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精产品检验方法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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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检验要求
1、专职的检验人员,在接到生产部门的香精产品送检单后,按照国家的相关标准、取样规则对香精产品进行理化、外观、香气检测,确保不合格的香精产品不入库、不出厂。
2、检验合格的香精产品、应填写检验报告单,并填写合格证标签,贴于香精产品的包装上,合格证标签应填明:品名、规格、数量、日期等字样。
3、经检验结果为不合格的香精产品应按照《不合格品控制程序》进行处理。
4、建立、完善各种检验报表,做好原始记录,并保证数据的准确性,检测报告必须有检验员和审核员的签名。
5、做好检测器具的维护保养工作,定期对仪器、量具进行校准,保证检测数据的准确性。
6、对产品的某些指标,本公司没有能力做测试的,应与有关国家检测机构签订委托测试协议,定期送检。
7、按留样管理制度,做好香精产品的留样管理工作。
8、做好本部门的环境卫生工作,保证各种仪器、量具的清洁。4
二、检验取样规则
取样是检验工作中一个重要的环节,如果所取样品不代表整批产品,检验工作即宣告失败。所以,要求取样人员在取样时对产品应全面观察,如:颜色、透明情况、粘稠程度、水分、杂质、香味等,都应给予适当的注意,如有异样时,应单独取样检验,并在检验报告中坐必要的说明。
检验频率为一个批次做一次检验。
抽样计划,一般情况,在同一批产品为三桶以下时,取其中一桶,四桶以上六桶以下时,取其中二桶,七桶以上十桶以下时,取其中三桶,十桶以上时,按照原料桶数开根号加一取整数的方法,然后将样品混合检验。
判定结果,如果一批产品中,有一个样品不合格,则该批产品为不合格产品。
液体产品的取样:
取样方法:使用取样管,取一定量的样品,塞上盖子,附上标签,注明名称、批号、日期等。注意事项
1)取样时,应注意避免任何外来的杂质混入,注意灰尘雨滴等;
2)取样用具、混合器、样品瓶和其它有关用具,必须清洁干燥;
3)所取的试样盛入样品瓶中,最好尽可能装满;
4)取好的试样,一般要求当日检验,要求做到准确、及时分析,未检验之前应放置避光干燥处;5)取样时,要注意安全,穿戴必要的防护用具;
6)检验、留样等过程必须做好原始记录。
三、检验项目
四、检测方法
香精产品的检测标准:GB/T 22731-2008 日用香精
GB/T 香料香气评定法
GB/T 香料折光指数的测定
GB/T 11540-2008 香料相对密度的测定
五、留样
留样时间以香精产品保质期为准一般,对于有问题的香精产品,留样要保持到问题处理完全结束。
编制:王峥嵘审核: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