疗养院的组织结构和人员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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疗养院的组织结构和人员编制

一、疗养院的组织管理原则

疗养院的组织管理包括组织机构设置、组织领导体制、床位编设和人员编配等内容,它具有与医院原则上相似之处,但又有其自身的性质、特点、任务、规模、建筑设计,地理位置和隶属关系。从总体来说,疗养院的组织管理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①要以完成疗养任务为基本前提,这与疗养院收治的对象、数量和工作量直接相关,要科学地确定组织结构和编制;②要体现以疗养员为中心的服务宗旨,为了保证服务质量必须做到各类比例相对合理配比;③要适应疗养院的工作特点,因为疗养院是提供医疗服务、保健服务、康复服务、生活服务等综合服务的医疗机构,尤其是具有利用自然或人工疗养因子增强和改善疗养员机体功能的特点,因此在专业人才上要求有别于其他医疗机构;④要符合机构组织设置和编制的总的要求,即机构要精简高效,层次要合理科学,基层第一线要充实,有利于提高疗养院的工作效率和效益;⑤要适应国内外疗养事业发展的趋势,随着新技术、新设备和新方法的不断采用,要相应增加高新技术人才编制;⑥要考虑到疗养院的建筑环境条件,对建筑比较分散、疗养院占地面积较大、绿化美化任务特别繁重的,要适当增加人员编制。

二、疗养院的领导体制

疗养院的领导体制主要有两种形式:一是院长负责制;二是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院长负责制就是院长全面主持疗养院的业务、行政工作,对疗养院的工作全面负责,如同医院实行院长负责制一样,疗养院院长处于中心地位,起中心作用,并作为疗养院的法人代表。设副院长若干人,在院长领导下分管相应的工作。院党委起保证监督作用,支持院长的工作,使院长有职有责有权。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主要在部队或其他特勤疗养院实行,即疗养院一切重大问题均由党委讨论,明确作出决定后,属于业务行政的工作由院长负责组织实施,属于政治工作则由党委书记(部队疗养院为政治委员)负责组织实施。上述两种领导体制究竟采用哪一种为佳,要视实际情况而定,但从长远发展趋势来看,将向院长负责制发展。不论采用哪一种领导体制,关键是坚持党的方针政策,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工作中互相尊重、互相支持、

互相体谅、互相补充,保证疗养院的工作做到职责分明、制度健全、统一指挥、高效有序。

三、疗养院的组织机构设置

疗养院的组织机构设置大体可以分为两大类,它们分别是适应院长负责制的体制和适应党委领导下院长负责制的体制。

(一)适应院长负责制的组织机构设置模式

可分为小型、中型和大型三种形式。小型疗养院(100床以下)可设院长办公室、医务科、护理部、总务科、财务科,其中院长办公室内设人事、保卫秘书分别负责人保工作,其他职能与医院相同;医务科兼管门诊和预防保健工作;总务科兼管膳食管理职能。中型疗养院为200床以上,可增设人事保卫科、器械设备科、门诊部、膳食科等;大型疗养院为400床以上,可增设科教科、信息科、预防保健科、人事科、保卫科等,必要时还可设基建科。

图1 各级疗养行政管理组织机构图

疗养院的业务组织机构组成很难以疗养院规模大小来进行划分,通常在院长领导下,在医务科、护理部、预防保健科的协助下分设五大部分:①各种疗养科,根据疗养任务和建筑可分设一、二、三……科;②医疗业务科室,根据各院特点设立的疗养治疗各科,例如内科、老年病科、职业病科、中医科、康复科、体疗科、水疗科、蜡疗科、泥疗科等;③诊断检查科室,例如放射科、检验科、心电图、脑电图等功能检查室;④各护理组,根据疗养科分设护理组;

⑤预防保健,可设防疫组、计划生育组、家庭病床组等。

(二)适应党委领导下院长负责制的组织机构设置模式

这种模式主要适用当今部队疗养院,与第一种模式不同的是:①院首长代替院长,院首长包括政治委员、副政治委员、院长、副院长等,实行党委领导下首长分工负责制;②设医务处,分管医务、护理、科教等;③设立政治处,人事、干部、保卫、宣传等均属此外负责;④设院务处,负责办公室、总务、财务、基建等工作。其他组织机构基本与第一种模式相同。

图2 军队疗养院组织机构示意图

四、疗养院的人员编制

对于疗养院的工作人员编制我国尚无统一标准,因此各院差异较大。1987年,国内24所军队、地方疗养院和医学院校专家学者在编著《现代疗养学》一书时,对50所疗养院的现状进行调查分析后提出了疗养院人员编设的参考意见,现介绍如下:

(一)疗养院总人数编配

疗养院床位与工作人员的比例应根据疗养院的类型、任务、技术设备能力、设科数、建筑布局、地理环境等不同而定。其中干部疗养院由于担负诊疗任务较重,比例可略高一些,宜按1∶1.10~1.20设置;特勤疗养院按1∶0.8~0.9设置;地方综合性疗养院介于上述二者之间。

在疗养院的工作人员中,卫生技术人员(包括医务行政人员)不低于65%,行政工勤人员不得超过35%。

(二)疗养院机关工作人员编配

院领导编配数:200床以下的疗养院设2~3人,300~400床的设3~4人,500床位的设4~5人。

院办公室人员:设办公室主任、行政管理员、公务员、收发员各1人,秘书2人(其中1人兼任打字员),400~500床的疗养院可增设行政管理员或秘书1人。

医务处(科)人员:200~300床的疗养院设医务处(科)主任1人,医务助理员2~3人,统计、资料图书员各1人。400~500床的增设护理部主任1人,医务助理员1~2人,资料图

书员1人。

政治处人员:200~300床的疗养院设主任1人,科室党支部书记或政治协理员3~4人,干事2~3人,俱乐部主任、文娱图书员各1人,广播放映员2人,400~500床的可增设党支部书记或政治协理员2~3人,干事1~2人。

院务处人员:200~300床的疗养院设处长1人,助理员2~4人,会计或财务助理员2人。400~500床的可增设副处长1人,助理员2~3人,会计或财务助理员1人。

(三)疗养院卫技人员编配

疗养科卫技人员:可按以下公式计算:

所需人数=[编制床位数×床位使用率×每名疗养员所需的诊疗时间(分)/每名医师每天工作时间(分)]+机动数

注:①床位使用率一般按85%计算;②每名疗养员所需诊疗时间按平均为24分钟计算;③每名医师每天工作时间按6小时(360分)计算;④机动数按25%计算。各类疗养院疗养科的卫技人员与床位编配比例参照下表。

表1 各类疗养院疗养科卫技人员与床位数编配比例表

诊疗科和医技科室卫技人员编配:可按工作量计算,公式如下:

所需人数=[编制床位数×床位使用率×每名疗养员每天所需工作件数×每件所需工作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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