海市建工设计院有限公司(威海,264200)

3 邯郸建筑设计有限责任公司(邯郸,056002)收稿日期:2010-01-19

摘要/获奖方案从气候、经济和人文环境出发,通过调研系统了解坝上农村民居文化和现状问题,针对功能、生态、节能、地域文化等方面提出设计构想,以“一次设计,分阶段建造的可生长设计策略”来适应当地农村落后的经济。

关键词/新农村民居 坝上 生态 节能 太阳能采暖 地域文化

ABSTRACT/ Starting from the topic studies of

climate, economy, humane ambience, ecology, energy saving, local culture and housing function, the award-winning program brings forward a design conception, by which the project could be once designed but completed by stages for adapting to the backwardness of rural economy in the locality.

KEY WORDS/ new rural vernacular dwelling,

Bashang, ecology, energy saving, solar heating, regional culture

对以上内容进行整理,可概括为:经济、功能齐全、安全生态节能、地域文化等四大方面的要求。我们选取坝上地区为设计地点,以其寒冷的气候,相对落后的经济状况为出发点进行设计,可能会使方案更具特点。

2 设计对策2.1 现状调研

设计之前我们对坝上农村民居的现状进行了调研:1) 由于经济状况落后,坝上地区农民盖新房往往不能一次到位,拆了盖,盖了拆,造成更大的浪费,形成恶性循环—落后的经济状况对建房造成严重制约;2) 坝上传统民居院落作为劳作,储藏,家畜饲养,车辆存放的场地,卫生、环境条件差。旱厕、家畜粪便及有机垃圾等造成环境污染—住宅生产功能空间不全,院落分区不明确,环境差;3) 冬季采暖期长,依靠燃烧秸秆,劈柴和煤等,缺乏持续有效的供暖。房屋墙体不保温,密闭性差,冬季室内只有几摄氏度—缺乏经济、持续的供暖,房屋保温性能差;4) 近年来,

国家科技部星火计划项目(2007EA620008)

河北省科技厅科技攻关项目(08227102D)

1 现状调研

2010.8 ARCHITECTURAL JOURNAL

建筑学报18

住宅设计与研究 STUDIES ON HOUSING DESIGN

农村住宅

坝上地区农村经济状况虽然依旧落后,但依靠绵延起伏、绿草如茵的草原风光,大力发展旅游业,促使农民的生活状况正逐渐改善—旅游是改善经济状况的好办法(图1)。2.2 设计策略

以上现状情况结合设计竞赛具体要求,形成以下概念性设计策略:1) 基于

征,采用传统的民居形式和中国古典建筑设计手法。

3 可生长的民居建筑设计与建造

根据坝上地区经济状况落后,农民盖房往往不能一次到位的现状,采取一次设计,分阶段建造的可生长建设策略。设计方案的建造可分3阶段进行,每阶段都有完整的功能和相对完整的造型,建筑面积在125~246m 2范围内变化。

设计的第1阶段以普通3口之家为基本的生活单元,在没有较多收入的情况下,充分利用院内空间,种植蔬菜、果木,发展养殖等。随着农民收入的增多,家庭结构的变化,农用车进入农民生活,开始进入建筑的第2个阶段,在原有基础上扩建住宅规模。随着生活水平的进一步提高,坝上旅游业的发展,农民向往城市化生活,市民也同样向往农家小院生活,建筑设计步入第3阶段,建筑规模进一步扩大,养殖业已经在每户消失,转化为村里专门的养殖场,并且在前院建倒座房,以满足旅游期住宿的需要,生活院落用于种植,家庭活动,接待等,农家小院生活气息浓厚,小康化逐渐明显。

4 兼顾生产、生活和旅游产业发展

设计延用了传统合院式布局,设计了前院、后院和侧院。前院空间大,位于南面,是主要的景观庭院和室外生活

空间。建设的第1阶段和第2阶段留有侧院,可产生园林趣味。后院位于北侧,为杂物院落。院落布局洁污分区明确。

住宅部分按照生活、生产和旅游接待3部分功能进行设计。生活空间包括:起居、主次卧、书房、卫生间、厨房、

餐厅等。生产空间包括:库房、农具车库、鸡舍、猪舍和晒台等。旅游接待空间位于前院的倒座房内,减少对户内的影响,内外分区明确(图2~4)。

农村民居不能套用城镇住宅模式,

应按农村特有的生活生产要求进行设计。厨房面积应大些,以适应多种炊事方式和燃料种类。应特别重视生产、储

2第一阶段平面3第二阶段平面4第三阶段平面

5 通风日照分析

建筑通风示意(南部开有大窗,北部开有小窗,夏季可加速热空气的上

升,形成良好的穿堂风。南部地面种植低矮灌木,有利于室内气流的调节,北部室外种植常绿树,冬季遮挡北部寒风的侵袭。)

日照分析(屋顶坡度与太阳高度角相同,减少后院阴影面积,南向开窗面积大,保证了北方冬季阳光辐射热。)

冬季白天气流分析(冬季白天,拉起竹帘,使阳光直接照射到室内,同时关闭拔风井的百叶,阳光房内卵石地面接受太阳辐射,并加热周围空气,特隆布蓄热墙体充分吸收太阳辐射热量,成为太阳能贮热体,减少冬季供暖的能耗。)

冬季夜晚气流分析(冬季夜晚,关闭通风口,蓄热墙体和阳光房内卵石地面向周围的房间辐射热量,保持房间的温度,满足舒适性要求。)

夏季白天气流分析(夏季白天,阳光直射,室外综合气温高,南向窗户和阳光房均采用竹帘遮阳,阻挡了阳光的直射;打开拔风井百叶,形成良好通风,保证室内舒适温室。)夏季夜晚气流分析(夏季夜晚,室外温度低,打开南向的玻璃窗及北向的通风窗,利用冷空气沉,暖空气轻的原理,在室内形成空气环流,保证室内舒适环境。阳光室放置绿色植物,也可局部调节小气候。)

经济,采取一次设计,分阶段实施的可生长民居建筑设计与建造策略,减少反复拆建造成的浪费;发展旅游产业;2) 基于功能,民居设计要兼顾生产、生活和当地的旅游产业发展;3) 基于安全、生态、节能、应用成熟的抗震、节能技术,充分利用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

