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期糖尿病护理临床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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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期糖尿病护理临床路径
相关知识:
1.妊娠期糖尿病:是指在原有糖尿病的基础上出现合并妊娠症,或妊娠前为隐性糖尿病、妊娠后发展为糖尿病的情况。属高危妊娠,对母儿均有较大危害。
2.妊娠期糖尿病病因:
(1)妊娠期血容量增加、血液稀释,胰岛素相对不足;胎盘分泌的激素(胎盘生乳素、雌激素、孕激素等)在周围组织中具有抗胰岛素作用,妊娠期糖尿病比较容易发生酮症酸中毒。
(2)分娩期宫缩大量消耗糖原以及产妇进食减少,容易发展为酮症酸中毒。
(3)产褥期由于胎盘排出以及全身内分泌激素逐渐恢复到非妊娠期水平,胰岛素的需要量相应减少,若不及时调整用量,极易发生低血糖。3、病史与体格检查:因此有下列情况时,应注意有糖尿病的可能性。
(1)糖尿病的家族史:有血统关系的家族成员中患糖尿病的人数越多,孕妇患此病的可能性也越大。
(2)经产妇过去有反复流产、不明原因的死胎或死产史、新生儿死亡、巨大儿、羊水过多或胎儿畸形等病史,与糖尿病的存在有一定关系。对这些病人进行尿糖、血糖及糖耐量测定,以便及时确定诊断。
(3)临床表现:妊娠期有三多症状(多饮、多食、多尿),或外阴阴道假丝酵母菌感染反复发作,孕妇体重>90kg,本次妊娠并发羊水过多或巨大胎儿者,应警惕合并糖尿病的可能。
4.GDM分娩时机:
(1)不需要胰岛素治疗的GDM孕妇,无母儿并发症的情况下,严密监测到预产期,未自然临产者采取措施终止妊娠。
(2)妊娠前糖尿病及需胰岛素治疗的GDM者,如血糖控制良好,严密监测下,妊娠38-39周终止妊娠;血糖控制不满意者及时收入院。
(3)有母儿合并症者,血糖控制不满意,伴血管病变、合并重度子痫前期、严重感染、胎儿生长受限、胎儿窘迫,严密监护下,适时终止妊娠,必要时抽取羊水,了解胎肺成熟情况,完成促胎儿肺成熟。
5.糖尿病诊断标准:妊娠合并糖尿病分期目前采用1994年美国妇产科医师协会(ACOG)推荐的分类,其中B-H分类按照普通使用White分类法。根据糖尿病的发病年龄、病程、是否存在血管合并症、器官受累等情况进行分期,有助于估计病情的严重程度及预后。
A级:妊娠期出现或发现的糖尿病
B级:显性糖尿病,20岁以后发病,病程小于10年,无血管病变。
C级:发病年龄在10-19岁,或病程达10-19年,无血管病变。
D级:10岁以前发病,或病程≥20年,或者合并单纯性视网膜病。
F级:糖尿病肾病
R级:有增生性视网膜病变。
H级:糖尿病性心脏病。
此外,根据母体血糖控制情况进一步将GDM分为A1与A2两级:
A1级:空腹血糖(FBG)<5.8mmol/L,经饮食控制,餐后2小时血糖<6.7mmol/L。A1级GDM母儿合并症较少,产后糖代谢异常多能恢复正常。
A2级:经饮食控制,FBG≥5.8mmol/L,餐后2小时血糖≥6.7mmol/L,妊娠期需加用胰岛素控制血糖。A2级GDM母儿合并症较多,胎儿畸形发生率增加。
治疗措施
孕期检查
早孕时,如伴有高血压、冠状动脉硬化、肾功能减退或有增生性视网膜病变者,则应考虑终止妊娠。如允许继续妊娠,患者应在高危门诊检查与随访,孕28周前,每月检查一次;孕28周后每2周检查一次。每次均应作尿糖、尿酮体、尿蛋白以及血压和体重的测定。糖尿病孕妇一般应在孕34~36周住院,病情严重,更应提前住院[3]。
饮食治疗是糖尿病的一项基础治疗,不论糖尿病属何类型和病情轻重或有无并发症,是否在用胰岛素治疗,都应严格执行和长期坚持饮食控制。
(1)总热量与食物成分:首先按病人身高计算标准体重。公式:[身高(cm)-100]×0.9=标准体重(kg)。
(2)植物粗纤维:糖尿病食谱中宜加入适量植物粗纤维。
药物治疗
