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文化名城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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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25年在巴黎国际装饰艺术博览会上,著名建筑师勒.柯布西耶曾提出一个巴黎中心的改建规划,按照这一方案,巴黎塞纳河北岸的古都城内的老区全部拆除,而代之以一些现代的高楼和立体交通。
2,18世纪中叶,英国的古罗马圆形剧场成为欧洲第一个被立法保护的古建筑,这标志着文物保护的概念已从典籍、艺术品、器物等扩展到建筑的范围。
3,《雅典宪章》:
1933年国际现代建筑协会制定地一个获国际公认的城市规划纲领性文件《雅典宪章》,其中有一节专门论述“有历史价值的建筑和地区”,指出了保护的意义与基本原则,及保护好代表一个历史时期的
“有历史遗存在教育后代方面的重要意义。充分表明文物建筑的保护运动已成为一股很重要的国际力量。
历史价值的古建筑均应妥善保存,不可加以破坏”
4,随着二次世界大战后的经济复兴......《雅典宪章》笼统简单的原则已不能适应形势的需要。在这种背景下,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1964年5月于威尼斯召开第二届历史古迹建筑师及技师国际会议上通过了著名的《国际古迹保护与修复宪章》,即通常所称的《威尼斯宪章》
5,日本1966年颁布的《古都保存法》,主要目的是保护古都文物古迹周围的环境以及文物连片地区的整体环境。
6,《威尼斯宪章》:
主要内容:《威尼斯宪章》提出了文物古迹保护的基本概念,基本原则与方法。文件扩大了文物古迹的概念,文件还指出古迹的保护“包含着对一定规模环境的保护”“不能与其所见证的历史和其产生的环境分离”保护的宗旨“保护和修复古迹的目的旨在把它们即作为历史见证,又作为艺术品予以保护”保护文物建筑的全部,强调保护全部历史的信息,保存各个时代的叠加物,修复时添加的部分必须保持整体的和谐一致,但又必须和原来的部分明显的区别,禁止任何重建。《》谈到有关历史地段问题,但它所指的只是文物建筑所在地及其周围环境,其保护与修复的原则与文物建筑相同。
意义:《》的制定是国际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发展中一个重要的里程碑。它是关于保护文物建筑的第一个国际宪章,意味着世界范围内的共识已经形成。
7,《内罗毕建议》:
1976年11月26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大会在华沙内罗毕通过了《关于历史地区的保护及其当代作用的建议》,简称《内罗毕建议》。文件指出历史地段的保护包括.....的广泛内容,并扩展了“保护”的内涵,明确指出了保护历史街区在社会方面、历史和实用方面的普遍价值,明确指出了在历史街区保护工作的立法及行政、技术、经济和社会等方面应采取的措施。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内容由文物建筑向历史地段、街区不断扩展,保护与城市规划开始走向结合。
8,《华盛顿宪章》:
1987年10月,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在美国首都华盛顿通过的《保护历史城镇与城区宪章》或称《华盛顿宪章》,是继《威尼斯宪章》之后历史上第二个国际性法规文件。总结了20多年来各国环境保护的理论与实践经验基础上,确定了历史地段以及更大范围的历史城镇,城区的保护意义与作用、保护原则与方法等。《》继《内罗毕建议》、《马丘比丘宪章》之后,再次提到保护与现代生活的矛盾,并明确指出城市的保护必须纳入城市发展政策与规划之中。《》作为对《威尼斯宪章》的补充成为世界文化遗产的共同保护准则,同时也标志着城市保护已与城市规划紧密结合。
9,中国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发展历程:
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体系的建立经历了形成、发展与完善三个历史阶段,即:
以文物保护为中心内容的单一体系的形成阶段;
增添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为重要内容的双层次保护体系的发展阶段;
