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周春秋战国宴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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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
• 殷代重祭祀乐舞,而周代则把乐舞特别是音乐直接与宴会结合在一起。 “天子食,日举似乐”;《乡饮酒礼》的“作乐”分为升歌、笙歌、 闲歌、合乐四个程序,其他的宴会的音乐侑食演奏在《礼记》中亦有 明确的记载。 • 故历来研究《诗经》的学者普遍认为《大雅》是用于王室大典宴会 的歌词,《小雅》是用于诸侯宫廷的宴会歌词。西周以后,以乐侑食 之制,盛而不衰,无论国家大典之筵宴,还是民间婚嫁之筵宴,举乐 以助兴侑食蔚为风气。
• (4)宴会菜肴陈列与献食制度
• 《礼记》中记载了小型便宴《曲礼》上肴馔的陈列规定,大意是,凡 进食之礼,带骨熟肉放左边,不带骨切肉放右边;饭居人之左,羹居 人之右;烤肉放外侧,酱放内侧;等等。至于食序,大抵是先酒次肉 次饭。 • 关于献食制度,天子膳食,由膳夫献食,贵客和尊主进食,由自己的 妻妾或仆从举案献食,吃一味,献一味,一味食毕,再献一味。献食 制度始于周秦,兴于两汉,传至南北朝。这种制度某种意义上也是后 来宴会服务的肇始。
西周时期饮食器具
• 一、食器 食器按照不同的使用功能又可大致分为炊食器、盛食器、取 食器等几种。 (一)炊食器 周代的炊食器可分为烹熟肉食和主食两大 类。炊制肉食的青铜器具为镬。《淮南子· 说山训》载:“尝一脔肉, 知一镬之味。”高注曰:“有足曰鼎,无足曰镬。”可见镬的本义是 无足的圜底锅。但在周代,“镬是在列鼎之外的专门用于烹煮的器, 镬也称为镬鼎”,其中战国早期的曾侯乙墓中出土有两个大鼎,鼎肉 有牛体,腹底有炊烟痕,应是煮肉的镬鼎。《仪礼· 士冠礼》载:“若 杀,则特豚,载合升,离肺实于鼎。”郑注曰:“煮于镬曰亨,在鼎 曰升,在俎曰载。”《仪礼· 特牲馈食礼》载:“亨于门外东方,西面 北上。”郑注曰:“亨,煮也。煮豕、鱼、腊以镬,各一爨。”《仪 礼· 士虞礼》载:“侧亨于庙门外之右,东面。”郑注云:“侧亨,亨 一胖也。亨于爨用镬,不于门东,未可以吉也。”《周礼· 天官· 亨人》 载:“亨人掌共鼎镬以给水火之齐。”郑注曰:“镬,所以煮肉及鱼、 腊之器。既孰,乃脀于鼎。”从上几例可见,镬是用来烹煮肉食的器 具,肉食在镬内煮熟后,再取出放入鼎内。另如《仪礼· 少牢馈食礼》 载:“羹定,雍人陈鼎五,三鼎在羊镬之西,二鼎在豕镬之西。”可 见在周代,镬的使用还具有一定的针对性,每种牲肉都各有其镬。
• 由于生产力的影响,西周的饮食器具还主要以青铜为主,不过与商 朝和西周早期的铜器相比,西周中晚期的青铜器装饰失去了恐怖森 严,神秘的色彩,而较多的动物形象如牛、马、象、鸟、羊等尊形 器的出现,更多地表现了浓郁的生活气息,更好地反映或体现其在 “礼仪”场合—宴会、祭礼等场合的应用方便。另外,西周在器具 的结构设计上也较从前大为进步,无论是器形的增多或减少,还是 同一器形的不同部位的变化,抑或同一体形上的部件增与减,都体 现了周代器物的实用性。以我们大家都熟悉的鼎为例,鼎从早期的 柱足到晚期的马蹄形足之变化,从器物制造的角度讲,可能是为了 与其它器物如复、盘、巨等的兽足相一致,使一组生活用具的风格 相协调。立耳变成附耳,当是为了便于加盖。加盖之目的再明显不 过了,为了保温,加速食物的熟化。这无论从烹饪角度—保持食物 的色香味美、鲜嫩,还是从节约能源的角度讲都有着非常重要的意 义。同时有耳便于搬动,使其有了更为广阔的“用武之地”。 周人 的饮食器具按材质的不同除了上面所说的青铜器外,根据文献记载, 还存在着大量木器、陶器以及竹器等等。区别开来,青铜器仅限于 贵族阶层使用,而庶民阶层则以陶制器 具为主。按照其使用功能分 类这些器具有可分为食器和酒器两大类。
