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最新工商银行信贷工作手册

合集下载

工商银行信贷业务流程和有关规定介绍

工商银行信贷业务流程和有关规定介绍

工商银行信贷业务流程和有关规定介绍第一部分贷款流程1、企业申请。

2、企业提供相关资料。

3、客户经理实地调查。

4、进行评级、授信。

5、客户经理形成贷款调查报告。

6、落实贷款前提条件。

7、发放贷款。

注:项目贷款另需进行项目贷款评估。

第二部分信贷业务的有关规定一、借款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1、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实行独立核算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

2、在我行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持有人民银行颁发的贷款卡。

3、信用等级符合我行贷款规定A以上。

4、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我行行业政策,主业突出,管理制度完善,对外权益性投资比例符合国家有关规定(50%)。

经营稳定,财务状况良好,流动性及盈利能力较强,在行业或区域内具有明显的竞争优势和良好的发展能力。

5、借款人信誉良好,在银行融资无不良信用记录。

6、项目贷款须有国家规定比例的资本金、批准文件等。

7、贷款行要求的其它条件。

二、客户评级、授信须提供的资料1、年审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国地税登记证、银行开户许可证、贷款卡、法人代表身份证明等复印件。

2、最近一次的验资报告。

3、企业近三年的财务报表及最近一期的月度财务报表。

4、年度财务报表要经过专业审计机构审计,且审计结论为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至少要包括三个部分: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编制说明及报表附注;专业审计机构的审计结论。

5、企业章程、环保合格证书及资质证明等其他材料。

6、根据省行业务需要及授信审批部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三、办理贷款须提供的资料1、借款人基本情况介绍,主要内容包括:①成立时间、行政隶属关系、地理位臵及历史沿革、组织形式、产权构成情况及关联人情况。

②主要业务范围,所从事的业务是否具有一定的垄断性、自成立以来业务发展情况,机构规模的变化情况。

③近三年经营情况,应收、应付款及预收帐款等科目情况。

事业单位应包括近三年收支平衡情况、事业性收入和支出金额在全部收支总额中的占比情况,其中事业经费拨款收入在全部事业性收入中的占比、经营性收入支出额在全部收支总额中的占比情况。

国内工商银行信贷工作介绍说明

国内工商银行信贷工作介绍说明

工商银行信贷工作手册第一章银行信贷制度审查审查人员应当根据工商银行现行的各项信贷制度、办法的规定对信贷业务进行审查,保证信贷业务符合客户评级与分类、授权、授信、贷款定价、业务流程等基本制度规定和单项业务办法要求,防范制度风险。

一、授权管理审查(一)信贷业务授权制度执行情况审查的基本要求1、各级行必须在权限范围内办理信贷业务,不得超权限办理信贷业务。

审查人员在审查时应当对照上级行颁发的本年度《授权书》(或《转授权书》),结合《中国工商银行信贷管理基本制度》、信贷业务特别授权文件、单项业务管理办法等信贷制度的规定,确认信贷业务是否符合信贷业务授权、转授权规定。

2、信贷业务违反授权制度规定的处理。

(1)本级行受理的超权限信贷业务,审查人员应在审查报告中说明信贷业务审批权限,提请按规定程序履行报批手续。

(2)下级行超授权办理的信贷业务,审查人员在报备审查中不得同意,并要求下级行纠正。

(二)《中国工商银行信贷管理基本制度》关于信贷审批权限的规定1、未经有权审批行批准,同一辖区内不得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同级分支机构对同一客户发放信用。

2、未经有权审批行批准,各分支机构不得超越辖区提供异地信用。

3、开办委托贷款需报经总行批准。

4、对同业竞争激烈的优良客户,确需简化手续和程序,以及工商银行现有制度没有规定或需突破工商银行现有政策制度的信贷业务,实行特事特办制度。

特事特办有权审批人为总行行长。

(三)信贷业务特别授权和部分单项业务管理办法对信贷业务经营权限的规定1、下列信贷业务的审批权限集中在总行和一级分行;(1)公开统一授信和可循环使用信用额度;(2)对B、C级客户特别授信及授信项下的单笔贷款;(3)不良贷款注资盘活方案。

2、对次级以下(含次级)贷款办理借新还旧的审批权限集中在二级分行及以上;3、土地开发贷款无论期限长短,有权审批行原则上为总行和一级分行;对符合发放周转贷款条件的政府土地储备机构的贷款审批授权按总行对各一级分行优良客户短期贷款的授权权限和房地产项目贷款权限中高者掌握;对其它政府土地储备机构的贷款审批授权按各一级分行房地产项目贷款权限掌握;对政府园区土地开发机构和其他土地开发机构的贷款审批授权一律按各一级分行房地产项目贷款权限掌握。

信贷员手册

信贷员手册

小额信贷基本知识一.小额贷款品种:农户贷款和微小企业主贷款农户是指具有当地户口或在当地连续居住一年以上,主要从事农村土地耕作或者其他与农村经济发展有关的产品经营活动的农村家庭:微小企业主是指年经营收入在人民币500万元(含)以内,职工人数在100人(含)以下,具有合法经营手续的私营企业主,个体工商户和城镇个体经营者。

二.小额贷款办理方式:是一种信用贷款,不需要抵押、质押。

分为担保和联保两种。

农户贷款分为农户联保贷款、农户保证贷款;微小企业主贷款分为商户联保贷款和商户保证贷款。

三.小额贷款原则:小额速贷、整贷零还、有偿使用、持续发展信贷原则:小额、流动、分散经营原则: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四、贷款申请人基本条件:农户小额贷款业务对象主要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身体健康,具备劳动生产经营能力、能恪守信用的农村或农村个体经营户;微小企业主贷款对象主要为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并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产品有销路、经营有效益、经营者素质好、能恪守信用的各类私营企业主、个体工商户和城镇个体经营者等。

贷款申请人附加条件1.信用观念强,资信状况良好,无不良社会和商业信用记录;2.年龄在18周岁(含)至60周岁(含)之间,具有当地户口或在当地居住满一年以上;农户必须已婚,家庭成员中必须有两名(含)以上的劳动力;3.无赌博、吸毒、酗酒等不良行为;4. 农户应从事土地耕作或其他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生产经营活动,并有合法、可靠的经济来源,具有还本付息的能力;微小企业主所从事的生产或经营项目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规定,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工商部门规定不需要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的除外),从事特许经营的,须有有权部门颁发的特许经营证书.5.贷款的用途正当、合理,经营项目规模符合借款人承受的能力,有一定的自有资金和经营能力,且微小企业应已正常经营三个月以上的。

6.主要经营场所或常住地址在一级支行信贷业务部规定的小额贷款营业部有效经营地域范围内;7.特殊条件:若微小企业主领取营业执照时间不足三个月的,则必须正常经营三个月以上,且经营状况良好;若营业执照所有人与实际经营者不为同一人,但为其直系亲属的借款人必须为营业执照所有人,并由实际经营者提供担保;微小私营企业主、个体工商户、城镇个体经营者非自己直接控制经营实体的,在原有办理条件基础上须由实际控制者提供担保;8.贷款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工行信贷业务流程详解

工行信贷业务流程详解

工商银行信贷业务流程和有关规定介绍第一部分贷款流程1、企业申请。

2、企业提供相关资料。

3、客户经理实地调查。

4、进行评级、授信。

5、客户经理形成贷款调查报告。

6、落实贷款前提条件。

7、发放贷款。

注:项目贷款另需进行项目贷款评估。

第二部分信贷业务的有关规定一、借款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1、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实行独立核算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

2、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持有人民银行颁发的贷款卡。

3、信用等级符合我行贷款规定A以上。

4、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我行行业政策,主业突出,管理制度完善,对外权益性投资比例符合国家有关规定(50%)。

经营稳定,财务状况良好,流动性及盈利能力较强,在行业或区域内具有明显的竞争优势和良好的发展能力。

5、借款人信誉良好,在银行融资无不良信用记录。

6、项目贷款须有国家规定比例的资本金、批准文件等。

7、贷款行要求的其它条件。

二、客户评级、授信须提供的资料1、年审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国地税登记证、银行开户许可证、贷款卡、法人代表身份证明等复印件。

2、最近一次的验资报告。

3、企业近三年的财务报表及最近一期的月度财务报表。

4、年度财务报表要经过专业审计机构审计,且审计结论为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至少要包括三个部分: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编制说明及报表附注;专业审计机构的审计结论。

5、企业章程、环保合格证书及资质证明等其他材料。

6、根据省行业务需要及授信审批部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三、办理贷款须提供的资料1、借款人基本情况介绍,主要内容包括:①成立时间、行政隶属关系、地理位置及历史沿革、组织形式、产权构成情况及关联人情况。

②主要业务范围,所从事的业务是否具有一定的垄断性、自成立以来业务发展情况,机构规模的变化情况。

③近三年经营情况,应收、应付款及预收帐款等科目情况。

事业单位应包括近三年收支平衡情况、事业性收入和支出金额在全部收支总额中的占比情况,其中事业经费拨款收入在全部事业性收入中的占比、经营性收入支出额在全部收支总额中的占比情况。

中国XX银行信贷业务手册

中国XX银行信贷业务手册

中国XX银行信贷业务手册1.1 概述定义授信就是银行对客户给予的信用。

XX银行对客户办理贷款、保证、承兑、进出口贸易融资以及信用卡透支等XX 银行承当资产风险的各项信贷业务都是对客户的授信。

额度授信是指XX银行根据本行信贷政策和客户条件,对法人客户确定授信控制总量,以控制风险、提高效率的管理制度。

我们将“授信控制总量〞称为授信额度,授信额度是XX银行根据客户的资信情况、信用需求、我行提供资金的可能及对风险的把握,给予同一客户的使用表内外形式的全部本外币信用的限额。

对象XX银行额度授信的适用对象为非金融类法人客户。

目标实行额度授信的目标有三个:一是防范风险。

XX银行对单个客户的信用不能太集中,应当有个度,这个“度〞限制XX银行对该客户的信用总量。

二是提高效率。

对于不同的授信客户,在已确定授信额度内,不同程度地简化审批手续,直至经办行可自主地发放贷款〔额度内仍须按权限报批的除外〕,不必每笔贷款都报批。

三是增强竞争能力。

对客户做出授信额度的公开承诺,密切XX银行与优质客户的合作,有助于培养XX银行的客户群体,树立XX银行的良好形象。

1.2 额度授信方式XX银行对客户的额度授信采用两种方式。

一种是对客户进行一般额度授信,即对客户核定用于我行内部控制的授信额度;另一种是在对客户进行一般额度授信的根底上,将局部授信额度向客户做出公开承诺,即给予公开授信额度。

一般额度授信.1 定义一般额度授信是指XX银行通过对每个法人客户确定用于我行内部控制的授信额度,以实现对单一客户从授信总量上控制信用风险的目标。

在用于内部控制的授信额度内可以对客户进行固定资产贷款、固定资产性质的房地产开发贷款、流动资金贷款、票据贴现、票据承兑、信贷证明、信用卡透支、保证业务、进出口贸易融资〔包括信用证开证〕、银团贷款、境外筹资转贷款等全部表内外形式的本外币授信。

对客户确定的用于内部控制的授信额度是XX银行的商业秘密,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外泄露。

信贷实务操作手册【呕心沥血整理版】

信贷实务操作手册【呕心沥血整理版】

信贷实务操作手册主编张建民第一章公司类贷款管理实务第三节贷款后期管理阶段贷款后期管理是贷款发放后对有关贷款事项进行的管理,是贷款发放后工作的延续,是信贷工作的又一重要阶段.其主要目的是以控制和防范风险,获取最大收益为原则,进行贷款的风险控制和风险转化,确保收益实现。

其主要内容:一是贷后的日常管理,包括稳定并发展与客户的关系,争取多做一些相关业务;贷后检查;收取利息;贷款结清和贷款评价等等.二是对贷款的风险管理,对风险要进行识别、计量、控制和转化,确保本息的最终收回。

