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电气设计要根据住户的使用要求

住宅电气设计要根据住户的使用要求
住宅电气设计要根据住户的使用要求

住宅电气设计要根据住户的使用要求、家具布置、装修风格及家电布置,对照原有灯具、插座和出线口位置确定方案。要遵守有关的技术要求和规范,保证施工质量和安全,以避免施工过程中或入住后反复修改。住宅的电气改造因其造价不高,又很琐碎,常常得不到装修单位应有的重视。但对住户来说,少一个插座、电视或电话出线口,都会造成使用不便,在装饰一新的家里拉明线也显得不协调。

1.对现状进行勘察和测试

(1)配电箱

要查看配电箱内的电表、进线和出线开关。目前应用于住宅的电能表有5(20)、5(30)和10(40) A等,按其负载范围、功率因数0.85计算,分别可带3.7、5.6和7.5kW。进线断路器的整定值决定了住户可以用多大用电负荷,在装有上述容量的电表时,其相应进线断路器整定值分别为20、32和40A时,才能带动上述负荷。当负荷超过时,进线断路器跳闸,住户内所有电源都会断掉。同样,当断路器电流整定为16A时,如果负荷超过3kW,也会出现跳闸断电,所以不能将大容量用电负荷集中装于一条文路上。出线回路的数量也很重要,在照明、插座和空调三个支路的基础上,当住户家用电器较多时,增加厨房、电热水器等支路也是必要的。除空调外的插座支路应装有漏电保护装置,用于住宅的漏电开关动作电流30mA,动作时间0.1s,是为了保证人身安全而选择的。

(2)对现状线路进行测试

住宅的电气管线为暗敷设,其线路走向和畅通的状况,不能直接从外观看出,因此对现状线路进行测试,是一个不能忽略的步骤。常常听见住户抱怨有的插座没电——土建施工中如果电线管在暗敷设过程中被压扁或堵死,电线无法穿过,造成局部电路不通;家里插座不少,电表容量不小,可大容量用电电器一开就断电——设计中对支路虽有明确的划分,但施工中可能没有按图施工或将住户空调、电热水器等用电量大的电器都装于同一支路;更重要的是用电安全,如果把移动电器(如电吹风、电熨斗)或潮湿场所的电器(如电热水器)接于无漏电保护的支路上,就会留下安全隐患。电话、电视线路等也应进行检查,要试试电话(电视、可视对讲等)出线口与上一级端子箱间预留的带线(铁丝)能否抽动,如果不能抽动,该出线口以后也不可能接通使用,只能另设明线。因此,住宅电气改造的第一步是要检查每一盏灯、每一个插座是否通电,检查至每一个弱电出线口的管线是否畅通,记录下现状配电线路的连接情况,哪些插座接在有漏电保护的支路上,哪些插座接在无漏电保护的支路上。有条件的话,测一下导线的绝缘是否完好,导线间和导线对地间的绝缘电阻不得低于0.5M,测一下保护线是否接地良好(特别是旧住宅楼)。如果三孔插座的保护端没有接好,如果建筑物的进户接地出了问题或电阻值过高,户内三孔插座的保护端也就失去了作用。

2.关于设备和材料的选择

灯具:在选择灯具时,除了美观外,要注意一些基本技术性能。灯具的基本功能是提供照度。要注意荧光灯比白炽灯光效高,直接照明比间接照明灯具效率高,吸顶安装比嵌入安装灯具效率高,还要注意灯具遮光材料的透射率及老化问题,应选择光效高、寿命长、功率因数高的光源、高效率的灯具和合理的安装方式以保证照度并节约用电。要注意保持各部分亮度平衡,营造舒适的气氛。住宅仅有均匀照明会显得呆板,要根据室内装修确定照明的中心,合理利用吊装花灯、壁灯、筒灯、射灯以及不同光源的光色创造居住环境。还要注意灯具的防护和维修问题。潮湿场所(如浴室)要用防潮型灯具,向上反射的灯具容易附着灰尘等。

插座:插座的规格很多,有两孔、三孔的,有圆插头、扁插头和方插头的,有10、16A的,有中、美和英国标准的,有带开关的,带熔丝的,带安全门的,带指示灯的,有防潮的,有尺寸为86mm×86mm、也有80mm×123mm的等等。目前设计中规定要按国家标准选型,

但对具体用户来说,为了避免加转换接线板,要选择与家用电器电流、插头及接线盒规格相匹配的插座面板。插座安装高度低于1.8m时应采用带安全门的插座。在有可能使用移动式家用电器的场所,必须采用带有保护线触头(三孔)的插座。潮湿场所应采用密闭型或保护型带有保护线触头(三孔)的插座。对于插接电源时有触电危险的家用电器(如洗衣机等)应采用带开关能断开电源的插座面板。

开关面板:开关面板板把开关的数量取决于照明控制的分路,照明控制的分路要符合使用和节电要求。比如起居室要考虑用餐、会客、看电视、日常使用等不同情况,分路进行控制。选择开关面板时,要试试

住宅电气设计规划

最新住宅设计规范

1总则 1.0.1为保障城市居民基本的住房条件,提高城市住宅功能质量,使住宅设计符合适用、安全、卫生、经济等要求,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全国城市新建、扩建的住宅设计。 1.0.3住宅按层数划分如下: 一、低层住宅为一层至三层; 二、多层住宅为四层至六层; 三、中高层住宅为七层至九层; 四、高层住宅为十层及以上。 1.0.4住宅设计必须执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法规,遵守安全卫生、环境保护、节约用地、节约能源、节约用材、节约用水等用关规定。 1.0.5住宅设计应符合城市规划及居住区规划的要求,使建筑与周围环境相协调,创造方便、舒适、优美的生活空间。 1.0.6住宅设计应推行标准化、多样化,积极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产品,促进住宅产业现代化。 1.0.7住宅设计应在满足近期使用要求的同时,兼顾今后改造的可能。 1.0.8住宅设计应以人为核心,除满足一般居住使用要求外,根据需要应满足老年人、残疾人的特殊使用要求。 1.0.9住宅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术语 2.0.1住宅residential buildings 供家庭居住使用的建筑。 2.0.2套型dwelling size 按不同使用面积、居住空间组成的成套住宅类型。 2.0.3居住空间habitable space 系指卧室、起居室(厅)的使用空间。 2.0.4卧室bed room 供居住者睡眠、休息的空间。 2.0.5起居室(厅)living room 供居住者会客、娱乐、团聚等活动的空间。