西周菜肴特点
• 一、 饮食种类 • 周代食物的基本来源主要有两个方面,首先包括以农
业为基础的黍稷稻粱菽麦的谷物和冬瓜、葫芦葵藿等蔬 菜。《周礼· 夏官》中还设职方氏职掌全国九州岛所产的 “九谷、六畜之数要,周知其利害。”九州岛所产谷物、 禽畜、鱼、盐等物产各不相同
• 其次是通过畜养上表提到的马牛羊鸡犬豕等六蓄和狩猎获得犀象、糜、 鹿、虎、狼类以及打渔所得到的鱼类等肉食。我们按照其加工方式大 致可以分为煮、蒸、炰、燔、脍、炙、羹、肉酱、脯、腊等。 1、煮: 煮食是周人饮食方式的最主要的一种,常见于史籍。④《诗· 小雅· 楚 茨》:“济济跄跄,絜尔牛羊,以往蒸尝,或剥或亨,或肆或将”, 《诗· 小雅· 信南山》:“祭以清酒,从以骍牡。亨于祖考,执其莺刀, 以启其毛,取其臼嘴。是蒸是享,苾苾芬芬”,《诗· 枫会· 匪风》: “谁能烹鱼?溉之釜鬵”。《左传· 昭公二十年》也有“以烹鱼肉”等记 载 • 2、蒸:蒸食是烹调技术之一,其最大特点是,烹调出来的菜肴,原汁 原味.味鲜汤清,香气浓醇,清淡不腻。《诗· 大雅· 生民》:“或舂或揄, 或簸或蹂。释之叟叟,烝之浮浮”,西周《陈公子献》铭文记曰: “用蒸稻梁”,《小雅· 信南山》:“祭以清酒,从以骍牡„„是蒸是享, 苾苾芬芬”。 • 3、炰:是指用烂泥涂抹食物并置火中烧熟。《诗经》中屡见记载, 如《诗· 小雅· 瓤叶》:“有兔斯首,炰之燔之”,《诗· 小雅· 六月》: “饮御诸友,炰龞脍鲤”,《诗· 大雅· 韩奕》:“其肴维何?炰鳖鲜 鱼”,《鲁颂· 阅宫》:“毛炰胾羹,笾豆大房”
• 8、肉酱:见《大雅· 行苇》:“醓醢以荐,或燔或炙”,《礼记· 少 仪》:“糜鹿为菹”,菹也称肉酱。此外,兽类杂碎亦是食用的, 《大雅· 行苇》:“嘉肴脾臄,或歌或咢”,考古发现的实物资料更能 说明之,赵固ml:7号鼎中,ml:8号鼎中,皆满装了无骨的肉块,肝肺之 类。 • 9、脯:就是咸肉或咸肉片,不加姜、桂,只抹盐晒干而成,《大 雅· 尧》:“尔酒既湑,尔肴伊脯”。 • 10、腊:将兽类去毛,经火烘烤,再晒干的干肉,《聘礼》、《公食 大夫》、《礼器》记载,九鼎鼎实中就有腊,鲜腊。《周礼· 天官· 家宰》 中,专设“腊人”职司,负责在婚、丧、祭礼、生活等大事中,用不 完的禽肉,整治干储。三、五、七、九鼎鼎实中均有腊,即干肉,亦 说明需用量之大,无怪乎要专设职司,负责整治干储兽肉。而且,九 鼎中除干肉外,还要鲜干肉,更说明此项工作的重要。
• 4、燔:指将带毛的肉直接用火烧熟。《小雅· 楚茨》:“执爨踖踖,为 俎孔硕,或燔或炙”,《小雅· 瓤叶》:“有兔斯首,炮之燔之”,《大 雅· 生民》:“取羝以軷,载燔载烈”,《大雅· 行苇》:“醓醢以荐,或 燔或炙”。《大雅· 兔整》:“旨酒欣欣,燔炙芬芬”。《左传· 襄公22 年》:“与执胳焉”,燔通胳,也是古代祭祀用的烤肉。《谷梁传· 宝 公十四年》:“服者何也?„„祭肉也,生曰服,熟曰胳”。 • 5、脍:指碎切鱼肉,生食之。《诗· 小雅· 六月》:“饮御诸友,热鳌 脍鲤”。 • 6、炙:指将肉穿上,架在火上熏烤使熟,《诗经》中多有反映。《小 雅· 楚茨》:“为俎孔硕,或播或炙”,《小雅· 瓤叶》:“有兔斯首, 燔之炙之”,《大雅· 行苇》:“解酿以荐,或燔或炙”,《大雅.尧 繁》:“旨酒欣欣,燔炙芬芬”。 • 7、羹:指用肉或菜调和五味做成的带汤食物。《鲁颂· 閟宫》:“牺 尊将将,毛炰胾羹”,歇羹即瘦肉汤,也许就是今元的肉丝汤。《礼 记· 内则》曰:“雉羹麦食”,是说吃麦饭喝鸡汤,《礼记· 王藻》云: “诸侯玄端以祭„„朔月少牢,五俎四簋,子卯稷食菜羹”。说明即使是 诸候,忌日也不吃稻、粱而食稷喝菜汤。
