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预防医学会科学技术奖推荐书》填写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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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预防医学会科学技术奖推荐书》填写说明
推荐中华预防医学会科学技术奖的项目,须按本说明要求填写《中华预防医学会科学技术奖推荐书》(以下简称《推荐书》),并提供必备的附件材料,否则不予受理。
《推荐书》是中华预防医学会科学技术奖评审的基本技术文件和主要依据,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格式、栏目及所列标题如实、全面填写,如栏目内无内容,应填写“无”字,不得空缺或缺页。
《推荐书》要按规定格式打印或铅印,用16开A4(210mm*297mm)纸型,纵向、双面印制。文字(含图、表)在限定规格(170mm*257mm)内排印,左边为装订边,竖装,页边距不小于25毫米,正文内容不小于5号字,《推荐书》及其附件装成一册,其大小规格应一致。
一、项目基本情况
1.科技成果登记号:指根据国家科技部《科技成果登记办法》的规定,在科技成果登记机构对本项目进行登记的登记号。
2.序号和编号:由中华预防医学会科技服务部统一填写。
3.类别的选择:根据研究性质,在基础研究类、技术发明类和应用研究类中选择其一划“√”。
4.项目名称:“中文”应准确、简明、具体,并能反映出项目所属的技术领域和特征,字数(含符号)不得超过30字。
“英文”系指中文名称的英译文,要求翻译准确,字符不得超过200个。
5.主要完成人:请按实际贡献大小从左至右、从上到下顺序排列,不得超过15人。每位主要完成人应分别填写推荐书中的《主要完成人情况表》,并亲笔签名。
6.主要完成单位:按实际贡献大小从左至右、从上到下顺序排列,不得超过10个。主要完成人所在单位均应作为主要完成单位,每个主要完成单位应填写推荐书中的《主要完成单位情况表》,并由负责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主要完成单位的名称应与单位公章一致。
7.项目名称可否公布:在所选“□”上划“√”。
8.密级、保密期限:应填写经上级主管部门审定批准的密级、保密期限
及批准号。
9.主题词:按《国家汉语主题词表》填写与推荐项目技术内容密切相关的主题词3至7个,每个词语间应加“;”号。
10.学科分类:按《中华预防医学会科学技术奖学科专业代码表》(附表1)填写代码及名称。
11.评审专业组:指本项目在评审时的专业分组,请选其一,并在相应字母上划“√”。
A.传染病专业组:病毒性传染病、细菌性传染病、寄生虫病、媒介生物控制、热带医学等专业;
B.卫生与卫生检验专业组:食品与营养卫生、环境卫生、劳动卫生、放射卫生、妇幼卫生、儿少与学校卫生等专业;
C.慢病及其它专业组:心脑血管病预防、肿瘤预防、糖尿病预防、精神卫生、社会医学、卫生管理、卫生统计、卫生工程、卫生经济等其他各类专业。
12.任务来源:指报奖项目任务来源,填写相应的类别,在对应的字母上划“√”。
A.国家计划:指正式列入国家计划的项目;
B.部委计划:指列入国务院各部委计划的项目或下达的任务;
C.省、市、自治区计划:指列入省、市、自治区计划的项目或下达的任务;
D.基金资助:指以国家基金形式资助的项目;
E.国际合作:指由外国单位或个人委托或共同研究、开发的项目;
F.其他单位委托:指各种企事业单位委托的项目;
G.自选:指本单位提出或批准的,占用本职工作时间研究开发的项目;
H.非职务:指非本单位任务,不利用本单位物质条件和时间所完成,与本职工作无关的或者无正式工作单位的研究开发的项目;
I.其他:不能归属于上述各类的研究开发的项目。
13.项目、基金名称和编号:指上述各类研究项目列入计划、基金的名称和编号。
14.起止时间:起始时间指立项研究日期(以技术合同或计划任务书签订时间为准);完成时间指项目通过验收、审批、准予结题的日期。
