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航空货物运输教案——国际航空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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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课教案
科目
国际航空货物运输
章节课题
3.1国际航空组织
授课对象
授课时数
2
主讲教师
教学目的
能掌握与航空货运相关的国际组织名称、代号、总部、组织宗旨、主要活动;
教学重点
IATA中货运部分和FIATA相关知识
教学难点
教具
多媒体教室
教学内容
3.1国际航空组织
••国际民用航空组织(ICAO)
••国际航空运输协会(IATA)
信息技术部门(ABIT);
法律事物部门(ABLM);
公共关系部门(ABPR);
短期培训部门(ABVT)。
••会员
––由国家货运代理协会或有关行业组织或在这个国家中独立注册登记的且为唯一的国际货运代理公司组成
––另有为数众多的国际货运代理公司或其他私营企业作为其联系会员。
••FIATA的成员不仅局限于国际货运代理行业,而且包括报关行、船舶代理、仓储、包装、卡车集中托运等运输企业。
货物每公斤赔偿每公斤250金法郎
••对华沙公约的修改
––1955年签订的海牙议定书赔偿金额提高到25万金法郎
––1975的4个蒙特利尔议定书(未生效)
––1966年蒙特利尔协议(与美有关,限客运)
––将飞入或飞出美国航线的航班的旅客责任限额提高到75000美元
––严格责任制度——航空公司无论有无过错都要承担责任
课内习题
无
课后作业
有能力的同学可搜集各个组织的相关网站,并对其现在基本情况做浏览
备注
授课教案
科目
国际航空货物运输
章节课题
3.2有关国际航空公约
授课对象
授课时数
2
主讲教师
教学目的
能掌握《华沙公约》、《芝加哥公约》等著名航空公约的基本信息。
教学重点
五大航权、华沙体系、1999年签订的《蒙特利尔公约》
教学难点
––首先,归责原则不同。
––其次,赔偿范围不同。
3.2.4其他公约——航空刑法
••《东京公约》——《关于在航空器内犯罪和犯有某些其它行为的公约》
1963年9月14日签订于东京《关于在航空器内犯罪和犯有某些其它行为的公约》简称《东京公约》主要适用于在航空器内的犯罪行为。
••《海牙公约》——《关于制止非法劫持航空器的公约》
-通过不断完善的统一的货代文件和标准的贸易条款等来提高货代行业的服务质量;
-为货代人员提供短期训练,如:责任保险、包括EDI的电子商务等。
••组织构架
FIAT是由5个咨询部门、3个研究部和其下设的工作组构成,他们各负其责。目前有如下3个研究所:
空运研究部(AFI);
海关事物研究部(CAI);
多式联运研究部(MTI)。
••第五航权“装卸权”一个国家或地区的航空公司在其登记国或地区以外的两国或地区间载运客货,但其航班的起点必须为其登记国或地区的权利
3.2.2华沙体系
••华沙公约的全称
––统一国际航空运输某些规则的公约
••签订时间/有效性
––1929.10.12在华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签订
––1933.2.13实施,目前仍为有效
––我国政府于1958年7月20日加入了华沙公约
通过派遣专家、顾问,建立训练中心,举办训练班及其他形式,以执行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向缔约国提供的技术援助;
管理公海上的联营导航设备;
研究国际航空法,组织拟订和修改涉及国际民航活动的各种公约。
根据统约国的建议和议事规则,通过大会、理事会、地区会议以及特别会议讨论和决定涉及国际航空安全和发展的各种重要问题。
••业务权
••第一航权“飞越权”既不降停而飞越其领土的权利
••第二航权“技术经停权”商业性降停的权利,既只做技术降停,如增加燃油、检修飞机等不上下客、货行、邮的权利
••第三航权“卸下权”一个国家或地区的航空公司自其登记国或地区载运客货至另一个国家或地区的权利
••第四航权“装载权”一个国家或地区的航空公司自另一个国家或地区载运客货返回其登记国或地区的权利
3.1.4国际电讯协会SITA
••成立时间
––1949
••发展目标
