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三资管理平台资料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农村三资管理解读及相关资料农村集体“三资”是指农村集体资金、农村集体资产和农村集体资源。

➢农村集体资金是指村组集体所有的,包括现金和银行存款。

➢农村集体资产是指村组集体投资兴建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水利、交通、文化、教育等基础公益设施以及农业资
产、材料物资、债权等其它资产。

➢农村集体资源是指法律法规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土地、林地、山岭、草地、荒地、滩涂、水面等自然资源。

依据《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指导的意见》(农经发[2009]4号),农村三资的监管模式为:
依托镇农经站,在原建立农村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基础上,建立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中心,同时依托镇司法所建立农村项目竟标服务中心,形成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总协调,“三个中心”为依托,“三位一体”的工作模式。

农村三资的监管目的为:
通过健全制度、强化监督、加强服务,逐步形成产权明晰、权责明确、经营高效、管理民主、监管到位的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推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实现农村集体“三资”的保值增值,防止农村集体“三资”流失,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农村三资的监管原则为:
(一)坚持“五权”不变的原则。

强化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必须坚持农村集体“三资”所有权、使用权、监督权、处置权和收益权“五权”不变原则,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非法侵占、截留和挪用农村集体“三资”,维护村集体和村民涉及“三资”的合法权益。

(二)坚持民主管理的原则。

强化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必须坚持民主管理的原则,保障村民以及民主理财小组对村集体“三资”占有、使用、收益和分配的知情权、反映权和监督权。

(三)坚持公开的原则。

强化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必须坚持公开原则,及时将村集体“三资”的使用和收益向全体村民公开,资产和资源的承包、租赁、出让必须实行招投标或公开竞价。

(四)坚持成员受益的原则。

强化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必须坚持成员受益原则,通过完善收益分配制度,让农民群众随着集体经济壮大,得到更多的实惠。

农村三资平台的核心功能为:
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系统通过网络的形式,加强农民群众对财务等工作的监督,扩大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实现民主化管理;采用信息技术促进优化农村资源配置、推动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型,使之成为培育现代农民的有效途径。

最终通过借由平台的力量,改善农村信息滞后、发展缓慢的现状,推进农村信息化建设,提升农村村财政管理水平,实现农民增收,使我国的农村建设走向新的里程。

➢资金管理:资金管理主要是依托“村账委托代理”,严格收入支出审核把关,随时掌握全镇或各村的代管资金数额。

➢资产管理:资产管理主要建立了资产,详细登记每一项资产的数量、价值和管理使用情况,对资产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管,规范资产、资
源管理,做到账账相符,对资产进行盘点,做到账实相符,并将资
产、资源使用情况定期向村民公开,确保资产保值增值。

➢资源管理:资源管理主要实现了对可利用资源登记造册,建档立案,逐项登记,对资源管理实施全程监督,便于随时查询。

➢合同管理:合同管理主要是,建立“合同管理台帐”,进行电脑录入,动态管理,通过台帐掌握各村合同的基本内容和合同金额,已经合
同履行情况等,及时发现违纪违规问题等,统一招投标管理,对招
投标过程进行记录和公布,接受社会监督,促进资源使用合理。

农村三资平台的推广模式:
平台化推广:农村三资平台适合以县(市)为平台进行推广。

村、乡级推广目标过于分散,推广成本过高,并且村乡级不具备农村三资的完整管理职能,一些重大项目的审批工作需要在县级审批完成,县(市)对三资的管理可以形成完整的闭环工作,对于信息化平台,也可以形成完整的工作流程。

精准营销:县(市)主管农村工作的农委是平台推广的关键领导机构,项目的营销重点为县(市)主管农委的书记和农委主任。

痛点营销:首先通过交流和资料收集,找到目标客户在三资管理中的痛点难点,向客户描述清楚信息化平台解决现有痛点难点的方案及效果。

农村三资平台的研发工作:
三资平台的完整研发周期预期为30个人月(简单理解为10个人,三个月的研发工作量),中枢北斗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现有技术研发人员60余名,完成胜任平台的研发及推广实施工作。

相关附件:
附件一:专家对于农村三资工作的解读
附件二:标准的农村三资管理制度
附件一:专家对于农村三资工作的解读
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工作营造风清气正发展环境
同志们:提起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可能大家都听过,但能耳熟能详的人并不多。

其实农村集体“三资”与在座的村组干部有莫大的关系。

今天,借此机会谈一些自己的认识和体会,与大家共勉。

我从农村集体“三资”基本概念、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和监督工作的重要意义、如何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工作等方面讲述。

一、农村集体“三资”基本概念
(一)农村集体资金是指村组集体所有的货币资金,包括现金和银行存款。

(二)农村集体资产是指村组集体投资兴建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水利、交通、文化、教育等基础公益设施以及农业资产、材料物资、债权等其它资产。

