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国库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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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国库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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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年XX月XX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财政部《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会计核算暂行办法》、省财政厅《山东省省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会计核算暂行办法》、市财政局《X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会计核算暂行办法》及《X市南区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资金支付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并依据现预算会计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因实行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而发生的相关会计核算业务。对未实行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会计核算业务,仍按现行《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执行。
第二章财政总预算会计
第三条区财政总预算会计对通过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直接支付的资金,根据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报来的按部门分“类”、“款”、“项”汇总的《单位支出明细表》,与工商银行市南区支行国库划款凭证核对无误后列报预算支出,会计分录为:
借:一般预算支出(基金预算支出)
贷:国库存款
第四条区财政总预算会计对授权支付的资金,根据各代理银行汇总的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授权支付数和现金支取数,与中国工商银
行X南区支行国库划款凭证及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审核确认后代理银行按部门分“类”、“款”、“项”汇总的《财政支出日报表》核对无误后,列报预算支出,会计分录为:
借:一般预算支出(基金预算支出)
贷:国库存款
第三章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会计
第五条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会计核算是财政总预算会计核算的延伸,执行《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根据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和支付管理的特点,在《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资产类、负债类分别增设“财政零余额账户存款(编号103)”、“已结报支出(编号213)”会计总账科目,并设立预算支出明细账。预算支出明细账应当按一般预算支出、基金预算支出的“类”、“款”、“项”及预算单位记载(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等专项类支出要记录到项目)。
第六条“财政零余额账户存款”科目用于核算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在银行办理财政直接支付的业务。本科目贷方,记录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当天发生的直接支付资金数;本科目借方,记录当天国库单一存款账户划入冲销数;本科目当日资金结算后,余额为零。
第七条“已结报支出”科目用于核算财政国库资金已结清的支出数额。当天业务结束后,本科目余额应等于一般预算支出与基金预算支出之和。
第八条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为预算单位直接支付款项时,根据财政直接支付凭证回单联,按部门分“类”、“款”、“项”列报预算支出,会计分录为:
借:一般预算支出(基金预算支出)—财政直接支付
贷:财政零余额账户存款
第九条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每日将按部门分“类”、“款”、“项”汇总的《预算支出明细表》与工商银行市南区支行国库划款凭证核对无误后,送总预算会计结算资金,会计分录为:
借: 财政零余额账户存款
贷: 已结报支出—财政直接支付
第十条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对于授权支付的款项,根据代理银行报来的《财政支出日(旬、月)报表》,与工商银行市南区支行国库划款凭证核对无误后,列报预算支出,并登记预算单位支出明细账,会计分录为:
借:一般预算支出(基金预算支出)—单位零余额账户额度贷:已结报支出—财政授权支付
第十一条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将预算支出与有关方面核对一致后进行转账时,会计分录为:
借: 已结报支出
贷:一般预算支出(基金预算支出)
第十二条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对批准下达各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的用款额度,不作正式会计分录,但需要备查登记。
第四章行政事业单位会计
第十三条实行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后,仍执行现行的《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并根据核算的需要,在《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资产类增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行政单位编号107、事业单位编号103)”会计总账科目进行会计核算。
第十四条“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科目用于核算预算单位在财政下达授权支付额度内办理的授权支付业务。本科目借方,记录收到财政下达的授权支付额度;本科目贷方,记录授权支付的支出数;本科目借方余额反映财政授权支付额度的结余数。
第十五条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
(一)对财政直接支付的支出,预算单位根据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委托代理银行开具的《财政直接支付入账通知书》及原始凭证(工资支出凭代发银行盖章转回的工资发放明细表)进行会计核算,会计分录为:
1、行政单位:
借:经费支出(库存材料等)
贷:拨入专款
2、事业单位:
借:事业支出(材料等)
贷:拨入专款
3、如财政直接支付部分的支出构成新增固定资产的,应同时登记固定资产账,会计分录为:
借:固定资产
贷:固定基金
(二)对财政授权支付,预算单位根据代理银行盖章的《财政授权支付额度到账通知书》与分月用款计划核对后记账,会计分录为:
1、行政单位:
借: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贷:拨入经费
或:拨入专款
2、事业单位:
借: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贷:财政补助收入
或:拨入专款
(三)预算单位从零余额账户支取使用时,其会计分录为:
1、行政单位:
借: 经费支出(库存材料等)
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2、事业单位:
借: 事业支出(材料等)
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四)预算单位从零余额账户提取、支用现金时的账务处理:
1、行政单位提取现金时:
借: 现金
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2、事业单位提取现金时:
借: 现金
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3、行政单位支用时:
借: 经费支出(库存材料等)
贷:现金
4、事业单位支用时:
借: 事业支出(材料等)
贷:现金
第十六条年终部门决算仍由各预算单位负责编制、并逐级汇总、由主管部门上报区财政局。
实行财政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对所属单位拨款仍然要根据《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登记相关的账务进行会计核算,年终在汇总资产负债表时,对相关的会计科目要做抵冲。
第五章对账
第二十条财政部门国库管理机构、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