––SITA的发展目标是带动全球航空业使用信息技术的能力,并提高全球航空公司的竞争能力。
••协会的主要活动是利用其网络系统,为国际航空运输业提供信息和通讯服务
••SITA不仅为航空公司提供网络通讯服务,还可为其提供共享系统,如机场调度系统行李查询系统、货运系统、国际票价系统等等。
内容
––除序言外,分为空中航行、国际民用航空组织、国际航空运输和最后条款四部分,以及有关国际标准和建议措施的十八个附件。公约规定,公约仅适用于民用航空器,不适用于供军事、海关、警察部门使用的国家航空器;确认领空主权原则,取消《巴黎公约》中给予缔约国无害通过的自由,以更有利于保卫本国领空;航空器必须有其登记国的国籍,航空器在何国登记就有何国的国籍;航空器只能取得一国的国籍;各国由于军事需要和公共安全的理由,可以设置空中禁区等等。
五大航权,1999年签订的《蒙特利尔公约》与之前华沙体系其他公约的不同
教具
多媒体教室
教学内容
3.2有关国际航空公约
••CHICAGO CONVENTION
••WAWSAW CONVENTION
••华沙体制以1929年“华沙公约”为基础的,以后四十年时间里补充并发展起来而形成的一整套法律条文。
••MONTREAL CONVENTION 1999
••IATA的最高权力机构为全体会议
••主要活动
以大会的形式开展各项活动
––如
––旅客运输大会确定旅客行李运输的一般和特殊规定
––客运代理大会航空公司授权代理人的管理,出票规则的制定
––货物运输大会从收运到赔偿全部环节的操作规则
––货运代理大会
––运价大会一年两次
––收入结算大会
••大会上形成各种决议,成为航空运输管理参考性范本,通过形式为一票否决制
••是为航空公司及其货运销售代理人进行结算的管理工具。
••是目前国际上最先进的财务管理方式之一,现代航空货运收益管理系统的重要组成部份。
••是航协在中国实施的第一个货运项目。
••通过图来解释cass的运作方式和好处
3.1.3国际货运代理协会联合会FIATA
••中英文全称
––国际货运代理协会联合会
––International Federation of Freight Forwarders Associations
••成立时间
––1947.4.4
••总部YMQ
••宗旨和目的
其宗旨是“为了世界人民的利益,促进安全、正常而经济的航空运输”,“对于直接或间接从事国际航空运输工作的各空运企业提供合作的途径”,“与国际民航组织以及其他国际组织通力合作”。
••7个地区办事处;
北美中美和加勒比区(墨西哥城)南美区(利马)
欧洲区(巴黎)中东区(开罗)西非和中非区(达喀尔)东非和南非区(内罗毕)
––提高对旅客的赔偿责任限额
双梯度赔偿,10万SDR约合13.5万USD、110万CNY
––增加了第五管辖权
––恢复了运输凭证的正常功能
••对我国的影响
••1)国内航空运输旅客伤亡赔偿责任制度与公约的接轨问题。
••2)我国《民用航空法》的一些规定是否需要修订的问题。
••3)航空运输的赔偿责任制度与其他运输方式的赔偿责任制度协调的问题。
••决议并非法律文书,无法律效用
••IATA的清算系统
••由开账与结算计划(BSP)、货物账户和结算系统(CASS)两部分组成,其主要功能是通过BSP客运系统和CASS货运系统向参加该系统的航空公司提供结算报告、托收及结算服务。
••CASS( Cargo Account Settlment System )货运财务结算系统
教学方法
该部分内容主要为知识性,以讲述为主
亚洲太平洋区(曼谷)
利用地图帮助学生更好得定位办事处的分布状况
••主要活动
通过制定《国际民用航空公约》的18个技术业务附件和多种技术文件以及召开各种技术会议,逐步统一国际民航的技术业务标准和管理国际航路的工作制度。
通过双边通航协定的登记,运力运价等方针政策的研讨,机场联检手续的简化,统计的汇编等方法以促进国际航空运输的发展;
1970年12月16日签定于海牙《关于制止非法劫持航空器的公约》简称《海牙公约》主要适用于劫持航空器的犯罪行为。
••《蒙特利尔公约》——《关于制止危害民用航空安全的非法行为的公约》
1971年9月23日《关于制止危害民用航空安全的非法行为的公约》即《蒙特利尔公约》主要管辖对航空安全造成威胁的违法行为。
3.2.1芝加哥公约
CHICAGO CONVENTION
芝加哥公约,即《国际民用航空公约》
––1944年12月7日在美国芝加哥市签订,自1947年4月4日起生效。《芝加哥公约》是世界上最重要的民航国际公约.