(三)农村集体资源是指法律法规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土地、林地、山岭、草地、荒地、滩涂、水面等自然资源。

二、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和监督工作的重要意义
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是农民群众十分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也是农村基层干部违纪违法问题多发领域,抓住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问题,就抓住了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关键。

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举措,对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维护农村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健全“三资”规范运作机制,能够科学、合理地规范农村经济事务管理,有助于铲除农村基层干部经济腐败的土壤,起到预防腐败的关键作用。

三、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组织及职责
农村“三资”代理服务中心是全乡代理服务、监督管理农村集体“三资”的专职机构。

各村配备一名报帐员,报帐员在村委中产生,由村两委提名,经村民代表会议同意。

采用“双重管理、相互制约”的管理模式,推进我乡农村“三资”工作步入规范化、制度化、公开化的轨道。

农村“三资”代理服务中心要严格执行财政部《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按照“一村一账”方式进行分户核算管理,建立统一的行政村集体“三资”台账,对各村“三资”进行代理服务。

“三资”台账的保管、调整实行动态管理,并逐步纳入电算化管理。

各村根据“三资”的使用变动情况,及时到“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进行台账变更调整,保证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一)基本原则
1.坚持村集体资金的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收益权不变的原则。

村资金属于该村集体所有,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平调、挪用。

2.坚持独立核算的原则。

村原财务独立核算的主体不变,实行以村建账,单独核算,保持原村帐户、债权债务关系不变,保持原村财务的独立和完整。

3.坚持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原则。

加强集体资产管理,坚决制止新增不良债务,发挥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作用。

4.坚持帐、表、据统一管理的原则。

村财务管理所需账簿、记账凭证、凭证封面、报表,一村一柜,由镇农村“三资”代理服务中心统一保管。

(二)工作职责
1、农村“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工作职责是:
①代管各村会计帐目,各类凭证,涉及财务内容的合同,代管各村民委员会财务公章。

②对各村的财务收支凭证进行定期审核和接收,及时受理报账事宜,并按照要求填制记帐凭证、登记会计账薄,编制会计报表,做到账账、账证、账款、账实、账表相符,保证会计资料的及时、准确、完整。

③遵守财经法规,执行财务制度。

④对各村的收据进行管理,负责发放、稽查和核销。

⑤监督各村重大经济活动情况,发现有违犯财务制度行为的,有权冻结该村财务业务,对违犯财经纪律严重的应移交有关部门,追究责任。

⑥监督各村财务收支公开情况。

⑦对各村的资产、资源进行协管和监督。

⑧代理会计档案。

⑨提供会计信息。

2.村民委员会报帐员职责是:
①负责村各类明细帐目登记、管理村内各类资产、资源。

②对本村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应当填制或者取得符合会计制度规定的原始凭证,及时上交各种收入。

③定期整理财务收支凭证,组织开展民主理财活动。

④对村内会计事项的合法性、有效性进行审核。

对违反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的事项应及时向负责人说明并予以更正,对不符合财务规定、审批监督手续不完善的开支,不予报支。

⑤按照规定定期将本村发生的会计事项所涉及的有关单据、凭证报送代理服务中心进行会计业务处理。

⑥对于代理机构退回的要求按照规定进行更正、补充的原始凭证,应当及时予以更正、补充。

⑦按照要求保管使用村委的备用金、有价证券、农经单据、现金支票。

⑧定期与乡农村“三资”代理服务中心进行会计帐目核对,保证会计业务及时准确。

⑨协助镇农村“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做好本村财务公开工作。

⑩负责居民组财务监督管理工作。

如何做好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工作
(一)认真分析当前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
1.对农村集体“三资”底数不清,账目混乱,管理制度不健全、监管乏力等问题仍然粗存在。

在座的各位村组干部,你能说得出来,你村你组的有多少资金、资产资源嘛?我想没有。

虽然村帐实行了乡代管,但组帐仍旧由组里做。

有的组里组长、会计、出纳一个人兼,缺乏监督,一个人说了算,往往出现侵吞、霸占组集体资源,造成组集体资源的流失,村民集体上访不断。

2.“三资”台帐管理不完善。

农村集体“三资”涉及面广、项目繁多,复杂而多样。

部分村对属于集体的资金、资产和资源家底不清、管理混乱,管理台帐没有健全完善。

特别是对集体土地、国家强农惠农资金和集体收益等重要项目登记不全、不细甚至没有登记。

由于台帐管理不完善,导致了农村集体“三资”存在的产权不清晰、长期闲置浪费、流失严重、被挪用占用等诸多问题。

3.村务公开走过场。

村务公开走过场,只单纯强调财务公开,而不注重资产资源处置上的公开,对集体发包事项、农村建设项目、强农惠农政策等方面的公开还不全面。

4.民主决策难实行。

当前部分村仍存在“决策一言堂、用人一句话、审批一支笔”现象。

在处置集体资产资源时,不按照民主程序,搞暗箱操作,不公开,不进行招投标,不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由村支书或村委会说
了算,严重违反有关规定。