• 周代是一个讲究等级制度的社会,反映在宴会上,“名位 不同,礼亦异数”。如,宴会列鼎数目是有严格规定的, 奴隶主等级越高,用鼎越多,肴馔也越多,其余各种礼 (食)器的数目亦因“名位不同”而有不同的区别。
• (3)尊老制度与养老宴
• 周代承接夏商二代,把养老宴作为一种宴会制度确定下来了。《礼制王制》中说:“凡养老,有虞氏以燕礼,夏后氏以飨礼,殷人以食礼, 周人佾而兼用之。”又如宴会尊老制度,如《乡饮酒礼》规定,六十 岁的老人可以坐着凭几而食,而六十岁以下的人只能站着伺候长者, 站着饮食。
周
• 西周后期社会矛盾包括统治集团内部矛盾日趋激化, 对土地以及政权的争夺,加速了西周的灭亡。国人暴 动动摇了西周统治的基础,公元前771年,周幽王被犬 戎杀死,西周灭亡了。 • 公元前770年,申侯和其它一些诸侯立周平王(宜臼) 为国王,平王将京都从宗周迁至洛邑(今河南省洛阳
西 • (1)详尽繁琐的礼仪形式和内容 周 宴 席 • (2)宴会等级制度 特 点
• (二)盛食器 首先为鼎,鼎的用途多样,可为传国重器,如周之九 鼎,也可为饮食之器,当然,这里所指是鼎的后一种功能。从文献 资料中可知鼎用于烹饪,《周易》中有鼎卦,其彖辞曰:“鼎,象 也,以木巽火,烹饪也。”可为其证。鼎又可用于盛肉食,这一点 从上文论述镬器功能时所引材料中可得证明,另《仪礼· 特牲馈食礼》 载:“羹饪,实鼎,陈于门外,如初。”同样表明鼎可用于盛放羹 食。因此,综合来看,鼎有烹饪和盛食的双重功用,但为方便起见, 故将鼎归为盛食器而进行说明。鼎从形制上划分,具有不同的称呼。 《诗经· 周颂· 丝衣》载:“鼐鼎及鼒。”毛传曰:“大鼎谓之鼐。小 鼎谓之鼒。”在商周可以说鼎是上层贵族的专属物,所以也大都按 照其拥有者的姓名和地位来命名,比如《吴王姬鼎》、《叔液鼎》、 《伯鼎》、《毛公鼎》、《吴王孙无土鼎》等。 此外还有铏器, 《仪礼· 聘礼》载:“六铏继之,牛以西羊、豕,豕南牛,以东羊、 豕。”郑注曰:“铏,羹器也。”《仪礼· 特牲馈食礼》载:“祭铏, 尝之,告旨。”郑注曰:“铏,肉味之有菜和者。”《仪礼· 公食大 夫礼》载:“宰夫设铏四于豆西,东上,牛以西羊,羊南豕,豕以 东牛。”郑注曰:“铏,菜和羹之器。”贾疏云:“据羹在铏言之, 谓之铏羹,据器言之,谓之铏鼎,正鼎之后设之,谓之陪鼎,据入 庶羞言之,谓之羞鼎,其时一也。”可见,铏为盛装铏羹(菜肉之
西周春秋战国宴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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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 寒:201303725 彭 虹 :201303510 熊卿岚:201303470 向秋虹:201303707 许娜娜:201303692
西
• 西周(前1046年―前771年)是由周文王之子周武王灭 商后所建立,至公元前771年周幽王被申侯和犬戎所杀 为止,共经历11代12王,大约历经275年。定都于镐京 和丰京(今陕西西安市西南),成王五年营建东都成 周洛邑(今河南省洛阳市)。 • 历史上将东迁之前那一时期的周朝称为西周。周朝是 中国远古社会的鼎盛时期。从西周开始,进行境内各 个民族与部落不断融合的过程,在这期间,华夏族逐 步形成,成为现代汉民族的前身。从周朝开始,进行 境内各个民族与部落不断融合的过程,其它还有夷、 蛮、越、戎狄、肃慎、东胡等诸多少数民族。西周国 野之制最为典型,到春秋时期国野之制开始瓦解,到 战国则普遍为郡县。