2.0.6厨房kitchen 供居住者进行炊事活动的空间。 2.0.7卫生间bathroom 供居住者进行便溺、洗浴、盥洗等活动的空间。 2.0.8使用面积usable area 房间实际能使用的面积,不包括墙、柱等结构构造和保温层的面积。 2.0.9标准层typical floor 平面布置相同的住宅楼层。 2.0.10层高storey height 上下两层楼面或楼面与地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2.0.11室内净高interior net storey height 楼面或地面至上部楼板底面或吊顶底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2.0.12阳台balcony 供居住者进行室外活动、晾晒衣物等的空间。 2.0.13平台terrace 供居住者进行室外活动的上人屋面或由住宅底层地面伸出室外的部分。 2.0.14过道passage 住宅套内使用的水平交通空间。 2.0.15壁柜cabinet 住宅套内与墙壁结合而成的落地贮藏空间。 2.0.16吊柜wall-hung cupboard 住宅套内上部的贮藏空间。 2.0.17跃层住宅duplex apartment 套内空间跨跃两楼层及以上的住宅。 2.0.18自然层数natural storeys 按楼板、地板结构分层的楼层数。 2.0.19中间层middle-floor 底层和最高住户入口层之间的楼层。 2.0.20单元式高层住宅tall building of apartment 由多个住宅单元组合而成,每单元均设有楼梯、电梯的高层住宅。2.0.21塔式高层住宅apartment of tower building 以共用楼梯、电梯为核心布置多套住房的高层住宅。 2.0.22通廊式高层住宅gallery tall building of apartment

《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

住宅建设量大面广,关系到广大城镇居民的居住水平和切身利益,为进一步保证住宅设计质量,促进城镇住宅建设健康发展,落实好国家建设节能省地型住宅的要求,贯彻高度重视民生与住房保障问题的精神,住建部组织了《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1999的修编工作,近日予以发布公告。编号为GB50096-2011,自2012年8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5.1.1 5.1.1 住宅应按套型设计,每套住宅应设卧室、起居室(厅)、厨房和卫生间等基本功能空间。 5.3.3 厨房应设置洗涤池、案台、炉灶及排油烟机、热水器等设施或为其预留位置。 5.4.4 卫生间不应直接布置在下层住户的卧室、起居室(厅)、厨房和餐厅的上层。 5.5.2 卧室、起居室(厅)的室内净高不应低于2.40 m,局部净高不应低于2.10m,且其面积不应大于室内使用面积的1/3。 5.5.3 利用坡屋顶内空间作卧室、起居室(厅)时,其1/2面积的室内净高不应低于2.10 m。 5.6.2 阳台栏杆设计应采用防止儿童攀登的构造,栏杆的垂直杆件间净距不应大于0.11m,放置花盆处必须采取防坠落措施。 5.6.3 住宅的阳台栏板或栏杆净高,六层及六层以下的不应低于1.05m;七层及七层以上的不应低于1.10m。 5.8.1 外窗窗台距楼面、地面的净高低于0.90m时,应有防护设施。 6.1.1 楼梯间、电梯厅等共用部分的外窗窗台距楼面、地面的净高小于0.90m时,应有防护设施。 注:窗外有阳台或平台时可不受此限制。窗台的净高或防护栏杆的高度均应从可踏面起算,保证净高达到0.90m。 6.1.2 住宅的公共出入口台阶高度超过0.70m并侧面临空时,应设防护设施,防护设施净高不应低于1.05m。6.1.3 住宅的外廊、内天井及上人屋面等临空处的栏杆净高,六层及六层以下不应低于1.05m,七层及七层以上不应低于1.10m。防护栏杆必须采用防止少年儿童攀登的构造,当采用垂直杆件做栏杆时,其杆件净距不应大于0.11m。 6.2.1 十层以下的住宅建筑,当住宅单元任一层的建筑面积大于650m2,或任一套房的户门至安全出口的距离大于15m时,该住宅单元每层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2个。 6.2.2 十层及十层以上但不超过十八层的住宅建筑,当住宅单元任一层的建筑面积大于650 m2,或任一套房的户门至安全出口的距离大于10m时,该住宅单元每层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2个。 6.2.3 十九层及十九层以上的住宅建筑,每层住宅单元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2个。 6.2.4 安全出口应分散布置,两个安全出口的距离不应小于5 m。 6.2.5 楼梯间及前室的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 6.3.1 楼梯梯段净宽不应小于1.10m,不超过六层的住宅,一边设有栏杆的梯段净宽不应小于1.00m。 注:楼梯梯段净宽系指墙面装饰面至扶手中心之间的水平距离。 6.3.2 楼梯踏步宽度不应小于0.26m,踏步高度不应大于0.175m。扶手高度不应小于0.90m。楼梯水平段栏杆长度大于0.50m 时,其扶手高度不应小于1.05m。楼梯栏杆垂直杆件间净空不应大于0.11m。 6.3.5 楼梯井净宽大于0.11m 时,必须采取防止儿童攀滑的措施。 6.4.1 七层及七层以上住宅或住户入口层楼面距室外设计地面的高度超过16m 的住宅必须设置电梯。 6.4.7 电梯不应紧邻卧室布置。 6.5.1 外廊、内天井及上人屋面等临空处的栏杆净高,六层及六层以下住宅不应低于1.05m,七层及七层以上住宅不应低于1.10m。栏杆设计应防止儿童攀登,垂直杆件间净空不应大于0.11m。 6.5.3 住宅的公共出入口位于阳台、外廊及开敞楼梯平台的下部时,应采取防止物体坠落伤人的安全措施。 6.6.1 七层及七层以上的住宅,应对下列部位进行无障碍设计。 1.建筑入口; 2.入口平台; 3.候梯厅; 4.公共走道 6.6.2 建筑入口及入口平台的无障碍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建筑入口设台阶时,应同时设有轮椅坡道和扶手; 2.坡道的坡度应符合表6.6.2的规定。 表6.6.2 坡道的坡度