糖尿病患者约有90%在妊娠期需用胰岛素,其余患者单用饮食控制已足够。2004年美国妇产科学会(ACOG)关于GDM和糖尿病合并妊娠的胰岛素治疗指南:1.GDM,经饮食治疗后,若间隔2周≥2次空腹血糖≥90mg/dl、餐后1小时血糖≥120mg/dl,可启动胰岛素治疗。
6.糖尿病诊产科处理:
(1)产科处理:包括整个妊娠期对胎儿和母体的监护。计划分娩前48小时测定L/S比值。
(2)终止妊娠的问题:①母体方面:如糖尿病经治疗后不能有效地被控制时,或伴有先兆子痫、羊水过多、眼底动脉硬化、肾功能减退时,应考虑终止妊娠;②胎儿方面:妊娠合并糖尿病胎儿往往在孕36~38周时死亡,因此为了使胎儿在子宫内死亡的发生率减至最低限度,一般认为需要在37周左右终止妊娠。有报道认为属于White分类A级无并发症者可等待足月自然分娩。
(3)分娩方式:糖尿病程度较轻,用药后获得控制,情况稳定,胎盘功能良好,胎儿不过大,则可妊娠至足月,经阴道分娩。如果糖尿病病史在10年以上,病情比较严重,胎儿过大,有相对性头盆不称,胎盘功能不良,有死胎或死产史,引产失败者应考虑剖宫产。
7.新生儿处理:糖尿病孕妇新生儿娩出时应有新生儿专科医生在场,因为这些婴儿常常有窒息,需要吸粘液、气管插管和加压用氧。新生儿出生时应检查血糖。
8.妊娠期糖尿病预防:
1.应严密监测糖尿病孕妇的血压、肝肾心功能、视网膜病变及胎儿健康情况,最好在怀孕前即已开始。
2.怀孕前有效控制糖尿病,因为胎儿最严重的畸形是发生在怀早期6-7周内。
3.避免酮症的发生,主食每日应吃300-400克,分5-6次吃,少量多餐并多次胰岛素注射。
4.妊娠期糖尿病应勤查血糖,及时增减胰岛素用量。
5.妊娠后合并糖尿病的孕妇,及早进行治疗。
6.密切监测胎儿大小及有无畸形。
9.糖尿病合并妊娠的诊断:
(1)妊娠已确诊为糖尿病患者。
(2)妊娠前未进行过血糖检查但存在糖尿病高危因素者,如肥胖(尤其重度肥胖),一级亲属患2型糖尿病。GDM史或大于胎儿分娩史、多囊卵巢综合征患者及妊娠早期空腹尿糖反复阳性,首次产前检查时应明确是否存在妊娠糖尿病,达到以下任何一项标准应诊断为糖尿病合并妊娠。1)空腹血糖(fasting plasma glucose,FPG)≥7.0mmol/L(126mg/dl)。
2)糖化血红蛋白(GHbAlc)≥6.5%(采用NCSP/DCCT标化的方法)。
3)伴有典型的高血糖或高血糖危象症状,同时任意血糖≥11.1mmol/L(200mg/L)。
如果没有明确的高血糖症状,任意血糖≥11.1mmol/L需要次日复测上述1)或者2)确诊。不建议孕早期常规葡萄糖耐量试验(OGTT)检查。
2.妊娠期糖尿病(GDM)的诊断 GDM诊断标准和方法如下:
(1)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在妊娠24-28周及以后,应对所有尚未被诊断为糖尿病的孕妇,进行75gOGTT。
OGTT的方法:OGTT前1日晚餐后禁食至少8小时至次日晨(最迟不超过上午9时),OGTT试验前连续3日正常体力活动、正常饮食,即每日进食碳水化合物不少于150g,检查期间静坐、禁烟。检查时,5分钟内口服含75g葡萄糖的液体300ml,分别抽取服糖前、服糖后1小事、2小事的静脉血(从开始饮用葡萄糖水计算时间),放入含有氟化钠的试管中采用葡萄糖氧化酶法测定血浆葡萄糖水平。
75gOGTT的诊断标准:空腹及服糖后1、2小时的血糖值分别为5.1mmol/L、10.0mmol/L、8.5mmol/L.任何一点血糖值达到或超过上述标准即为GDM。(2)医疗资源缺乏地区,建议妊娠24-28周首先检查FPG。FPG≥5.1mmol/L,可以直接诊断为GDM,不必再做75gOGTT;而4.4mmol/L≤FPG<5.1mmol/L 者,应尽早做75gOGTT;FPG<4.4mmol/L,可暂不行75gOGTT。
(3)孕妇具有GDM高危因素,首次OGTT正常者,必要时在妊娠晚期重复OGTT。
未定期孕期检查者,如果首次就诊时间在妊娠28周以后,建议初次就诊时进行75gOGTT或FPG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