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审批办事指南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 1 - / 5

云南省文山州西畴县水务局

年月2日发布

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审批办事指南(完整版)

水工程项建设规划同意书审批办事指南

一、受理范围

本行政许可适用于云南省文山州西畴县境内新建、扩建改建并调整原有功能的水库、拦河闸坝、引(调、提)水工程、堤防、水电站等在江河、湖泊上开发、利用、控制、调配和保护水资源的各类工程。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可以提出申请

.水工程建设规模、任务符合流域综合规划和防洪规划的总体要求

.建设规模等级和标准符合《防洪标准》及其他有关技术和管理规定的要求

.不影响其他水工程,或者有消除影响的补救措施。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不符合国家规定的防洪标准及其他技术要求;

、不属于我单位审批范围;

二、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年月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第十七条:“在江河、湖泊上建设防洪工程和其他水工程、水电站等,应当符合防洪规划的要求;水库应当按照防洪规划的要求留足防洪库容。前款规定的防洪工程和其他水工程、水电站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按照国家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报请批准时,应当附具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签署的符合防洪规划要求的规划同意书。”

三、实施机关

本许可实施机关为西畴县水务局

四、审批条件

(一)予以批准的条件:

.水工程建设规模、任务符合流域综合规划和防洪规划的总体要求

.建设规模等级和标准符合《防洪标准》及其他有关技术和管理规定的要求

.不影响其他水工程,或者有消除影响的补救措施。

(二)不予以批准的情形

、不符合国家规定的防洪标准及其他技术要求;

、建设项目对其他水利工程有影响而未有补救措施的

五、受理地点

受理地点:西畴县政务服务中心楼水务窗口。

乘车方式:县内可乘下新民—新县一中公交车到政务服务管理局下车即到

六、申请材料

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审批申请材料目录

七、审批时限

受理期限:个工作日,申报材料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受理;不符合条件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超过受理期限未予答复的,视为受理。通过网上预审符合要求的,纸质材料和网上提交材料核对无误的,当场受理。

审核期限: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个工作日

八、审批收费:

不收费

九、共同审批与前置审批

(无)

(一)共同审批

(无)

(二)前置审批

(无)

十、中介服务

水工程是否符合流域治理、开发、保护的要求或者防洪的要求编制专题论证报告十一、年审年检与指定培训

(无)

十二、资质资格

(无)

十三、审批流程

(一)申请

.提交方式

()窗口提交:地址:西畴县政务中心二楼水务窗口

()网上提交:网址:—站点切换(西畴县)—办事指南—部门窗口—水务网络咨询

.提交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下午—

(二)受理

县水务局收到申请人申请后,在个工作日作出决定。对申请材料符合要求的,准予受理,并向单位(申请人)发送《受理通知书》。对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且可以通过补正达到要求的,将当场或者在日内向申请人发送《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一次性告知,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对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将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发出《不予受理决定书》。

(三)审核

受理后个工作日内组织审核组,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四)审批发证

县水务局在个工作日内对审核情况作出是否核准的决定。予以核准的自作出核准决定之日起日内向申请人颁发核准决定通知(批复文件);不予核准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十四、审批服务

(一)咨询方式

.窗口咨询:地址:西畴县政务服务中心水务窗口

.电话咨询:联系电话:()

.网络咨询:

(二)咨询回复

通过窗口和电话咨询的,将当场得到回复,通过网上咨询的,日内在网上回复。

(三)办理进程查询

申请人可通过窗口、电话和网上查询审批事项办理进程。

(四)获取办理结果

自作出决定之日起日内由政务服务中心水务窗口通知申请人领取审批结果批复文件。

(五)监督投诉

窗口投诉:西畴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水务窗口

电话投诉:政务服务管理局()西畴县水务局纪检办公室()西畴县委编办督检股()

- 3 - / 5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