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耶律楚材的治国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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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耶律楚材的治国思想

徐星华,闫闰

(通化师范学院学报编辑部,吉林通化134002)

摘要:耶律楚材是蒙古汗国时期杰出的契丹族政治家、思想家,曾受成吉思汗和窝阔台两位大汗的任用。在我国多民族大家庭的形成过程中,在蒙古民族由游牧社会向封建社会转化的过程中,他提出过一系列具有远见卓识的建议,尤其是他将封建统治阶级长期统治中原地区的主要经验——

—以儒治国,提供给蒙古统治者加以实行,加速了蒙古社会封建化的进程。

关键词:耶律楚材;治国思想;以儒治国

中图分类号:K24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8—7974(2008)07—0024—04

收稿日期:2008—03—16

作者简介:徐星华(1981-),女,吉林德惠人,现为通化师范学院学报编辑部编辑,硕士。

耶律楚材是蒙古汗国时期杰出的政治家,事功卓越,操守谨严。他的一生正处于蒙古统治者凭借武力向中原发展,而在政治、经济和文化上却又不很适应的时期,耶律楚材在辅弼朝政期间,自始至终的为实现“致主泽民”、“经国济世”的政治思想,与蒙古及色目人中的落后势力进行着斗争,在为北方各民族和睦相处以及恢复和发展中原经济文化等方面做出了杰出的贡献。耶律楚材的历史活动促使蒙古汗国居庸关内外的地方很有特色的联成了一片。因此后人赞扬他“蒙古有公方用夏,居庸从此不为关。”[1]可见,这样一位对汗国政治颇有影响的历史人物,其治国思想值得深入探讨。

一、反贪暴,禁屠城,安定民生

蒙古军队西征南伐,十三世纪初就在中国的北方和中亚地区建立了一个辽阔的军事帝国。由于连年的征战,人民颠沛流离,而蒙古统治者肆行杀戮,不事生产,给我国北方社会造成了严重的经济破坏。耶律楚材极力反对蒙古军队的滥杀政策。早在成吉思汗西征抵铁门关(在今苏联乌兹别克南部)时,楚材就借占卜怪兽出现一事对成吉思汗说:“此瑞兽也,其名角端,能言四方语,好生恶杀,此天降符以告陛下。陛下天之元子,天下之人,皆陛下之子,愿承天心,以全民命。”成吉思汗于是即日班师东归。”[2]蒙古贵族在初期的征战中,视人命如草芥,“生杀任情,至孥人妻女,取货财,兼土田”,更有甚者,“杀人盈市”。[2]楚材闻知泣下,即入奏,求得太宗的同意,向各州郡颁发一道命令:不经皇帝批准,不得擅自征发百姓,死刑须经上报批准方能执行;如有违反,则以死罪论之。从此,“贪暴之风稍戢”。[2]

据蒙古旧制:凡攻城邑,敌以矢石相加者,即为拒命,既克,必杀之。1233年,汴梁城(时为金国的南京)将陷之际,大将速不台遣使向窝阔台报告说:“金人抗拒持久,师多死伤,城下之日,宜屠之。”楚材闻讯急忙骑快马入奏:“将士暴露数十年,所欲者土地人民耳。得地无民,将焉用之?”见太宗仍犹豫不决,又以言辞打动:“凡弓矢甲仗金玉等匠及官民富贵之家皆聚此城中,杀之则一无所得,是徒劳也。”太宗这才下了一道“除完颜氏外,余皆勿问”的诏令。[2]当时被围困在汴梁城内的人民达一百四十七万之多,可以说,如此众多的生灵免遭屠戮,与楚材的努力分不开。自此以后,屠城之法逐渐得到改变。后来,金国大部分地区都被攻占,只有秦、巩二十余州未下,楚材进言说:“往年吾民逃罪,或萃于此,故以死拒战,若许以不杀,将不攻自下矣。”[2]太宗从谏,诸城果然皆降。

蒙古人占领了金朝统治下的中国北方以后,对如何管理这一大片比较富裕和文化较高的地区,是没有经验的。加之蒙古统治者极端歧视汉族、契丹及女真人民,“杀一汉人者其偿价仅与一驴相当”,对蒙古及西域诸部不征赋税。因此,社会动荡不安,人心混乱。耶律楚材认为应以吸取汉族文化、恢复社会秩序,安定人民生活为首要任务。终于制定了“蒙古、回鹘、河西等所在居民,一体应输赋役”,“种地不纳税者死”的法令。拖雷监国时期,燕京的蒙古势家弟子在光天化日之下抢劫杀人,对此,楚材坚决主张严办,结果“戮十六人于市,燕民始安”。燕蓟留后长官

第29卷第7期2008年7月

通化师范学院学报

JOURNALOFTONGHUANORMALUNIVERSITY

Vol.29№7

Jul.2008

石抹咸得卜更为贪暴,“杀人盈市”,楚材入奏,“请禁州郡,非奉玺书,不得擅征发,囚为大辟者必待报,违论者死。”[2]从而有效地抑制了贪暴之风,稳定了社会秩序。

近代学者王国维对此大加赞扬,喟然有微管之叹:“蒙古之制,凡攻城而抗拒者屠之。故蒙古入中原所屠名城不胜计。……加以蒙古入主中夏,武人专横,其君臣又绝不知有治民之术,若此时无文正(按:耶律楚材谥文正),人之类正有不知其何如者”。[3]

