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我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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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我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摘要]:从建国至今的60多年中我国的行政管理体制一直在进行着调整和变革,特别是改革开放后的这三十多年中我国的行政管理体制正在经历重大转型,至今虽已取得了重大转变,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今后还需有针对性地继续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关键词]: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突出问题;深化改革
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是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改善着上层建筑,而且为经济社会发展不断提供着持续而强有力的体制机制支撑。不断推进和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组成部分,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改革开放三十年来成就的取得,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功不可没,当前更加成为全面深化各项改革和提高对外开放水平的关键,更加成为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根本动力。我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贯穿于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全过程。
一、改革开放前行政管理体制演变的历史回顾
从新中国成立到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的30年,是一个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管理体制的早期阶段。这一时期是与计划经济体制相配套的社会主义行政管理体制创立和发展阶段。
1949年,依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通过的《共同纲领》,我国确立了议行合一的行政管理体制。此后到“文革”前的十多年间,为适应生产力发展的需要,国家对行政管理体制进行了四次改革,即1951年改革、1954年改革、1956年改革和1960年改革。其中,前两次改革重在精兵简政; 1956年改革重在根据《关于改进国家行政体制的决议(草案)》由中央向地方放权; 1960年改革持续到1964年,重在适应国民经济调整的需要而进行“精简加集中”:一是在中央和地方各级机关进行了两次比较集中的干部精简运动,二是中央收回五十年代后期下放给地方的部分权力并恢复已被撤销的机构。此后,由于十年“文革”动乱和国际形势复杂,行政管理体制被严重破坏,直到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才逐步恢复正常。可以说,这30年历程尽管有过曲折,但却建立了与计划经济体制相配套的行政管理体制,促进了经济社会发展,初步改变了中国社会一穷二白的面貌。
[1]所以,邓小平同志指出:这个30年,尽管犯过一些错误,但还是取得了旧中国几百年、几千年所没有取得过的进步。同时也为后来我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提供了基本前提和重要借鉴。概括起来,其基本经验主要是: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不能脱
离经济发展水平及相应的客观条件,而一定要适应生产力发展需要,不断加以调整和变革。
二、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行政管理体制的变革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正经历一场广泛而又深刻的历史性变革,这场变革涉及到社会的方方面面、各个领域。其中,中国政府的管理模式也正经历着历史性转型。
1、“简政放权”,破除中央高度集权的管理体制
改革开放前,中国在加强“党的绝对一元化领导”的口号下,国家权力不断集中,逐渐形成了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和政治、行政一体化的中央高度集权的一元化领导的管理体制。与中央高度集权的管理体制相适应,形成了一种以中央权力为中心、以行政命令为主导的自上而下单向式的管理模式。这种管理体制最大的弊端是权力过于集中,党政不分、政企不分和管理过死,使经济和社会生活缺少活力。这种政治、经济一体化的中央高度集权的管理体制已经严重地制约了社会经济的发展,成为推进中国现代化建设的最大的体制性障碍。
针对传统的中央高度集权的管理体制,20世纪70年代末到80年代末展开了以“简政放权”为中心的行政管理改革。首先是针对政治、经济一体化的权力高度集中的管理体制,实行“放权”改革。而要做到有效的放权,其前提是实行党政分开、政社分开、政企分开。从1979年开始,首先撤销了地方各级革命委员会,设立人民政府,同年,各级党委和政府分署办公,并明确地对党政机构的职责做了分工,党不再代替政府作为直接的行政管理机关。党的领导主要是思想政治和重大方针政策的领导,国家行政工作主要由国务院和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在农村,废止政社合一的人民公社体制,建立乡政权,实行政社分开;在城市,为了“搞活企业”,实行政企职责分开,所有权和经营权“两权分离”,各级政府部门不再直接经营管理企业,撤销行政性公司,企业实行经营承包责任制。[2]为了进一步消除权力过分集中的弊病,在实行权力分开的同时,又进行行政管理权限放权式改革。中央向地方下放的管理权限主要涉及:经济管理权限、人事管理权限和财政管理权限。
2、“转变政府职能”,构建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行政管理体制
从1988年新一轮国务院机构改革开始,到1990年代末的行政管理改革,中国政府在总结以往政府机构改革的经验教训的基础上,明确把转变政府职能作为行政管理改革的重点和关键。政府机构是政府职能的载体,只有适应国家经济体制
改革的要求,正确界定政府职能,政府机构的设置才能做到合理和有的放矢,才可能正确地发挥政府管理的作用,有效地开展各项管理活动。要发展生产力,提高经济效率,搞活企业,关键不在于将行政权力集中在中央还是下放到地方,也不在于建立“大政府”还是“小政府”,而是要转变政府的职能。转变政府职能的中心任务是政企分开,把生产经营的权力真正交给企业。
1988年开始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按照“转变职能、精干机构、提高行政效率”的要求,根据“定职能、定机构、定编制”的三定原则,对国务院机构设置进行了改革。这次机构改革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特别是把转变政府职能作为政府机构改革的重点,对突破传统的行政管理模式迈出了具有决定意义的一步。但由于当时进行的政府机构改革受到了经济体制改革进程的制约,所以这次改革政府职能成效并不明显。
进入1990年代后,随着中国经济体制由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型,中国逐渐加大了转变政府职能改革的力度。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明确提出,要“按照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转变政府职能,实现政企分开。要把政府职能切实转变到宏观调控、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方面来,把生产经营的权力真正交给企业。政府职能要实现四个转变:一是从微观管理向宏观管理转变;二是从直接指挥企业生产经营向统筹规划、政策引导的间接管理转变;三是从只管部门所属企业向全行业管理转变;四是从对社会的管制向组织协调、提供服务和检查监督转变。[3]1990年代的行政管理改革是将政府其他方面的改革与转变政府职能相配套,通过配套式改革,使行政管理改革从过去的”政府机构改革”拓展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将机构编制管理与经费预算管理、工资基金管理紧密结合起来,初步建立起一个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需要的行政管理体制。
3、转变政府管理模式,建设服务型政府
进入21世纪后,随着各项改革的全面展开和不断深入,中国的现代化建设进入了新的历史阶段,2002年,中共十六大提出积极推进经济体制和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转变等,对经济体制改革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提出了新的要求。但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公民民主意识的提高,行政管理改革过程中的一些深层次的问题也显现出来。这些新矛盾和新问题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经济快速增长与发展不平衡的矛盾日益突出,如城乡之间、东西部之间、社会成员之间的贫富差距也呈逐渐扩大的趋势。二是全社会公共需求的快速增长与公共物品和公共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