一、贷后日常管理(一)贷后检查贷后检查是贷款发放后,贷款人对借款人履行合同情况及借款人的资信情况进行的跟踪调查和检查,是对风险的识别和计量。

分为定期检查和特别检查。

1.定期检查(1)检查内容:是否按规定用途使用贷款,企业经营和管理状况是否正常,贷款条件是否得到有效执行等等。

(2)时限与频率错误!出账后15天以内,信贷员必须做《首次贷后跟踪检查表》,填写有关记录,并由公司业务部门负责人签字后存档。

错误!此后至少每三个月做一次贷后检查,信贷员要时常走访借款人和担保人,了解有关情况,并对每月报送的报表进行分析。

密切注意借款人所在行业的发展趋势。

填写《贷后检查表》,部门负责人签字、存档.贷后检查除了要注意借款人的情况外,对担保也要同样重视,对保证贷款的保证人至少每三个月走访一次;对不动产抵押的至少每半年查看并评估抵押物;对动产抵押的至少每个季度查看并评估抵押物;对股票、基金、债券等权利质押的至少每个月评估一次质押物。

错误!信贷人员要对自己所分管的客户情况每季度写出书面汇总报告材料,并对分管的贷款进行五级分类。

(二)收取利息贷款利息是信用社收入的主要来源,因此必须确保利息的足额、及时进账.检查客户在信用社存款账户余额情况,确保利息的及时进账.(三)稳定并发展与客户的关系贷款的放出并不意味着市场营销的结束,相反,更应该加强与企业的沟通和联系,进行效益跟踪以及企业贷款承诺事项的跟踪,争取多做一些派生业务。