;4) 基于地域文化,提炼概括当地的民居形态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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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CHITECTURAL JOURNAL 2010.8

建筑学报

藏、养殖、种植空间的设置,如大面积的晾晒平台、柴薪房、鸡舍、猪舍等。

5 生态及节能技术

坝上位于华北平原北部和内蒙古高原南端交接的地方,地势陡然升高,成阶梯状,故名“坝上”。海拔1500~2100m,北纬41°~42°,年平均气温1.4 ̄5℃,平原,稍丘陵,草原面积大,多内陆湖淖。 地处高原,天高云淡,太阳能丰富,年均太阳辐射总量5.82×109J /m 2 ,是河北省太阳辐射量最大的地区之一,日照时间长,年均日照时数为2815.3h,日照射率64%,是太阳能采集的最佳区域。5.1 围护结构技术

方案的各建设阶段建筑主体均呈简单紧凑的方整形态,凹凸变化少,有利于节能和抗震。为减少冬季北风的影响,北墙较封闭,南墙较开敞。墙体采用多孔节能砖加外保温,屋顶采用挤塑板外加瓦材屋面,门窗采用塑钢中空玻璃窗。5.2 自然通风与阳光房

自然通风是夏季室内散热与降温的有效办法,设计根据当地的风向、风速,

最大可能地组织夏季自然风、穿堂风。方案将南向起居前部设计一个被动式太阳房,冬季白天大片玻璃充分接受太阳

的辐射热,减少供暖能耗(图5、6)。5.3 太阳能辅助柴薪采暖

解决采暖问题要将保温、蓄能和供暖结合起来。前面分析的围护结构以及太阳房已为保温和蓄能奠定了基础,关键还要选择恰当的供暖方式。基于坝上的经济,供暖方式需考虑建设费用、能源价格、维护与环保等因素。根据坝上地区冬季日照充足,无云少雪的气候特点及新技术的应用推广,采用太阳能采暖为主,辅助柴薪加热取暖相结合的采暖方式,同时保留传统火炕供暖。太阳能采暖产品技术成熟稳定,仅靠太阳能采暖,就能保证室内温度不低于10℃。另外,太阳能系统可以在夏季提供生活热水。辅助设备采用生物质气化炉,补充太阳辐射的不足。生物质气化炉放置在厨房中与火炕共用烟囱,以当地柴薪为燃料,既可辅助加热,又可做饭。在坝上,火炕是农民传统的取暖方式,古老的生态节能方式,是地域文化的一大特色,所以在设计中,对传统农宅中火

炕的能源循环利用和构造技术加以消化,结合太阳能地板采暖技术,创造了新型的太阳炕(图6)。

6 地域文化

中国的庭院都以外墙围合形成私密性庭院,设计延用了这种形式,加以改

进,形成了前院、后院和侧院。前庭院

入口处设有影壁,除挡风和遮蔽视线外,还有避邪及装饰的作用。

建筑室内空间采用中国古典设计手法传承文化意境。主入口玄关处采用转折与漏窗相结合的设计手法。客厅、过厅等处采用传统装饰的隔断使空间相互融合、渗透,丰富了空间层次。转折,漏窗、隔断等处理手法,产生了变化丰富的室内空间序列。

简洁的双坡屋顶,暖灰色的砖石砌墙或土坯墙为坝上地区传统民居典型的形态特征,源自当地的气候、自然地域环境。简单的形式有利于保温,暖灰色调与周围的山区环境融为一体。方案以此为形态设计基础,采用当地的传统建筑材料,墙体局部辅以地方盛产的石材,取得色彩和质感的变化,突出地域风貌(图7、8)。

7 结语

新农村民居设计在传承民居文化、生活情节的基础上,依经济和自然环境状况,采取现实可行设计策略和技术措施,提高住宅舒适性、安全性和科学性,使民居延生态、可持续方向发展。■

6 生态策略

7 鸟瞰

8 透视

石家庄市建设局关于印发《石家庄市房屋建筑工程质量投诉处理管理

石家庄市建设局关于印发《石家庄市房屋建筑工程质量投诉 处理管理办法》的通知 【法规类别】建设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市建[2003]45号 【发布部门】石家庄市建设局 【发布日期】2003.05.19 【实施日期】2003.05.19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失效依据】本篇法规已被《石家庄市建设局关于转发<河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建设工程质量投诉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发布日期:2009年4月8日实施日期:2009年4月8日)停止执行 石家庄市建设局关于印发《石家庄市房屋建筑工程质量投诉处理管理办法》的通知 (市建[2003]45号) 各县(市)、矿区、高新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各建设、施工单位,各有关部门: 为确保我市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维护工程交易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认真做好工程质量投诉处理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 例》、《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等法

律、法规,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了本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石家庄市房屋建筑工程质量投诉处理管理办法 二00三年五月十九日石家庄市房屋建筑工程质量投诉处理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确保房屋建筑工程(以下简称工程)质量,维护工程交易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认真做好工程质量投诉处理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工程质量投诉,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下简称当事人)通过信函、电话、来访等形式反映工程质量问题的活动。 第三条凡新建、改建、扩建建筑面积在500平方米或投资在20万元以上的各类在建工程或在保修期和保修范围内的竣工工程发生的工程质量问题均属投诉范围。 第四条施工单位在工程竣工时提交的《工程质量保修书》及房地产开发单位在商品住宅入住时提交的《住宅质量保证书》中要明确工程的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

河北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河北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河北农村养老保险政策 第一章总则 第二条新农保业务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社保机构")、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等(以下简称"乡镇事务所")具体经办,村(居) 民委员会协办人员(以下简称"村协办员")协助办理,实行属地化管理。 本规程所称参保人员是指新农保参保缴费人员以及领取新农保待遇人员。 第三条新农保经办工作要坚持统一政策、统一标准、规范操作、讲求效率、优化服务、保持经办队伍相对稳定的原则。 县级社保机构可按业务环节单独设置或多个业务环节集中设置业务部门或经办窗口,但要设置独立的财务、稽核、统计管理等岗位。 乡镇事务所要有专人负责新农保业务,对参保人员的参保资格、基本信息、缴费信息、待遇领取资格及关系转移资格等进行初审, 并录入有关信息,负责各种统计报表上报、承办辖区内待遇领取资 格认证、受理咨询、查询和举报、政策宣传、情况公示等工作。 第六条新农保基金单独设立银行账户,单独记账、核算,纳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款专用,任何单位 和个人不得挤占、挪用基金,基金结余按国家有关规定实现保值增值。 第七条建立全省统一的新农保信息系统。在国家下发的新农保业务软件基础上,全省统一进行软件本地化开发应用;结合全省金保工 程建设,实现省、设区市、县(市、区)社保机构及乡镇事务所联网;