(二)充分认识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和监督工作的重要性。

加强对农村集体“三资”的管理和监督,是保持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性工作,是稳定和完善农村双层经营体制的客观需要,是探索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的根本途径,是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重要保障,是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必然要求。

(三)摸清“家底”,健全台帐。

各村要组织专门人员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的排查清理工作。

成立由村两委和集体经济组织主要负责人、村会计、包村干部或村民理财小组和群众推荐的村民代表等参加的清理小组,由包村干部组织对农村集体“三资”进行清理。

在开展调查摸底工作的基础上完成清产核资、登记造册工作,建立台帐。

按照登记、核实、公示、有异议的进行复审、确认、上报的程序,由村清理小组成员及包村干部等分别签字后上报乡镇农经站审核确认,并做好移交的准备工作。

清理清查要以村会计帐簿为依据,坚持帐内帐外相结合、实物盘点同核实帐务相结合。

对遗留的债务问题,要以村会计帐簿为依据,由乡财政、农经等部门审计确认,各项债务要本着“谁举债,谁负责;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采取先急后缓,分类处理,积极予以化解。

对帐外的债务,有条件查清的审核无误后进行登帐,一时无法认定的,在认定后进行补登。

对资源的清查登记以目前由村集体所有和使用产权清晰的为重点,对资源产权不清、有争议的可暂不登记,待明晰产权后,再进行补登。

(四)健全制度,加强管理。

建立健全收入管理、现金管理、支出管理、资产资源管理、票证管理、会计报表、财务档案管理、债权债务管理、承包合同管理、民主理财和财务公开等十四项制度。

(五)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需进一步提高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监管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做好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
(六)严格程序,民主决策。

针对农村仍然存在的“决策一言堂、用人一句话、审批一支笔”等突出问题,为切实保障农民群众的民主权利,必须将村集体资产、资源发包、大额固定资产的购置与处置等列入村级重大事项,实行流程化、
精细化管理。

坚持用“流程化、精细化”管住“随意性”,从强化程序监督入手,凡办理村级重大事项,必须依次履行“支部提议、两委商议、党员审议、村民(代表)会议决议、项目实施、验收决算、公开公示”等九道程序。

每道程序都在村民主理财小组和村纪检委员的监督下递次进行。

(七)加强组级“三资”管理,消除盲点地带。

设立组民主理财监督小组,负责本组日常资金收支情况的监督。

如何加强强农惠农资金监督管理的工作
一、基本概念
“强农惠农资金”是指各级财政安排用于“三农”的各项资金投入,包括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对农业和农民的直接补贴资金、农村社会事业发展资金等。

包括:
(一)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类资金。

包括用于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病险水库治理、农村能源建设、农村饮水工程建设、水土保持、小水电、堤塘建设、乡村公路建设、土地整理与耕地保护等方面的资金。

(二)涉农奖励补贴类资金。

包括粮食直补、农资综合直补、农作物良种补贴、粮食基础能力建设资金、农机具购置补贴、“家电下乡”补贴、“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能繁母猪补贴、畜禽良种补贴、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补助、渔业补助、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与扑杀补助、“两翼”农户万元增收工程资金、退耕还林补助、天然林保护资金、森林工程建设资金、绿化长江建设资金、巩固退耕还林成果项目资金、产粮(油)大县奖励、生猪调出大县奖励等方面的资金。

(三)农业产业化发展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类资金。

包括支持农业产业化经营、农村专业合作社建设、农村科技、新农村现代物流网络建设、政策性农业保险等方面的资金。

(四)农业综合开发类资金。

包括用于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等方面的资金。

(五)农村综合改革类资金。

包括镇乡机构改革、区乡财政体制改革、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化解乡村债务、农村义务教育债务、“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等方面的资金。

(六)农业防灾救灾类资金。

包括特大防汛抗旱补助、农业生产救灾资金、救济资金、地质灾害防治资金等。

(七)支持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类资金。

包括用于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农村中小学校舍建设、农村公共文化体系建设、农村电网改造、广播电视“村村通”、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农村劳动力培训、农民工培训、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农村低保、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农村医疗救助、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农村五保供养和敬老院改扩建、农村安居工程建设、农村危旧房改造、巴渝新居建设、农村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资金。

