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机关党建信息调研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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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机关党建信息、调研工作考核评比办法
(试行)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机关党建信息、调研工作,积极发挥机关党建信息、调研工作在反映动态、交流经验、调查研究、指导工作等方面的作用,结合我市机关党建工作实际,制定本试行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机关党建信息、调研工作,明确考核标准、完善考核办法、健全考核体系,提高全市机关党建信息、调研工作质量,进一步提升机关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
二、考核对象
市直各系统党委(含系统党委所属正处级单位机关党组织)、有关企事业单位党委、各直属机关党组织,各县(市)
区机关工委,本委各部室。
三、考核内容
(一)信息工作
由基本分、采用分和奖励分构成。同一信息稿件被不同刊物采用,得分累计计算。
1、基本分。市直各机关党组织、各县(市)区机关工委月
报送信息数量不少于3条,每月达到要求得基本分6分,每少
1条扣2分。
2、采用分。被市委市直机关工委信息刊物采用的,计采用分。分别为:《机关党建》、《机关党情呈报》单条10分,综
合、简讯3分,专报件20分,增刊20分。
3、奖励分。市直各机关党组织、各县(市)区机关工委上
报的党建信息被省、市有关党建信息刊物采用的,得到市及市以上领导批示的,计奖励分。分别为:被省委省直机关工委信息刊物采用的,正刊单条奖励10分,增刊每条奖励15分,简
讯每条奖励5分。被市委办信息刊物采用的(需经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办公室推荐),正刊单条奖励10分,增刊每条奖励15
分,简讯每条奖励5分。被市及市以上领导批示的,每条另加奖励20分。
(二)调研工作
1、基本分。按照市委市直机关工委每年重点课题调研工作
要求,认真制定调研计划,主动深入基层,按时完成调研任务。各党委(工委)每年完成并报送1篇调研论文,得基本分
40分,每超过1篇加5分;各总支(支部)基本分为30分,每完成并报送1篇调研论文加10分,每超过1篇加5分。
2、奖励分。课题论文获市直机关工委评选一、二、三等及优秀奖的分别加10、8、6、4分,获组织奖加5分;获省直机
关工委评选一、二、三等及优秀奖的分别加20、16、12、5
分。调研文章被《机关》刊用的每篇加5分,被《党的生活》
刊用的加10分,被《中直党建》、《紫光阁》刊用的加20
分,同一调研文章被重复录用的,予以重复计分。调研成果被
市委市直机关工委领导批示或被采用推广的,另加10分。
四、考核办法
1、实行年度考核,考核时间为每年1月至12月,以考核
对象年度信息调研总得分为考核依据。信息考核工作由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办公室负责,调研考核工作由市委市直机关工委调研室负责。
2、市委市直机关工委每半年通过《机关党建·增刊》通报信息采用情况;每年行文表彰年度调研工作优秀成果并通报调研任务完成情况。
3、根据考核结果,每年适时评选信息、调研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由市委市直机关工委予以表彰,发给证书并给予适当奖励。
4、把信息、调研工作纳入各单位党建工作考核内容,与评比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党务工作者挂钩,并作为衡量党务干部的工作能力、评价各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成效的一个重要方面。
五、有关要求
1、各单位相对固定1名信息员,负责信息编写、报送工作。
2、本委各部室时效性强的会议、活动类信息,必须在24
小时内以电子版形式报送工委办公室,每超过一天扣1分。
3、各单位报送的信息(非密)统一通过外网邮箱报送,外网邮箱:dddddd@,邮件标题需注明“××单位机关党建工作信息”。
4、重点课题调研任务和报送方式根据市委市直机关工委每年度通知要求报送。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