在省建立集中的新农保业务数据库和财务数据库;在省集中实现与金 融机构、财政、公安、民政、残联等部门的数据联网和信息交换。 第八条社保机构与金融等其他相关服务机构签订的委托服务协议要符合本规程相关要求。 第二章参保登记 第九条年满16周岁、具有当地农业户籍、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 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不含在校学生),需携带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原件(其中重度残疾人,还需携带相关材料),到户籍所在地村(居) 委会提出参加新农保申请,选择缴费档次,填写《河北省新型农村 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若本人无法填写,可由亲属或村协办 员代填,但须本人签字、签章或留指纹确认。 第十条村协办员负责检查参保人员的相关材料是否齐全,在《参保表》上签字、加盖村(居)委会公章,并将《参保表》、户口簿及 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于每月10日前上报乡镇事务所。参保农 民本人也可到乡镇事务所直接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一条乡镇事务所负责对参保人员的相关材料进行初审,无误后及时将参保登记信息录入新农保信息系统,系统将录入信息与公安、民政、残联、其他社会养老保险等相关数据库数据自动进行比 照检查,通过后保存。在《参保表》上加盖乡镇事务所公章,每月 15日前将《参保表》、户口簿复印件、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一 并上报县级社保机构参保登记环节。 第十二条县级社保机构参保登记环节应对参保人员的登记信息进行复核,无误后进行保存确认,分配参保人员社会保障号,同时为 其建立个人账户及参保档案,及时将有关材料签章后分类(级)归档 备查。 河北农村养老保险查询 一、个人缴费信息查询 1、首先,登陆农村养老保险管理系统,在菜单中找到查询统计。

中共河北省委办公厅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2010年加快推进农村新民居建设的工作意见

中共河北省委办公厅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0年加快 推进农村新民居建设的工作意见 (2010年1月26日)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发〔2010〕 1号文件和胡锦涛总书记在我省考察农业农村工作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七届四次、五次全会和全省经济工作会议、农村工作会议部署,更大力度地推进农村新民居建设,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经省委、省政府领导同意,制定如下工作意见。 一、进一步统一认识 推进农村新民居建设,是省委七届四次全会确定的我省农村改革发展十项重点工作之一,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和重要抓手,代表农村发展的方向。大力推进农村新民居建设,符合中央把支持农民建房作为扩大内需重大举措的要求,符合现阶段我省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符合广大农民群众过上现代文明新生活的迫切愿望。2009年以来,全省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积极推进新民居建设“千村示范”工程,改善了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促进了农村土地资源的节约集约利用,对扩大消费、拉动投资起到了重要作用,为全省更大力度推进新民居建设积累了经验、探索了路子。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一定要从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推进农村新民居建设的重大意义,切实摆上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集中力量,深入扎实地加以推进。通过加快农村新民居建设,促进城镇化与新农村建设良性互动,走出一条符合我省实际的农村发展好路子。 二、工作目标 根据省委七届四次全会确定的到2012年全省15%左右(7500个)的行政村完成新民居建设改造任务的目标,按照“统筹规划、全面启动、梯次推进、分期实现”的要求,在巩固提高2009年“千村示范”成果的基础上,对今后三年规划建设与改造的6500个示范村全部启动,对其余行政村全部纳入规划管理,使处于不同区位、不同水平的村都有明确目标和发展预期,分期分批完成新民居建设与改造任务。2010年重点抓好2000个示范村建设,优先从产业基础较好、农民收入较高和沿路、沿城、沿景点的区域选村布点。 三、工作思路 以统筹城乡发展为主线,以推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为目标,按照“规划先行、产业带动、政策引导、群众自愿、因地制宜、注重特色、集中连片、提升水平”的思路,坚持新建与改旧相结

新民居建设实施实施方案

新民居建设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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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路街道办事处 口里东窑子村城中村新民居建设 实施方案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农村新民居示范工程的意见》(张办字[2009])1号)、市农村新民居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张家口市家村新民居示范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农新建字[2009]2号)文件要求,我们积极谋划,认真做好口里东窑子村新民居建设工作。切实加快我街口里东窑子村新民居示范工程建设步伐,结合村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中央、省、市一系列决策部署,按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总要求,以新建改造农民新居为目标,以优化农村环境面貌为重点,积极引导农民转变生活居住方式,建设具有现代特色、方便农民、经济实用的新型住房;立足节约用地,加大旧村改造力度;坚持统筹协调,同步推进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逐步把口里东窑子村建设改造成设施配套、环境优美、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二、基本原则 ㈠、坚持农民自愿,政府引导原则。建设新民居必须充分尊重农民意愿,保障农民权益,充分调动改造区内村民的积极性。通过政策支持,市场促动,引导农民自觉自愿建设、改善居住条件,改善农村环境。 ㈡、科学规划,分类指导原则。坚持规划先行,合理布局,新民居建设与村庄产业发展及基础设施配套建设相结合,与“城中村”

改造和集约高效利用土地相结合。村庄建设、改造既适应不同地形地貌类型、经济发展水平,又经济、适用、安全、环保。 ㈢、坚持政策推动、市场化运作的原则。按照上级政府相关配套政策,引导和推动新民居建设。采取市场化运作方式,积极吸引社会资金参与新民居建设改造。 ㈣、坚持依法改造、分期实施的原则。坚持依法按程序办事,实行公开透明、阳光操作,确保改造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并结合口里东窑子村的具体情况,在做好充分的调查摸底,充分尊重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研究确定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实施方式,科学编制新民居建设改造的整体规划,制定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本着“成熟一片,改造一片”的思路,逐步实施,有计划、按步骤地稳步推进,确保农村和谐建设,稳步发展 三、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分类指导、统筹安排、因地制宜、彰显特色、经济实用、安全节能”的要求,坚持“规划先行、政府引导、市场动作、农民自愿”的原则,采取“区级抓示范、街道抓推动、村级抓运作”的办法,建设设施完备、功能齐全的农村新民居,全面改善农村居住条件,切实提高农民生活质量。 四、工作目标 从2009年开始,用三年时间,整体规划,分步实施,分三期工程完成口里东窑子新民居建设改造,并达到以下目标:㈠、完成新民居建设示范工程,将口里东窑子村建设成为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各项事业繁荣昌盛的新农村,全面实现村民向市民、村民向股民、村委会向社区转化。 ㈡、新民居建设改造区域内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和生态绿地按