(八)财政扶贫开发类资金。

主要是中央和市财政用于支持
我区扶贫工作的资金。

(九)库区移民类资金。

包括中央和市财政安排用于支持库区饮水、道路、困难移民住房等生活生产设施建设,移民后期扶持、口粮补贴资金和对口支援资金等。

(十)支持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类资金。

包括用于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镇乡机关办公用房建设等方面的资金。

二、如何做好强农惠农资金监管工作
1.摸清涉农项目资金。

以“对农民的补贴资金、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农村社会事业投入、其他重点专项资金”四类资金为重点,进一步摸清各项涉农政策项目和各类涉农专项资金的数额。

2.强化涉农补贴资金发放监管。

对石油价格补贴、粮食综合补贴、良种补贴、生态公益林补偿、农村低保等补贴类资金,通过“一卡通”方式,及时足
额地兑现给农民;对农机购置补贴、家电下乡补贴,着力完善政策,改善服务,加强对供应商的监督,确保农民群众得到实惠。

3.完善强农惠农资金管理制度。

制订、清理和完善强农惠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制度,明确强农惠农专项申报条件、扶持重点、使用范围、报批程序、资金拨付与检查验收方法等,规范强农惠农资金使用管理。

4.公开资金管理分配情况。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公开强农惠农资金安排的原则、投向重点、申报条件、申报程序、分配标准、监督检查、跟踪问效等,提高资金分配管理工作的透明度,推动涉农资金在村务栏公示制度的落实,切实解决涉农资金和项目公开不及时、不规范的问题。

5.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审计和财政监督的职能作用,加强对强农惠农项目和资金的监督检查。

各涉农部门都选择2个以上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重点涉农项目资金开展监督检查,对发现截留、挤占、挪用、骗取强农惠农资金等问题,严格责任追究,并通报有关情况。

6.加强政策宣传工作,增强政策透明度。

充分利用村务公开栏、宣传栏、发放宣传单等方式,多方位开展政策宣传,增强政策透明度。

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形成对惠农资金多形式的监督,保障了惠农资金受益农民。

附件二:标准的农村三资管理制度
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
农村集体资金管理制度
1、财务收入管理制度
集体经济组织的经营、发包、租赁、投资、资产处置等集体收入,上级转移支付资金以及补助、补偿资金,社会捐赠资金,“一事一议”资金,集体建设用地收益等,应当及时入账核算,做到应收尽收。

严禁公款私存、私设小金库。

要加强票据管理,杜绝“白条”抵库。

要定期与开户银行核对账目,定期盘点库存现金,做到日清月结,账款相符,账实相符。

2、财务开支审批制度
日常开支按规定程序审批,重大事项开支应当履行民主程序。

财务开支事项发生时,经手人必须取得合法的原始凭证,注明用途并签字(盖章),报经主管财务的负责人审批同意并签字(盖章),定期交村务监督委员会集体审核。

审核同意后,由村务监督委员会负责人签字(盖章),由会计人员审核记账。

财务流程完成后,要按照财务公开程序进行公开,接受全体成员监督。

3、财务预决算制度
年初应当编制全年资金预算方案,按民主程序形成决议并张榜公布;预算调整时,要严格履行相关程序。

年终应当及时进行决算,并将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结果向全体成员公布
4、资金管理岗位责任制度
明确各财务管理岗位的职责、权限,实行账、款分管,支票、财务印鉴分别保管。

要按照会计核算主体分设账户(簿),应当尊重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资产所有权和财产管理自主权,不得改变集体资金的性质。

应当将财务活动情况及有关账目,定期逐笔逐项向村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年初公布财务收支计划,每月或每季度公布各项收入、支出情况,年末公布各项财产、债权债务、收益分配等情况。

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制度
1、资产清查制度
定期进行资产清查,重点清查核实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各种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做到账实、账款相符。

2、资产台账制度
集体所有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工具、器具和农业基本建设设施等固定资产,要按资产的类别建立固定资产台账,及时记录资产增减变动情况。

实行承包、租赁经营的,还应当登记承包、租赁单位(人员)名称,承包费或租赁金以及承包、租赁期限等。

已出让或报废的,应当及时核销。

3、资产评估制度
集体经济组织以招标投标方式承包、租赁、出让集体资产,以参股、联营、合作方式经营集体资产,集体经济组织实行产权制度改革、合并或者分设等,应当进行资产评估。

评估由农村经营管理部门或具有资质的单位实施。

评估结果要按权属关系经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会议或成员代表会议确认。

4、资产承包、租赁、出让制度
集体资产实行承包、租赁、出让应当制定相关方案,明确资产的名称、数量、用途,承包、租赁、出让的条件及其价格,是否招标投标等事项;同时履行民主程序。

集体资产承包、租赁、出让经营时,应当签订经济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并向全体成员公开。

经济合同及有关资料应当及时归档并报乡镇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备案。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