信贷业务手册

信贷业务手册

信贷业务手册目录更新记录引言第一部分信贷业务基本指引1 基本要求1.1 基本目标1.2 基本责任1.2.1 审慎合规经营1.2.2 授信尽职1.2.3 提高工作效率1.2.4 保证服务质量1.2.5 从业规范1.2.5.1 从业准则1.2.5.2 回避制度2 信贷岗位职责2.1 授信管理部门2.1.1 授信管理部门主管2.1.2 授信审查岗2.1.3 授信管理岗2.1.4 综合岗2.2 授信经营部门2.2.1 授信经营部门主管2.2.2 客户经理2.2.3 综合岗2.3 风险监控部门2.3.1 风险监控部门主管2.3.2 风险监控岗2.3.3 风险经理2.3.4 综合岗2.4 资产保全部门2.4.1 资产保全部门主管2.4.2 资产保全岗2.4.3 资产保全审查岗2.4.4 综合岗2.5 放款中心2.5.1 放款中心部门主管2.5.2 档案审查岗2.5.3 法律审查岗2.5.4 放款操作岗2.5.5 复核检查岗2.5.6 综合管理岗2.6 授信尽职调查部门2.6.1 部门主管2.6.2 授信尽职调查岗3 授信基本条件和要素3.1 授信的基本条件3.1.1 授信对象3.1.1.1 一般授信对象3.1.1.2 集团客户授信对象3.1.2 授信对象应提供的基本资料3.2 授信的基本要素3.2.1 对象3.2.2 金额3.2.3 期限3.2.4 利率或费率3.2.5 用途3.2.6 担保3.3 授信活动中的权利与义务3.3.1 授信活动中我行的权利与义务3.3.1.1 授信活动中我行的权利3.3.1.2 授信活动中我行的义务3.3.2 授信活动中客户的权利与义务3.3.2.1 授信活动中客户的权利3.3.2.2 授信活动中客户的义务3.4 授信担保3.5 限制授信的事项3.5.1 限制授信的对象3.5.2 必须严格控制的授信对象3.5.3 禁止和限制办理的授信事项3.5.3.1 禁止事项3.5.3.2 禁止提供授信的业务4 授信额度4.1 授信额度的核定对象4.1.1 需要核定授信额度的对象4.1.2 无需核定授信额度的情况4.1.2.1 是否具有法律责任的判别4.1.2.2 不具法律责任的文书的签订4.1.3 “问题类授信客户”核定授信额度的规定4.2 授信额度的申报4.2.1 正常类授信客户的授信额度申报4.2.2 问题类授信客户贷款重组额度的申报4.2.3 正常类授信客户完全现金保证额度和银行承兑汇票贴现额度的申报4.2.4 问题类授信客户完全现金保证额度和银行承兑汇票贴现额度的申报4.2.5 集团客户的授信额度申报4.3 授信额度的核定4.3.1 授信额度的核定原则4.3.2 “正常类授信客户”授信额度的综合确定4.3.3 “问题类授信客户”重组贷款授信额度的确定4.3.4 完全现金保证额度的核定4.3.5 集团客户授信额度的核定4.3.5.1 集团客户授信额度的核定原则4.3.5.2 集团客户授信额度的核定依据4.3.5.3 集团客户授信额度需核定的种类4.3.5.4 集团客户授信额度的管理方式4.3.5.5 集团客户成员的加入与拆出4.4 分类额度4.4.1 分类额度设置的一般原则4.4.2 单独设立的分类额度4.4.3 分类额度与授信额度的关系4.4.4 分类额度的使用方式4.4.5 特殊分类额度规定4.4.5.1 帐户透支额度4.4.5.2 短期组合额度4.4.5.3 借新还旧额度4.4.5.4 部分现金保证额度4.5 授信期限的设置4.6 授信额度计价币种4.7 授信额度的管理4.7.1 授信额度的使用控制4.7.1.1 授信额度使用的原则4.7.1.2 授信额度使用的余额控制要求4.7.1.3 授信额度使用的期限要求4.7.2 授信额度的增加、减少和注销4.7.2.1 授信额度的增加4.7.2.2 授信额度的减少和注销4.7.3 授信额度的特殊处理4.7.3.1 授信额度的锁定与解锁4.7.3.2 授信额度的清零与恢复4.7.3.3 授信额度的冻结与解冻4.8 授信安排的调整4.8.1 授信安排调整的相关规定4.8.2 分类额度的调整规定4.8.3 集团客户授信额度的调整规定4.8.3.1 总的分类额度调整与集团成员之间的额度调剂4.8.3.2 集团客户成员的授信额度调整5 信贷风险评级5.1 信贷风险评级体系5.1.1 种类和适用范围5.1.2 评级的申报、审批和工具5.1.2.1 评级的申报流程5.1.2.2 评级的申报人5.1.2.3 评级工具5.1.3 评级的更新和终止5.1.3.1 定期更新5.1.3.2 不定期更新5.1.3.3 终止5.2 信贷风险评级的相关职责5.2.1 评级申报人5.2.2 评级审查人5.2.3 评级审批人5.3 信贷风险评级的评估内容5.4 信贷风险评级的级别5.5 信贷风险评级的方法5.5.1 授信对象风险评级5.5.1.1 第1步:授信对象的财务状况评级(权重70%) 5.5.1.2 第2步:授信对象的非财务状况评级(权重30%) 5.5.1.3 第3步:授信对象的财务报表质量5.5.1.4 第4步:授信对象的行业与相对地位5.5.1.5 第5步:信用记录5.5.1.6 第6步:对照定义调整评级,确定授信对象评级5.5.2 授信业务风险评级5.5.2.1 第7步:保证5.5.2.2 第8步:抵/质押5.5.2.3 第9步:授信目的/用途/结构5.5.2.4 第10步:国家风险5.5.2.5 第11步:逾期状况5.5.2.6 第12步:对照授信业务评级定义,确定授信业务评级5.6 集团客户风险评级5.6.1 集中授信模式5.6.2 监控模式6 行业投向指引6.1 总体要求6.1.1 总体投向要求6.1.2 关注汇率调整对行业的影响6.2 电信6.2.1 行业运行情况6.2.1.1 我国电信业重组的相关背景6.2.1.2 五大主体基础电信运营商近期运行概况6.2.2 行业政策6.2.2.1 总体政策6.2.2.2 关注电信业的改革重组进程,及时掌握政策,跟进市场6.2.2.3 重点支持基础电信运营商6.2.2.4 谨慎对待3G网络建设的信贷投入6.2.2.5 根据公司特征区分政策,扩大业务合作6.3 电力6.3.1 行业运行情况6.3.1.1 我国电力行业发展现状及基本特征6.3.1.2 电力行业发展趋势及行业风险分析6.3.2 行业政策6.3.2.1 总体政策6.3.2.2 加大对电网类企业、优势企业和重点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6.3.2.3 积极调整客户结构和贷款结构,优化授信组合6.3.2.4 建立减持退出机制,进一步优化我行电力行业信贷资产结构6.4 石化6.4.1 行业运行情况6.4.1.1 总体概况6.4.1.2 运行特征6.4.1.3 三大集团公司的融资渠道及资金管理模式分析6.4.1.4 我国石化工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6.4.2 行业政策6.4.2.1 总体政策6.4.2.2 集中优势资源,加强联合营销,重点支持三大股份公司6.4.2.3 关注三大集团及国外石化巨头的重点工程和重大项目6.5 公路交通6.5.1 行业运行情况6.5.1.1 公路交通行业的基本现状6.5.1.2 全国公路交通行业发展趋势及风险分析6.5.2 行业政策6.5.2.1 总体政策6.5.2.2 优化区域投向,促进公路交通行业授信业务高质量发展6.5.2.3 加快结构调整,优化授信组合,增加综合效益6.6 钢铁6.6.1 行业运行情况6.6.1.1 钢铁行业整体运行状况6.6.1.2 国内钢铁行业存在的主要矛盾和问题6.6.1.3 宏观调控对钢铁行业发展的影响6.6.2 行业政策6.6.2.1 总体政策6.6.2.2 调整授信业务发展方向,提高授信业务门槛6.6.2.3 进一步加大客户结构调整力度6.6.2.4 加强授信管理,确保业务合规,防范集团性风险6.6.2.5 完善授信产品组合6.7 轿车6.7.1 行业运行情况6.7.1.1 国内轿车行业现状6.7.1.2 未来轿车行业的主要影响因素及预测6.7.2 行业政策6.7.2.1 总体政策6.7.2.2 授信选择标准6.7.2.3 总量控制原则6.7.2.4 地域投向原则6.7.2.5 向轿车零部件延伸原则6.7.2.6 授信组合方案6.8 批发零售6.8.1 行业运行特点6.8.1.1 行业发展状况6.8.1.2 行业发展前景6.8.2 行业政策6.8.2.1 总体政策6.8.2.2 对细分行业实行差异化的授信策略,控制总量,调整结构6.8.2.3 从严控制零售业贷款,严格准入条件,加大结构调整力度6.8.2.4 加强授信全流程管理,发挥各环节风险防范和预警作用6.9 纺织6.9.1 行业运行情况6.9.1.1 纺织行业整体运行状况及特点6.9.1.2 当前纺织行业面临的形势6.9.2 行业政策6.9.2.1 总体政策6.9.2.2 关注受欧美设限影响企业的授信6.9.2.3 进一步加强客户结构调整,提高客户选择标准6.9.2.4 加强集团客户授信审查,有效实施集团风险监控6.9.2.5 优化授信品种结构,关注客户情况变化6.10 住宿餐饮6.10.1 行业运行情况6.10.1.1 餐饮业6.10.1.2 住宿业6.10.2 行业政策6.10.2.1 明确减退目标和准入条件6.10.2.2 加强授信授权管理6.11 房地产业6.11.1 行业政策6.11.1.1 严格房地产贷款投入,实行严格的房地产行业授信政策6.11.1.2 加强总行对分行执行情况的监控和监管6.11.1.3 实行严格的新增投放政策,着力调整客户结构6.11.1.4 严格房地产贷款审查,强化贷后管理6.11.1.5 强化房地产行业贷款的风险排查6.11.1.6 进一步落实主动退出机制6.12 港口、物流行业6.13 航空运输业6.14 煤炭采掘业6.15 烟草行业6.16 制药行业6.17 设备制造业6.18 城市公用事业及市政建设6.19 教育业6.20 建筑施工行业6.21 I T行业中计算机服务业和软件业6.22 造船行业6.23 附件6.23.1 附件1:钢铁行业加大支持类客户建议名单6.23.2 附件2:钢铁行业谨慎支持类客户建议名单6.23.3 附件3:钢铁行业维持关注类客户建议名单6.23.4 附件4:钢铁行业减退类客户建议名单6.23.5 附件5:2004年三大集团的主要轿车成员企业6.23.6 附件6:“6+3”在中国的主要参股企业6.23.7 附件7:批发业支持类客户建议名单第二部分信贷业务标准1 授信业务受理条件1.1 贷款类授信业务受理条件1.1.1 一般短期流动资金贷款1.1.1.1 定义1.1.1.2 授信对象1.1.1.3 期限和利率1.1.1.4 受理条件1.1.2 出口退税账户托管贷款1.1.2.1 定义1.1.2.2 授信对象1.1.2.3 期限、利率1.1.2.4 受理条件1.1.3 商业承兑汇票贴现1.1.3.1 定义1.1.3.2 授信对象1.1.3.3 期限及利率1.1.3.4 受理条件1.1.4 银行承兑汇票贴现1.1.4.1 定义1.1.4.2 授信对象1.1.4.3 期限及利率1.1.4.4 受理条件1.1.5 买方或协议付息票据贴现业务1.1.5.1 定义1.1.5.2 授信对象1.1.5.3 期限、费率1.1.5.4 受理条件1.1.6 商业汇票无追索贴现1.1.6.1 定义1.1.6.2 授信对象1.1.6.3 期限、利率1.1.6.4 受理条件1.1.7 打包贷款1.1.7.1 定义1.1.7.2 授信对象1.1.7.3 期限、利率和币种1.1.7.4 受理条件1.1.8 中期流动资金贷款1.1.8.1 定义1.1.8.2 授信对象1.1.8.3 期限和利率1.1.8.4 受理条件1.1.9 固定资产贷款1.1.9.1 定义1.1.9.2 授信对象1.1.9.3 期限和利率1.1.9.4 受理条件1.1.10 流动资金周转贷款1.1.10.1 定义1.1.10.3 期限和利率1.1.10.4 受理条件1.1.11 应收账款转让1.1.11.1 定义1.1.11.2 授信对象1.1.11.3 期限、价格1.1.11.4 受理条件1.2 信用证类业务受理条件1.2.1 进口信用证1.2.1.1 定义1.2.1.2 对象1.2.1.3 期限、费率1.2.1.4 条件1.2.2 国内信用证业务1.2.2.1 定义1.2.2.3 期限和利率1.2.2.4 受理条件1.3 承兑类业务受理条件1.3.1 银行承兑汇票1.3.1.1 定义1.3.1.2 授信对象1.3.1.3 期限、费率1.3.1.4 受理条件1.4 担保类业务受理条件1.4.1 担保1.4.1.1 定义1.4.1.2 授信对象1.4.1.3 期限、手续费1.4.1.4 条件1.4.2 信贷证明1.4.2.1 定义1.4.2.2 授信对象1.4.2.3 期限、费率1.4.2.4 受理条件1.5 贷款承诺类业务受理条件1.5.1 贷款承诺1.5.1.1 定义1.5.1.2 授信对象1.5.1.3 期限、费率1.5.1.4 受理条件1.6 透支类业务受理条件1.6.1 法人账户透支1.6.1.1 定义1.6.1.2 授信对象1.6.1.3 期限、利率、费率1.6.1.4 受理条件1.7 国际贸易融资类业务受理条件1.7.1 进口押汇1.7.1.1 定义1.7.1.2 对象1.7.1.3 期限、利率和币种1.7.1.4 条件1.7.2 出口押汇1.7.2.1 定义1.7.2.2 对象1.7.2.3 期限、利率和币种1.7.2.4 条件1.7.3 出口托收融资1.7.3.1 定义1.7.3.2 对象1.7.3.3 期限、利率和币种1.7.3.4 条件1.7.4 出口发票融资1.7.4.1 定义1.7.4.2 对象1.7.4.3 期限、利率和币种1.7.4.4 条件1.7.5 进口代收融资1.7.5.1 定义1.7.5.2 对象1.7.5.3 期限、利率和币种1.7.5.4 条件1.7.6 进口汇出款融资1.7.6.1 定义1.7.6.2 对象1.7.6.3 期限、利率和币种1.7.6.4 条件1.7.7 出口保理融资1.7.7.2 对象1.7.7.3 期限、利率和币种1.7.7.4 条件1.7.8 进口保理1.7.8.1 定义1.7.8.2 对象1.7.8.3 条件1.7.8.4 期限、利率和币种1.8 完全现金保证业务受理条件1.8.1 定义1.8.2 授信对象1.8.3 期限、利率、费率1.8.4 受理条件1.9 其他授信产品或业务受理条件1..9.1 中小企业小额授信1.9.1.2 授信对象1.9.1.3 期限、利率1.9.1.4 受理条件1..9.2 离岸业务1.9.2.1 定义1.9.2.2 授信对象1.9.2.3 期限、利率1.9.2.4 受理条件1.9.3 证券公司股票质押贷款1.9.3.1 定义1.9.3.2 授信对象1.9.3.3 期限、利率1.9.3.4 受理条件1.9.4 同业信贷资产回购业务1.9.4.1 定义1.9.4.2 授信对象1.9.4.3 期限、利率和币种1.9.4.4 受理条件1.9.5 同业信贷资产买断业务1.9.5.1 定义1.9.5.2 授信对象1.9.5.3 币种、费率1.9.5.4 受理条件1.9.6 银团贷款1.9.6.1 定义1.9.6.2 授信对象1.9.6.3 费率1.9.6.4 受理条件1.9.7 行内联合贷款1.9.7.1 定义1.9.7.2 授信对象1.9.7.3 期限、利率1.9.7.4 受理条件:1.9.8 国家开发银行间接银团贷款1.9.8.1 定义1.9.8.2 授信对象1.9.8.3 费率1.9.8.4 受理条件1.9.9 国家开发银行联合贷款1.9.9.1 定义1.9.9.2 授信对象1.9.9.3 费率1.9.9.4 受理条件1.9.10 外国政府转贷款1.9.10.1 定义1.9.10.2 授信对象1.9.10.3 期限、利(费)率1.9.10.4 受理条件1.9.11 内保外贷业务受理条件1.9.11.1 定义1.9.11.2 授信对象1.9.11.3 期限和币种1.9.11.4 受理条件2 授信调查/申报2.1 目的2.2 适用范围2.3 授信客户受理2.3.1 客户申请/市场营销2.3.2 资格审查2.3.3 客户提交资料2.3.4 资料初审2.4 授信调查2.4.1 基本要求2.4.2 调查方式2.4.2.1 实地调查2.4.2.2 间接调查2.4.2.3 新客户双人调查2.4.3 调查内容2.4.3.1 客户及客户业务情况2.4.3.2 验证客户资料和抵(质)押物状况2.4.3.3 审核授信/担保财务状况2.4.4 中小企业小额授信调查要求2.4.4.1 调查方式要求2.4.4.2 调查内容要求2.5 授信申报2.5.1 申报授信2.5.1.1 申报一般授信2.5.1.2 申报固定资产贷款额度2.5.1.3 申报银票贴现额度2.5.1.4 申报完全现金保证额度2.5.1.5 申报复议2.5.2 申报调整授信方案2.5.3 申报展期2.6 授信调查/申报主体2.6.1 职责2.6.2 权限2.7 附件:交通银行信贷业务申请提交材料清单3 授信分析3.1 目的3.2 适用范围及基本要求3.3 背景情况分析3.3.1 客户背景分析3.3.1.1 单个客户3.3.1.2 集团客户3.3.2 业务背景分析3.3.3 项目背景分析(适用于固定资产贷款) 3.4 行业风险分析3.4.1 总体情况3.4.2 行业成本结构3.4.3 行业成熟度3.4.4 行业周期性3.4.5 行业盈利能力3.4.6 行业依赖性3.4.7 行业替代产品3.4.8 对行业的监管3.5 经营、管理风险分析3.5.1 总体特征3.5.2 目标和战略3.5.2.1 目标分析3.5.2.2 战略规划3.5.3 产品-市场匹配3.5.5 生产分析3.5.6 分销渠道分析3.5.7 销售分析3.5.8 管理分析3.6 财务风险分析3.6.1 财务报表质量3.6.2 重要科目及附注分析3.6.3 销售和盈利能力3.6.4 偿债和利息保障能力3.6.5 资产管理效率3.6.6 流动性3.6.7 长期偿债能力、再融资能力3.6.8 现金流量分析3.6.9 集团客户财务分析3.6.10 汇率风险分析3.7.1 对客户的借款原因分析3.7.2 对项目的借款原因分析(适用于固定资产贷款) 3.8 财务数据预测3.8.1 运用财务工具需预测的数据3.8.2 项目评估需预测的数据(适用于固定资产贷款) 3.9 还款能力分析3.9.1 对客户的还款能力分析3.9.2 对项目的还款能力分析(适用于固定资产贷款) 3.9.2.1 盈利能力和清偿能力分析3.9.2.2 不确定性分析3.10 担保情况分析3.11 授信方案设计3.11.1 综合分析3.11.2 方案设计4 授信审查审批4.1 目的4.2 适用范围和基本要求4.3 审查审批基本要点4.3.1 授信客户背景状况4.3.2 授信业务背景状况4.3.3 行业风险分析4.3.4 经营、管理风险分析4.3.5 财务风险分析4.3.6 授信额度确定4.3.7 担保分析4.3.8 授信对象评级和授信业务评级4.3.9 综合结论和授信安排4.4 贷款类授信业务审查审批要点4.4.1 一般短期流动资金贷款审查审批要点4.4.1.1 授信准则和要求4.4.1.2 审查审批要点4.4.2 出口退税账户托管贷款审查审批要点4.4.3 贴现贷款4.4.3.1 授信准则和要求4.4.3.2 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审查审批要点4.4.3.3 商业承兑汇票贴现审查审批要点4.4.3.4 买方或协议付息票据贴现审查审批要点4.4.3.5 商业汇票无追索贴现审查审批要点4.4.4 打包贷款审查审批要点4.4.4.1 授信准则和要求4.4.4.2 审查审批要点4.4.5 中期流动资金贷款审查审批要点4.4.5.1 授信准则和要求4.4.5.2 审查审批要点4.4.6 固定资产贷款审查审批要点4.4.6.1 授信准则和要求4.4.6.2 一般固定资产贷审查审批要点4.4.6.3 房地产开发类贷款审查审批要点4.4.6.4 国债项目贷款查审批要点4.4.7 流动资金周转贷款4.4.8 应收账款转让审查审批要点4.5 信用证类业务审查审批要点4.5.1 进口信用证4.5.1.1 授信准则和要求4.5.1.2 审查审批要点4.5.2 国内信用证4.6 承兑类业务审查审批要点4.6.1 银行承兑汇票审查审批要点4.6.1.1 授信准则和要求4.6.1.2 审查审批要点4.7 担保类业务审查审批要点4.7.1 授信准则和要求4.7.2 一般担保业务的审查审批要点4.7.3 提货担保审查审批要点4.7.4 为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债券担保审查审批要点4.7.5 信贷证明审查审批要点4.8 贷款承诺类业务审查审批要点4.8.1 贷款承诺4.8.1.1 授信准则和要求4.8.1.2 审查审批要点4.9 透支类业务审查审批要点4.9.1 法人账户透支4.9.1.1 授信准则和要求4.9.1.2 审查审批要点4.10 国际贸易融资类业务审查审批要点4.10.1 进口押汇4.10.1.1 授信准则和要求4.10.1.2 审查审批要点4.10.2 出口押汇4.10.2.1 授信准则和要求4.10.2.2 审查审批要点4.10.3 出口托收融资审查审批要点4.10.4 出口发票融资审查审批要点4.10.5 进口代收融资审查审批要点4.10.6 进口汇出款融资审查审批要点4.10.7 出口保理融资审查审批要点4.10.8 进口保理审查审批要点4.11 其他特殊客户和业务的审查审批要点4.11.1 中小企业小额授信审查审批要点4.11.2 集团客户审查审批要点4.11.3 非盈利单位审查审批要点4.11.4 离岸贷款审查审批要点4.11.4.1 审查的基本内容4.11.4.2 对申请人的具体审查要求4.11.4.3 特别审查事项4.11.4.4 对担保措施的审查4.11.4.5 授信额度的确定4.11.5 银团贷款审查审批要点4.11.6 同业信贷资产回购审查审批要点4.11.7 同业信贷资产买断业务审查审批要点4.11.8 证券公司股票质押贷款审查审批要点4.11.9 行内联合贷款审查审批要点4.11.10 国家开发银行间接银团贷款4.11.11 国家开发银行联合贷款4.11.12 外国政府转贷款4.11.13 内保外贷业务的审查审批要点4.12 授信审查、审批主体4.12.1 审查主体4.12.2 审批主体4.13 授信审查审批中的相关职责4.13.1 审查环节4.13.1.1 客户经理4.13.1.2 授信经营部门负责人(支行行长、营业部主任) 4.13.1.3 授信审查员4.13.1.4 授信管理部门主管4.13.1.5 贷审会4.13.1.6 信贷执行官4.13.1.7 分行行长4.13.2 审批环节4.13.2.1 终审人4.14 授信审查审批权限4.14.1 审查4.14.2 审批4.15 特殊情形的授信审查与审批4.15.1 特殊情形的审批4.15.2 复议4.15.2.1 区域授信审批中心复议4.15.2.2 分行贷审会复议5 授信额度使用和归还5.1 目的5.2 适用范围及使用原则5.2.1 适用范围5.2.2 使用原则5.3 定义与缩写5.4 职责与分工5.5 授信额度的使用规定5.6 授信额度使用的管理要求5.6.1 授信额度提用的申报5.6.2 授信额度提用的审核5.6.3 授信额度提用后的监控5.7 授信业务展期的管理要求5.8 授信额度归还后的恢复、终止及相关要求5.9 授信额度使用审核的基本材料要求5.9.1 放款中心授信业务资料完整性审查内容5.9.1.1 基本资料5.9.1.2 分类资料5.9.2 国际业务部授信业务资料完整性审查内容5.9.2.1 基本资料5.9.2.2 分类资料5.10 相关授信产品在授信额度使用时的专项审核内容5.10.1 国际贸易融资类产品的专项审核内容5.10.1.1 出口押汇5.10.1.2 出口托收融资5.10.1.3 出口保理融资5.10.1.4 进口保理5.10.1.5 进口信用证5.10.1.6 进口押汇5.10.1.7 提货担保5.10.1.8 涉外保函5.10.1.9 打包贷款5.10.1.10 出口发票融资5.10.2 人民币授信产品的专项审查内容5.10.2.1 人民币担保业务5.10.2.2 信贷证明的开具5.10.2.3 贷款承诺函5.10.2.4 公司客户帐户透支5.11 对公授信法律性文件使用规则5.11.1 格式合同5.11.1.1 格式合同类型5.11.1.2 标准文本及其使用、修改、补充5.11.1.3 参考文本及其使用、修改5.11.2 非格式合同5.11.2.1 非格式合同范围5.11.2.2 非格式合同使用条件5.11.2.3 非格式合同使用程序5.11.2.4 责任追究5.11.2.5 银团贷款5.11.3 档案管理6 贷后监控6.1 适用范围6.2 贷后监控的方式6.2.1 定期监控6.2.1.1 定期监控的定义6.2.1.2 定期监控使用的工具及适用流程6.2.1.3 定期监控“下次审查日”的设定6.2.2 不定期监控6.2.3 信贷风险预警和主动退出机制6.2.4 风险监察名单制6.2.4.1 风险监察名单的定义6.2.4.2 风险监察名单的风险特征6.2.4.3 风险监察名单的风险分类6.2.4.4 风险监察名单的分类级别调整6.3 贷后监控的职责划分6.3.1 授信经营部门的职责6.3.2 资产保全部门的职责6.3.3 风险监控部门的职责6.3.4 授信管理部门的职责6.3.5 信贷执行官的职责6.4 贷后监控的实施6.4.1 非集团授信客户的监控6.4.1.1 “正常类授信客户”的贷后监控6.4.1.2 “问题类授信客户”的贷后监控6.4.2 集团授信客户的监控6.4.2.1 集团客户贷后监控的基本规定6.4.2.2 关注大额资金拨付6.4.2.3 集团客户信息管理6.4.2.4 集团客户信息报告制度6.4.2.5 预警信号6.4.2.6 出现不利事项的处理6.4.2.7 问题类客户的监控管理6.4.3 对担保人的贷后监控6.4.4 授信业务的贷后监控6.4.4.1 授信业务用途的监控6.4.4.2 不同授信业务监控时应注意的要点6.4.5 贷款本息回收的监控6.4.5.1 贷款催收和扣划6.4.5.2 利息催收6.5 贷后监控的强化手段――风险经理监控6.5.1 风险经理的目标定位6.5.2 公司信贷风险经理的目的6.5.3 风险经理与授信经营部门客户经理的关系6.5.4 风险经理的具体工作职责6.5.5 风险经理贷后监控的方式。