河北新农保信息管理系统用户手册乡镇级(7.4)

河北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信息管理系统 用户手册(乡镇级) 1 访问河北省社会保险管理局VPN (2) 2 系统业务测试流程 (6) 2.1 人员信息管理测试流程 (6) 2.1.1 人员新参保 (6) 2.1.2人员新参保审核 (6) 2.1.3人员批量新参保 (6) 2.1.4待遇享受人员录入 (8) 2.1.5待遇享受人员批量录入 (8) 2.1.6人员特殊身份认定 (8) 2.1.7家庭成员关系维护 (9) 3业务经办测试流程 (9) 3.1缴费管理模块测试流程 (9) 3.1.1窗口缴费 (9) 3.1.2村协办员应收数据输出 (10) 3.1.3村协办员应收数据输入 (10) 3.1.4一次性缴费申报 (10) 3.1.5集体补助缴费 (11) 3.2待遇业务经办测试流程 (11) 3.2.1预到发放年龄通知 (11) 3.3综合查询 (12) 3.3.1 参保人员缴费查询 (12) 3.3.2 村信息查询 (12) 3.3.3 特殊人群查询 (13) 3.3.4 保费催缴 (14) 3.3.5 财政补贴到账查询 (14) 3.3.6 人员综合查询 (15) 3.3.7 待遇享受人员综合查询 (16) 3.3.8 缴费人员花名册查询 (17) 3.3.9缴费人员个人账户查询 (18) 3.3.10 待遇享受人员支付信息查询 (18) 3.3.11 村综合查询 (19) 3.3.12待遇享受人员综合查询 (20) 3.3.13调资情况查询 (21) 3.4业务用表 (22) 3.4.1 参保登记汇总表 (22) 3.4.2 参保登记明细表 (24) 3.4.3 个人账户明细表 (24) 3.4.4 变更人员明细 (24) 3.4.5 个人缴费应扣明细表 (24) 3.4.6个人缴费汇总表 (25) 3.4.7个人缴费明细表 (26) 3.4.8 重度残疾人个人缴费地方财政代缴部分资金汇总表 (27)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农村新民居设计获奖方案的通知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农村新民居设计获奖方案 的通知 【法规类别】农业管理 【发文字号】冀建村[2011]7号 【发布部门】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布日期】2011.01.07 【实施日期】2011.01.0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农村新民居设计获奖方案的通知 (冀建村〔2011〕7号)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农村新民居建设的总体部署,提高农村住宅设计和建设水平,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于2010年组织开展了农村新民居建筑设计方案评选活动,现将征集情况及获奖方案通知如下: 一、此次农村新民居建筑设计方案评选,共收到承德、秦皇岛、邯郸、石家庄、邢台、衡水、保定、唐山8个市推荐的农村新民居建筑设计方案91个,分别由34家建筑设计单位完成。经专家评审,共评出二等奖12项(一等奖空缺)、三等奖19项(获奖名单见附件)。

二、获奖的农村新民居建筑设计方案,在平面布局、立面形式、功能结构、建筑节能以及地域特色等方面的水平、质量较以前都有一定提高。主要表现在:建筑平面布局灵活、紧凑合理,空间尺度符合农村建筑的特点;建筑立面造型新颖,有一定的时代感和创新性,建筑风格简洁、明快;建筑功能齐全,能够满足农民日常生活需要,并且体现了建筑节能的要求。但部分建筑方案也存在一些问题,如建筑形式单调、缺乏乡土特色等。 三、对此次征集活动中的获奖方案,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已选择部分方案辑印成册,向社会发布,在全省农村新民居建设中推广。希望获奖设计单位再接再厉,多出精品设计,继续为农村新民居建设提供良好服务,做出新的贡献。 附件:2010年河北省农村新民居设计方案获奖名单 二○一一年一月七日 附: 2010年河北省农村新民居规划设计方案获奖名单

新民居工程建设项目建议书2

馆陶县王桥乡新民居工程建设项目建议书 (代可行性研究报告) 第一章总论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馆陶县王桥乡新民居建设工程 2、建设地点:馆陶县王桥乡董井寨村 3、项目建设单位: 馆陶县王桥乡人民政府 4、建设内容与规模 馆陶县王桥乡新民居工程项目一期规划建设用地面积88044平方米,设计入住180户,户占地面积233平方米,设计为单院二层建筑;广场及绿化面积31695平方米,绿化率35.89%。 5、工程建设进度 项目实施计划从2008年3月开始,至2011年10月完工。 6、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6891.26万元,拟通过馆陶县王桥乡人民政府自筹和争取市发改委支持资金来解决。 二、编制依据 1、河北省馆陶县王桥乡乡域规划(含乡区总体规