以及重心转向历史文化保护区的多层次保护体系的成熟阶段。
10,历史文化名城:“保存文物特别丰富,具有重大历史价值和革命意义的城市”
11,历史文化名城的类型:
一,欧洲:
第一类地区中心城市一般是以严格的保护政府法定的各个保护区为主。在城市建设中,旧区改造也提倡维护原有风貌,但并不意味在整个城市维护“伦敦风貌”
第二类历史性城镇以保持城镇的完整历史风貌,改善内部生活设施,适应现代化生活作为出发点。
第三类旅游性城市
二,日本第一类眺望景观型。第二类城镇景观型,第三类环境景观型,第四类展示
景观型。
三、中国
1,古都型——以都城时代的历史遗存物、古都的风貌或风景名胜为特点的城市。如:北京、西安、洛阳、开封、安阳等。
2,传统城市风貌型——具有完整的保留了某时期或几个时期积淀下来的完整建筑群体的城市,如平遥、韩城、镇远、榆林等。
3,风景名胜型——自然环境对城市的特色起了决定性的作用,由于建筑与山水环境的叠加而显示出其鲜明的个性的城市,如桂林、漓江、承德、镇江、苏州、绍兴等。
4,地方特色及民族文化型——同一民族由于地域差异、历史变迁而显示出的地方特色或不同民族的独特个性,而成为城市风貌的主体的城市,如绍兴、泉州、拉萨、喀什等城市。
5,近现代史迹型——以反映历史的某一事件或某个阶段的建筑物或建筑群为其显著特色的城市,如遵义、延安、上海、重庆、天津等。
6,特殊职能型——城市中的某种职能在历史上占有极突出的地位,并且在某种程度上成为这些城市的特征,如自贡、盐城,景德镇、瓷都,毫州、药都。
7,一般史迹型——以分散在全城各处的文物古迹作为历史传统体现的主要方式的城市,如长沙、济南、正定、吉林、襄樊等。
12,城市保护的原则:
1,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要从城市全局和城市的整体发展来做好保护和规划工作,而不是单纯地考虑保护一些历史遗迹和历史建筑;
2,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要兼顾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社会进步、经济发展和生活环境的改善,协调好保护与发展的关系;
3,在充分尊重历史环境,保护历史文化的前提下,对一些历史文化遗存进行合理的开发和利用。
4,研究分析历史文化名城的特色,充分发掘和继承历史文化内涵,促进城市的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的建设。
5,保护维修、整治和修复中要“整旧如故”,“以存其真”文物古迹和历史建筑的保护应使其“延年益寿”,而不是“返老还童”
13,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内容可以分为两大方面:即物质形态方面和非物质形态方面。
1,物质形态方面:(1)城市所根植的自然环境(2)城市独特的形态(3)城市的物质组成要。
2,非物质形态方面:(1)语言、文字(2)城市的生活方式和文化观念所形成的精神文明面貌,如审美、饮食习惯,娱乐方式、节日活动、礼仪、信仰、习俗、道德、伦理等。(3)社会群体、政治形式和经济结构所产生的城市生态结构,在人文地理学中,它被形容为一种抽象的观念“氛围”。
14,名城保护:名城保护涉及物质实体范畴和社会文化范畴两方面内容,
具体可分为以下四项内容:(1)文物古迹的保护(2)历史地段的保护(3)古城风貌特色的保持与延续(4)历史传统文化的继承和发扬。
15,历史文化名城特色的表现方面:
(1)文物古迹的特色,主要表现在所代表的历史文化内容和形式上
(2)自然环境的特色,主要表现在名城的山、水、风景的特色风貌上
(3)城市的格局特色,反应了一个城市的规划思想
(4)城市轮廓景观及主要建筑和绿化空间的特色,它包括名城的主要入城方向,城市制高点的景观特色,以及具有代表性的建筑物、建筑群体等
(5)建筑风格和城市风貌的特色,由于地区、气候、地方材料及民族等情况的不同,各地方建筑风格大不相同
(6)名城物质和精神方面的特色,历史名城包涵了丰富多彩的文化艺术传统和特有的传统社会基础。
16,历史文化名城特色的要素分析:1,名城特色的含义2,名城特色的构成要素(形象、表象、抽象)3,名城特色的结构
17,举例:潮州(P35)
18,文物古迹的保护方法:文物古迹大体上可分为古建筑物、遗址及非建筑物三类。
前两类:(1)冻结保存——即将保护对象原封不动的保护起来,允许必要的修缮和加固,但必须以不改变原貌为前提,并且修复和增添的部分应该是可以识别的,即修旧如旧原则。《威尼斯宪章》,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