工行信贷流程

工行信贷流程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法人客户信贷业务基本操作流程实施细则(试行)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信用评级与统一授信业务流程第三章信贷业务调查审查审批流程第四章信贷业务办理流程第五章贷后管理与信贷资产质量分类流程第六章信贷业务监督检查流程第七章贷款收回(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兑付)流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改进信贷经营管理,构建精简、严密、高效的信贷业务操作和信贷风险控制体系,省行根据总行要求对法人客户信贷业务的基本操作流程进行了梳理、整合与优化,特制定本操作流程。

第二条本操作流程所称法人客户信贷业务主要包括为法人客户(不含小企业)办理的信用评级、统一授信以及表内外各项具体业务。

其中表内信贷业务主要包括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房地产贷款、贸易融资等;表外信贷业务主要包括担保、信用证、票据承兑等。

第三条在信贷业务基本操作流程中,涉及的部门主要有前台业务部门、授信审批部门、信贷管理部门、法律事务部门、运行管理部门。

其中,前台业务部门主要负责信贷业务的调查、具体业务办理以及对客户的贷后管理工作;授信审批部门主要负责信贷业务的审查审批以及业务办理的前提条件核准工作;信贷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信贷资产质量分类以及信贷业务监督检查工作;法律事务部门主要负责信贷业务的相关法律审查工作;运行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业务办理与收回的账务处理及相关抵质押权证的保管工作。

第四条在流程设计中主要遵循如下原则:(一)客户分层营销与管理原则。

对不同资质、规模的客户分别由总行、一级分行、二级分行、支行作为牵头营销行,并由牵头营销行确定业务受理行。

对不同的信贷业务,由牵头营销行或业务受理行(如无特别说明,以下统称为业务受理行)前台业务部门直接进行业务调查、报送审查审批,以减少业务办理层次,提高业务办理效率。

(二)垂直管理原则。

一级分行的授信审批部及信贷管理部对下实行垂直管理。

在辖区内设立的授信审批分部(含授信审批工作组,下同)与信贷管理分部(含信贷监督工作组,下同)分别属于一级分行授信审批部与信贷管理部的派驻(派出)机构,其在业务处理上由一级分行统一指导,在人、财、物方面由一级分行统一管理,与分部所在地的二级.分行或支行相分离,对信贷风险进行独立控制。