住宅小区公共配电工程设计技术规定

温州市住宅小区公共配电工程设计技术规定 (试行) 温州电力局生产处 2009年2月

目次 前言 1总则?????????????????????????????????????????????????????????????????????????????????????????????????????????1 2引用标准?????????????????????????????????????????????????????????????????????????????????????????????????1 3术语和定义?????????????????????????????????????????????????????????????????????????????????????????????3 4供配电方式及负荷容量?????????????????????????????????????????????????????????????????????????6 5线路管沟及所址要求?????????????????????????????????????????????????????????????????????????????7 6配电装置要求?????????????????????????????????????????????????????????????????????????????????????????8 附录A????????????????????????????????????????????????????????????????????????????????????????????????????????14

高层住宅建筑电气设计

摘要 本毕业设计主要介绍的是根据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对小区供配电系统进行电气设计。其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按单位面积法、单位指标法进行负荷计算。其次,选择降压箱式变电站的形式及位置。最后,根据电压和计算电流选择低压电缆型号和低压配电设备。简要介绍了箱式变电站的防雷与接地,并绘制出相关的电气图纸。 关键词:负荷计算;箱式变电站;电缆;防雷接地;

Abstract The main graduation presented is based on national standards and norms forresidential electric power supply system design. Its main contents include the following aspects: First, per unit area method, unit load calculation method indicators. Next, choose the form of step-down box and the location of substation. Finally, the selectionvoltage and low voltage cable models calculate current and low voltage power distribution equipment. Outlined box substation lightning protection and grounding, and draw out the relevant electrical drawings. Keywords: load calculation; box-type substation; cable; lightning protection and grounding;

【通用文档】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doc

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 一、总则 1、为保障城市居民基本的住房条件,提高城市住宅功能质量,使住宅设计符合适用、安全、卫生、经济等要求,制定本规范。 2、本规范适用于全国城市新建、扩建的住宅设计。 3、住宅按层数划分如下: (1)低层住宅为一层至三层; (2)多层住宅为四层至六层; (3)中高层住宅为七层至九层; (4)高层住宅为十层及以上。 4、住宅设计必须执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法规,遵守安全卫生、环境保护、节约用地、节约能源、节约用材、节约用水等有关规定。 5、住宅设计应符合城市规划和居住区规划的要求,使建筑与周围环境相协调,创造方便、舒适、优美的生活空间。 6、住宅设计应推行标准化、多样化,积极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产品,促进住宅产业现代化。 7、住宅设计应在满足近期使用要求的同时,兼顾今后改造的可能。 8、住宅设计应以人为核心,除满足一般居住使用要求外,根据需要尚应满足老年人、残疾人的特殊使用要求。 9、住宅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二、术语 1、住宅residential building:供家庭居住使用的建筑。 2、套型dwelling size:按不同使用面积、居住空间组成的成套住宅类型。 3、居住空间habitable space:系指卧室、起居室(厅)的使用空间。 4、卧室bed room:供居住者睡眠、休息的空间。 5、起居室(厅)living room:供居住者会客、娱乐、团聚等活动的空间。 6、厨房kitchen:供居住者进行炊事活动的空间。 7、卫生间bathroom:供居住者进行便溺、洗浴、盥洗等活动的空间。 8、使用面积usable area:房间实际能使用的面积,不包括墙、柱等结构构造和保温层的面积。 9、标准层typical floor:平面布置相同的住宅楼层。 10、层高storey height:上下两层楼面或楼面与地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11、室内净高interior net storey height:楼面或地面至上部楼板底面或吊顶底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12、阳台balcony:供居住者进行室外活动、晾晒衣物等的空间。 13、平台terrace:供居住者进行室外活动的上人屋面或由住宅底层地面伸出室外的部分。 14、过道passage:住宅套内使用的水平交通空间。 15、壁柜cabinet:住宅套内与墙壁结合而成的落地贮藏空间。 16、吊柜wall-hung cupboard:住宅套内上部的贮藏空间。 17、跃层住宅duplex apartment:套内空间跨跃两楼层及以上的住宅。 18、自然层数natural storeys:按楼板、地板结构分层的楼层数。 19、中间层middle- floor:底层和最高住户入口层之间的中间楼层。

