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医疗纠纷(预警)记录本

相关主题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医疗纠纷(预警)

记录本

科室:

年度:

滑县新区医院

目录

医疗纠纷(预警)小组成员组成 (1)

关于外院转入有医疗纠纷隐患病人的管理规定............2-3 医疗纠纷(预警)管理制度及流程..................4-9 投诉电话 (10)

医疗纠纷(预警)评估表 (11)

医疗纠纷(预警)登记记录 (12)

医疗纠纷(预警)小组成员组成

组长:

成员:

联络员:

砚山县人民医院

关于外院转入有医疗纠纷隐患病人的管理规定

临床各科室:

我院承担着全县疑难、危重病人的医疗救治工作,其中部分由下级医院转入我院的病人存在医疗纠纷隐患。为规范管理,落实“以病人为中心”的诊治原则,保证病人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置,减少医疗纠纷的发生,经院务委员会研究通过,下发本规定。

一、外院转入有医疗纠纷隐患病人包括:

(一)在外院已有医疗纠纷苗头。

(二)在外院发生医疗纠纷,经有关部门协调转入我院。(三)在我院检查(手术)时,发现下级医疗机构在处置(手术)中存在过失或不足。

(四)在外院处置(手术)后,因病情复杂转入我院,我院再次处置(手术)可能效果不佳或预后不好。

(五)存在其它可能引发医疗纠纷隐患的。

二、处理流程

(一)科室凡收住上述病人后,首诊科室应仔细了解情况,并在第一时间报告医务处或总值班。

(二)医务处或总值班安排有关人员与科室共同了解清楚病人与外院发生纠纷的情况,或在外院处置(手术)情况。(三)医务科或总值班立即报告分管院领导或二线值班院领

导,并与相关下级医院领导取得联系,请下级医院院领导到我院共同协商处理。同时,组织院内相关专家会诊,积极救治病人。

(四)双方共同与病人进行沟通(如对方医院不来的,由医务科主持进行沟通)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后,应签署书面协议(或备忘录),明确彼此责任,方可进行下一步处置(手术)。(五)紧急情况上报医务科的同时,按照医疗原则先处理病人。

(六)科室在实施医疗护理过程中,应特别注意医疗安全和医患沟通,避免发生医疗护理差错、过失。

三、处罚

(一)未报告医务科或报告医务科后,未按医务科意见处理,发生医疗纠纷的,按院对科室责任目标相关规定处理。(二)紧急情况报告医务科的同时按照医疗原则处理的,发生医疗纠纷,科室不承担责任。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二0一二年九月二十四日

医疗纠纷(预警)管理制度及流程

第一条医疗纠纷是指因患者或其家属对医务人员或医院的医疗服务不满意,与院方发生的争执。

医疗事故是指医院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第二条医院应加强对全院职工进行医疗安全教育,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学习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等,提高医疗安全意识,减少医疗纠纷,杜绝医疗事故。

第三条全院职工在医院各项工作中,必须严格遵守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特别是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核心制度、诊疗护理规范、常规,依法执业,恪守职业道德。行政、后勤各部门必须认真履行职责,为医疗活动提供安全、可靠的保障。

第四条医务人员应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提高服务意识,加强医患沟通,认真履行告知义务,及时将患者的病情、治疗措施、用药等情况告知患者或家属,在进行各种有创操作前,必须依据有关规定充分告知其并发症及相关风险并签定相应协议书。

第五条医务人员应做到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因病施治,病史询问仔细,查体细致认真,禁止使用患者自购医用

材料、药品;严格按照《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书写病历,记录认真、详实。

第六条医院不定期召开医疗纠纷(事故)防范讨论会,以总结经验教训,减少医疗纠纷(事故)的发生。医院医疗纠纷鉴定小组会依照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技术操作规范、常规,运用医学科学原理和专业知识,对医院医疗纠纷(事故)进行讨论、分析、鉴定。各科室应对发生的医疗纠纷(事故)进行讨论、分析、总结和改进。发生医疗纠纷(事故)的科室在处理后一个月内,应召开专题会分析原因,提出处理意见及整改措施并报医院有关部门。对于工作不负责任的、不按照操作规程操作规范要求处置而导致的医疗纠纷(投诉),科主任和医疗组长(或护士长),需在科主任例会(或护士长例会)汇报有关情况并接受质询。

第七条医护人员在医疗工作中发现患者及家属对医疗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诊疗、护理、服务态度等)存在异议,或医疗工作存在某些缺陷,以及某些医疗特定情况,有可能演变为医疗纠纷时,必须发出医疗纠纷预警。

第八条根据医疗纠纷隐患的严重程度、演变成纠纷的可能性、预计经科室内解释协调可解决程度、若演变成医疗纠纷将造成后果的严重程度,医疗纠纷预警分为三个级别:(一)三级预警。指医疗纠纷隐患的严重程度较轻,有

演变成纠纷的可能性,预计经科室内解释协调问题可以解决,若演变成医疗纠纷有可能造成不良后果。

(二)二级预警。指医疗纠纷隐患的严重程度较重,预计经科室内解释协调有可能得到解决,若演变成医疗纠纷将造成一定的不良后果。

(三)一级预警。指医疗纠纷隐患严重,极有可能演变成严重的医疗纠纷,即使经科室全力解释协调,问题仍难以解决,隐患所涉及的医疗缺陷明显,将造成严重的不良后果。

第九条根据医疗纠纷预警级别的不同,医院实行不同的处置方案。

(一)三级预警要求医护人员发现预警情况后,立即报告护士长及科主任。科主任、护士长应马上了解情况,在科内通报以引起每位医护人员的重视。在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的同时,加强医患沟通,以化解医疗纠纷隐患。若科内处理不力,隐患进一步加重,则预警级别上升。

需报三级预警的情况:病人正常死亡、出现并发症、病情发生重大变化、病危、重大手术、新技术、重大抢救、药物试验等;医护工作中不存在缺陷,但患方对医院的工作有不理解或不满的预兆(包括医疗服务质量、服务态度以及后勤、医技、收费等方面的问题);有演变为纠纷可能性的其他情况。

(二)二级预警要求医护人员发现预警情况后,立即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