五大航权
••性质
––《芝加哥公约》是国际航空领域得一个宪章性的文件,它对国际民航领域的基本问题做了规定。
••成立时间
––1945.12.8
••总部YMQ执行总部GVA
••分支机构或办事处
纽约、巴黎、新加坡、曼谷、内罗毕、北京、日内瓦
NYC. PAR. SIN.BKK.NBO.PEK.GVA
••瑞士的日内瓦还设有清算所
––统一结算各会员之间以及会员与非会员之间的联运业务帐目
3.1.2国际航空运输协会IATA
••SITA货运系统
––与外地营业部、驻外办事处联网
––及时地将航班信息、运单信息、入库信息、装载信息、货物到达信息及中转信息等数据输进网络
––航班关闭后自动给本站拍发仓库报、运单报等货运电报
––本站只要打开网络,就能全程追踪货物的情况。
••SITA货运系统优劣势
••系统本身是个大系统,货运系统仅仅是其中的一部分,因此功能设计上有点缺陷。
••系统的界面不太友好,不是windows界面,操作起来太复杂。
••数据无法和其他系统共享,限制了信息的交互。
••系统稳定性比较差
••系统成本太高。
教学方法
该部分内容主要为知识性,以讲述为主
教学活动设计
利用地图帮助学生定位相关重要城市
利用网络相关资源,提供网站给学生课后浏览
尽量利用学生日常生活中所接触到航空运输领域知识结合各个组织的具体事务,帮助学生更好理解组织的主要活动
––危地马拉议定书(未生效)
––《蒙特利尔公约1999》
3.2.3蒙特利尔公约
••1999年蒙特利尔公约
––签订时间/地点
••1999.5.28加拿大蒙特利尔
––生效时间
••2003.11.4国际上
••2005.7.31起对我国生效
••1999年《蒙特利尔公约》的主要规定
––由过错责任制走向严格责任制
MTI下设海运、铁路和陆运3个工作组,AFI下设1个负责国际航空运输协会工作的工作组,这些工作组分别向其对口的研究部汇报工作并在必要时召集会议。研究部间每年召开2次会议。
5个专门咨询部门分别处理有关货代行业的各类事项,部门间在工作上合作并与上述专业研究部和其工作组在必要时进行联系:
危险品部门(ABDG);
••特征
––第一部重要的航空运输方面的法典
3.2.2华沙体系
••华沙公约主要涉及的问题
––华沙公约针对的是在国际航班上如果出现了航空事故,乘客或货物受到损失的情况下,由于乘客或托运人与承运人的国籍不同,有关的赔偿应该依据什么样的法律或规则来进行的问题。
••运输凭证——客票和货运单
••责任赔偿
旅客最高赔偿限额12万5千金法郎
––1926.5.31在维也纳成立,总部设在苏黎士
––是世界范围内运输领域中最大的非政府和非盈利性组织。
3.1.3国际货运代理协会联合会FIATA
••主要任务
-使世界上货代同行业者结盟;
-代表货代行业参与国际会议、保护货代行业的利益和促进货代行业的发展;
-以刊物等方式提供信息使货代与货主间、货代间充分地熟悉了解;
••会员
––凡国际民航组织成员国的任一经营定期航班的空运企业,经其政府许可都可成为该协会的会员。
––如
CHINAEASTERN AIRLINESMU
AIR CHINACA
AIRCANADAAC
SINGAPOREAIRLINESSQ
……
••在国际航协网站可以查到所有会员单位的基本信息(利用IATA网站截图)
––通过这些活动从官方层面营造一个良好的航空运输活动环境
••我国与其关系
––1974年2月恢复在ICAO活动
––2004年正式成为一类理事国
3.1.2国际航空运输协会IATA
••中英文全称
––国际航空运输协会中译名:阿雅塔
––International Air Transport Association
••国际货运代理协会联合会(FIATA)
••国际电讯协会(SITA)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CAAC)
••中国国际货运代理协会(CIFA)
••中国航空运输协会(CATA)
3.1.1国际民航组织ICAO
••中英文全称国际民用航空组织
––International Civil Aviation Organization
科目
国际航空货物运输
章节课题
3.1国际航空组织