成都住宅设计规范最新版本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住宅设计规范》的通知 建标[1999]76号 根据国家计委《一九九四的工程建设标准定额制订修订计划》(计综合[1994]240号附件九)的要求,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对《住宅建筑设计规范》GBJ96-86进行了修订,现更名为《住宅设计规范》。经有关部门会审,批准为强制性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096-1999,自1999年6月1日起实行。 原《住宅建筑设计规范》GBJ96-86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建设部负责管理,中国建筑技术研究院负责具体解释工作,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 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一九九九年三月二十四日 前言 根据国家计委《一九九四年工程建设标准定额制订修订计划》(计综合[1994]240)号文的要求,对《住宅建筑设计规范》GBJ96-86进行修订,更名为《住宅设计规范》。本规范编制组在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本规 范。 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套内空间;4.共用部分;5.室内环境;6.建筑设备。主要修订了住宅套型分类及各房间最小使用面积,技术经济指标计算,楼电梯及垃圾道的设置等;增 加了术语,扩展了室内环境和建筑设备的内容。 本规范由中国建筑技术研究院负责具体解释。本规范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外,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送中国建筑技术研究院居住建筑与设备研究所(北京市本外车公庄大街19号,邮 政编码100044)。 本规范主编单位:中国建筑技术研究院 本规范参编单位:清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 北京建筑工程学院 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 天津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 中南建筑设计院 抚顺市建筑设计研究院 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 重庆建筑大学建筑城规学院 哈尔滨建筑大学 上海市建筑设计研究院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员:赵冠谦开彦林建平张华叶茂煦业祖润张锡虎张菲菲 阎春林朱显泽李耀培朱昌廉李桂文陈华宁 1 总则 1.0.1 为保障城市居民基本的住房条件,提高城市住宅功能质量,使住宅设计符合适用、安全、卫生、经济等要求,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全国城市新建、扩建的住宅设计。 1.0.3 住宅按层数划分如下: 一、低层住宅为一层至三层; 二、多层住宅为四层至六层; 三、中高层住宅为七层至九层; 四、高层住宅为十层及以上。

住宅小区变配电室的设计案例

备选择、对各专业条件要求等几方面,结合有关现行国家规范以及本人的设计实践经验,对变配电室设计作一粗浅的分析和总结。 提纲 1. 前言 2. 工程概况 3. 变配电室选址 4. 变配电室内的电气设计 5.变压器及高低压电器的选择 6. 对土建设备的要求 7. 结束语 ************************************************************************ ********************** ██前言 近几年来,国家及北京、上海等地区相继制定了一系列较为先进的住宅设计标准,如《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99(2003 年版), 民住宅区入楼配电室设计细则》等一系列相关规范及文件。这些规范和文件的颁布,推动了住宅电气设计的发展,同时也带来一系列值得我们思考的问题,如小区变配电室形式、所址的确定,供配电系统设计等。住宅小区变配电室是整个小区供配电系统的核心,不仅要考虑

它的技术可行性,还要兼顾它的经济合理性。本文以唐山天元帝景住宅小区的变配电室设计为实例,总结了一些有关变配电室设计的常见问题,谈谈关于这方面的一些体会。 ██工程概况 唐山天元帝景住宅小区,总建筑面积约40万m2,是集多层住宅楼、高层住宅楼、配套商业、车库、会所、幼儿园等多种类型单体的综合性住宅小区。小区内共设置9 个变配电室和1 个10kV高压开闭站。共分二期建设,其中一期总建筑面积约22 万m2,共设5 个变配电室;二期总建筑面积约17 万m2 ,共设4 个变配电室。见表1 :表1 唐山天元帝景住宅小区变配电室明细表 ██变配电室的选址 确定了居住区负荷并选定变压器后,需要确定变配电室的位置。首先要深入负荷中心;其次要符合供电半径的要求,同时还要协调与其他专业的关系,与小区总体规划相结合。在总平面上难以确定最佳站址,

最 新《住宅建筑电气设计规范》(总结版)

《住宅建筑电气设计规范》总结版 JGJ 242 - 2011 术语 住宅建筑常用的术语有:住宅、酒店式公寓、别墅、老年人住宅、商住楼、低层住宅、多层住宅、中高层住宅、高层住宅、单元式住宅、塔式住宅、通廊式住宅、联排式住宅、跃层式住宅等。 一、供配电系统 1.应急电源与正常电源之间必须采取防止并列运行的措施。 2.住宅建筑中主要用电负荷的分级表(未列出为级宜为三级) 3.照明、航空障碍照明、生活水泵宜设自备电源供电。 4.每套住宅用电负荷和电能表的选择 注: A.S≧150 超出的建筑面积可按 40W/~50W/ 计算用电负荷 B.每套住宅用电负荷不超过 12kW用单相进户供电,超过用则三相进户 5.电能表的安装位置:安装在户外 A.低层:1~3;多层:4~6 ;按住宅单元集中安装

B.中高层:7~9;高层:10层及以上 ; 宜按楼层集中安装; C.电能表箱安装在公共场所时,暗装箱底距地宜为1.5m,明装箱底 距地宜为1.8m; 安装在电气竖井内的电能表箱宜明装,箱的上沿 距地不宜高于 2.0m。 6.方案设计阶段可采用单位指标法和单位面积负荷密度法;初步设计及 施工图设计阶段,宜采用单位指标法与需要系数法相结合的算法。 注: 当单相负荷的总计算容量小于计算范围内三相对称负荷总计算容量的 15% 时,应全部按三相对称负荷计算;当大于等于 15%时,应将单相负 荷换算为等效三相负荷,再与三相负荷相加。 二、配变电所 1.单栋住宅建筑用电设备总容量为 250kW 以下时,宜多栋住宅建筑集中 设置配变电所;单栋住宅建筑用电设备总容量在250kW 及以上时,宜 每栋住宅建筑设置配变电所。 2.当配变电所设在住宅建筑内时,配变电所不应设在住户的正上方、正 下方、贴邻和住宅建筑疏散出口的两侧,不宜设在住宅建筑地下的最 底层。 3.住宅建筑应选用节能型变压器。变压器的结线宜采用 D,yn11 ,变压 器的负载率不宜大于 85% 4.当变压器低压侧电压为 O.4kV 时,配变电所中单台变压器容量不宜大 于 1250kVA ,预装式变电站中单台变压器容量不宜大于 800kVA。 三、自备电源 1.建筑高度为 100m 或 35 层及以上的住宅建筑宜设柴油发 2.应急电源装置 (EPS) 可作为住宅建筑应急照明系统的备用电源 四、低压配电 1.住宅建筑单相用电设备由三相电源供配电时,应考虑三相负荷平衡。 2.住宅建筑每个单元或楼层宜设一个带隔离功能的开关电器,且该开关 电器可独立设置,也可设置在电能表箱里。 3.采用三相电源供电的住宅,套内每层或每间房的单相用电设备、电源 插座宜采用同相电源供电。 4.每栋住宅建筑的照明、电力、消防及其他防灾用电负荷,应分别配电。 5.住宅建筑电源进线电缆宜地下敷设,进线处应设置电源进线箱,箱内 应设置总保护开关电器。电源进线箱宜设在室内,当电源进线箱设在 室外时,箱体防护等级不宜低于 IP54。 6. 6 层及以下的住宅单元宜采用三相电摞供配电,当住宅单元数为 3 及 3 的整数倍时,住宅单元可采用单相电源供配电;7 层及以上的住宅 单元应采用三相电源供配电,当同层住户数小于 9 时,同层住户可采 用单相电源供配电。 7.每套住宅应设置自恢复式过、欠电压保护电器。 8.线缆选择 A.高层住宅建筑中明敷的线缆应选用低烟、低毒的阻燃类线缆。

