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用房配置标准(新)

物业用房配置标准(新)
物业用房配置标准(新)

物业用房设置、装饰装修及设施配置标准

一、目的

规范物业用房的分步、布局、面积大小、装饰装修标准及物业用房设施的配置标准。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泽京集团现开发的各项目。

三、依据

依据《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关于贯彻落实<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若干问题的实施意见》的相关规定。

配置比例:物业服务用房包括物业服务企业用房和业主委员会用房,应当由建设单位按照不低于房屋总建筑面积千分之三的比例且不少于五十平方米的标准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无偿配置。

配置条件:物业服务用房应当为地面以上的独立成套装修房屋,具备水、电使用功能;没有配置电梯的物业,物业服务用房所在楼层不得高于四层。

四、具体标准

(一)客户中心

1.客户中心具体位置设置标准

(1)原则上设置在小区人流主出入口附近或小区中心附近处;

(2)在一层或半地下室;

(3)形状较方正,无异形。

2.客户中心面积设置标准

(1)前台大厅按35㎡进行设置;

(2)业主档案室按1 ㎡/100户进行设置(不低于8㎡);

(3)邮件包裹室按15㎡进行设置;

(4)洽谈室按10㎡进行设置;

(5)公共卫生间按6㎡进行设置;

(6)客户主管办公室按8㎡进行设置;

(7)客户人员办公室按3.5㎡/人进行设置;

(8)更衣室按5-8㎡进行设置。

3.客户中心装修标准

(1)大厅、洽谈室、公共卫生间按每平米400-600元的标准进行装修;

(2)其它区域按每平米250-300元的标准进行装修;

(3)档案室和邮件包裹室应加装换气系统。

4.客户中心设施配置标准

(1)大厅配置3P柜机1台、主管办公室配置1P挂机1台、客户人员办公室配置1.5P-2 P挂机1台、饮水机1台、真皮沙发1套(根据实际情况)、前台客户座椅3把、工作人员座椅3-4把;

(2)配置复印机1台、收费打印机1台、验钞机1台、电脑2台、电话2部、对讲机1部、过塑机1台;

(3)主管办公室配置办公桌椅1套、电脑1台、椅子2把、铁皮

柜1个;

(4)客户人员办公室配置每人1套办公桌椅、电脑1台/2人、铁皮柜1个/2人;

(5)邮件包裹室根据房间配置合适货架、更衣柜1个/3人;

(6)档案室配置现场制作的木质档案柜;

(7)大门上配置醒目的门楣招牌;

(8)网络配电信光钎;

(9)独立水电表计量。

(二)办公区域

1.办公区域位置的设置标准

(1)尽量靠近客户中心;

(2)以不良资产为主;

(3)能自然通风和采光;

(4)在一层或半地下室。

2.办公区域面积的设置标准

(1)经理室按13㎡进行设置;

(2)档案资料室10㎡进行设置;

(3)综合办公室按25-30㎡进行设置;

(4)综合库房按20-30㎡进行设置;

(5)会议室按0.7㎡∕人进行设置;

(6)卫生间按3㎡进行设置。

3.办公区域装修标准

相关主题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