划)(2010年); 2、河北省馆陶县王桥乡乡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10年); 3、委托单位提供的其他资料。 第二章项目建设背景及必要性 一、项目概况 1、地理位置 王桥乡位于华北平原南部,河北省南端偏东,馆陶县城南部,地处东经115°06’至115°40’,北纬36°27’至 36°47’,北邻馆陶镇和房寨镇,南、西接大名县,东邻山东省冠县。乡政府驻地王桥村西,215省道西侧,北距馆陶城区8公里,南距大名县城 30 公里。东距济南150公里,西距邯郸75公里,北距北京420公里。215省道和馆广公路在北孙店村交叉贯穿全境,北距青红高速公路出入口仅5公里。 王桥乡行政辖区面积 100.7 平方公里,其中林地面积35.8 平方公里,耕地面积 32.3 平方公里。 2、王桥乡社会、经济发展状况 王桥乡是馆陶县农业大乡,多年来始终把改善农民的生产生活环境,提高农民的收入水平,提高农民的综合素质当成工作的重点和奋斗的目标。并通过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创新办法,使王桥乡在全县的综合竞争力明显提升。 王桥乡拥有蔬菜专业村、果树专业村、蛋鸡养殖专业村、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石家庄市建设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石家庄市建设局职能配置 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构编制 【发文字号】石政办发[2008]97号 【发布部门】石家庄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8.08.05 【实施日期】2008.08.0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石家庄市建设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 通知 (石政办发〔2008〕9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石家庄市建设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八年八月五日石家庄市建设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河北省委、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石家庄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冀字〔2001〕67号)和中共石家庄市委、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委、市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石字〔2002〕4号)精神,设置石家庄市建设局。石家庄市建设局是主管全市建设行政管理的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调整职能 (一)划出的职能 原中共石家庄市委建设工作委员会承担的职能。 原市建委承担的村镇建设规划、设计规划行业管理职能,交给市规划局。 原市建委承担的指导城市市政公用事业(燃气行业除外)、市容环卫、城管监察、市区环境综合治理职能,园林绿化施工企业资质管理、指导园林绿化管理职能,指导环境保护管理职能,指导住房制度改革、物业管理职能,分别交给市城市管理局、市园林局、市环境保护局、市房管局。 将城市节约用水管理职能,交给市水利局。 (二)划入的职能 全市燃气行业管理职能。 (三)转变的职能 建设行业科技成果评审、转化推广的具体工作,委托有关事业单位或行业协(学)会承担。 建设行业执业资格考试、培训、执业注册、发证及继续教育等具体事务,委托或交有关事业单位或行业协(学)会承担,市建设局负责监督。 二、主要职责 根据上述职能调整,石家庄市建设局的主要职责是:

2020年河北养老保险新政策

2020年河北养老保险新政策 日前,河北省人社厅和河北省财政厅印发《关于提高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的通知》,明确自2017年1月起, 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由每人每月80元提高到90元,全省至少985万人将于一个月后直接受益,按照通知要求, 全省提标工作将于明年3月完成。 先从数据上看,截至2016年10月底,全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共有3447万人参保,参保率达98.22%,其中有985万人正在按 月领取养老金。也就是说,至少目前这985万人将于明年起每月多 领10元的基础养老金,这意味着每月财政就要多支出近1亿元养老年,一年下来就是近12亿元,而且明年领取养老金的人数还会增加。 另外,特别要指出的是,这次调标还是在河北省大幅削减产能、经济转型升级的背景下做出的,这充分显示了省委省政府对保障民 生的极大重视。 2009年,河北省启动第一批新农保试点,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 人每月55元。2011年,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开始同步试点。2012年 7月1日起,新农保和城居保并轨,统称为“河北省城乡居民社会 养老保险”,同时在全省范围内实现了制度全覆盖。从2014年起, 河北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连年提高。 2014年7月,每人每月上调至70元 2015年1月,每人每月上调至75元 2016年1月,每人每月上调至80元 2017年1月,每人每月上调至90元 前三次调整都是上调5元,本次调整一下上涨10元,达到每人 每月90元,这比国家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高出了20元!

河南2017年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以下简称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有关事宜如下: 一、调整范围 从2016年1月1日起,为2015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退休人员增加基本养老金(含退职人员,不含建国前参加革 命工作并符合原劳动人事部老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的退休工人,下同)。 二、调整办法 (一)定额调整。 调整范围内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70元。 (二)挂钩调整。 1.企业退休人员按调整范围内退休人员本人的缴费年限(含视同 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每满一年增加2.5元。缴费年限不满一 年的按一年计算。 在上述基础上,再按企业退休人员本人2015年12月份基本养老金(统筹项目内部分,不含取暖补贴)的0.5%计算增加。 2.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按调整范围内退休人员本人2015年12 月份基本养老金(统筹项目内部分,不含取暖补贴)的 3.5%计算增加。 2015年12月份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的人员,按照基本养 老金计发办法核定的本人月基本养老金为基数计算此项增加额。 (三)适当倾斜。在普遍调整基础上,再适当提高下列人员的基本养老金: 1.截止2015年12月31日年满65周岁的高龄退休人员,分年龄段按以下标准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年满65周岁不满70周 岁30元;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35元;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 40元;年满80周岁不满85周岁45元;年满85周岁不满90周岁50

石家庄市建设局关于印发《石家庄市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石家庄市建设局关于印发《石家庄市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2004年8月2日) 市建字(2004)70号 各县(市)、矿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局,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建设单位,各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范我市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管理,做到依法行政,将原《石家庄市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管理实施细则》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了修改,现将修改后的《石家庄市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管理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石家庄市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条为加强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管理,依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暂行规定》和河北省建设厅《河北省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改建的投资在20万元或建筑面积在500平方米及其以上的土木建筑、建筑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装饰装修工程以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建设工程)的竣工验收备案,适用本细则。 第三条石家庄市建设局、各县(市)、矿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局(以下简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监督及备案管理工作。 第四条市、县(市)、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以下简称质量监督机构)受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委托对本辖区内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实施监督。 第五条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工作,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各参建单位(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单位等)参加。 第六条建设工程符合下列条件方可进行竣工验收: (一)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施工单位在工程完工后对工程质量进行自检,确认工程质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符合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提出工程竣工报告。工程竣工报告应经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和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审核签字及加盖单位公章。 (二)对于委托监理的工程项目,监理单位已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并经总监理工程师和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河北省新民居建设用地政策30问