住宅设计规范

4.0.2 计算住宅的技术经济指标,应符合下列规定: 1.各功能空间使用面积等于各功能空间墙体内表面所围合的水平投影面积; 2.套内使用面积等于套内各功能空间使用面积之和; 3.套型阳台面积等于套内各阳台的面积之和;阳台的面积均按其结构地板投影净面积的一半计算。 4.0.3 套内使用面积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5.利用坡屋顶内的空间时,屋面板下表面与楼板地面的净高低于1.20m的空间不计算使用面积,净高在1.20m-2.10m的空间按1/2计算使用面积,净高超过2.10m的空间全部计入套内使用面积;坡屋顶无结构顶层楼板,不能利用坡屋顶空间时不计算其使用面积。 4.0.5 住宅楼的层数计算应符合下列要求: 2.当住宅和其他功能空间处于同一建筑物内时,应将住宅部分的层数与其他功能空间的层数叠加计算建筑层数。当建筑中有一层或若干层的层高超过 3.00m时,应对这些超过3.00m的楼层按其高度总和除以3.00m进行层数折算,余数不足1.50m时,多出部分不计入建筑层数,余数大于或等于1.5m时,多出部分按1层计算; 5.4.4 卫生间不应该布置在下层住户的卧室,起居室(厅),厨房和餐厅的

上层。 5.4.5 当卫生间布置在本套内的卧室,起居室(厅),厨房和餐厅的上层时,均应有防水和便于检修的措施。 5.6.4 封闭阳台栏板或栏杆也应满足阳台栏板或栏杆净高要求。七层及七层以上住宅和寒冷,严寒地区住宅宜采用实体栏板。 5.6.6 阳台,雨罩均应做有组织排水,雨罩及开敞阳台应做防水措施。5.7.1 套内入口过道净宽不宜小于1.20m;通往卧室,起居室(厅)的过道净宽不应小于1.00m;通往厨房,卫生间,储藏室的过道净宽不应小雨0.90m。 5.7.2 套内设于底层或靠外墙,靠卫生间的壁柜内部应采取防潮措施。 5.8.1 外窗窗台距楼面,地面的净高低于0.90m时,应设防护设施。 注:窗外有阳台或平台时可不受此限制。窗台的净高或防护栏杆的高度均应从可踏面起算,保证净高达到0.90m。 5.8.2 当设置凸窗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窗台高度低于或等于0.45m,防护高度从窗台面起算不应该低于

高层建筑电气设计要点浅析(标准版)

高层建筑电气设计要点浅析 (标准版) Safety work has only a starting point and no end. Only the leadership can really pay attention to it, measures are implemented, and assessments are in place.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761

高层建筑电气设计要点浅析(标准版) - 摘要: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飞速发展,我国房地产市场也有了很大进步,住宅建设高速增长尤其是以成片开发的住宅小区为主,以多层、小高层住宅组团分布并配以会所、广场、健身场所、超市、幼儿园、学校等完善的配套设施。 关键词:住宅建筑;电气设计;配电设计 引言 随着建筑智能化水平的不断提高,高层建筑电气设计增加了很多弱电部分系统,包括数字电视系统、综合布线系统、背景音乐系统,保安监控系统,电脑的管理系统等。弱电设备占基建投资比率越来越高,所以设计好弱电各个系统,对于节约投资、提高智能化水平都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一﹑高层建筑电气设计的特点 与高层建筑电气关联的用电设备品种繁多。室内、楼梯过道、安全照明等电器照明设备;货梯、客梯等电梯设备;生活水泵和消防泵等给排水设备;冷却塔风机以及水机组等制冷设备;引风机和鼓风机等锅炉房设备;排风机、电冰箱等厨房设备;包括送风机、回风机、风机管盘在内的空调系统送电设备;包括正压风机、排烟风机等在内的消防设备;另外,不同用处的高层建筑在用电量上也存在差别,不过总的来说耗电量比较大。再加上高层建筑的消防用电、客梯电力、应急照明等还要有分别独立的电源。 二﹑高层建筑电气设计的主要内容 (一)用电负荷的计算 高层建筑供电设计的重要参数依据就是电力负荷,其计算的准确程度对选择合理设备并确保电力安全可靠的运行,都能起到重要作用,并发挥节能功效。一般用电负荷的计算方式主要采取负荷密度法与需要系数法。 (二)高低压配电系统的设计