授课对象
授课时数
2
主讲教师
教学目的
能掌握与航空货运相关的国际组织名称、代号、总部、组织宗旨、主要活动;
教学重点
IATA中货运部分和FIATA相关知识
教学难点
教具
多媒体教室
教学内容
3.1国际航空组织
••国际民用航空组织(ICAO)
••国际航空运输协会(IATA)
信息技术部门(ABIT);
法律事物部门(ABLM);
公共关系部门(ABPR);
短期培训部门(ABVT)。
••会员
––由国家货运代理协会或有关行业组织或在这个国家中独立注册登记的且为唯一的国际货运代理公司组成
––另有为数众多的国际货运代理公司或其他私营企业作为其联系会员。
••FIATA的成员不仅局限于国际货运代理行业,而且包括报关行、船舶代理、仓储、包装、卡车集中托运等运输企业。
货物每公斤赔偿每公斤250金法郎
••对华沙公约的修改
––1955年签订的海牙议定书赔偿金额提高到25万金法郎
––1975的4个蒙特利尔议定书(未生效)
––1966年蒙特利尔协议(与美有关,限客运)
––将飞入或飞出美国航线的航班的旅客责任限额提高到75000美元
––严格责任制度——航空公司无论有无过错都要承担责任
课内习题
无
课后作业
有能力的同学可搜集各个组织的相关网站,并对其现在基本情况做浏览
备注
授课教案
科目
国际航空货物运输
章节课题
3.2有关国际航空公约
授课对象
授课时数
2
主讲教师
教学目的
能掌握《华沙公约》、《芝加哥公约》等著名航空公约的基本信息。
教学重点
五大航权、华沙体系、1999年签订的《蒙特利尔公约》
教学难点
––首先,归责原则不同。
––其次,赔偿范围不同。
3.2.4其他公约——航空刑法
••《东京公约》——《关于在航空器内犯罪和犯有某些其它行为的公约》
1963年9月14日签订于东京《关于在航空器内犯罪和犯有某些其它行为的公约》简称《东京公约》主要适用于在航空器内的犯罪行为。
••《海牙公约》——《关于制止非法劫持航空器的公约》
-通过不断完善的统一的货代文件和标准的贸易条款等来提高货代行业的服务质量;
-为货代人员提供短期训练,如:责任保险、包括EDI的电子商务等。
••组织构架
FIAT是由5个咨询部门、3个研究部和其下设的工作组构成,他们各负其责。目前有如下3个研究所:
空运研究部(AFI);
海关事物研究部(CAI);
多式联运研究部(MTI)。
••第五航权“装卸权”一个国家或地区的航空公司在其登记国或地区以外的两国或地区间载运客货,但其航班的起点必须为其登记国或地区的权利
3.2.2华沙体系
••华沙公约的全称
––统一国际航空运输某些规则的公约
••签订时间/有效性
––1929.10.12在华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签订
––1933.2.13实施,目前仍为有效
––我国政府于1958年7月20日加入了华沙公约
通过派遣专家、顾问,建立训练中心,举办训练班及其他形式,以执行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向缔约国提供的技术援助;
管理公海上的联营导航设备;
研究国际航空法,组织拟订和修改涉及国际民航活动的各种公约。
根据统约国的建议和议事规则,通过大会、理事会、地区会议以及特别会议讨论和决定涉及国际航空安全和发展的各种重要问题。
••业务权
••第一航权“飞越权”既不降停而飞越其领土的权利
••第二航权“技术经停权”商业性降停的权利,既只做技术降停,如增加燃油、检修飞机等不上下客、货行、邮的权利
••第三航权“卸下权”一个国家或地区的航空公司自其登记国或地区载运客货至另一个国家或地区的权利
••第四航权“装载权”一个国家或地区的航空公司自另一个国家或地区载运客货返回其登记国或地区的权利
3.1.4国际电讯协会SITA
••成立时间
––1949
••发展目标
––SITA的发展目标是带动全球航空业使用信息技术的能力,并提高全球航空公司的竞争能力。
••协会的主要活动是利用其网络系统,为国际航空运输业提供信息和通讯服务
••SITA不仅为航空公司提供网络通讯服务,还可为其提供共享系统,如机场调度系统行李查询系统、货运系统、国际票价系统等等。
