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废物处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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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为规范医疗废物在暂时贮存、运送和处置过程中有效预防和控制其对环境产生危害、传播疾病,有利于保护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特制订本制度。

2.范围

适用于院内医疗废物产生、收集、运送、贮存。

3.定义

3.1 医疗废物:指在医疗、预防、保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间接感染

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

3.2 损伤性废物:是指医用针头、缝合针、各类硬塑料针头如:输液(血)器等;各类一

次性或废弃医用锐器:如解剖刀、手术刀、备皮刀、手术锯等;破损的载玻片、玻璃安瓿(瓶)等。

3.3 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是指使用一次后即丢弃的,与人体直接接触或为达到人体生

理卫生或者卫生保健目的而使用的各种日常生活用品。

3.4 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是指临床用于病人检查、诊断、治疗、护理的:吸痰管、治

疗巾、皮肤清洁巾、擦手巾、压舌板、臀垫;膜、皮肤的各类一次性使用医疗、护理用品。

3.5 一次性使用医疗器械:是指《医疗器械管理条例》及相关配套文件所规定的用于人

体的一次性仪器、设备、器具、材料等物品。

4.职责

4.1 院感办管理人员每周检查各产生科室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情况、《医疗废物交接联单》

填写情况,对医疗废物的运送和暂存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并沟通解决。

4.2 感控办应与医疗废物处置单位签订处置合同,审核转运联单填写情况,负责医疗废

物处置相关资料的汇总。根据《医疗废物交接联单》登记的重量,与转运联单进行核对,检查是否有出入。

4.3 医疗废物的运送和暂存由保洁专人负责,每月向感控办上缴转运联单。后勤部应对

保洁工作人员进行考核,定期对负责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等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紧急处理等知识的培训,对医疗废物包装物的质量进行审核,采购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时要验收产品合格证明,购买使用合格的产品,发现违规行为及时查处,必要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4.4保安应注意生活垃圾运出时有无黄色垃圾袋或一次性医疗用品带出,严禁废品收购

者进入医院。严禁将医疗废物私自转让、买卖或重复利用。

4.5 院感办对护士与收集人员的交接工作进行督促,做到当面交接,并双签名。

4.6后勤部负责人应定期对负责医疗废物运送和贮存的工作人员进行体检、配备必要的

防护用品。

4.7 专职人员对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转运应有登记,登记内容包括:科室名称、

种类、数量或者重量、交接时间、处置方法、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登记资料至少保存三年。

5.标准

5.1 分类:本规程所称废弃物包括生活垃圾与医疗废物。

5.1.1 生活垃圾包括:非感染区擦手纸、包装材料、纸屑、书刊、报纸、花、果皮、

食品、使用后来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各种输液袋、完整玻璃瓶(破

损玻璃瓶按损伤性废物处理)(但此类废物回收、利用不能用于原用途,用于

其他用途时应符合不危害人体健康的原则),收集容器:黑色胶袋。

注:胶袋、锐器盒等盛装医疗废物的包装物质量应符合环发(2003)188号关于发布《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标准和警示标识规定》的文件要求。

5.2 盛装废弃物容器的设置及包装要求

5.2.1 应采用有盖子及足踏板开关的垃圾桶。

5.2.2 垃圾桶应放置于便于丢弃废弃物的地点。

5.2.3 垃圾桶周围环境应注意保持清洁。

5.2.4 放置损伤性废物的利器盒应以坚固、不透水及投人口较小不易取出为原则;

按需使用大小合适容器;整体为硬制材料制成,密封,盒内盛装的锐器不撒

漏、一旦被封口则无法在不破坏的情况下被再次打开。

5.2.5 所有医疗废物包装容器上应有黄色“医疗废物”警示标识。

5.2.6 废弃物达到包装物或容器的3/4(75%),使用单位应即时有效的封口(紧实、

严密);放入包装物或者容器内的废弃物不得取出;包装物或容器的外表面被

一层黄色或黑色胶袋包装。

5.2.7 配置后及使用后的化疗药物废弃物(包括注射器、输液器、针头、手套等相关

物品):应放置于红色塑料桶内封闭。

5.2.8 输血后的血袋(属感染性废物):放置于黄色胶袋内,输血器、血袋于输注后

留置24小时,无异常情况按感染性废物处置。

5.3 废弃物的贮放

5.3.1 废弃物的存放要做好防盗、防渗漏、防蚊蝇、防蜂螂、防鼠以及预防非工作

人员和儿童接触等。医疗废物的暂时贮存处设明显标识,并有密封措施。各

废弃物产生单位做到日产日清,每天专人收集运送。在医院医疗废物暂存处

贮存≤48h。

5.3.2 所有废弃物绝对禁止任意抛弃户外或有任何捡拾及变卖行为。

5.3.3 临床、医技科室废弃物收集桶(包括所有废弃物收集桶)每周清洁、消毒一次,

遇有污染随时清洁消毒,用含氯消毒剂500mg/L消毒3Omin,被传染病人的废

弃物污染时用含氯消毒剂1000mg/L消毒30min。

5.4 废弃物的清运

5.4.1 运送前检查包装物或容器和标识、标签及封口是否符合要求,确保无破损、渗

漏和其他缺陷,不得将不合要求的医疗废物运送至医院医疗废物暂存处。

5.4.2 运送时用密闭、防渗漏、防抛洒、无锐利边角,易于装卸和清洁的专用容器

和专用的运送车,并有明显的警示标识。

5.4.3 专职人员每天定时将废弃物送往医疗废物暂存处,并应严防废弃物在各科室

存放过久。

5.4.4 运送时遵循院方所规定的路线。废弃物收集车每次收集的容量不可超过车厢

的平面;运送完毕后的废弃物收集车,须清洁并用含氯消毒剂500mg/L,消毒

3Omin,遇有污染随时清洁消毒,被传染病人的废弃物污染时用含氯消毒剂

1000mg/L,消毒30min。

5.4.5 污梯每天清洁一次,如果发生液体废弃物洒落电梯表面时立即用含氯消毒剂

500mg/L擦拭,消毒3Omin。被传染病人的废弃物污染时用含氯消毒剂

1000mg/L擦拭消毒30min。污梯专用于污染物品的运送,禁止使用污梯运送

清洁物品、无菌物品,工作人员不可乘坐。

5.4.6 专职收集及运送废弃物的员工须在脱去外层污染手套后,方可开关门、触摸

门把手或电梯按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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