2013年最新版《住宅设计规范》

总则 为保障城市居民基本的住房条件,提高城市住宅功能质量,使住宅设计符合适用、安全、卫生、经济等要求,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全国城市新建、扩建的住宅设计。 套内空间 3.1 套型 3.1.1住宅应按套型设计,每套应设卧室、起居室(厅)、厨房和卫生间等基本空间。 3.1.2普通住宅套型分为一至四类,其居住空间个数和使用面积不宜小于表3.1.2的 规定。 表3.1.2 套型分类 注:表内使用面积均未包括阳台面积。 3.2卧室、起居室(厅) 3.2.1卧室之间不应穿越,卧室应有直接采光、自然通风,其使用面积不宜小于下列 规定: 1 双人卧室为10平米; 2 单人卧室为6平米; 3 兼起居的卧室为12平米; 3.2.2起居室(厅)应有直接采光、自然通风,其使用面积不应小于12平米。

3.2.3起居室(厅)内的门洞布置应综合考虑使用功能要求,减少直接开向起居室(厅)的门的数量。起居室(厅)内布置家具的墙面直线长度应大于3m。 3.2.4无直接采光的餐厅、过厅等,其使用面积不宜大于10平米。 3.3 厨房 3.3.1厨房的使用面积不应小于下列规定: 一、一类和二类住宅为4平米;二、三类和四类住宅为5平米; 3.3.2厨房应有直接采光、自然通风,并宜布置在套内近入口处。 3.3.3厨房应设置洗涤池、案台、炉灶及排油烟机等设施或预留位置,按炊事操作流程排列,操作面净长不应小于2.10平米。 3.3.4单排布置设备的厨房,其操作台最小宽度为0.5m,考虑操作人下蹲打开柜门、抽屉所需的空间或另一人从操作人身后通过的极限距离,要求最小净宽为1.5m;双排布置设备的厨房其两排设备的净距不应小于0.90m。 3.4卫生间 3.4.1每套住宅应设卫生间,第四类住宅宜设二个或二个以上卫生间。每套住宅至少应配置三件卫生洁具,不同洁具组合的卫生间使用面积不应小于下列规定: 1、设便器、洗浴器(浴缸或喷淋)、洗面器三件卫生洁具的为3平米; 2、设便器、洗浴器二件卫生洁具的为2.50平米; 3、设便器、洗面器二件卫生洁具的为2平米; 4、单设便器的为1.10平米; 3.4.2无前室的卫生间的门不应直接开向起居室(厅)或厨房。 3.4.3卫生间不应直接布置在下层住户的卧室、起居室(厅)和厨房的上层。可布置在本套内的卧室、起居室(厅)和厨房的上层;并均应有防水、隔声和便于检修的措施。 3.4.4套内应设置洗衣机的位置。 3.5 技术经济指标计算 3.5.1住宅设计应计算下列技术经济指标:

电气设计(住宅标准)

上海《住宅设计标准》2006年修改版 12 电气设计 12.1 用电负荷 12.1.1 每套住宅应设计费电能表箱。采用集中或分层集中的安装方式。 12.1.2 低层、多层住宅应采用集中安装计费电能表箱方式,计费电能表箱集中安装在底层或地下一层。当总户数在18户及以下时,可集中嵌墙暗装在公共部位或明装在配电壁龛内;总户数在18户以上时,应设置在电表间内。 12.1.3 中高层、高层住宅应采用分层集中安装计费电能表箱方式,计费电能表箱分层嵌墙暗装在公共部位或明装在楼层电表间内。 12.1.4 每套住宅用电负荷计算功率不应小于表12.1.4的规定。 表12.1.4 用电负荷计算功率 当套内建筑面积大于150m2时,用电负荷计算功率可按70W/ m2设计。 12.1.5每套住宅用电负荷功率小于等于12kW时,应单相进户。 12.2 电源插座

12.2.1电源插座应选用防护型,其位置应与室内设施和家具布置综合考虑。卫生间电源插座应选用防溅型。 12.2.2电源插座设置数量不应少于表12.2.2的规定。 表12.2.2 电源插座的设置数量 12.3 住户配电箱 12.3.1每套住宅应设住户配电箱,箱内应设置电源总断路器,该总断路器应具有过载、剩余电流、过压等保护功能,并应同时断开相线和中性线。 12.3.2住户配电箱的配出回路的确定应符合以下规定:

1空调电源插座、厨房电源插座、卫生间电源插座、其它电源插座及照明,应单独回路设计。 2每个空调电源回路不宜超过两只电源插座,但每只柜式空调电源插座应单独一个回路。 3各配出回路保护断路器均应具有过载保护和短路保护功能,并应同时断开相线和中性线。 12.4 供配电设计 12.4.1 电气线路应采用符合安全和防火要求的敷设方式配线,导线应采用铜芯导线。由电能表箱引至住户配电箱的导线截面不应小于10mm2。住宅内分支回路的截面不应小于2.5mm2。 12.4.2住宅供电系统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应采用TT系统或TN-C-S、TN-S接地型式,并进行总等电位联结; 2设洗浴设备的卫生间应设局部等电位联结的接地端子; 3低层、多层、中高层住宅的垂直干线宜采用铜芯导线穿管暗敷,分支方式采用专用导线分流器; 4高层住宅的垂直干线宜采用电缆和母线槽的组合,或者采用预分支电缆,该垂直干线应在专用的楼层电表间内敷设; 5高层住宅应设总配电间; 6低层、多层、中高层住宅的电梯可单电源供电,高层住宅的电梯应双电源末端自切供电。消防电梯兼作客梯时,其消防电梯电源、