15.第1完成人所在单位:应由第1完成人所在的法人单位负责人签名(手写、签名章或印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16.档案审查意见:由所在单位档案管理部门填写科技档案审查意见(如档案完整、齐全等),并加盖其公章。无档案管理部门的由科研处代章。
17.推荐单位:经单位推荐的项目,由推荐单位填写推荐意见;经院士推荐的项目不需填写此栏目。
二、项目简介
《项目简介》是向国内外公开宣传、推荐项目的基本资料。主要填写项目所属科技领域、适用范围、主要技术内容、特点、经济技术指标、应用推广情况和实际效益。按栏目的提要简单、扼要地介绍,同时不泄露项目中需要保密的技术内容,要求不超过1000字。
三、项目详细内容
按《推荐书》规定的标题及本说明的有关要求,详实、准确、全面地填写,必要的图示须就近插入相应的正文中,不宜另附。
1.立项背景:简明扼要地概述立项时国内外相关科学技术状况,主要技术指标,以及尚待解决的问题,要求不超过1000字。
2.详细科学技术内容:是评价该项目是否符合授奖条件的主要依据。凡涉及该项目技术实质内容的说明、论证及实验结果等,均应直接叙述,不采取附件的形式表达。对推荐项目提出的总体思路、技术方案、实施效果等进行全面阐述(不限字数)。
(1)总体思路:总体思路是指解决该项科学研究的总体构思,利用新思想、新研究方法,创造的新成就。
(2)技术方案:应详细阐述具体技术方案和实施步骤,应用理论技术和方法,在技术开发、推广及产业化过程中,攻克的关键技术,取得的新成果以及所采用的具体技术措施。
(3)实施效果:应详细写明实施范围和规模,以及该项技术转化程度、应用范围和推广情况,已取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在学科发展中的意义。
3.发现、发明及创新点:是推荐项目的核心部分,也是审查项目、处理异议的关键依据,是项目详细内容在创新性方面的归纳与提炼,应简明、准确、完整地阐述,无须用抽象形容词。要求不超过500字。
(1)基础研究类发现点是指阐明自然科学研究领域自然的现象、特性或规律方面的发现,即自然现象规律的新认识,科学理论、学说上的创见;原理、机理进一步阐明;通过基本数据的科学积累总结出的规律性新认识以及研究方法手段上的创新等。
(2)技术发明类发明点是指前人所没有的,具有创造性的关键技术,应以发明专利和查新报告为依据,发明的原理、效果、意义不要列入。
(3)应用研究类创新点是指在项目研究、开发、推广及产业化中做出的创造性贡献和解决的关键技术。
4.保密要点:是指推荐项目的详细科学技术内容中需要保密的技术内容。要求不超过100字。
5.与当前国内外同类研究、同类技术的综合比较:应就推荐项目的总体科学技术水平、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和总体科学技术水平同当前的国内外最先进的同类研究和同类技术水平进行全面比较,加以综合叙述,并指出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要求不超过800字。
6.应用情况:推荐基础研究类的项目应就该项目的科学结论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书刊中的评价及引用情况进行阐述;推荐技术发明类、应用研究类的项目应就推荐项目的应用、推广情况及预期应用前景进行阐述。要求不超过1000字。
7.经济效益:填写的数字应以主要生产、应用单位财务部门核准的数额为基本依据,并必须切实反映由于采用该项目后在推荐前三年所取得的新增直接效益。申报基础研究类的项目或社会公益性项目不需填写本栏。
其中“各栏目的计算依据”应就生产或应用该项目后产生的直接累计净增效益以及提高产品质量、提高劳动生产率等做出简要说明,并具体列出本表所列各项效益额的计算方法和计算依据。
8.社会效益:是指推荐项目在推动科学技术进步、促进经济与社会发展,提高决策科学化、技术服务及科学管理水平,保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改善人民物质、文化、生活及健康水平等方面起的作用,应扼要地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