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资源的开发与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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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资源的开发与保护

当前,旅游资源开发与保护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如何利用自然资源结合人文资源开发特色旅游资源,从而形成满足人们旅游需求的旅游景观及科学合理的保护措施,美化资源环境,创造收益,改善民生,使旅游资源可持续发展。

一、旅游资源开发原则与景点布局

齐齐哈尔作为全国湿地风景旅游区正在进行旅游资源的开发,也就是旅游环境容量的扩容。对此,我们应如何确定扩容的方向、内容、层次、深度,以达到既有内涵的提升,又有外延的扩展。在扩容的过程中又要注意哪些问题?本人认为,主要应遵循以下几个原则:(一)特色性原则。鲜明的特色是旅游资源的生命力所在。只有特色,才会有注意力。旅游经济本身就是注意力经济,要注意旅游景点之间的差别性,体现人无我有的特色。开发利用旅游资源的实质就是要寻找、发掘和利用旅游资源的特色。经过开发的旅游资源,不仅应使它的原有的特色得以保持,同时,还应使其原由特色更加鲜明和有所创新和发展,绝对要避免在开发后的旅游资源使原有的特色遭到破坏。

(二)共生性原则。就是这一旅游项目与另一旅游项目之间是共生的。旅游项目是外部性很强的项目,有正向和负向外部性之分。所谓正向的外部性,是指旅游项目之间是相容的、互补的、协调的,看了这一景点之后,有一种再去游览另一景点的渴望。所谓负向的外部性是指旅游项目之间是相克的、类同的,而不是呈现合作形态。旅游资源的共生性,包括自然资源与自然资源之间、自然资源与文化资源之间、文化资源与文化资源之间的共生性现象,而且不同的旅游项目,其共生现象是不同的。如展览馆与宾馆、商场、交通设施、自然景点、人造景点相互之间是共生的。所以,要注意各种旅游景点在某一小区域内的协调。

(三)网络化原则。旅游业是一个扩大化了的网络,是自然网络。在旅游业的发展问题上,我们经常强调要有大珠三角的观念,要充分发挥旅游资源优势。要有独特性的旅游亮点,即使人为阻止也是不行的,游客还是会千里迢迢去游览,会千方百计解决道路不畅、住宿饮食不便等问题。现在的关键问题是,我们的旅游景点有没有形成亮点,有没有形成网络,各地的旅游景点在大区域范围内有没有产生互补效应。从旅游实际情况看,即中心城区旅游景点的大扩容。我们要考虑景点之间的共生性,要强调内涵的挖掘,包括实施市区旅游大开发,重点开发建设古村镇文化旅游景区(昂昂溪古遗址,将军府遗址)现代教育科技文化旅游景区,大学园区、和甘南兴十四农业科技园,雅尔赛新村旅游区。

其次努力开发旅游项目。自然温泉资源,生态农业游有待于进一步开发挖掘。使旅游开发呈现良好势头,串联起一个新的旅游区,但目前的旅游线路安排还是单向的,没有形成环线。我们应将单一的“I”字形结构变为“O”字形结构,使之相互之间形成一个小的闭环,将湖光、寺庙、温泉等山水景观和文化景观、城市景观串联起来,而后向外辐射。旅游项目的开发尚待挖掘,动植物资源保护有待加强,突出特色旅游环线。要最大限度的利用自然资源来弥补自身的不足。

以上观之,要实现旅游景点的特色性、共生性。自身的核心景点建设就显得非常重要。但目前我们许多旅游景点存在着低水平重复建设的问题。这关键在于景点扩容的思路、设计理念和开发主体上存在着问题。从设计理念上讲,自然资源的开发,不仅要求有独特性,同时还要强调资源开发上的文化内涵。景区也是这样,要突出文化内涵,特别是民族和地方特色。小尺度的自然景点开发如果没有文化,就会失去内涵,就不会令人流连忘返。有些旅游景点

建设的低水平,主要是表现在这一方面。就文化景观而言,主题公园是最容易重复的。为什么会是开发水平太低,而且互补性不强呢?关键是许多主题公园的文化原型没有对路。历史文化、宗教文化、民族文化、游乐园之间都存在互补性,有些是延伸,有些是转换,有些是对比,相互之间的关系如没有处理好,景点规划就难以落到实处。

二、旅游资源开发与保护模式

旅游景点另一扩容方向,应该是由城市走向乡村,这是符合人类回归自然大趋势的。在这一过程中,就要大力发展生态旅游,要处理好自然资源的开发和保护之间的关系。在这一关系的处理上,存在着四种模式;而发展生态旅游则应注意三大问题。

(一)旅游资源开发与保护的模式选择

1、有些保护是消极的,已是被实践所否认的。对文物的保护,这是文物部门的职责,而不是地方政府目的,特别不是旅游业的目的。

2、盲目的开发项目,是小农意识。就像农民在家养殖一样,养大了卖出去,取得个人利益,而对自然造成的污染则全然不顾。还有的地方把非常好的自然景观破坏,能卖出去收点钱就行,根本不考虑环境效益和可持续发展,实际上是捧着金碗去讨饭。

3、如果这个景观是唯一的、独特的、不可再生的,必须是通过保护来开发的。利用自然与人工景观相结合在一起的特征,存在这样的一块地是非常难得的。这样的景观是唯一的、独特的、不可再生的,如果被破坏了,是无法恢复的。对于这样的旅游资源,不能由一家企业进行垄断开发,必须是政府进行垄断,在高起点的规划指导下,以企业为主体分片分期进行开发。

4、为开发而保护,只有通过开发才能得到保护。可以选择在政府严格规划的前提下,以企业为主体进行开发。有些项目规划好以后,可以将项目的几十年的经营权公开拍卖,国有资产就可以实现最大化,而且是一次性收入。如进行公开拍卖,就可卖到很高的价钱,而后由业主们自行招商,精心策划开发。这就是政府对项目的所有权垄断,经营权放开。

项目经营权进行公开拍卖时,要设立谁最具有开发能力,谁设计的开发方案最好这两个标的。第一个标的由拍卖评定,第二个标的由专家组投票评定。把这两个标的统一起来,最后确定开发单位。

旅游资源开发的主体可分成三类:一是完全以企业为主体进行开发。二是政府与企业进行垄断性开发。三是完全由政府为主体开发。

(二)开发生态旅游应注意的问题

发展生态旅游是重头戏。利用我们最大的资源,与周边城市共同开发,优势互补,形成规模化,多元化旅游开发项目。生态旅游的对象是原生的、和谐的生态系统。在我国旅游景点的开发上,要补上这一课。在西方国家有一门大地景观学的学科,强调将整个自然大地看成为一个宏观层次的景观,而不是微观层次的一个院落。而我国通常是把自然景观神化,带有一些神秘的文化色彩。所以在景观中,必须是人与自然、文化与生态和谐共处的状态;生态旅游的对象是应该受到良好保护的。生态资源与一般的资源是不同的,是不可再生的,不可逆的。无论是山林,还是水体都存在这个问题。所以,保护的对象是什么?谁来保护?保护的目的和动力是什么?这三者必须要搞清楚。否则,生态资源就不可能得到永续利用;发展生态旅游要强调当地群众的参与性和收益性。只有当地群众的参与,才能把破坏资源的力量转变为保护资源的力量、建设性的力量。群众参与存在着直接性,因为他们本身就是利益主体,确定了利益主体,资源的开发保护就比较容易进行。同时还存在着协调性,当地群众参与所开发的生态旅游,是原汁原味的,这一人文与当地的生态是协调的,是互补的。只有当地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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