解读新版《住宅设计规范》

解读新版《住宅设计规范》 解读新版《住宅设计规范》提要:偷面积将面临违规风险目前,很多楼盘打出两房变三房、空中花园、入户花园等多种赠送面积的广告 来自 解读新版《住宅设计规范》 “新建住宅应每套配套设置信报箱”,“电梯不应紧邻卧室布置”,“所有阳台都按一半面积计算”,“卫生间不应直接布置在下层住户的卧室、起居室、厨房和餐厅的上层”,“无外窗的暗卫生间,应设置防止回流的机械通风设施或预留机械通风设施的条件”……记者特约武汉市民用建筑设计研究院副院长郑国庆对新规范做解读。 产业政策催生规范精细化 与2003版《住宅设计规范》相比,新版规范做了哪些改变? 郑国庆介绍,目前国家鼓励中小户型与保障房建设,推行住宅产业化与住宅的升级换代。新版《住宅设计规范》,部分条文是适应政策与市场形势所作的调整。新版规范去掉了与住宅建设发展方向不相适应的条款,同时与住宅建筑规范、消防规范等其他规范“打通”,对部分条款进行了细化,增加了部分强制性条款。 比如新规范中规定,一居室使用面积从不小于34平方米,调整为30平方米。零居室使用面积从不低于30平方米,调整为22平方米。“住宅产业化的集成技术的使用,可以减少住宅的使用面积。例如,平板电视、整体橱柜等,所需要的占地面积减少,也降低了住宅

的总使用面积。” 偷面积将面临违规风险 目前,很多楼盘打出两房变三房、空中花园、入户花园等多种赠送面积的广告。 郑国庆介绍,新版规范规定,所有的阳台都计一半的建筑面积,并明确了阳台的使用功能,杜绝了开发商所谓封闭阳台按全面积收费的约定俗成做法。住户如果将阳台擅自改作其他功能,有关部门可以据此规范补收此前减免一半面积的费用。 新版规范规定,“卫生间不应直接布置在下层住户的卧室、起居室、厨房和餐厅的上层”。郑国庆表示,目前,一些退台式、复式或顶层收分户型,很难避免所有卫生间都在一条线上。规定中提到“不应直接布置”,意味着设计者或开发商必须采取包括夹层楼板、同层排水等方式加以避免。新规定还提出,“住宅厨房和卫生间的排水立管应分别设置。” 全北户型日照难通过 “每套住宅应至少有一个居住空间能获得冬季日照”,“卧室、起居室、厨房应有直接天然采光、自然通风”,“无外窗的暗卫生间,应设置防止回流的机械通风设施或预留机械通风设施的条件”。这是新版规定对于采光与通风的部分规定。 郑国庆认为,由于每个城市的冬季日照条件有所不同,一个居住空间必须满足多久的冬季日照,新规定中并没有定量要求,需要援引《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等其他相关规范设计实施。当前,住宅

2019年整理住宅电气设计说明标准版资料

一.设计依据 1.建筑概况: 本工程位于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 天麓住宅小区内。地下2层,局部1层,高3.0米,主要为汽车车库及设备用房;地上30层,每层层高2.9米,一层局部为商业,其它为住宅;屋顶设有电梯机房及水箱间;建筑主体高度99米,总建筑面积为20万平方米。结构形式为框架剪力墙结构,现浇混凝土楼板。本工程属于一类高层住宅建筑。 人防工程为六级,平战结合; 防火等级:一级; 2. 设计环境参数: 1)海拔高度:1106m ; 2)年最高气温36.5℃;最低气温-27.70℃,年平均气温8~9℃,七月平均最高气温24℃,电缆选择按室内℃环境温度。 3) 冻土层深度:-1.03m 4)全年雷暴日数:18.3d/a,年预计雷击次数:0.075次/年。 3.相关专业提供给的工程设计资料; 4.各市政主管部门对初步设计的审批意见; 5.甲方提供的设计任务书及设计要求; 6.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主要标准及法规: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2009;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95;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T16-2008;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94(2000年版); --《住宅设计规范》GB 50096-1999 2003年版; --《高层民用建筑没计防火规范》GB 50045—95(2005年版)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98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 50311-2007; --《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 50348—2004; --《有线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50200-94; --《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 50098-98(2001年版) 7.国家、地方现行标准、规范。 二.设计范围 1.本工程设计包括红线内的以下电气系统: 1)220/380V配电系统; 2)建筑物防雷、接地系统及安全措施; 3)有线电视系统; 4)电话系统; 5)网络布线系统; 6)多功能访客对讲系统; 7)表具数据远传系统。 2. 本工程电源分界点为地下层配电室电源进线柜内的进线开关。电源进建筑物的位置及过墙套管由本设计提供。 三.220/3800V配电系统 1.负荷等级:本工程消防系统及设备(包括消防电梯、加压风机、送风机、排风排烟机等)、客梯、潜污泵、应急照明等用电按一级负荷考虑,负荷容量为:;其他为三级负荷,负

