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欧央行分析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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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美欧央行比较
2010091206张旭
一、中美欧央行建立历程
1、美国央行的建立历程
美国的中央银行是联邦储备体系,他的建立几经曲折。美国是一个崇尚自由和民主反对集权的国家,这使联邦储备体系的建立经历了相当长的时间。由于美国人民对集权的反感使得当时主张建立联邦储备体系即中央银行的议员们没敢选用“中央银行”这样招眼的字而选择了“联邦储备体系”。1873、1893和1907年,美国国内发生了三次规模较大的信用危机,这突显出当时美国没有中央银行时银行业的混乱情况,也正是如此促生了“联邦储备体系”的建立。1913年美国议员埃瑞施极力主张建立中央银行并形成了“埃瑞施计划”,在这之后《联邦储备体法》形成标志着联邦储备体系的建立。在之后经过1933年与1935年的《银行法》,1951年协定以及1980年的《货币管制法》促使“联邦储备体系”最终走向成熟,在美国金融业中占据着举足轻重的地位。
2、中国央行的建立历程
中国的中央银行是中国人民银行,与美国相比我国央行的建立相对就比较顺利了。我国是一党专政的国家,加上文化传统的影响使得我国人民对中央采取什么样的金融监管措施并不是太热心,只要经济有发展,生活水平有提高,存款的银行不会倒闭、破产那一切就都好说。中国人民银行是1948年在华北银行、北海银行、西北农民银行的基础上合并组成的。从建国到改革开放前,我国的人民银行是一种复合型银行,即具有中央银行的职能又具有商业银行的功能。1983年国务院决定中国人民银行专门行使国家中央银行的职能,而到1995年八大会议上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从而在法律的形势上确定了中国人民银行作为中国的中央银行。逐渐形成了我国以中央银行为主导,四大国有资本专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为主体的二元银行制度。
3、欧洲中央银行的建立
欧洲银行在1990年正式启动后,需要就有关的货币政策进行协调和统一,央行行长委员会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随后在《马斯特里赫特条约》中最后确立了欧洲中央银行的地位。欧洲货币局于1994年1月1日在经济与货币联盟的第二阶段开始时建立,其任务是在货币政策上进行协
员国政府保留。欧元参加国政府一致同意并任命了欧洲中央银行行长和副行长,标志着欧洲中央银行的建立向前迈出重大的一步。自1999年1月,欧洲中央银行(ECB)一直负责货币政策的欧元地区-世界最大的经济体,仅次于美国。
二、中美欧央行的组织机构比较分析:
(一)美国央行的组织机构:
由于美国人对集权的反感,使得美国央行——联邦储备体系是由联邦储备委员会、联邦公开市场委员会、顾问和咨询委员会三个部分组成的。他的核心是7人委员会,12家美联储银行和公开市场委员会。而美国央行的实质是一家注册在特拉华州的私人企业。
1、联邦储备委员会
联邦储备委员会是美国政府的一个部门,设在华盛顿。有7名理事组成,每名理事的任命均有参议院批准总统任命。任期为14年,期满不得连任,联邦储备委员会直接对国会负责。
委员会对内制定货币政策,对12家联邦储备银行和其他商业银行进行监管,对外代表美联储向国会做书面报告,同政府各部门及外国政府商谈货币信用问题。
2、联邦公开市场委员会
联邦公开市场委员会是美联储的决策和业务领导机关。有12名委员组成(包括联邦储备委员会的7名理事)其中5个是各联储银行董事会推选的代表,该委员会有权决定存款准备率和贴现率,是美国货币政策的最高决策机关和业务领导机关。
3、顾问和咨询委员会
该机构下设四个咨询委员会:联邦顾问委员会、学术交流委员会、消费者顾问委员会、互济储贷机构顾问委员会。它由12个联储银行各选出一名代表组成,任期一年,可以连任。
4、联邦储备银行及所属分行
联储银行不是按行政区划分而是按经济区设置的,每区中心城市有一家联储银行,并以该城市命名,全美一共25家分行。12家联储银行中,纽约储备银行的规模最大,资产相当于整个联储银行体系资产总额的1/3。
(二)中国央行组织机构:
在中国有一个最大的特点,那就是任何关系到国家安全、稳定的事业部门,一定会设立一个
党委部门来对其进行思想指导。这一点在中国央行的组织机构中表现的更为明显。中国央行直接设立有一个党委宣传部,而这个部门的主要职责就是对中国央行系统进行党的思想建设和宣传工作,负责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说明白了就是对央行的监督,而且在中国各企业中党委的权利往往大于企业领导的职权,这就使得央行做出一些货币、金融政策时往往受到一些不懂经济的政客的干扰,很难想象这样做出的政策效用有多大。
中国央行的组织机构比较庞杂,主要有办公厅、条司法、货币政策司、金融市场司、国库司、国际司、审计司、征信管理局、反洗钱局等有关机构组成中国央行的管理、运营机构。中国央行是国务院的组成部门受国务院领导,央行的分支行的业务管理实行垂直领导;设立中国人民银行理事会,作为协调决策机构。中国央行的从属地位非常显著,无论从组织机构还是管理运营的角度上看中国央行的独立性都比较差。这就使得央行在做出一些货币、金融政策时受政府部门的限制,很难真正从经济长期健康发展的角度出发。
(三)欧洲央行组织机构:
欧洲中央银行的决策机构是管理委员会和执行委员会,管理委员会由执行委员会所有成员和参加欧元区的成员国中央银行行长组成。管理委员会实行一人一票制,一般实行简单多数。当表决时赞成和反对票数相等时,管理委员会主席可投出决定的一票,管理委员会每年至少开会10次。
执行委员会由欧洲中央银行行长、副行长和其他四个成员组成。只有成员国公民可担任执行董事。这些人员必须是公认的在货币和银行事务中具有丰富的专业经验,由欧盟委员会咨询欧洲议会和欧洲中央银行管理委员会后提议,经成员国首脑会议一致通过加以任命。执行委员会的表决采取一人一票制,在没有特别规定的情况下,实行简单多数。
欧洲中央银行的资本为50亿欧元,各成员国中央银行是惟一的认购和持有者。资本认购的数量依据各成员国的GDP和人口分别占欧盟的比例为基础来确定。各成员国缴纳资本的数量不得超过其份额,欧元区的成员国都已全部认缴,英国、丹麦、瑞典、希腊则都只缴纳了其份额的5%。各成员国认购的份额5年调整一次,份额调整后的下一年生效。显然在组织结构上类似美国联邦储备体系,欧盟成员国央行类似美联储中的12家联邦储备银行。两者都属二元的中央银行体制,地方级机构和中央两级分别行使权力,两级中央银行具有相对的独立性。成员国中央银行行长的任期最短为5年;执行委员会的成员任期最短为8年,不得连任;只有在不能履行职责或严重读职时才可免除其职务;欧洲法院对职务的任免争议有管辖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