二、加强中央集权,反对裂土分民制

1227年成吉思汗病逝,幼子拖雷监国。一年后,在耶律楚材的敦促下,拖雷首倡立窝阔台为蒙古大汗,使蒙古王公贵族内部的权力之争得以平息。在制订朝仪时,为显大汗的尊严,耶律楚材主张参照儒家礼仪的跪拜之礼。但是,蒙古风俗中并无此礼。为此,耶律楚材劝说察合台,“王虽兄,位则臣也,礼当拜。王拜,则莫敢不拜。”及即位之期,“王率皇族及臣僚拜帐下”,恭贺大汗即位。据《元史》记载,此时“始立朝仪”,这表明耶律楚材用儒家的礼仪规范建章立制,加强了蒙古汗国的中央集权制。

太宗窝阔台灭金后,1237年秋天,忽都虎将户口册带到了蒙古汗庭,按照成吉思汗以来的“裂土分民”制度,窝阔台打算分割中原的大部分州县民户赐给诸王功臣。楚材深查其弊,进行劝谏:“裂土分民,易生嫌隙。不如多以金帛与之。”窝阔台说:“已许奈何?”楚材说:“若朝廷置吏,收其贡赋,岁终颁之,使毋擅科征,可也。”[4]窝阔台同意了他所提出的办法,于是由耶律楚材制定了“五户出丝一斤,以给诸王功臣汤沐之资”[2]的岁赐制度,从此成为定制推行。

经过这番斗争,耶律楚材在反对在中原实行“裂土分民”的落后制度上取得了胜利,坚持了中央集权制度。这对于以后忽必烈建立元朝,朝封建中央集权制的方向继续前进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如果没有这番斗争的胜利,刚成为国家编民的劳动者又将重新落到蒙古诸王功臣的奴役下,中原落后生产关系刚有向前发展的转机,又要向后倒退。如果没有这番斗争的胜利,中原有可能成为蒙古诸王割据的四分五裂的领地。窝阔台去世后,窝阔台系、拖雷系、察合台系诸王的斗争很可能会以他们各自的中原领地作为基地开展,中原大地很可能成为诸大汗国争斗的场地。因此,这番斗争的胜利,是耶律楚材对中国社会发展的又一重大功勋,如果没有这位先驱者作出的历史性功勋,后来忽必烈时代大一统的元朝的出现也必然经历曲折。

三、采用汉法,实行仁政,以儒治国

耶律楚材一生活动中最受人瞩目的,是他在窝阔台大汗时期推行的汉法政策,对保护和延续儒家传统文化起到了积极作用。

(一)耶律楚材促使蒙古统治者采用了中原传统的剥削方式

蒙古初占中原后,铁蹄下的中原“仓廪府库,无斗粟尺帛”。而一些蒙古贵族竟提出:“虽得汉人,亦无所用,不若尽去之,使草木畅茂以为牧地”[5]如果真是如此,中原的经济将会受到毁灭性的打击,无数个家庭将会流离失所。耶律楚材挺身争辩道:“夫以天下之广,四海之富,何求而不得,但不为耳,何名无用?”又说:“陛下将南伐,军需宜所资,诚均定中原地税、商税、盐、酒、铁冶、山泽之利,岁可得银五十万两、帛八万匹、粟四十余万石,足以供给,何谓无补哉?”窝阔台见有利可图,遂命楚材设立燕京等十路征收课税所。1236年,在实行括户的基础上,太宗根据楚材的奏请,制定了定额赋税制度,史称丙申税制。“既定常赋,朝议以为太轻。”[2]可见,定额赋税剥削不算太重,百姓获得了喘息的机会。赋税制度的采用恢复了中央集权国家最重要的功能,无疑为蒙古族在中原统治的延续并进而统一全国打下了基础,标志着蒙古统治下的中原地区又开始走上了封建剥削的轨道。

(二)耶律楚材积极推行“以儒治国,以佛治心”的政治主张

耶律楚材出身于汉化程度极深的契丹贵族家庭,自幼便受儒学传统教育。因此,耶律楚材的汉法,就是以儒治国。所谓“以儒治国”,就是实行儒家主张的封建专制制度,权力集中在中央朝廷,但不单纯以法制治天下,而是实行“仁政”,刚柔兼济,统治天下。正如他在《李庭训和予诗见寄复用元韵以谢之》中所说的“实现殷、周礼乐真予事,唐、舜规模本素心。”他要达到的目标不过是《感事四首》中的“致主泽民元素志”而已。

但在成吉思汗时代,耶律楚材的以儒治国思想并未得到真正的实行。只是到了太宗窝阔台时代,耶律楚材才在相当长时期内受到重用,得以在一定程度上施展他的“以儒治国”才能。这是为什么呢?主要是由于征服中原的客观形势有了发展,需要任用为蒙古最高统治者信任的熟悉治理中原的人才,因此耶律楚材的治国之才在处理中原事务上得以发挥。恩格斯曾指出:每一次由比较野蛮的民族所进行的征服,不言而喻地都阻碍了经济的发展,摧毁了大批的生产力。但在长时期的征服中,比较野蛮的征服者,在绝大多数情况下,都不得不适应征服后存在的比较高的“经济情况”……[6]189

身为儒者兼居士的耶律楚材二十七岁时曾皈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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