信贷业务手册

信贷业务手册

信贷业务手册信贷业务手册引言 (57)1 基本要求 (61)1.1 基本目标 (61)1.2 基本责任 (61)1.2.1 审慎合规经营 (61)1.2.2 授信尽职 (61)1.2.3 提高工作效率 (62)1.2.4 保证服务质量 (62)1.2.5 从业规范 (62)2 信贷岗位职责 (64)2.1 授信管理部门 (64)2.1.1 授信管理部门主管 (64)2.1.2 授信审查岗 (64)2.1.3 授信管理岗 (65)2.1.4 综合岗 (65)2.2 授信经营部门 (66)2.2.1 授信经营部门主管 (66)2.2.2 客户经理 (67)2.2.3 综合岗 (68)2.3 风险监控部门 (68)2.3.1 风险监控部门主管 (68)2.3.2 风险监控岗 (69)2.3.3 风险经理 (69)2.3.4 综合岗 (70)2.4 资产保全部门 (70)2.4.1 资产保全部门主管 (70)2.4.2 资产保全岗 (71)2.4.3 资产保全审查岗 (72)2.4.4 综合岗 (72)2.5 放款中心 (73)2.5.1 放款中心部门主管 (73)2.5.2 档案审查岗 (73)2.5.3 法律审查岗 (74)2.5.4 放款操作岗 (75)2.5.5 复核检查岗 (75)2.5.6 综合管理岗 (76)2.6 授信尽职调查部门 (76)2.6.1 部门主管 (76)2.6.2 授信尽职调查岗 (77)3 授信基本条件和要素 (78)3.1 授信的基本条件 (78)3.1.1 授信对象 (78)3.1.2 授信对象应提供的基本资料 (79)3.2.2 金额 (80)3.2.3 期限 (80)3.2.4 利率或费率 (80)3.2.5 用途 (81)3.2.6 担保 (81)3.3 授信活动中的权利与义务 (81)3.3.1 授信活动中我行的权利与义务 (81)3.3.2 授信活动中客户的权利与义务 (82)3.4 授信担保 (83)3.5 限制授信的事项 (83)3.5.1 限制授信的对象 (83)3.5.2 必须严格控制的授信对象 (84)3.5.3 禁止和限制办理的授信事项 (84)4 授信额度 (86)4.1 授信额度的核定对象 (86)4.1.1 需要核定授信额度的对象 (86)4.1.2 无需核定授信额度的情况 (86)4.1.3 “问题类授信客户”核定授信额度的规定 (86)4.2 授信额度的申报 (87)4.2.1 正常类授信客户的授信额度申报 (87)4.2.2 问题类授信客户贷款重组额度的申报 (87)4.2.3 正常类授信客户完全现金保证额度和银行承兑汇票贴现额度的申报 (87)4.2.4 问题类授信客户完全现金保证额度和银行承兑汇票贴现额度的申报 (87)4.2.5 集团客户的授信额度申报 (88)4.3 授信额度的核定 (88)4.3.1 授信额度的核定原则 (88)4.3.2 “正常类授信客户”授信额度的综合确定 (88)4.3.3 “问题类授信客户”重组贷款授信额度的确定 (89)4.3.4 完全现金保证额度的核定 (89)4.3.5 集团客户授信额度的核定 (89)4.4 分类额度 (91)4.4.1 分类额度设置的一般原则 (91)4.4.2 单独设立的分类额度 (93)4.4.3 分类额度与授信额度的关系 (93)4.4.4 分类额度的使用方式 (93)4.4.5 特殊分类额度规定 (93)4.5 授信期限的设置 (94)4.6 授信额度计价币种 (95)4.7 授信额度的管理 (95)4.7.1 授信额度的使用控制 (95)4.7.2 授信额度的增加、减少和注销 (96)4.8.1 授信安排调整的相关规定 (98)4.8.2 分类额度的调整规定 (99)4.8.3 集团客户授信额度的调整规定 (99)5 信贷风险评级 (100)5.1 信贷风险评级体系 (101)5.1.1 种类和适用范围 (101)5.1.2 评级的申报、审批和工具 (101)5.1.3 评级的更新和终止 (102)5.2 信贷风险评级的相关职责 (103)5.2.1 评级申报人 (103)5.2.2 评级审查人 (103)5.2.3 评级审批人 (103)5.3 信贷风险评级的评估内容 (103)5.4 信贷风险评级的级别 (104)5.5 信贷风险评级的方法 (108)5.5.1 授信对象风险评级 (109)5.5.2 授信业务风险评级 (120)5.6 集团客户风险评级 (124)5.6.1 集中授信模式 (124)5.6.2 监控模式 (124)6 行业投向指引 (125)6.1 总体要求 (125)6.1.1 总体投向要求 (126)6.1.2 关注汇率调整对行业的影响 (126)6.2 电信 (126)6.2.1 行业运行情况 (126)6.2.2 行业政策 (128)6.3 电力 (130)6.3.1 行业运行情况 (131)6.3.2 行业政策 (143)6.4 石化 (147)6.4.1 行业运行情况 (147)6.4.2 行业政策 (151)6.5 公路交通 (153)6.5.1 行业运行情况 (153)6.5.2 行业政策 (161)6.6 钢铁 (164)6.6.1 行业运行情况 (164)6.6.2 行业政策 (165)6.7 轿车 (169)6.7.1 行业运行情况 (169)6.7.2 行业政策 (176)6.8 批发零售 (181)6.9 纺织 (186)6.9.1 行业运行情况 (186)6.9.2 行业政策 (188)6.10 住宿餐饮 (189)6.10.1 行业运行情况 (189)6.10.2 行业政策 (191)6.11 房地产业 (192)6.11.1 行业政策 (192)6.12 港口、物流行业 (193)6.13 航空运输业 (194)6.14 煤炭采掘业 (194)6.15 烟草行业 (194)6.16 制药行业 (194)6.17 设备制造业 (194)6.18 城市公用事业及市政建设 (194)6.19 教育业 (195)6.20 建筑施工行业 (195)6.21 IT行业中计算机服务业和软件业 (195)6.22 造船行业 (195)1 授信业务受理条件 (197)1.1 贷款类授信业务受理条件 (197)1.1.1 一般短期流动资金贷款 (197)1.1.2 出口退税账户托管贷款 (198)1.1.3 商业承兑汇票贴现 (199)1.1.4 银行承兑汇票贴现 (199)1.1.5 买方或协议付息票据贴现业务 (200)1.1.6 商业汇票无追索贴现 (201)1.1.7 打包贷款 (202)1.1.8 中期流动资金贷款 (202)1.1.9 固定资产贷款 (203)1.1.10 流动资金周转贷款 (204)1.1.11 应收账款转让 (204)1.2 信用证类业务受理条件 (205)1.2.1 进口信用证 (205)1.2.2 国内信用证业务 (206)1.3 承兑类业务受理条件 (207)1.3.1 银行承兑汇票 (207)1.4 担保类业务受理条件 (208)1.4.1 担保 (208)1.4.2 信贷证明 (213)1.5 贷款承诺类业务受理条件 (213)1.5.1 贷款承诺 (213)1.6 透支类业务受理条件 (214)1.7 国际贸易融资类业务受理条件 (215)1.7.1 进口押汇 (215)1.7.2 出口押汇 (215)1.7.3 出口托收融资 (216)1.7.4 出口发票融资 (217)1.7.5 进口代收融资 (218)1.7.6 进口汇出款融资 (219)1.7.7 出口保理融资 (220)1.7.8 进口保理 (221)1.8 完全现金保证业务受理条件 (222)1.8.1 定义 (222)1.8.2 授信对象 (222)1.8.3 期限、利率、费率 (223)1.8.4 受理条件 (223)1.9 其他授信产品或业务受理条件 (223)1.9.1 中小企业小额授信 (223)1.9.2 离岸业务 (224)1.9.3 证券公司股票质押贷款 (225)1.9.4 同业信贷资产回购业务 (226)1.9.5 同业信贷资产买断业务 (227)1.9.6 银团贷款 (228)1.9.7 行内联合贷款 (229)1.9.8 国家开发银行间接银团贷款 (230)1.9.9 国家开发银行联合贷款 (231)1.9.10 外国政府转贷款 (232)1.9.11 内保外贷业务受理条件 (233)2 授信调查/申报 (234)2.1 目的 (234)2.2 适用范围 (235)2.3 授信客户受理 (235)2.3.1 客户申请/市场营销 (235)2.3.2 资格审查 (235)2.3.3 客户提交资料 (236)2.3.4 资料初审 (236)2.4 授信调查 (237)2.4.1 基本要求 (237)2.4.2 调查方式 (237)2.4.3 调查内容 (238)2.4.4 中小企业小额授信调查要求 (242)2.5 授信申报 (243)2.5.1 申报授信 (243)2.5.2 申报调整授信方案 (252)2.5.3 申报展期 (252)2.6 授信调查/申报主体 (252)2.6.2 权限 (253)2.7 附件:***银行信贷业务申请提交材料清单 (253)3 授信分析 (255)3.1 目的 (255)3.2 适用范围及基本要求 (255)3.3 背景情况分析 (256)3.3.1 客户背景分析 (256)3.3.2 业务背景分析 (257)3.3.3 项目背景分析(适用于固定资产贷款) (257)3.4 行业风险分析 (258)3.4.1 总体情况 (258)3.4.2 行业成本结构 (258)3.4.3 行业成熟度 (259)3.4.4 行业周期性 (260)3.4.5 行业盈利能力 (260)3.4.6 行业依赖性 (260)3.4.7 行业替代产品 (260)3.4.8 对行业的监管 (260)3.5 经营、管理风险分析 (261)3.5.1 总体特征 (261)3.5.2 目标和战略 (262)3.5.3 产品-市场匹配 (263)3.5.4 供应分析 (263)3.5.5 生产分析 (264)3.5.6 分销渠道分析 (265)3.5.7 销售分析 (265)3.5.8 管理分析 (266)3.6 财务风险分析 (267)3.6.1 财务报表质量 (267)3.6.2 重要科目及附注分析 (267)3.6.3 销售和盈利能力 (269)3.6.4 偿债和利息保障能力 (269)3.6.5 资产管理效率 (270)3.6.6 流动性 (270)3.6.7 长期偿债能力、再融资能力 (271)3.6.8 现金流量分析 (271)3.6.9 集团客户财务分析 (273)3.6.10 汇率风险分析 (273)3.7 借款原因分析 (273)3.7.1 对客户的借款原因分析 (273)3.7.2 对项目的借款原因分析(适用于固定资产贷款) (274)3.8 财务数据预测 (275)3.8.1 运用财务工具需预测的数据 (275)3.8.2 项目评估需预测的数据(适用于固定资产贷款) (277)3.9.1 对客户的还款能力分析 (278)3.9.2 对项目的还款能力分析(适用于固定资产贷款) (279)3.10 担保情况分析 (280)3.11 授信方案设计 (280)3.11.1 综合分析 (280)3.11.2 方案设计 (281)4 授信审查审批 (282)4.1 目的 (282)4.2 适用范围和基本要求 (282)4.3 审查审批基本要点 (283)4.3.1 授信客户背景状况 (283)4.3.2 授信业务背景状况 (283)4.3.3 行业风险分析 (283)4.3.4 经营、管理风险分析 (283)4.3.5 财务风险分析 (283)4.3.6 授信额度确定 (284)4.3.7 担保分析 (285)4.3.8 授信对象评级和授信业务评级 (285)4.3.9 综合结论和授信安排 (285)4.4 贷款类授信业务审查审批要点 (285)4.4.1 一般短期流动资金贷款审查审批要点 (286)4.4.2 出口退税账户托管贷款审查审批要点 (286)4.4.3 贴现贷款 (286)4.4.4 打包贷款审查审批要点 (293)4.4.5 中期流动资金贷款审查审批要点 (295)4.4.6 固定资产贷款审查审批要点 (295)4.4.7 流动资金周转贷款 (300)4.4.8 应收账款转让审查审批要点 (300)4.5 信用证类业务审查审批要点 (301)4.5.1 进口信用证 (302)4.5.2 国内信用证 (304)4.6 承兑类业务审查审批要点 (304)4.6.1 银行承兑汇票审查审批要点 (304)4.7 担保类业务审查审批要点 (305)4.7.1 授信准则和要求 (305)4.7.2 一般担保业务的审查审批要点 (306)4.7.3 提货担保审查审批要点 (307)4.7.4 为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债券担保审查审批要点 (308)4.7.5 信贷证明审查审批要点 (309)4.8 贷款承诺类业务审查审批要点 (309)4.8.1 贷款承诺 (310)4.9 透支类业务审查审批要点 (310)4.9.1 法人账户透支 (310)4.10 国际贸易融资类业务审查审批要点 (311)4.10.2 出口押汇 (312)4.10.3 出口托收融资审查审批要点 (313)4.10.4 出口发票融资审查审批要点 (314)4.10.5 进口代收融资审查审批要点 (315)4.10.6 进口汇出款融资审查审批要点 (316)4.10.7 出口保理融资审查审批要点 (316)4.10.8 进口保理审查审批要点 (317)4.11 其他特殊客户和业务的审查审批要点 (318)4.11.1 中小企业小额授信审查审批要点 (318)4.11.2 集团客户审查审批要点 (319)4.11.3 非盈利单位审查审批要点 (322)4.11.4 离岸贷款审查审批要点 (322)4.11.5 银团贷款审查审批要点 (325)4.11.6 同业信贷资产回购审查审批要点 (325)4.11.7 同业信贷资产买断业务审查审批要点 (327)4.11.8 证券公司股票质押贷款审查审批要点 (327)4.11.9 行内联合贷款审查审批要点 (328)4.11.10 国家开发银行间接银团贷款 (328)4.11.11 国家开发银行联合贷款 (328)4.11.12 外国政府转贷款 (329)4.11.13 内保外贷业务的审查审批要点 (329)4.12 授信审查、审批主体 (329)4.12.1 审查主体 (329)4.12.2 审批主体 (329)4.13 授信审查审批中的相关职责 (329)4.13.1 审查环节 (330)4.13.2 审批环节 (331)4.14 授信审查审批权限 (331)4.14.1 审查 (331)4.14.2 审批 (331)4.15 特殊情形的授信审查与审批 (331)4.15.1 特殊情形的审批 (332)4.15.2 复议 (332)5 授信额度使用和归还 (333)5.1 目的 (333)5.2 适用范围及使用原则 (333)5.2.1 适用范围 (333)5.2.2 使用原则 (333)5.3 定义与缩写 (334)5.4 职责与分工 (335)5.5 授信额度的使用规定 (335)5.6 授信额度使用的管理要求 (338)5.6.1 授信额度提用的申报 (338)5.6.2 授信额度提用的审核 (339)5.6.3 授信额度提用后的监控 (339)5.7 授信业务展期的管理要求 (339)5.8 授信额度归还后的恢复、终止及相关要求 (340)5.9 授信额度使用审核的基本材料要求 (340)5.9.1 放款中心授信业务资料完整性审查内容 (340)5.9.2 国际业务部授信业务资料完整性审查内容 (342)5.10 相关授信产品在授信额度使用时的专项审核内容 (344)5.10.1 国际贸易融资类产品的专项审核内容 (344)5.10.2 人民币授信产品的专项审查内容 (354)5.11 对公授信法律性文件使用规则 (356)5.11.1 格式合同 (356)5.11.2 非格式合同 (357)5.11.3 档案管理 (359)6 贷后监控 (360)6.1 适用范围 (360)6.2 贷后监控的方式 (360)6.2.1 定期监控 (360)6.2.2 不定期监控 (361)6.2.3 信贷风险预警和主动退出机制 (361)6.2.4 风险监察名单制 (362)6.3 贷后监控的职责划分 (363)6.3.1 授信经营部门的职责 (363)6.3.2 资产保全部门的职责 (363)6.3.3 风险监控部门的职责 (364)6.3.4 授信管理部门的职责 (364)6.3.5 信贷执行官的职责 (364)6.4 贷后监控的实施 (364)6.4.1 非集团授信客户的监控 (364)6.4.2 集团授信客户的监控 (369)6.4.3 对担保人的贷后监控 (371)6.4.4 授信业务的贷后监控 (371)6.4.5 贷款本息回收的监控 (379)6.5 贷后监控的强化手段――风险经理监控 (379)6.5.1 风险经理的目标定位 (380)6.5.2 公司信贷风险经理的目的 (380)6.5.3 风险经理与授信经营部门客户经理的关系 (380)6.5.4 风险经理的具体工作职责 (380)6.5.5 风险经理贷后监控的方式 (380)6.5.6 风险经理的报告线路 (380)6.5.7 风险信息汇总 (381)6.5.8 《客户风险检查报告》需要描述的内容 (381)6.6 风险监察名单的监控管理操作要领 (381)6.6.1 风险经理提出方式的操作要领 (381)6.6.2 客户经理提出方式的操作要领 (385)6.7 检查考核 (385)7 问题贷款管理 (386)7.1 目的 (386)7.2 范围 (386)7.3 定义与概述 (386)7.3.1 问题贷款 (386)7.3.2 问题类授信客户 (386)7.3.3 问题贷款管理 (387)7.4 问题类授信客户的管理模式 (387)7.4.1 管理原则 (387)7.4.2 移交标准 (387)7.4.3 非移交模式 (388)7.4.4 移交模式 (388)7.5 问题类授信客户的调查 (388)7.5.1 介入调查时间 (388)7.5.2 调查内容及方式 (388)7.6 问题贷款的行动策略 (389)7.6.1 行动策略制定的原则 (389)7.6.2 行动方案选择的若干标准 (389)7.7 问题贷款行动计划 (390)7.7.1 行动计划的内容 (390)7.7.2 行动计划的申报 (391)7.7.3 行动计划的审查、审批 (391)7.7.4 行动计划的实施 (391)7.7.5 更新、更改行动计划 (392)7.8 问题贷款的日常监控与管理 (392)7.8.1 对问题类授信客户的监控 (392)7.8.2 问题类授信客户的日常管理 (393)7.9 客户关系的移交 (393)7.9.1 内部移交的发起 (393)7.9.2 内部移交的审批 (393)7.9.3 办理移交 (393)7.9.4 移交后的管理职责 (394)7.9.5 内部定价 (394)7.9.6 逆移交 (394)7.10 贷款重组 (394)7.10.1 定义与原则 (394)7.10.2 目标 (394)7.10.3 适用条件 (395)7.10.4 重组模式 (395)7.10.5 申报、审查、审批 (396)7.10.6 问题贷款重组管理中的职责分工 (396)7.10.7 观察期及风险评级 (397)7.10.8 风险控制与日常管理 (397)8 担保管理 (400)8.1 适用范围 (400)8.2.2 担保合同 (400)8.3 担保方式的选择 (401)8.3.1 完全现金担保 (401)8.4 担保审核的基本要求 (401)8.4.1 合法性、有效性和可靠性 (401)8.4.2 严格控制信用贷款 (401)8.4.3 防范集团关联风险 (402)8.5 保证担保的审核 (402)8.5.1 保证人资格 (402)8.5.2 不得接受的单位保证人 (403)8.5.3 不得接受的自然人保证人 (404)8.5.4 保证人应提供的基本材料 (404)8.5.5 对保证人的调查分析 (405)8.5.6 保证额度 (406)8.5.7 双人核保 (406)8.5.8 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担保 (407)8.5.9 境外公司担保 (407)8.5.10 保证担保的审批 (408)8.5.11 保证担保的实施 (408)8.6 抵押担保的审核 (408)8.6.1 可接受的抵押物 (408)8.6.2 抵押物选择的基本要求 (409)8.6.3 不得接受的抵押物 (409)8.6.4 抵押担保应提供的基本资料 (410)8.6.5 对抵押担保的调查分析 (412)8.6.6 抵押物的价值评估 (413)8.6.7 抵押担保额度及抵押率 (413)8.6.8 双人核保 (414)8.6.9 抵押物登记 (414)8.6.10 抵押物保险 (415)8.6.11 抵押担保的实施 (416)8.7 质押担保的审核 (416)8.7.1 可以接受的动产质押 (416)8.7.2 可以接受的权利质押 (416)8.7.3 质押物选择的基本要求 (416)8.7.4 不得接受的质押物 (417)8.7.5 出质人应提供的基本资料 (417)8.7.6 对质押人的调查分析 (419)8.7.7 质押物价值评估 (420)8.7.8 质押额度 (420)8.7.9 质押率 (420)8.7.10 双人核保 (421)8.7.11 质押登记 (421)8.8 担保合同的订立 (422)8.8.1 格式合同 (422)8.8.2 保证合同的订立 (423)8.8.3 抵押合同的订立 (425)8.8.4 质押合同的订立 (426)8.9 担保的管理 (427)8.9.1 担保管理的基本要求 (427)8.9.2 保证担保的管理 (428)8.9.3 抵押担保的管理 (429)8.9.4 质押担保的管理 (431)8.10 担保债权的实现 (434)8.10.1 保证担保债权的实现 (434)8.10.2 抵押担保债权的实现 (435)8.10.3 质押担保债权的实现 (435)8.11 特殊授信业务担保管理 (436)8.11.1 单位定期存单质押 (436)8.11.2 非标准仓单质押 (438)8.11.3 专业担保机构 (445)8.11.4 小企业授信担保 (446)8.11.5 不良贷款重组中的担保管理 (447)9 减值贷款损失拨备 (449)9.1 目的和定义 (449)9.1.1 目的 (449)9.1.2 原则 (449)9.1.3 定义 (449)9.2 适用范围 (450)9.3 减值贷款损失拨备内容 (450)9.3.1 方法 (450)9.3.2 现金流贴现模型 (450)9.3.3 现金流贴现模型公式 (451)9.3.4 预测现金流的标准 (451)9.3.5 现金流的预测方法 (452)9.4 减值贷款损失拨备流程 (453)9.4.1 减值贷款损失拨备操作分工 (453)9.4.2 减值贷款损失拨备操作要点 (453)9.4.3 减值贷款损失拨备的分析报告制度 (454)9.5 减值贷款损失拨备的相关职责 (455)9.5.1 初步拨备人职责 (455)9.5.2 初审人职责 (455)9.5.3 减值贷款损失拨备复审人职责 (455)9.5.4 减值贷款损失拨备整体审定人职责 (456)10 授信文档 (456)10.1 适用范围 (456)10.3 授信文档管理中的相关职责及分工 (457)10.4 授信档案管理要求 (457)10.5 授信档案的立卷 (457)10.6 授信档案编号规则 (458)10.7 授信档案的保管 (458)10.8 授信档案的移交 (459)10.9 授信档案的归档 (459)10.10 授信档案的调阅 (459)10.11 授信档案的检查 (460)10.12 授信档案的清退和销毁 (460)10.13 责任与处罚 (460)11.1 尽职调查 (461)11.1.1 定义 (461)11.1.2 调查主体 (461)11.1.3 调查范围 (461)11.1.4 调查方式 (461)11.1.5 调查频率 (462)11.1.6 调查要求 (462)11.2 授信尽职问责制 (462)11.2.1 定义 (462)11.2.2 责任类型 (462)11.3 责任认定标准 (463)11.3.1 基础档案管理 (463)11.3.2 贷前调查与审查、审批 (463)11.3.3 放款程序 (464)11.3.4 贷后监控及不良贷款移交和管理 (465)11.3.5 不良贷款的重组 (466)11.3.6 以物抵债 (467)11.3.7 资产损失核销 (467)11.3.8 其他 (468)目录更新记录引言第一部分信贷业务基本指引1 基本要求1.1 基本目标1.2 基本责任1.2.1 审慎合规经营1.2.2 授信尽职1.2.3 提高工作效率1.2.4 保证服务质量1.2.5 从业规范1.2.5.1 从业准则1.2.5.2 回避制度2 信贷岗位职责2.1 授信管理部门2.1.1 授信管理部门主管2.1.2 授信审查岗2.1.3 授信管理岗2.1.4 综合岗2.2 授信经营部门2.2.1 授信经营部门主管2.2.2 客户经理2.2.3 综合岗2.3 风险监控部门2.3.1 风险监控部门主管2.3.2 风险监控岗2.3.3 风险经理2.3.4 综合岗2.4 资产保全部门2.4.1 资产保全部门主管2.4.2 资产保全岗2.4.3 资产保全审查岗2.4.4 综合岗2.5 放款中心2.5.1 放款中心部门主管2.5.2 档案审查岗2.5.3 法律审查岗2.5.4 放款操作岗2.5.5 复核检查岗2.5.6 综合管理岗2.6 授信尽职调查部门2.6.1 部门主管2.6.2 授信尽职调查岗3 授信基本条件和要素3.1 授信的基本条件3.1.1 授信对象3.1.1.1 一般授信对象3.1.1.2 集团客户授信对象3.1.2 授信对象应提供的基本资料3.2 授信的基本要素3.2.1 对象3.2.2 金额3.2.3 期限3.2.4 利率或费率3.2.5 用途3.2.6 担保3.3 授信活动中的权利与义务3.3.1 授信活动中我行的权利与义务3.3.1.1 授信活动中我行的权利3.3.1.2 授信活动中我行的义务3.3.2 授信活动中客户的权利与义务3.3.2.1 授信活动中客户的权利3.3.2.2 授信活动中客户的义务3.4 授信担保3.5 限制授信的事项3.5.1 限制授信的对象3.5.2 必须严格控制的授信对象3.5.3 禁止和限制办理的授信事项3.5.3.1 禁止事项3.5.3.2 禁止提供授信的业务4 授信额度4.1 授信额度的核定对象4.1.1 需要核定授信额度的对象4.1.2 无需核定授信额度的情况4.1.2.1 是否具有法律责任的判别4.1.2.2 不具法律责任的文书的签订4.1.3 “问题类授信客户”核定授信额度的规定4.2 授信额度的申报4.2.1 正常类授信客户的授信额度申报4.2.2 问题类授信客户贷款重组额度的申报4.2.3 正常类授信客户完全现金保证额度和银行承兑汇票贴现额度的申报4.2.4 问题类授信客户完全现金保证额度和银行承兑汇票贴现额度的申报4.2.5 集团客户的授信额度申报4.3 授信额度的核定4.3.1 授信额度的核定原则4.3.2 “正常类授信客户”授信额度的综合确定4.3.3 “问题类授信客户”重组贷款授信额度的确定4.3.4 完全现金保证额度的核定4.3.5 集团客户授信额度的核定4.3.5.1 集团客户授信额度的核定原则4.3.5.2 集团客户授信额度的核定依据4.3.5.3 集团客户授信额度需核定的种类4.3.5.4 集团客户授信额度的管理方式4.3.5.5 集团客户成员的加入与拆出4.4 分类额度4.4.1 分类额度设置的一般原则4.4.2 单独设立的分类额度4.4.3 分类额度与授信额度的关系4.4.4 分类额度的使用方式4.4.5 特殊分类额度规定4.4.5.1 帐户透支额度4.4.5.2 短期组合额度4.4.5.3 借新还旧额度4.4.5.4 部分现金保证额度4.5 授信期限的设置4.6 授信额度计价币种4.7 授信额度的管理4.7.1 授信额度的使用控制4.7.1.1 授信额度使用的原则4.7.1.2 授信额度使用的余额控制要求4.7.1.3 授信额度使用的期限要求4.7.2 授信额度的增加、减少和注销4.7.2.1 授信额度的增加4.7.2.2 授信额度的减少和注销4.7.3 授信额度的特殊处理4.7.3.1 授信额度的锁定与解锁4.7.3.2 授信额度的清零与恢复4.7.3.3 授信额度的冻结与解冻4.8 授信安排的调整4.8.1 授信安排调整的相关规定4.8.2 分类额度的调整规定4.8.3 集团客户授信额度的调整规定4.8.3.1 总的分类额度调整与集团成员之间的额度调剂4.8.3.2 集团客户成员的授信额度调整5 信贷风险评级5.1 信贷风险评级体系5.1.1 种类和适用范围5.1.2 评级的申报、审批和工具5.1.2.1 评级的申报流程5.1.2.2 评级的申报人5.1.2.3 评级工具5.1.3 评级的更新和终止5.1.3.1 定期更新5.1.3.2 不定期更新5.1.3.3 终止5.2 信贷风险评级的相关职责5.2.1 评级申报人5.2.2 评级审查人5.2.3 评级审批人5.3 信贷风险评级的评估内容5.4 信贷风险评级的级别5.5 信贷风险评级的方法5.5.1 授信对象风险评级5.5.1.1 第1步:授信对象的财务状况评级(权重70%)5.5.1.2 第2步:授信对象的非财务状况评级(权重30%)5.5.1.3 第3步:授信对象的财务报表质量5.5.1.4 第4步:授信对象的行业与相对地位5.5.1.5 第5步:信用记录5.5.1.6 第6步:对照定义调整评级,确定授信对象评级5.5.2 授信业务风险评级5.5.2.1 第7步:保证5.5.2.2 第8步:抵/质押5.5.2.3 第9步:授信目的/用途/结构5.5.2.4 第10步:国家风险5.5.2.5 第11步:逾期状况5.5.2.6 第12步:对照授信业务评级定义,确定授信业务评级5.6 集团客户风险评级5.6.1 集中授信模式5.6.2 监控模式6 行业投向指引6.1 总体要求6.1.1 总体投向要求6.1.2 关注汇率调整对行业的影响6.2 电信6.2.1 行业运行情况6.2.1.1 我国电信业重组的相关背景6.2.1.2 五大主体基础电信运营商近期运行概况6.2.2 行业政策6.2.2.1 总体政策6.2.2.2 关注电信业的改革重组进程,及时掌握政策,跟进市场6.2.2.3 重点支持基础电信运营商6.2.2.4 谨慎对待3G网络建设的信贷投入6.2.2.5 根据公司特征区分政策,扩大业务合作6.3 电力6.3.1 行业运行情况6.3.1.1 我国电力行业发展现状及基本特征6.3.1.2 电力行业发展趋势及行业风险分析6.3.2 行业政策6.3.2.1 总体政策6.3.2.2 加大对电网类企业、优势企业和重点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6.3.2.3 积极调整客户结构和贷款结构,优化授信组合6.3.2.4 建立减持退出机制,进一步优化我行电力行业信贷资产结构6.4 石化6.4.1 行业运行情况6.4.1.1 总体概况6.4.1.2 运行特征6.4.1.3 三大集团公司的融资渠道及资金管理模式分析6.4.1.4 我国石化工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6.4.2 行业政策6.4.2.1 总体政策6.4.2.2 集中优势资源,加强联合营销,重点支持三大股份公司6.4.2.3 关注三大集团及国外石化巨头的重点工程和重大项目6.5 公路交通6.5.1 行业运行情况6.5.1.1 公路交通行业的基本现状6.5.1.2 全国公路交通行业发展趋势及风险分析6.5.2 行业政策6.5.2.1 总体政策6.5.2.2 优化区域投向,促进公路交通行业授信业务高质量发展6.5.2.3 加快结构调整,优化授信组合,增加综合效益6.6 钢铁6.6.1 行业运行情况6.6.1.1 钢铁行业整体运行状况6.6.1.2 国内钢铁行业存在的主要矛盾和问题6.6.1.3 宏观调控对钢铁行业发展的影响6.6.2 行业政策6.6.2.1 总体政策6.6.2.2 调整授信业务发展方向,提高授信业务门槛6.6.2.3 进一步加大客户结构调整力度6.6.2.4 加强授信管理,确保业务合规,防范集团性风险6.6.2.5 完善授信产品组合6.7 轿车6.7.1 行业运行情况6.7.1.1 国内轿车行业现状6.7.1.2 未来轿车行业的主要影响因素及预测6.7.2 行业政策6.7.2.1 总体政策6.7.2.2 授信选择标准6.7.2.3 总量控制原则6.7.2.4 地域投向原则6.7.2.5 向轿车零部件延伸原则6.7.2.6 授信组合方案6.8 批发零售6.8.1 行业运行特点6.8.1.1 行业发展状况6.8.1.2 行业发展前景6.8.2 行业政策6.8.2.1 总体政策6.8.2.2 对细分行业实行差异化的授信策略,控制总量,调整结构6.8.2.3 从严控制零售业贷款,严格准入条件,加大结构调整力度6.8.2.4 加强授信全流程管理,发挥各环节风险防范和预警作用6.9 纺织6.9.1 行业运行情况6.9.1.1 纺织行业整体运行状况及特点6.9.1.2 当前纺织行业面临的形势6.9.2 行业政策6.9.2.1 总体政策6.9.2.2 关注受欧美设限影响企业的授信6.9.2.3 进一步加强客户结构调整,提高客户选择标准6.9.2.4 加强集团客户授信审查,有效实施集团风险监控6.9.2.5 优化授信品种结构,关注客户情况变化6.10 住宿餐饮6.10.1 行业运行情况6.10.1.1 餐饮业6.10.1.2 住宿业6.10.2 行业政策6.10.2.1 明确减退目标和准入条件6.10.2.2 加强授信授权管理6.11 房地产业6.11.1 行业政策6.11.1.1 严格房地产贷款投入,实行严格的房地产行业授信政策6.11.1.2 加强总行对分行执行情况的监控和监管6.11.1.3 实行严格的新增投放政策,着力调整客户结构6.11.1.4 严格房地产贷款审查,强化贷后管理6.11.1.5 强化房地产行业贷款的风险排查6.11.1.6 进一步落实主动退出机制6.12 港口、物流行业6.13 航空运输业6.14 煤炭采掘业6.15 烟草行业6.16 制药行业6.17 设备制造业6.18 城市公用事业及市政建设6.19 教育业6.20 建筑施工行业6.21 IT行业中计算机服务业和软件业6.22 造船行业6.23 附件6.23.1 附件1:钢铁行业加大支持类客户建议名单6.23.2 附件2:钢铁行业谨慎支持类客户建议名单6.23.3 附件3:钢铁行业维持关注类客户建议名单6.23.4 附件4:钢铁行业减退类客户建议名单6.23.5 附件5:2004年三大集团的主要轿车成员企业6.23.6 附件6:“6+3”在中国的主要参股企业6.23.7 附件7:批发业支持类客户建议名单第二部分信贷业务标准1 授信业务受理条件1.1 贷款类授信业务受理条件1.1.1 一般短期流动资金贷款1.1.1.1 定义1.1.1.2 授信对象1.1.1.3 期限和利率1.1.1.4 受理条件1.1.2 出口退税账户托管贷款1.1.2.1 定义1.1.2.2 授信对象1.1.2.3 期限、利率1.1.2.4 受理条件1.1.3 商业承兑汇票贴现1.1.3.1 定义1.1.3.2 授信对象1.1.3.3 期限及利率1.1.3.4 受理条件1.1.4 银行承兑汇票贴现1.1.4.1 定义1.1.4.2 授信对象1.1.4.3 期限及利率1.1.4.4 受理条件1.1.5 买方或协议付息票据贴现业务1.1.5.1 定义1.1.5.2 授信对象1.1.5.3 期限、费率1.1.5.4 受理条件1.1.6 商业汇票无追索贴现1.1.6.1 定义1.1.6.2 授信对象1.1.6.3 期限、利率1.1.6.4 受理条件1.1.7 打包贷款1.1.7.1 定义1.1.7.2 授信对象1.1.7.3 期限、利率和币种1.1.7.4 受理条件1.1.8 中期流动资金贷款1.1.8.1 定义1.1.8.2 授信对象1.1.8.3 期限和利率1.1.8.4 受理条件1.1.9 固定资产贷款1.1.9.1 定义1.1.9.2 授信对象1.1.9.3 期限和利率1.1.9.4 受理条件1.1.10 流动资金周转贷款1.1.10.1 定义1.1.10.2 授信对象1.1.10.3 期限和利率1.1.10.4 受理条件1.1.11 应收账款转让1.1.11.1 定义1.1.11.2 授信对象1.1.11.3 期限、价格1.1.11.4 受理条件1.2 信用证类业务受理条件1.2.1 进口信用证1.2.1.1 定义1.2.1.2 对象1.2.1.3 期限、费率1.2.1.4 条件1.2.2 国内信用证业务1.2.2.1 定义1.2.2.2 授信对象1.2.2.3 期限和利率1.2.2.4 受理条件1.3 承兑类业务受理条件1.3.1 银行承兑汇票。

