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建设的不足与改革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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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建设的不足与改革建议
摘要:建立成熟的国际金融中心对一个国家的发展至关重要。近几十年来,由于国际贸易和投资的进一步发展和深化,导致一些地区性性和国际性的金融中心的出现。金融中心的出现对地区和国家的发展起到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而我国也在上世纪末提出建设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战略。本文主要是从上海发展和建立国际金融中心过程中存在的主要不足之处,提出一些相关措施,以促进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更好建立与转型。
前言:
国际竞争的根本,在于对国际金融主导权的竞争,在于对全球资本的控制权、支配权的争夺。拥有一个国际金融中心对一个大国的长远发展和金融安全至关重要。上海作为我国发展国际金融中心的首选目标,经过十多年的建设,其框架雏形已经基本形成。上海通过在过去的十多年中的建设和发展,现在已经到了可以进入跨越性发展的时期,即中国金融中心、亚太区国际金融中心和世界级金融中心的建设同步进行。但是,上海同成熟的国际金融中心相比仍然存在着很大的差距。通过找出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不足之处,将有助于找到影响上海成为国际金融中心的制约,从而制定出应对措施,以更好地促进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建设。
一:上海发展国际金融中心的不足
1.金融机构集聚度不够。虽然上海是目前国内最大的外资金融机构聚集地,但是与成熟的国际金融中心相比(如美国、英国、日本),上海的外国金融机构数和金融中介非银行金融机构的数量与质量存在明显的不足。据统计,英国、美国、日本在1996 年时单离岸金融中心商业银行数就分别达:493.47
2.219家,其中外国银行分别为347.328.92家,远远高于在上海的外资金融机构的数量。另外,质量上差距也较明显。在上海本地的金融咨询机构中,目前还没有一家像麦肯锡、普华永道一样有国际影响的咨询服务机构,这种状况不利于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地位的确立。
2 金融市场的广度和深度不足。例如,证券交易量、交易品种较少,幅射能力差、资源配置效果不佳。货币与外汇市场也有待进一步改善。
3.金融监管环境的建设与金融监管机构间关系的协调。传统意义上,主要应从三个角度来考察金融监管环境,即监管广度、监管深度以及监管频度。然而,我们发现伦敦、纽约在发展国际金融中心时,并不是一味地管制,而是采取了更先进的理念和价值取向。比如,“服务优于管制”和“有所为,有所不为”。上海作为非监管总部所在地,既面临总部的监管,又面临跨业的监管。所以,我们面临的问题是如何协调好各种监管机构间的关系,使得监管变得更合理、更有效率。
4.金融体制还有待改善,金融法规还不健全。首先,我国的商业金融机构从计划体制转变而来,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尚未形成,商业金融机构仍未按现代商业金融体制建立,仍不是真正的“企业”。其次,中小金融机构比较分散、风险大,需要进一步整合、治理。其三,改革后的央行体制仍不尽如人意之外,分业监管模式中存在“空白点”。
5.(1)从市场参与者方看,相当长一个时期以来,过分注重业务扩张,弱化了功能开发;过分注重争取优惠条件,相对轻视了自身创新能力和内控水平的提高;过分注重办公条件完善等硬件优势,对金融中心软件基础设施的投入明显不足。
(2)从市场环境看,上海金融的对外开放度与对内开放度都有待进一步提高;利率与汇率的市场化尚待深入;金融同业公会的作用有限;货币市场建设相对滞后,金融市场的流动性低、转换力弱;监管人员的素质与监管技术水平需要提高;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的透明度不高;金融信息化包括银行IC卡的推广进展不快;金融中介机构明显不足;高素质的金融人才严重缺乏。
(3)从政策方面看,金融中心的形成与发展赖于中央政府实施一系列金融自由化和国际化的政策,其中包括宽松稳定的金融政策、人民币外汇率基本稳定、外汇储备充足、外汇管制基本取消、资本充许国际流动以及优惠的税收制度和政策等。同时,我国资本项目下货币自由兑换的进程不会加速。这样,上海金融市场的国际化必将受到限制。此外,按照目前的金融体制,国内几大国有商业银行的总行均设北京,各总行的结算和大宗业务交易也都在北京进行,这种格局对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形成显然是不利的。
(4)从组织方面看,金融中心的重要构造之一是有一大批商业化的金融机构。国际金融中心通常是外资银行的云集之地。上海虽然外资银行占银行总数70左右,但其规模机构均受到很大限制,外资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参与度仍不高。鉴于目前中资金融机构的经营水平、人才、管理等均与外资金融机构有一定差距,竞争中无明显优势,近期内外资机构尚不可能大规模进入上海金融市场,这显然不利于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建设。
二:上海建设国际金融中心的措施
(一)国家方面
1.完善国家相关金融法律法规。
由于我国国家层面的金融法律制度还存在着不少空白,并且,金融税收也存在着问题,从而要求国家应当逐步完善金融立法和金融税收制度,并且要求逐步与世界的金融法律、税收接轨。例如,完善金融监管的法律,我国在金融发面有更加合理的法律制度来管理金融业。以建立一个包括透明的法律体系、稳定的监管体制和优惠的税收政策在内的资本运营环境。
2.大力发展金融衍生品市场。
金融创新能力不足,不仅制约上海金融市场的发展,也限制了上海金融中心的建设和功能拓展。因此,应积极创造条件,鼓励金融创新,不断推出一些新的金融产品,满足各类投资者的投资需求,促进金融市场的繁荣与稳步发展。
3.全力打造人民币金融产品中心,走创新发展之路。
依托上海完善的金融市场体系,走人民币金融产品创新发展之路,在中国入世、人民币实现自由兑换、利率市场化进程的推动下,使上海首先成为投资、交易、开发人民币金融产品的国际金融中心,并伴随着人民币国际化程度的不断提高和国际影响力的不断增强,逐步发展成为区域性国际金融中心之一。
4.正确处理好北京金融中心和上海金融中心之间的关系。
应该正确处理好和协调好北京金融监管机构总部与上海金融中心之间的关系,从分业监管逐步向综合监管的方向转变。同时大力推广上海金融综合经营试点,以使上海更好的发展金融业。完善中央和地方金融监管协调机制,是上海金融业能否更好发展的关键之一。
5.给予上海政策上的优惠支持,放松管制,提供有效监管。
纵观世界上其他国际金融中心的建立,主要有两种模式:政府主导型和自发型,而上海金融中心的建立应该充分利用国家政府的扶持以推动金融中心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