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电厂事故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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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绪论

1.1 世界核电的发展概况

能源是社会和经济发展的基础,是人类生活和生产的要素。随着社会的发展,能源的需求也在不断扩大。

从能源的供应结构来看,目前世界上消耗的能源主要来自煤、石油、天然气三大资源,这三种能源不仅利用率低,而且对生态环境造成严重污染。

为了缓解能源矛盾,除了应积极开发太阳能、风能、潮汐能以及生物质能等再生资源外,核能是被公认的唯一实现的可大规模替代常规能源的即清洁又经济的现代能源。

核能不仅单位能量大,而且资源丰富。地球蕴藏的铀矿和钍矿资源相当于有机燃料的几十倍。如果进一步实现控核聚变,并在海水中提取氚加以利用,就会从根本上解决能源供应矛盾。

核能在人类生产和生活中应用形式主要是核电。核燃料资源丰富,运输和存储方便,核电厂具有污染小、发电成本低等优点。从1951年前苏联建成第一座核电厂以来,核能发电在全世界得到很大发展。

世界核电至今已有60多年的发展历史。截止到2005年年底,全世界核电运行机组共有440多台,其发电量约占世界发电总量的16%。 在发达国家,核电已有几十年的发展历史,核电已成为一种成熟的能源。中国的核工业已也已有40多年发展历史,建立了从地质勘察、采矿到元件加工、后处理等相当完整的核燃料循环体系,已建成多种类型的核反应堆并有多年的安全管理和运行经验,拥有一支专业齐全、技术过硬的队伍。核电站的建设和运行是一项复杂的技术。中国目前已经能够设计、建造和运行自己的核电站。秦山核电站就是由中国自己研究设计建造的。

第一代核电站 核电站的开发与建设开始于上世纪50年代。1954年,前苏联建成电功率为5兆瓦的实验性核电站:1957年,美国建成电功率为9万千瓦的shipping port 原型核电站,这些成就证明了利用核能发电的技术可行性。国际上把上述实验性和原型核电机组称为第一代核电机组。

第二代核电站 上世界60年代后期,在实验性和原型核电机组基础上,陆续建成电功率在30万千瓦的压水堆、沸水堆、重水堆、石墨水冷堆等核电机组,它们在进一步证明核能发电技术可行性的同时,使核电的经济性也得以证明。上世纪70年代,因石油涨价引发的能源危机促进了核电的大发展。目前世界上商业运行的四百多座核电机组绝大部分是在这段时期建成的,习惯上称之为第二代核电机组。

第三代核电站 上世纪90年代,为了解决三里岛和切尔诺贝利核电站的严重事故的负面影响,世界核电业界集中力量对严重事故的预防和缓解进行了研究和攻关,美国和欧洲先后出台了“先进轻水堆用户要求”文件,即URD文件(utility requirements document)和“欧洲用户对轻水堆核电站的要求”,即(EUR)文(European utility requirements document),进一步明确了预防与缓解严重事故、提高安全可靠性和改善人因工程等方面的要求。国际上通常把满足URD文件或EUR文件的核电机组称为第三代核电机组。对第三代核电机组要求能在2010年前进行商用建造。

第四代核电站 2000年1月,在美国能源部的倡议下,美国、英国、瑞士、南非、日本、法国、加拿大、巴西、韩国和阿根廷等十个有意发展核能的国家,联合组成了“第四代国际核能论坛”(GIF),于2001年7月签署了合约,约定共同合作研究开发第四代核能

技术。根据设想,第四代核能方案的安全性和经济性将更加优越,废物量极少,无需厂外应急,并具备固有的防止核扩散的能力。高温气冷堆,熔盐堆,钠冷快堆就是具有第四代特点的反应堆。

第一代核电站为原型堆,其目的在于验证核电设计技术和商业开发前景;第二代核电站为技术成熟的商业堆,目前在运的核电站绝大部分属于第二代核电站;第三代核电站为符合URD或EUR要求的核电站,其安全性和经济性均较第二代有所提高,属于未来发展的主要方向之一;第四代核电站强化了防止核扩散等方面的要求,目前处在原型堆技术研发阶段。

1.2 核电厂安全设计的基本原则

1.2.1 安全目标

核能与任何一种对于人类和环境具有一定风险的工业活动一样,均须尽力降低风险。核能的风险与电离辐射(以下简称辐射)有关。因此核安全的最终安全目标为:建立并保持对辐射危害的有效防御,保护厂区人员、公众和环境。具体而言,辐射防护的目标为:

保证厂区人员和公众在运行状态下所受到的辐射照射低于规定限值并保持合理可行尽量低;保证减轻事故引起的照射。

与事故状态有关的目标为:保证从总体上防止事故的发生,保证在出现核电厂设计中在考虑到的所有事故序列(即使是概率很低的序列)时,其放射性后果不大;通过预防和缓解措施保证发生严重后果的事故的可能性极低。

1.2.2 纵深防御

纵深防御概念是安全原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此概念必须贯彻于安全有关的全部活动,包括与组织、设计或人员行为有关的方面,以保证这些活动均置于重叠措施的防御之下,即使有一种防御失效,亦将得到补偿或纠正。

设计过程中必须贯彻纵深防御概念,从而提供多层次的保护。这方面的实例为:

(1)设置多种手段以保证每个基本安全功能(反应性控制、余热排出和放射性包容)的执行;

(2)除固有安全特性外,采用可靠的保护装置;

(3)通过安全系统的自动触发和运行人员的行动,加强对核电厂的控制;

(4)提供设备和规程以支援事故预防措施、控制事故发展过程和限制事故后果。

作为一条基本要求,任何时候各防御层次都必须按照不同运行方式的规定一一备齐。在缺少一个防御层次而其他防御层次虽在的条件下,继续运行就没有足够的基础。

纵深防御概念在设计过程中的第一种应用如下:提供多层次的设备和规程,用以防止事故,或在未能防止事故时保证适当的保护。

(1)第一层次防御的目的是防止偏离正常运行。这一层次要求按照恰当的质量水平和工程实践正确并保守地设计、建造和运行核电厂。为达到此目的,对设计规范和材料的恰当选择以及部件制造和核电广施工的控制,均应十分注意。对于核电厂的检查、维护和试验规程,以及进行这些活动时良好的可达性﹑核电厂的运行条件和运行经验的利用等项,亦应予以关注。

(2)第二层防御的目的是检测和纠正偏离正常运行的情况,以防止预计运行事件升级为事故工况。这是由于尽管注意预防,核电厂在其寿期内仍然会发生假设始发事件。这一层次要求设置专用系统并制定运行规程以防止或尽量减小这些假设始发事件所造成的损坏。

(3)第三层次防御是基于以下假定:尽管极少可能,某些预计运行事件的升级仍有可能未被前一层次防御所制止,因此必须提供附加的设备和规程以控制由此引起的事故工况的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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