中国XX银行信贷业务手册

中国XX银行信贷业务手册

中国XX银行信贷业务手册1.1 概述1.1.1定义授信确实是银行对客户给予的信用。

XX银行对客户办理贷款、保证、承兑、进出口贸易融资以及信用卡透支等XX银行承担资产风险的各项信贷业务差不多上对客户的授信。

额度授信是指XX银行按照本行信贷政策和客户条件,对法人客户确定授信操纵总量,以操纵风险、提升效率的治理制度。

我们将“授信操纵总量”称为授信额度,授信额度是XX银行按照客户的资信情形、信用需求、我行提供资金的可能及对风险的把握,给予同一客户的使用表内外形式的全部本外币信用的限额。

1.1.2 对象XX银行额度授信的适用对象为非金融类法人客户。

1.1.3 目标实行额度授信的目标有三个:一是防范风险。

XX银行对单个客户的信用不能太集中,应当有个度,那个“度”限制XX银行对该客户的信用总量。

二是提升效率。

关于不同的授信客户,在已确定授信额度内,不同程度地简化审批手续,直至经办行可自主地发放贷款(额度内仍须按权限报批的除外),不必每笔贷款都报批。

三是增强竞争能力。

对客户做出授信额度的公布承诺,紧密XX银行与优质客户的合作,有助于培养XX银行的客户群体,树立XX银行的良好形象。

1.2 额度授信方式XX银行对客户的额度授信采纳两种方式。

一种是对客户进行一样额度授信,即对客户核定用于我行内部操纵的授信额度;另一种是在对客户进行一样额度授信的基础上,将部分授信额度向客户做出公布承诺,即给予公布授信额度。

1.2.1 一样额度授信1.2.1.1 定义一样额度授信是指XX银行通过对每个法人客户确定用于我行内部操纵的授信额度,以实现对单一客户从授信总量上操纵信用风险的目标。

在用于内部操纵的授信额度内能够对客户进行固定资产贷款、固定资产性质的房地产开发贷款、流淌资金贷款、票据贴现、票据承兑、信贷证明、信用卡透支、保证业务、进出口贸易融资(包括信用证开证)、银团贷款、境外筹资转贷款等全部表内外形式的本外币授信。

对客户确定的用于内部操纵的授信额度是XX银行的商业隐秘,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外泄露。

小微企业信贷业务工作手册银行

小微企业信贷业务工作手册银行

小微企业信贷业务工作手册(XX银行)目录1. 小微企业信贷业务手册1.1小微企业的定义与目标群体特征1.1.1小微企业定义小微企业是最高不超过50万可以满足资金需求的、并且所从事的贸易、流通、服务行业、生产、加工、制造业与老百姓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各类个体工商户、微型企业、小型企业及家庭作坊。

1.1.2小微企业目标群体特征权益相对较低、流动资金有限但是周转率高、业务中占用的财产相对少;家庭生意;没有或者非常少的会计资料;需求相对少量的资金作为流动资金或进行小额投资;还款的责任由整个社会经济单位承担(如家庭);不总是能够提供“典型的“抵押品;处理程序必须简单, 迅速且价格合理, 总而言之就是要没有太多的繁文缛节。

附:标准小微企业信贷产品描述1、准入条件:客户在本地实际经营期限在3个月以上;申请10万以上要求本地经营12个月以上;2、贷款金额:5,000元(含)-500,000元(含)人民币;3、贷款期限:3-12个月(用于流动资金),3-24个月(用于固定资产投资);4、贷款用途:用于流动资金或投资于固定资产(包括动产、不动产);5、目标客户群:在业务覆盖区域内从事正当生产、贸易、服务等行业的私营业主、个体工商户和城镇个体经营者等微小企业主;6、担保方式:自然人连带责任保证;7、保证人数:一个或多个保证人;申请10万以上贷款原则上要求保证人本地有固定资产;申请10万以下贷款,申请人保证人本地均无房的,需有其他当地稳定性特征。

8、贷款利率:年利率15%;9、还款方式:按以按月等额本息还款为主,但也可根据客户行业生意特征及客户现金流特点谨慎制定不等额还款计划;还款日设定为每月1日至25日;短期内只满足每月等额本息还款。

10、提前还款:贷款3个月内提前还款需收取一定比例补偿金,以多收剩余本金一个月利息作为计算标准,但最高不超过500元;贷款满3个月以上提前还款,银行有权收取补偿金。

由贷审会决定收取比例。

银行信贷业务手册

银行信贷业务手册

银行信贷业务手册第一篇第一章概述第一部分重点解析重点一、信贷的含义信贷是银行利用自身资金实力或信誉为客户提供资金融通或代客户承担责任的行为,并以客户支付融通资金的利息、费用和偿还本金或最终承担债务为条件。

银行的信贷活动是货币资金流通的重要方式,银行信贷通常有广义和狭义两种含义。

广义的信贷,是银行的存款、贷款、表外业务、结算等信用业务的总称。

狭义的信贷就是贷款。

《信贷业务手册》所使用的信贷一词介于广义和狭义之间。

重点二、信贷的种类信贷业务具体分为两大类:一类是贷款类业务,其特征是银行为客户提供资金融通,要求客户依约还本付息;另一类是信用担保类业务,其特征是银行以其信誉为客户承担偿还债务责任,要求客户支付费用并最终承担债务责任。

目前建设银行开办的信贷业务,按信贷业务会计核算的归属划分,可分为表内信贷业务和表外信贷业务。

按贷款期限划分,可分为短期贷款、中期贷款和长期贷款;按贷款的性质和用途划分,可分为固定资产贷款、流动资金贷款、消费贷款等;按贷款货币划分,可分为本币贷款和外币贷款;按贷款的组织形式划分,可分为单个银行贷款和银团贷款。

目前建设银行开办的信贷品种主要包括: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房地产开发类贷款、进出口贸易贷款、境外筹资转贷款、对外出口信贷、商业汇票承兑、商业汇票贴现、保证、个人住房贷款、汽车消费贷款等。