河北省新民居建设用地政策30问 日前,省国土资源厅将新民居建设用地政策的30个问题编印成册,为我省干部群众解惑答疑。这30个问题如下: 1.新民居建设用地政策的核心内容是什么? 答:其核心内容为: 在确保耕地和基本农田总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建设用地总量不增加的前提下,经批准新民居建设可先占一部分农用地进行周转,待村民入住新居后,将旧村址复垦,归还周转用地。其二是按照旧村址复垦规划,增加的耕地在归还周转用地、留足农村发展用地后,其余部分可作为土地转置换指标,置换城镇建设用地。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是指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若干拟整理复垦为耕地的农村建设用地地块(即拆旧地块)和拟用于城镇建设的地块(即建新地块)等面积共同组成建新拆旧项目区,通过建新拆旧和土地整理复垦等措施,在保证项目区内各类土地面积平衡的基础上,最终实现增加耕地有效面积,提高耕地质量,节约集约利用建设用地,城乡用地布局更合理的目标。 2.新民居建设用地政策的适用范围和条件是什么? 答:适用新民居建设用地政策的范围是:已列入省级新民居示范村。2009年和2010年省级示范村可适用。属于多村联建的,其中有2个村列入省级示范村也可适用。 除此之外还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1)使用周转用地的示范工程,旧村址要在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扩展边界外。这是因为城镇扩展边界内的村庄属城镇规模控制区,需要按城镇的规划要求进行拆迁建设,不适宜复垦为农用地,周转用地就不能归还。 2) 对于石家庄、唐山、邯郸、保定、张家口、秦皇岛6个城市的允许建设用地区不适用新民居用地政策中的土地置换。上述6个城市有条件建设用地区可以适用。原因是6个城市的允许建设用地区涉及的农用地转用、征收必须依法经国务院批准,按我省的新民居用地政策,周转用地和土地置换分别经省国土资源厅和省政府批准。 3.周转用地有什么特性?先占后补的含义是什么? 答:周转用地具有先占后补性质。批准使用周转用地既解决了农用地的转用、占用,又解决了新民居建设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衔接的问题,且不用缴纳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周转用地可以“先占后补”,即允许先占地建新、后拆旧归还,但是一定要办理申请审批手续,不是先占地开工、后补办审批手续。周转用地“先占后补”,属于指标在先,归还在后的行为。 4.周转用地使用的面积标准是什么? 答:一般在原村址实施滚动拆迁分期建设的示范村使用周转用地面积不超过50亩;整村迁建或多村联建的示范村,可按实际要求,向省国土资源厅申请周转用地。需要说明的是多村联建使用周转用地,不是按每个村50亩累计,而是按新村规划需要占用农用地的面积计算。 5.周转用地的批准权限是如何规定的? 答:使用周转用地面积在50亩以下的(含50亩),占多少、补多少,不需要用旧村址复垦的土地进行置换的,由设区市国土资源局批准;需要进行土地置换和使用周转用地面积在50

新农村建设中民居特色的保护与传承

新农村建设中民居特色的保护与传承 摘要:新农村建设正在全国范围内如火如荼的进行,这对农村发展来说既是一 次机遇,也是一项挑战,很多农村地区有着几千年的历史与文化,地域性强、民 族特色突出,始终保持着独特的魅力,很多优秀的内容需要传承与发扬,但是如 何实现与现代元素融合、持续发展存在一定的难度。因此,文章对新农村建设中 民居特色的保护与传承进行了分析,从现状出发,分析当前保护与传承效果差的 原因,并提出有效的保护与传承策略。 关键词:新农村建设;民居特色;保护;传承 建筑是人类物质文明发展中产生的事物,其本身的内涵极为丰富,最突出的 特点是某一时间范围内文化与审美的集中体现,所以很多农村地区的建筑都保有 独特的风格以及不可复制性,这是我国物质文明中的瑰宝,一味的在现代化发展 中进行更新是对传统文化的践踏与摧毁。为此,做好民居特色的保护与传承,并 为其注入新的活力与力量,实现可持续发展,也是我国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挑战。 一、新农村建设中民居特色保护与传承现状 农村民居建筑建设大致经过三个阶段,从上个世纪80年代开始,以每10年 为单位经历一个发展阶段,每个发展阶段民居建设水平都有提升,极大的改善了 农村的居住条件。目前,新农村建设的主要任务是根据农村当地的实际情况,加 强村庄的管理与规划,改善当地的居住条件、生态环境、村容村貌,其中为了实 现社会的可持续发展,重点对生态环境进行了改善,并取得了显著的成果,而且 农村基础设施在一定程度上也有了完善,缩小了城乡之间的差距。但是新农村建 设并未达到理想状态,考察新农村建设的典范,如华西村、农科村等知名村落时 发现,其并不是以传统文化而闻名的,都是以现代化产业发展起来的,利用经济 逐步提升了现代户文明程度,并将传统民居改造成钢筋混凝土的楼房[1]。虽然这 已成为全国农村建设的典范,但是从文化传承的角度来讲,过分的利用现代化文 明成果充斥农村建设,在一定程度上是我国优秀传统文化的流失,所以如何平衡 现代文明与传统文化之间的关系也是新农村建设的一大难题。 二、新农村建设中民居特色保护与传承现状的原因 从当前的新农村建设效果来看,现代文明成果逐步成为新农村建设中追求的 目标,导致传统文化元素的传承以及当地特色的保护被忽视,出现这种情况的原 因主要是:当前,我国社会发展始终受外来强势文化的影响。从社会文化的角度 来看,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对资本主义发展成熟期的花园洋房、汽车等发达的文明 成果有着无限的向往,所以,在心中将其作为蓝图,认为这就是所谓的先进文明,盲目的追求与效仿,使我国农村的特色与文化不断流失。同时,当前对新农村建 设缺少宏观的指导与规划,在文化上农村一直处于接受地位。城乡文化在交流上,并不能称之为交流,而是利用城市文化进行农村文化引导与侵蚀,让城市文明成 果快速取代农村的落后文化内容,但农村居民并未分清优秀文化、特色文化以及 落后文化,使之文化中带有地域色彩、独特性质的文化连同落后文化一同消失[2]。此外,随着近年来农村的发展,可用土地资源越来越紧张,建筑形式受到土地资 源限制,使很多地区不得不拆除传统建筑,改建现代化建筑。 三、新农村建设中民居特色保护与传承策略 一方面,新农村建设应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切实满足当地民众的需要。发展是促进农村进步的主要手段,但从这个角度来讲,传统民居也是基于发展产

