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洞县人民法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情况汇报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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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保障社会公平正义
---洪洞县人民法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情况汇报
党的十七大提出要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优化司法职权配置,规范司法行为,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后,洪洞县人民法院在县委的正确领导,县人大的有力监督,县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和上级法院的精心指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三个至上”指导思想,认真贯彻中央关于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意见,以加强审判管理,完善司法公开、民主机制为重点,不断拓宽管理视角,丰富管理内容,创新管理方法,着力拓展司法功能,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在量刑规范化改革、刑事被害人救助制度、人民陪审员制度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完善机构设置,优化司法职权配置。
近年来,我院以审判工作为中心,加大司法审判管理、司法政务管理机制的建设和改革,全面带动执法环境的改善、审判方式的改革,推动公正、文明、高效、权威法院建设。
1、不断完善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制度
我院加强了审判委员会的专业化建设,制定了《洪洞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工作制度》,进一步落实审判委员会和审判庭工
作规则,指导审判执行工作。审判委员会严格履行审理案件和监督、管理、指导审判工作的职责,讨论疑难、复杂、重大案件,公开审判事务,邀请了同级检察机关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对职务犯罪案件的讨论,自觉接受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通过不断完善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制度,充分发挥了审判委员会总结审判经验、作出审判决策、指导审判工作的作用。
2、完善审判、执行工作机制,规范司法行为
完善合议庭工作规则及审判长和独任审判员选任制,明确审判各层次的权利和义务,保证案件审判的公正高效;完善案件流程和审限管理制度,全面推行统一立案,落实审限提示、案件催办、督办及执法责任追究制度,以实现均衡结案,有效杜绝超审限和超期羁押问题;完善审判公开制度,做到开庭、举证、质证、辩论、认证、宣判、执行等各个环节依法及时全面公开,确保司法公正;进一步健全统一管理、统一协调的执行工作机制,不断创新执行方式,破解执行难问题。目前,我院已经制定出台十项涉及审判人员、书记员工作规则、案件流程管理制度、执行案件操作规范等方面的审判、执行工作管理制度。存在的问题:执行难依然存在,由于公民法制观念淡漠、被执行人难找、被执行财产难查等都是造成执行难的原因,执行工作依然严峻。
3、量刑规范化工作取得明显进展
在量刑规范化建设方面,自2009年6月成为量刑规范化试点单位以来,我院量刑规范化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初步成效。
截止目前,我院已审结十五类罪名案件200余件,涉及被告人200多人,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社会公信力和法院权威明显提升。重点是把量刑融入法庭审理程序,一是在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阶段都分为定罪与量刑两个阶段,合议庭评议时也进行专门的量刑评议,并填写量刑评议表,对确定基准刑的量刑依据、量刑起点以及量刑情节的调节比例、确定的宣告刑等都分别填写,使量刑过程一目了然。在裁判文书上归纳控辩双方的量刑意见和建议,说明量刑理由。二是充分保障诉讼参与人参与量刑审理活动的权利。在辩论阶段让控辩双方以及被告人就量刑事实、情节和刑罚适用都发表意见,并分别提出量刑建议。通过将量刑纳入法庭审理程序,法官裁量权的行使更加明确、具体、可操作性更强,且具有相对的独立性,从而确保量刑公平、公正,使公正执法、司法为民的理念落到实处。
4、突出抓好立案信访工作,确保司法公正
近期,我院着重加强立案信访大厅建设,完善涉案信息快速查询工作,为方便当事人诉讼,在立案大厅设立了诉前调解室、信访接待室、院长接待室、当事人休息处、报刊阅览处、材料处、引导台、四大服务窗口以及立案流程图示等。同时根据当事人在诉讼中遇到的问题和经常咨询的热点、难点,编印了七种便民小册子,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诉讼,处处体现公平公开、和谐文明的司法氛围。我院不断加大信访工作力度,调整充实了信访接待人员,坚持周二院长信访接待和专职信访接待相结合制度,定期
召开信访案件分析会,专门研究解决信访接待案件的处理,加大了涉法信访案件排查、化解、处理力度,目前已把上级交办的涉诉信访案件全部化解。
5、人民陪审员制度日趋成熟
自全国人大常委会2005年颁布《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以来,我院积极推进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不断加强制度建设、经费保障,扩大人民陪审员的选任,明确其审判案件的范围,目前我院已有32名人民陪审员通过了专业知识培训并获得人大常委会的任命,有效保证了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较好地体现了司法民主。通过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一是将公众智慧引入审判领域,丰富和完善了合议庭思维方式和价值判断,拓展审判视野,有效确保了司法公正。二是扩大了司法决策知情权,增强了裁判过程透明度。三是通过人民陪审员做好诉讼调解、判后答疑、以案释法等工作,使其担当起调解、宣传、联络员角色,在法院与社会之间架起了一座理解沟通的桥梁,形成专业审判与陪审相互补充的工作格局。陪审员的办案补助落实情况:目前,我院陪审员所需经费,都是由我院自筹资金解决。陪审员参加审案补助实行案件数补助方式,每审一件案件给陪审员补助50元。
6、建立健全民意沟通表达机制
我院积极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沟通,确定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联络工作,自觉接受人大对本院工作的监督,主
动邀请政协委员评议本院工作;充分发挥我院人大、政协委员联络室的作用,通过定期召开人大、政协委员座谈会和定期邀请人大、政协委员参加观摩庭,增进司法透明;建立政协委员担任执法监督员制度,做好政协交办的信访工作,定期走访群众并征求其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以促进各项工作的加强和改进,推进法院工作科学发展。
二、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审判政策,全面维护社会稳定
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是和谐社会的基本条件,我院始终坚持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刑事审判工作的首要任务,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审判政策,通过各项举措最大限度地实现刑事审判惩罚犯罪和保障人权的职能作用。
1、完善刑事诉讼证据制度
在完善实行诉讼证据制度方面,在《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出台后,我院根据实际情况,通过不同途径、采取不同方式,认真、及时地开展对新规定的培训和学习工作,并精心组织相关办案人员参加专项培训,以确保每一名刑事办案人员都能全面掌握新规定的具体内容,严格贯彻执行新规定。把好证据关、程序关等,并且从根本上提高执法办案水平,预防冤错案件的发生;通过统一认定标准,推动证人出庭,排除非法言词证据,贯彻无罪推定,实行实体正义与程序正义并重,通过对不同类型案件的审理,不断发现和总结审判工作出现的新问题,探索解决问题的新途径,并通过撰写文章、参加各项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