重点三、信贷的基本要素任何一笔信贷业务均包括6个基本要素:对象、金额、期限、利率或费率、用途、担保。

这些要素缺一不可,在信贷业务合同中必须明确。

重点四、信贷的基本原则信贷的基本原则就是安全性、效益性和流动性这“三性原则”。

安全性原则是指商业银行在经营信贷业务过程中,要避免信贷资金遭受风险和造成资金损失。

效益性原则是指商业银行在贷款发放上要追求最佳效益。

首先是银行自身的经济效益,同时也要考虑企业客户效益和社会效益。

流动性原则是指商业银行在经营信贷业务中能按预定期限回收信贷资金,或在无损的状态下迅速变现资产的能力。

商业银行信贷管理系统操作手册

商业银行信贷管理系统操作手册

商业银行信贷管理实训教学软件操作手册广州市正日计算机科技目录第一章系统简介 (2)第一节简介 (2)一.系统说明 (2)二.功能说明 (3)第二节系统界面 (3)一.应用界面操作 (3)二.系统运行环境 (4)第二章使用系统 (4)第一节登陆系统 (4)第二节系统操作 (5)系统根本操作说明 (5)第三章系统操作指南 (7)第一节操作流程示意图 (7)第二节具体操作流程 (10)一. 创立新的客户(0109/666666). (10)二. 新建客户的资料(0109/666666). (12)三. 贷前风险评估(0109/666666). (14)四. 客户授信(0174/666666). (21)五. 贷后风险控制(0174/666666). (24)六. 不良贷款管理(0109/666666). (25)第三节系统维护 (26)一.系统信息维护〔X0001/123123〕 (26)二.系统参数维护 (29)三.部门维护 (30)四.系统权限维护 (31)第一章系统简介第一节简介一.系统说明该系统运用先进的计算机和网络技术,采用以总行为为数据中心的集中式数据网络系统方式,把信贷日常业务处理、决策管理流程、贷款和可户资料积累、带快风险预警、贷款分类评级、数据统计分析、信贷监督检查等信贷管理的各个环节和过程全部纳入计算机处理,形成覆盖信贷管理全过程的科学体系,实现网络互联、信息共享、查询自如、方便快捷的信贷电子化管理系统,也就是把信贷管理过程形成的所有资料和升年升毫用计算机存储和记录,通过现代信息网络技术,形成一个完善的信贷电子化管理系统,将信贷规章制度和具体要求转化为电脑程序进行控制,创造“制度制约+机器制约〞,实现“以客户为中心、以优质客户发现为前提、以时常和行业为导向、以风险控制为核心、以量化分析为主〞的新的信贷管理机制。

系统采用银行信贷管理系统流行的B/S结构,在操作的过程中系统提供了许多的提示,使用户可以清楚的了解到操作中碰到的问题。

信贷工作手册-ICBC中国工商银行47页word文档

信贷工作手册-ICBC中国工商银行47页word文档

信贷工作手册第一章银行信贷制度审查审查人员应当根据工商银行现行的各项信贷制度、办法的规定对信贷业务进行审查,保证信贷业务符合客户评级与分类、授权、授信、贷款定价、业务流程等基本制度规定和单项业务办法要求,防范制度风险。

一、授权管理审查(一)信贷业务授权制度执行情况审查的基本要求1、各级行必须在权限范围内办理信贷业务,不得超权限办理信贷业务。

审查人员在审查时应当对照上级行颁发的本年度《授权书》(或《转授权书》),结合《中国工商银行信贷管理基本制度》、信贷业务特别授权文件、单项业务管理办法等信贷制度的规定,确认信贷业务是否符合信贷业务授权、转授权规定。

2、信贷业务违反授权制度规定的处理。

(1)本级行受理的超权限信贷业务,审查人员应在审查报告中说明信贷业务审批权限,提请按规定程序履行报批手续。

(2)下级行超授权办理的信贷业务,审查人员在报备审查中不得同意,并要求下级行纠正。

(二)《中国工商银行信贷管理基本制度》关于信贷审批权限的规定1、未经有权审批行批准,同一辖区内不得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同级分支机构对同一客户发放信用。

2、未经有权审批行批准,各分支机构不得超越辖区提供异地信用。

3、开办委托贷款需报经总行批准。

4、对同业竞争激烈的优良客户,确需简化手续和程序,以及工商银行现有制度没有规定或需突破工商银行现有政策制度的信贷业务,实行特事特办制度。

特事特办有权审批人为总行行长。

(三)信贷业务特别授权和部分单项业务管理办法对信贷业务经营权限的规定1、下列信贷业务的审批权限集中在总行和一级分行;(1)公开统一授信和可循环使用信用额度;(2)对B、C级客户特别授信及授信项下的单笔贷款;(3)不良贷款注资盘活方案。

2、对次级以下(含次级)贷款办理借新还旧的审批权限集中在二级分行及以上;3、土地开发贷款无论期限长短,有权审批行原则上为总行和一级分行;对符合发放周转贷款条件的政府土地储备机构的贷款审批授权按总行对各一级分行优良客户短期贷款的授权权限和房地产项目贷款权限中高者掌握;对其它政府土地储备机构的贷款审批授权按各一级分行房地产项目贷款权限掌握;对政府园区土地开发机构和其他土地开发机构的贷款审批授权一律按各一级分行房地产项目贷款权限掌握。

(完整word版)中国工商银行信贷工作手册

(完整word版)中国工商银行信贷工作手册

工商银行信贷工作手册第一章银行信贷制度审查审查人员应当根据工商银行现行的各项信贷制度、办法的规定对信贷业务进行审查,保证信贷业务符合客户评级与分类、授权、授信、贷款定价、业务流程等基本制度规定和单项业务办法要求,防范制度风险。

一、授权管理审查(一)信贷业务授权制度执行情况审查的基本要求1、各级行必须在权限范围内办理信贷业务,不得超权限办理信贷业务。

审查人员在审查时应当对照上级行颁发的本年度《授权书》(或《转授权书》),结合《中国工商银行信贷管理基本制度》、信贷业务特别授权文件、单项业务管理办法等信贷制度的规定,确认信贷业务是否符合信贷业务授权、转授权规定。

2、信贷业务违反授权制度规定的处理。

(1)本级行受理的超权限信贷业务,审查人员应在审查报告中说明信贷业务审批权限,提请按规定程序履行报批手续。

(2)下级行超授权办理的信贷业务,审查人员在报备审查中不得同意,并要求下级行纠正。

(二)《中国工商银行信贷管理基本制度》关于信贷审批权限的规定1、未经有权审批行批准,同一辖区内不得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同级分支机构对同一客户发放信用。

2、未经有权审批行批准,各分支机构不得超越辖区提供异地信用。

3、开办委托贷款需报经总行批准。

4、对同业竞争激烈的优良客户,确需简化手续和程序,以及工商银行现有制度没有规定或需突破工商银行现有政策制度的信贷业务,实行特事特办制度。

特事特办有权审批人为总行行长。

(三)信贷业务特别授权和部分单项业务管理办法对信贷业务经营权限的规定1、下列信贷业务的审批权限集中在总行和一级分行;(1)公开统一授信和可循环使用信用额度;(2)对B、C级客户特别授信及授信项下的单笔贷款;(3)不良贷款注资盘活方案。

2、对次级以下(含次级)贷款办理借新还旧的审批权限集中在二级分行及以上;3、土地开发贷款无论期限长短,有权审批行原则上为总行和一级分行;对符合发放周转贷款条件的政府土地储备机构的贷款审批授权按总行对各一级分行优良客户短期贷款的授权权限和房地产项目贷款权限中高者掌握;对其它政府土地储备机构的贷款审批授权按各一级分行房地产项目贷款权限掌握;对政府园区土地开发机构和其他土地开发机构的贷款审批授权一律按各一级分行房地产项目贷款权限掌握。

2016年最新工商银行信贷工作手册

2016年最新工商银行信贷工作手册

2016年最新工商银行信贷工作手册工商银行信贷工作手册第一章银行信贷制度审查审查人员应当根据工商银行现行的各项信贷制度、办法的规定对信贷业务进行审查,保证信贷业务符合客户评级与分类、授权、授信、贷款定价、业务流程等基本制度规定和单项业务办法要求,防范制度风险。

一、授权管理审查(一)信贷业务授权制度执行情况审查的基本要求1、各级行必须在权限范围内办理信贷业务,不得超权限办理信贷业务。

审查人员在审查时应当对照上级行颁发的本年度《授权书》(或《转授权书》),结合《中国工商银行信贷管理基本制度》、信贷业务特别授权文件、单项业务管理办法等信贷制度的规定,确认信贷业务是否符合信贷业务授权、转授权规定。

2、信贷业务违反授权制度规定的处理。

(1)本级行受理的超权限信贷业务,审查人员应在审查报告中说明信贷业务审批权限,提请按规定程序履行报批手续。

(2)下级行超授权办理的信贷业务,审查人员在报备审查中不得同意,并要求下级行纠正。

(二)《中国工商银行信贷管理基本制度》关于信贷审批权限的规定1、未经有权审批行批准,同一辖区内不得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同级分支机构对同一客户发放信用。

2、未经有权审批行批准,各分支机构不得超越辖区提供异地信用。

3、开办委托贷款需报经总行批准。

4、对同业竞争激烈的优良客户,确需简化手续和程序,以及工商银行现有制度没有规定或需突破工商银行现有政策制度的信贷业务,实行特事特办制度。

特事特办有权审批人为总行行长。

(三)信贷业务特别授权和部分单项业务管理办法对信贷业务经营权限的规定1、下列信贷业务的审批权限集中在总行和一级分行;1(1)公开统一授信和可循环使用信用额度;(2)对B、C级客户特别授信及授信项下的单笔贷款;(3)不良贷款注资盘活方案。

2、对次级以下(含次级)贷款办理借新还旧的审批权限集中在二级分行及以上;3、土地开发贷款无论期限长短,有权审批行原则上为总行和一级分行;对符合发放周转贷款条件的政府土地储备机构的贷款审批授权按总行对各一级分行优良客户短期贷款的授权权限和房地产项目贷款权限中高者掌握;对其它政府土地储备机构的贷款审批授权按各一级分行房地产项目贷款权限掌握;对政府园区土地开发机构和其他土地开发机构的贷款审批授权一律按各一级分行房地产项目贷款权限掌握。

矿产

矿产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编写内容要求及审查大纲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编写内容要求及《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审查大纲一、概述
㈠矿区位置、隶属关系和企业性质。

如为改扩建矿山, 应说明矿山现状、
特点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㈡编制依据
(1简述项目前期工作进展情况及与有关方面对项目的意向性协议情况。

(2 列出开发利用方案编制所依据的主要基础性资料的名称。

如经储量管理部门认定的矿区地质勘探报告、选矿试验报告、加工利用试验报告、工程地质初评资料、矿区水文资料和供水资料等。

对改、扩建矿山应有生产实际资料, 如矿山总平面现状图、矿床开拓系统图、采场现状图和主要采选设备清单等。

二、矿产品需求现状和预测
㈠该矿产在国内需求情况和市场供应情况
1、矿产品现状及加工利用趋向。

2、国内近、远期的需求量及主要销向预测。

㈡产品价格分析
1、国内矿产品价格现状。

2、矿产品价格稳定性及变化趋势。

三、矿产资源概况
㈠矿区总体概况
1、矿区总体规划情况。

2、矿区矿产资源概况。

3、该设计与矿区总体开发的关系。

㈡该设计项目的资源概况
1、矿床地质及构造特征。

2、矿床开采技术条件及水文地质条件。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编写内容要求及审查大纲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编写内容要求及《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审查大纲一、概述
㈠矿区位置、隶属关系和企业性质。

如为改扩建矿山, 应说明矿山现状、
特点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㈡编制依据
(1简述项目前期工作进展情况及与有关方面对项目的意向性协议情况。

(2 列出开发利用方案编制所依据的主要基础性资料的名称。

如经储量管理部门认定的矿区地质勘探报告、选矿试验报告、加工利用试验报告、工程地质初评资料、矿区水文资料和供水资料等。

对改、扩建矿山应有生产实际资料, 如矿山总平面现状图、矿床开拓系统图、采场现状图和主要采选设备清单等。

二、矿产品需求现状和预测
㈠该矿产在国内需求情况和市场供应情况
1、矿产品现状及加工利用趋向。

2、国内近、远期的需求量及主要销向预测。

㈡产品价格分析
1、国内矿产品价格现状。

2、矿产品价格稳定性及变化趋势。

三、矿产资源概况
㈠矿区总体概况
1、矿区总体规划情况。

2、矿区矿产资源概况。

3、该设计与矿区总体开发的关系。

㈡该设计项目的资源概况
1、矿床地质及构造特征。

2、矿床开采技术条件及水文地质条件。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