《河北省新农村建设村庄规划编制导则》

法规名称】河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新农村建设村庄规划编制导则》的通知【颁布部门】河北省建设厅【发文字号】冀建村[2006]425号【颁布时间】2006-09-11【实施时间】2006-09-11【效力属性】有效【法规编号】282055 什么是编号?【正文】河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新农村建设村庄规划编制导则》的通知 各市规划局、建设局,扩权县(市)规划局、建设局: 为指导我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村庄规划编制工作,依据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我厅制定了《河北省新农村建设村庄规划编制导则》,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附件:河北省新农村建设村庄规划编制导则 二○○六年九月十一日 附件 河北省新农村建设村庄规划编制导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党中央提出的“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新农村建设要求,落实省委省政府创建文明生态村的总体部署,指导村庄规划的编制,制定本导则。 第二条河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村庄,编制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村庄规划应遵循本导则。城市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村庄规划应纳入城市总体规划。 第三条村庄规划要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基本目标,立足于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治理环境“脏、乱、差”;保护文化遗产、延续历史文脉;防止自然灾害、注重村庄安全;一切从农村实际出发,尊重农民意愿;分步实施,防止大拆大建。 第四条编制村庄规划,应符合国家及省有关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要求,以建制镇(乡)总体规划为依据,采用符合规划要求的勘察资料和地形图。 村庄规划远期到2020年,近期一般为3-5年,并与建制镇(乡)总体规划期限相协调。 第二章村庄规划组织与审批 第五条村庄规划应以行政村为单位,由乡级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村委会应指定人员参与村庄规划编制过程,并协助做好规划相关工作。

石家庄市建设局拆迁补偿标准

石家庄市建设局拆迁补偿标准

石家庄市建设局 关于对石家庄市城市房屋拆迁区域(位) 等级划分进行调整的通知 石建【2010】86号 各房屋拆迁、估价机构及有关单位: 根据建设部《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和《石家庄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我局会同有关部门及单位,对《石家庄市城市房屋拆迁区域(位)等级划分》等进行了调查摸底,经多次征求有关部门的意见和专家论证,并报市政府批准,现予公布(见附件)。 临时安置补助费标准,按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每月补助18元。搬迁补助费标准,按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0元。 本通知实施前已经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拆迁项目,仍按石家庄市建设局(石建[2009]21号)文件执行。 此通知有效期自2010年6月12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 附件: 1.石家庄市房屋拆迁区域(位)等级划分 2.石家庄市拆迁区域(位)普通住宅房屋市场价格表 3.石家庄市住宅房屋附属设施补偿系数表 二O一O年六月十二日 附件1 石家庄市房屋拆迁区域(位)等级划分(2010年度)

说明:1、本表仅限市区内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评估参考; 2、成片跨区域(位)或跨道路两侧的同一拆迁项目(包括分期开发的),按该项目内最高等级评估; 附件2 石家庄市拆迁区域(位)普通住宅房屋市场价格表 (2010年度)

注:1、本表房屋平均价格。具体对象可根据新旧、朝向、楼高层数环境等因素进行适当调整; 2、小高层房屋可参照高层做适当修正; 3、本表所指合用厨房、合用厕所是指按照规划设计管理部门批准的图纸建设的房屋。不包括未经批准私自改建或两户及以上共住的一套住房(团结户); 4、本表仅限市区内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评估参考; 附件3 石家庄市住宅房屋附属设施补偿系数表 注:1、本表所指合用厨房、合用厕所是指按照规划设计管理部门批准的图纸建设的房屋。不包括未经批准私自改建或两户及以上共用一套住房(团结户)的房屋。 2、本表仅限市区内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评估参考。

河北省国河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省级新民居示范工程建设用地的意见的应用

河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省级新民居示范工程建设用地的意见 各设区市国土资源局、市委农工委(部),各扩权县(市)国土资源局、县(市)委农工委(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认真贯彻中央1号文件精神扎实做好2010年农业农村工作的实施意见》(冀发〔2010〕1号)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2010年加快推进农村新民居建设的工作意见》(冀办发〔2010〕4号),推进农村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切实解决省级农村新民居示范工程建设用地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一、规划先行,节约集约用地 农村新民居建设必须坚持规划先行的原则。县域镇村体系规划、产业发展规划、新民居示范村村庄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引导农村人口向城镇和中心村集中、产业向园区集中、耕地向规模经营集中的前提和基础,是实现农村新民居建设优化布局和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的关键。设区市、县(市)政府要科学编制和修订上述各项规划,并确保县域镇村体系规划、产业发展规划、新民居示范村村庄规划与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协调一致。特别要做好镇村体系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紧密衔接,合理确定新民居示范村的区位、规模、用地布局,真正将新民居建设纳入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之中,为新民居建设提供依据、奠定基础。在此基础上,做好新民居建设用地方案的审批工作,确保新民居建设按规划有序进行。 新民居建设要坚持节约集约用地原则,新村规划面积原则上控制在人均120平方米以内。鼓励和提倡集中连片、联村建设,有条件的地方要建设多层住宅,严格控制平房。规划设计为独门独院的,每户占地面积要控制在《河北省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限定标准内。凡农户新建住宅申请宅基地,必须符合村庄规划和新民居设计要求,对不符合要求的农户一律不批准宅基地。 二、先占后补,严格占补平衡

2020最新新民居建设调研报告

2020最新新民居建设调研报告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全市新农村样板房建设的工作目标和市长刘学库同志关于新农村样板房建设的批示精神,8月14日,市政府督查室、市建设局组织有关建筑设计、质监、节能专家一行10人,深入到黄骅白庄村、八里庄村,青县双庙堤二村、大鹁鸽留村以及献县小屯村进行了实地调研,听取了样板村样板房建设的工作汇报,了解了样板房建设的进展情况,与村干部一起探讨、研究了样板房建设过程中存在的实际问题,总结分析了样板房建设的典型经验和推广价值,实地解答了样板房建设中的有关设计、质量、技术、安全、节能等政策要求,对今后的样板房建设提出较为合理的建设性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目前我市样板村样板房建设的基本情况 1、黄骅市旧城镇白庄村:全村人口1500人,220户,按照白庄村整体规划分三期对全村进行改造。第一期建设24户联排住宅及84户多层住宅,户型选用《河北省村镇民居设计方案》,使用了一些新型节能材料,墙体采用多孔砼砌砖,门窗采用塑钢中空玻璃,每户均安装了太阳能,实行统一地热采暖,统一天然气供应。现在白庄村样板房建设已全部竣工,公用基础设施建设也全部完工,村民将陆续搬入新居。 2、黄骅市羊二庄镇八里庄村:全村人口XX人,426户。这次样板房共设计61套联排住宅,分a、b、c三种户型,选用《沧州市新民居住宅设计图集》方案。现在八里庄已完成了场地填埋清理、规划