内容
––除序言外,分为空中航行、国际民用航空组织、国际航空运输和最后条款四部分,以及有关国际标准和建议措施的十八个附件。公约规定,公约仅适用于民用航空器,不适用于供军事、海关、警察部门使用的国家航空器;确认领空主权原则,取消《巴黎公约》中给予缔约国无害通过的自由,以更有利于保卫本国领空;航空器必须有其登记国的国籍,航空器在何国登记就有何国的国籍;航空器只能取得一国的国籍;各国由于军事需要和公共安全的理由,可以设置空中禁区等等。
五大航权,1999年签订的《蒙特利尔公约》与之前华沙体系其他公约的不同
教具
多媒体教室
教学内容
3.2有关国际航空公约
••CHICAGO CONVENTION
••WAWSAW CONVENTION
••华沙体制以1929年“华沙公约”为基础的,以后四十年时间里补充并发展起来而形成的一整套法律条文。
••MONTREAL CONVENTION 1999
••IATA的最高权力机构为全体会议
••主要活动
以大会的形式开展各项活动
––如
––旅客运输大会确定旅客行李运输的一般和特殊规定
––客运代理大会航空公司授权代理人的管理,出票规则的制定
––货物运输大会从收运到赔偿全部环节的操作规则
––货运代理大会
––运价大会一年两次
––收入结算大会
••大会上形成各种决议,成为航空运输管理参考性范本,通过形式为一票否决制
••是为航空公司及其货运销售代理人进行结算的管理工具。
••是目前国际上最先进的财务管理方式之一,现代航空货运收益管理系统的重要组成部份。
••是航协在中国实施的第一个货运项目。
••通过图来解释cass的运作方式和好处
3.1.3国际货运代理协会联合会FIATA
••中英文全称
––国际货运代理协会联合会
––International Federation of Freight Forwarders Associations
••成立时间
––1947.4.4
••总部YMQ
••宗旨和目的
其宗旨是“为了世界人民的利益,促进安全、正常而经济的航空运输”,“对于直接或间接从事国际航空运输工作的各空运企业提供合作的途径”,“与国际民航组织以及其他国际组织通力合作”。
••7个地区办事处;
北美中美和加勒比区(墨西哥城)南美区(利马)
欧洲区(巴黎)中东区(开罗)西非和中非区(达喀尔)东非和南非区(内罗毕)
––提高对旅客的赔偿责任限额
双梯度赔偿,10万SDR约合13.5万USD、110万CNY
––增加了第五管辖权
––恢复了运输凭证的正常功能
••对我国的影响
••1)国内航空运输旅客伤亡赔偿责任制度与公约的接轨问题。
••2)我国《民用航空法》的一些规定是否需要修订的问题。
••3)航空运输的赔偿责任制度与其他运输方式的赔偿责任制度协调的问题。
••决议并非法律文书,无法律效用
••IATA的清算系统
••由开账与结算计划(BSP)、货物账户和结算系统(CASS)两部分组成,其主要功能是通过BSP客运系统和CASS货运系统向参加该系统的航空公司提供结算报告、托收及结算服务。
••CASS( Cargo Account Settlment System )货运财务结算系统
教学方法
该部分内容主要为知识性,以讲述为主
亚洲太平洋区(曼谷)
利用地图帮助学生更好得定位办事处的分布状况
••主要活动
通过制定《国际民用航空公约》的18个技术业务附件和多种技术文件以及召开各种技术会议,逐步统一国际民航的技术业务标准和管理国际航路的工作制度。
通过双边通航协定的登记,运力运价等方针政策的研讨,机场联检手续的简化,统计的汇编等方法以促进国际航空运输的发展;
1970年12月16日签定于海牙《关于制止非法劫持航空器的公约》简称《海牙公约》主要适用于劫持航空器的犯罪行为。
••《蒙特利尔公约》——《关于制止危害民用航空安全的非法行为的公约》
1971年9月23日《关于制止危害民用航空安全的非法行为的公约》即《蒙特利尔公约》主要管辖对航空安全造成威胁的违法行为。
3.2.1芝加哥公约
CHICAGO CONVENTION
芝加哥公约,即《国际民用航空公约》
––1944年12月7日在美国芝加哥市签订,自1947年4月4日起生效。《芝加哥公约》是世界上最重要的民航国际公约.