超高层住宅建筑电气设计要点

超高层住宅建筑电气设计要点 发表时间:2019-07-18T15:35:55.353Z 来源:《工程管理前沿》2019年第8期作者:沈伟伟 [导读] 结合某工程案例,探究超高层住宅电气设计要点。 【摘要】随着我国城市发展进程不断加快,当今超高层建筑数量也不断增多。超高层住宅由于施工量大、施工工艺繁琐等特点,这也增加了电气设计难度。为了能够保证超高层住宅电气设计质量,本文结合某工程案例,探究超高层住宅电气设计要点。 关键词:超高层建筑;电气设计;要点 引言 当今很多新建工程都是以高层、超高层建筑为主,超高层住宅是指高度在100m以上的建筑,由于超高层建筑数量不断增多,其电气设计也成为了社会关注的热点话题。超高层建筑具有建筑面积大、人员密度高、火灾危害大等特点,一旦发生火灾问题,火势蔓延速度非常快,提高了扑救难度和人员疏散难度。虽然超高层住宅不属于人员密集场所,居民对建筑环境也更为熟悉,但也要十分的注重电气设计工作。我国《住宅建筑电气设计规范》,对建筑高度超过100m或层主在35层以上的建筑做出了详细规定,从自备电源、用电负荷等级、导线选择、防雷、照明、消防等几个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所以超高层电气设计必须要严格按照规范标准进行设计,保证超高层住宅的用电安全。 1.工程概况 某工程为地下4层、地上38层的超高层单元住宅。地下1-4层为储藏室、车库、电气房、设备间。地上1-38层中,14层、27层为避难层,其余全是住宅,地上建筑总面积为17704㎡(不含14层和27层),地下建筑总面积为2469.4㎡,避难层建筑总面积为976㎡,建筑总高度为115.2m。每层设计两个电井,地下4层到机房层向下贯通,地上每层都有连廊贯通。结合电气设计要求,每层都设置了电表箱,每户配电箱容量为8kW。 2.强电设计 主要包括200V/380V配电系统、接地安全系统、照明系统、防雷系统。其主要表现在: 2.1地下层电气用房 (1)进线方向 本工程在南侧设置变配电室,为了能够尽可能缩短供电距离,决定在建筑南侧进线,在建筑楼梯南侧设置电气房。 (2)电气房位置 住宅有4层地下空间,其中3层为地下车库,所以要充分考虑车库标高再确定电气房。变配电室位置在地下车库1层,在设计中重点考虑变配电室是否可以通过桥架进入到主楼电气房。通过分析南侧位置与储藏室标高确定电气房位置。 (3)电气房个数 考虑到不同区域对电气房、电表间的要求差异,当今大部分工程都是单独设置电表间,这样更有助于供电局管理电表计量工作。本工程根据地下单元设置一个电气房、电表间设计方案。电气房用于放置进线总箱、户表箱外的共用电总箱、弱电箱、消防箱。 (4)电信间 我国相关规定要求电信间设置在建筑首层或地下1层,有本工程弱电进线间在车库北侧,所以在地下1层北侧位置设置电信间。 2.2电缆选择与配电干线分类 (1)电缆选择 普通电缆结合《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标准,要求一类高层建筑采用无烟无卤电缆或阻燃低烟无卤交联聚乙烯电缆,明敷电缆采用低烟无毒阻燃电缆。消防电缆结合《规范》标准,对于一级火灾建筑物,消防线路要采用矿物绝缘电缆,消防电缆敷设要和其他线路分开,不得在一个沟槽、电缆井内敷设,如果必须要敷设在相同电缆井时,要将不同电缆分别布置在电缆井两侧,并且采用不燃性电缆。 (2)配电干线分类 根据负荷类型、使用状况,可以采用下述几种配电干线: 地上消防负荷消防干线。消防电梯、避难层照明与消防风机、应急照明、屋顶风机。 地上普通负荷干线。电梯、照明、屋顶照明。 地下消防负荷干线。地下消防风机、消防泵、电信间。 住户用电。该环节不得跨越避难层,并设计一次不超过7层,所以是1-7、8-13、15-20、21-26、28-33、34-38层,避开14层和27层。 (3)电缆敷设 电缆敷设可以划分为强电公共桥架、户表桥架、弱电桥架,消防线路穿管敷设。结合《规范》要求,明敷必须要采用不燃性电缆、消防线缆和其他线缆不得敷设在相同电缆井内,如果条件不允许要分开两侧敷设。本工程每单元都设置了2个电井,所以在左侧电井设置强电和户表桥架、右侧为弱电桥架和消防明敷电缆。 (4)避难层配电 避难层主要包括避难区、避难走廊、设备机房。为了避免避难层被住户层影响,所以配置单独的应急照明箱和干线,同时单独设置消防风机电源并配置独立干线。 (5)应急照明 结合避难层分段设置应急照明灯,地下2层为地下1-4层提供电源、地上1层为1-13层提供电源、28层为28-机房公共区提供电能,在这三层中设置独立的应急照明箱。 (6)电压损失 考虑到超高层住宅电压损失较高,所以在末端住户电负荷计算电压损失。分别对户表总箱、层座表箱、户内箱进行检验。 本工程在计算中,变压器到户表总配电箱负荷为P=172.8kW,电缆为4*185mm2,电表房距离变配电室间距为110m,并通过软件得到电压损失为2.041%;总配电箱到楼层电表箱,对34-38层计算(最高一段干线),电力负荷为198kW,结合电负荷系统表取系数0.5,负荷为99kW,电缆1*50mm2和4*95mm2,电表间与顶层间距为130m,通过软件得到电压损失为2.373%;层电表箱到配电箱,配电箱负荷为

最新住宅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_242—2011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住宅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Code for electrical design of residential buildings JGJ 242—2011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施行日期:2 0 1 2 年 4 月 1 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公告 第1001号 关于发布行业标准《住宅建筑电气设计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住宅建筑电气设计规范》为行业标准,编号为JGJ242—2011,自2012年4月1月起实施。其中,第4.3.2、8.4.3、10.1.1、10.1.2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1年5月3日 前言 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2007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第一批)>的通知》(建标[2007]125号)的要求,规范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内外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本规范。 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供配电系统;4.配变电所;5.自备电源;6.低压配电;7.配电线路布线系统;8.常用设备电气装置;9.电气照明;10.防雷与接地;11.信息设施系统;12.信息化应用系统;13.建筑设备管理系统;14.公共安全系统;15.机房工程。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9号主语国际2号楼,邮编:100048)。 本规范主编单位: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 本规范参编单位: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上海现代设计集团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上海现代设计集团上海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西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南建筑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建筑设计研究院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广西华蓝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合肥工业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施耐德(中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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