设计和建筑施工图设计,近期可开工建设。 3、青县城关镇双庙堤二村:全村人口203人,60户,住宅相对分散。这次样板房建设将对全村进行改造,利用原有坑塘、麦场及闲置可建设用地建设联排独院式居民小区,设计选用《沧州市新民居住宅设计图集》方案。该村已完成拆迁和施工图设计,近期可开工建设。 4、青县金牛镇大鹁鸽留村:全村人口2338人,586户。按照全村整体规划,分三期计划利用五年时间将全村改造完毕。第一期计划建22户二层独院居民小区及120户多层住宅。墙体采用多孔砼砌砖,门窗采用塑钢中空玻璃,用沼气集中供气。户型借鉴《燕赵新民居》及《河北省村镇民居设计方案》。现在22户2层住宅已全部封顶,120户多层住宅已完成地基处理,预计年底可全部竣工。 5、献县河街镇小屯村:全村人口3200人,800户。按照村庄规划,利用三年时间分三期建设17栋多层住宅,总建筑面积60万平方米。第一期按照样板房的设计要求年初开工,建设6栋,建筑面积3.6万平方米,共计282户。现已完成主体施工,进入内装修及公用基础设施建设阶段,预计11月份可全部竣工。样板房工程全部采用国内新型建筑节能材料以及沼气池、地源热泵等新技术。 二、样板房建设典型经验推广价值分析 1、样板房建设整合了土地资源,节约了用地,为农村经济发展奠定基础。从以上5个村的样板房建设看都是统一用地、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管理,都是将分散的住宅改为多层住宅,充分利用了空间。以小屯村为例,目前老村总占地面积约为1650亩,而新村改

石家庄市建设局关于新建居住建筑供热设施统一建设的通知

石家庄市建设局 关于新建居住建筑供热配套设施 统一建设的通知 各区供热主管部门、各供热单位、各建设单位、局有关处室及局属各相关单位: 为提高我市主城区新建居住建筑供热配套设施建设质量,提高能源利用率,理顺管理体制,实行一管到户,推进供热计量收费,依据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和《石家庄市供热用热条例》,实施我市新建居住建筑供热配套设施由供热单位统一组织建设,通知如下。 一、本通知所称新建居住建筑供热配套设施建设是指供热单位依靠稳定热源,通过管网集中供热的供热设施建设。供热设施指供热计量装置、热力站、庭院供热管网、楼内公共供热管道等入户端口以外的公用供热设施。 二、建设单位编制新建居住建筑项目建设方案前,应向区供热主管部门提出用热方式申请,区供热主管部门应依据城市供热用热规划,确定供热方式及供热单位,报市供热主管部门审核备案。建设单位应当依据核准的供热方式编制项目建设方案。

建设方案确定后,供热单位与建设单位签订包含供热重要设备、供热设施建设方式、供热计量装置、热计量技术路线等内容的供用热合同。建设单位委托建筑项目设计时,应明确供热方式、热计量技术路线及有关技术要求。 三、设计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国家、省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和《石家庄市集中供热热力站技术导则(自控部分)》、《石家庄市集中供热热力站建设技术导则(工艺设备部分)》、《石家庄市供暖燃气锅炉房设计技术导则》、《石家庄市居住建筑供热计量技术导则》(以下简称供热技术导则)进行供热计量、供热管网、热力站等供热设施的设计,并对其设计质量全面负责。 四、施工图审查机构应当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供热技术导则对供热计量、供热管网、热力站等设计文件进行审查。供热单位参与施工图审查,施工图审查机构对供热单位提出的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合理意见或建议予以采纳。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不得出具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证明。 五、建设单位在办理施工许可证前,应完成以下工作 (一)提供包含供热计量和供热设施内容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证明; (二)建设单位应当按2500元/户标准,一次性向区供热主管部门和供热单位设立的双控账户支付分户热计量装置建设资金(含楼栋及分户计量装置、系统调控装置、采集及

河北省幸福乡村和新民居建设政策解读

河北省幸福乡村(新民居)建设政策解读 省委农工部王越祥 (2012年12月26日) 实施幸福乡村计划,是省委、省政府为加快改善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作出的一项战略决策。既是前三年新民居建设工作的深入和延续,也是新民居建设的进一步拓展和提升。根本目的是推动公共资源向农村倾斜、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现代文明向农村辐射,提升广大农民群众的幸福指数,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一、我省幸福乡村计划的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一)总体要求。坚持把实施幸福乡村计划,作为我省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具体实践,作为农村新民居建设的拓展与提升,作为实现农民安居乐业的有效载体,紧密结合全省加强基层建设年活动和扶贫攻坚行动,按照“山、水、林、田、村”综合整治的要求,以加强“水、电、路、讯(邮)、房”基础设施建设和提升“科、教、文、卫、保”公共服务水平为重点,加快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着力改善和保障农村民生,打造“布局合理、设施完善,环境优美、生活便利,安居乐业、文明和谐”的幸福乡村。 (二)工作目标。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分层级推进。

1、2012年在永久保留的中心村或行政村中优选1000个村,重点建设,配套提升,两年内基本建成幸福乡村示范点,切实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今后,每年都要规划启动一批重点村。 2、按照加强基层建设年活动项目帮扶工作10项重点任务安排,着力推进5010个帮扶村的配套项目建设,扩大示范效果。 3、对面上其他村庄要立足现有基础和发展条件,能做什么就先做什么,什么问题急迫就先解决什么问题,确保年内村村有变化,农民幸福指数年年有提高。 经过若干年的努力,将全省规划保留村庄全部建设成幸福乡村。 二、幸福乡村计划示范点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申报村庄必须符合县域镇村体系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要求,村庄建设规划和产业发展规划比较完善。 2、申报村庄在区位、产业、集体经济实力和村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等方面要具有一定的现实基础和区域代表性。 3、申报村庄农民群众有愿望、有要求,开展幸福乡村建设的积极性较高。 4、申报村庄“两委”班子团结,组织能力和“双带”能力强,建设幸福乡村的决心大。 (二)优先条件 1、优先从已有省级新民居示范村中,筛选土地运作规范,工程建设进度快、质量好,农村特点突出、示范效果明显的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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