五大航权
••性质
––《芝加哥公约》是国际航空领域得一个宪章性的文件,它对国际民航领域的基本问题做了规定。
••成立时间
––1945.12.8
••总部YMQ执行总部GVA
••分支机构或办事处
纽约、巴黎、新加坡、曼谷、内罗毕、北京、日内瓦
NYC. PAR. SIN.BKK.NBO.PEK.GVA
••瑞士的日内瓦还设有清算所
––统一结算各会员之间以及会员与非会员之间的联运业务帐目
3.1.2国际航空运输协会IATA
••SITA货运系统
––与外地营业部、驻外办事处联网
––及时地将航班信息、运单信息、入库信息、装载信息、货物到达信息及中转信息等数据输进网络
––航班关闭后自动给本站拍发仓库报、运单报等货运电报
––本站只要打开网络,就能全程追踪货物的情况。
••SITA货运系统优劣势
••系统本身是个大系统,货运系统仅仅是其中的一部分,因此功能设计上有点缺陷。
••系统的界面不太友好,不是windows界面,操作起来太复杂。
••数据无法和其他系统共享,限制了信息的交互。
••系统稳定性比较差
••系统成本太高。
教学方法
该部分内容主要为知识性,以讲述为主
教学活动设计
利用地图帮助学生定位相关重要城市
利用网络相关资源,提供网站给学生课后浏览
尽量利用学生日常生活中所接触到航空运输领域知识结合各个组织的具体事务,帮助学生更好理解组织的主要活动
––危地马拉议定书(未生效)
––《蒙特利尔公约1999》
3.2.3蒙特利尔公约
••1999年蒙特利尔公约
––签订时间/地点
••1999.5.28加拿大蒙特利尔
––生效时间
••2003.11.4国际上
••2005.7.31起对我国生效
••1999年《蒙特利尔公约》的主要规定
––由过错责任制走向严格责任制
MTI下设海运、铁路和陆运3个工作组,AFI下设1个负责国际航空运输协会工作的工作组,这些工作组分别向其对口的研究部汇报工作并在必要时召集会议。研究部间每年召开2次会议。
5个专门咨询部门分别处理有关货代行业的各类事项,部门间在工作上合作并与上述专业研究部和其工作组在必要时进行联系:
危险品部门(ABDG);
••特征
––第一部重要的航空运输方面的法典
3.2.2华沙体系
••华沙公约主要涉及的问题
––华沙公约针对的是在国际航班上如果出现了航空事故,乘客或货物受到损失的情况下,由于乘客或托运人与承运人的国籍不同,有关的赔偿应该依据什么样的法律或规则来进行的问题。
••运输凭证——客票和货运单
••责任赔偿
旅客最高赔偿限额12万5千金法郎
––1926.5.31在维也纳成立,总部设在苏黎士
––是世界范围内运输领域中最大的非政府和非盈利性组织。
3.1.3国际货运代理协会联合会FIATA
••主要任务
-使世界上货代同行业者结盟;
-代表货代行业参与国际会议、保护货代行业的利益和促进货代行业的发展;
-以刊物等方式提供信息使货代与货主间、货代间充分地熟悉了解;
••会员
––凡国际民航组织成员国的任一经营定期航班的空运企业,经其政府许可都可成为该协会的会员。
––如
CHINAEASTERN AIRLINESMU
AIR CHINACA
AIRCANADAAC
SINGAPOREAIRLINESSQ
……
••在国际航协网站可以查到所有会员单位的基本信息(利用IATA网站截图)
––通过这些活动从官方层面营造一个良好的航空运输活动环境
••我国与其关系
––1974年2月恢复在ICAO活动
––2004年正式成为一类理事国
3.1.2国际航空运输协会IATA
••中英文全称
––国际航空运输协会中译名:阿雅塔
––International Air Transport Association
••国际货运代理协会联合会(FIATA)
••国际电讯协会(SITA)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CAAC)
••中国国际货运代理协会(CIFA)
••中国航空运输协会(CATA)
3.1.1国际民航组织ICAO
••中英文全称国际民用航空组织
––International Civil Aviation Organiz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