• 周朝时期除了有祭祀宴飨外,并把宴会推及国家政事和 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而且各种宴会都要按照制度举行 礼仪,所以各种宴会也通称为礼。因此,这个时期宴会 最大的特点是形成了以礼为核心的宴会制度。 在周代,宴会的礼仪形式和内容都有详尽的规定。例如, 《乡饮酒礼》的礼节程序有二十四节,《大射礼》的礼节 程序则有四十三节之多。即便是宴飨中的问答辞令、赋诗 言志都有一定的准规,如果失言失态,都应被认为有辱君 命,有失身份的大事。
• 此外,果类食物是任何时代都不可或缺的食物种类,仅《诗经》中频 繁地提及的当时的水果, 据粗略估算不下60余处, 其中《周南· 桃夭》、 《召南· 甘棠》、《召南· 詄有梅》、《卫风· 木瓜》、《魏风· 园有桃》 等篇章, 更是直接以果名为诗之题目。全书共提及水果11 大类, 分别是: 桃、 李、 梅、 梨、 枣、 榛、栗、 棣、 桑、 苌楚、 木瓜, 其中有的种 类还包含不同的亚种, 如枣类包含棘。⑤在西周它已有多种食用方式: 生食,《诗· 魏风》:“园有桃,其实之肴”,晒干、盐腌为贮备食粮, 如《礼记· 内则》:“桃之者,梅之者,卵盐,人君燕所食也”,即用 卵盐腌制的桃和梅是人君能吃的食物。调味,如花椒及梅,见《礼 记》:“调如羹和,唯尔梅盐。”说明在做肉汤、菜汤时需要咸的盐 和酸的梅作为调味品,无怪乎古代在历史上,常有论者将治国喻为 “调和鼎鼐”,将宰相称作“盐梅”⑥ 。这不是偶然的,因为两者都 是一种调和的角色。除了食用外,它还用于一项重要的场合——祭祀。 《笾人职》曰: “馈食之笾, 其实枣、栗、桃、干楂。”郑注云: “干楂, 干梅也。
• 殷代重祭祀乐舞,而周代则把乐舞特别是音乐直接与宴会结合在一起。 “天子食,日举似乐”;《乡饮酒礼》的“作乐”分为升歌、笙歌、 闲歌、合乐四个程序,其他的宴会的音乐侑食演奏在《礼记》中亦有 明确的记载。 • 故历来研究《诗经》的学者普遍认为《大雅》是用于王室大典宴会 的歌词,《小雅》是用于诸侯宫廷的宴会歌词。西周以后,以乐侑食 之制,盛而不衰,无论国家大典之筵宴,还是民间婚嫁之筵宴,举乐 以助兴侑食蔚为风气。
• (4)宴会菜肴陈列与献食制度
• 《礼记》中记载了小型便宴《曲礼》上肴馔的陈列规定,大意是,凡 进食之礼,带骨熟肉放左边,不带骨切肉放右边;饭居人之左,羹居 人之右;烤肉放外侧,酱放内侧;等等。至于食序,大抵是先酒次肉 次饭。 • 关于献食制度,天子膳食,由膳夫献食,贵客和尊主进食,由自己的 妻妾或仆从举案献食,吃一味,献一味,一味食毕,再献一味。献食 制度始于周秦,兴于两汉,传至南北朝。这种制度某种意义上也是后 来宴会服务的肇始。
西周时期饮食器具
• 一、食器 食器按照不同的使用功能又可大致分为炊食器、盛食器、取 食器等几种。 (一)炊食器 周代的炊食器可分为烹熟肉食和主食两大 类。炊制肉食的青铜器具为镬。《淮南子· 说山训》载:“尝一脔肉, 知一镬之味。”高注曰:“有足曰鼎,无足曰镬。”可见镬的本义是 无足的圜底锅。但在周代,“镬是在列鼎之外的专门用于烹煮的器, 镬也称为镬鼎”,其中战国早期的曾侯乙墓中出土有两个大鼎,鼎肉 有牛体,腹底有炊烟痕,应是煮肉的镬鼎。《仪礼· 士冠礼》载:“若 杀,则特豚,载合升,离肺实于鼎。”郑注曰:“煮于镬曰亨,在鼎 曰升,在俎曰载。”《仪礼· 特牲馈食礼》载:“亨于门外东方,西面 北上。”郑注曰:“亨,煮也。煮豕、鱼、腊以镬,各一爨。”《仪 礼· 士虞礼》载:“侧亨于庙门外之右,东面。”郑注云:“侧亨,亨 一胖也。亨于爨用镬,不于门东,未可以吉也。”《周礼· 天官· 亨人》 载:“亨人掌共鼎镬以给水火之齐。”郑注曰:“镬,所以煮肉及鱼、 腊之器。既孰,乃脀于鼎。”从上几例可见,镬是用来烹煮肉食的器 具,肉食在镬内煮熟后,再取出放入鼎内。另如《仪礼· 少牢馈食礼》 载:“羹定,雍人陈鼎五,三鼎在羊镬之西,二鼎在豕镬之西。”可 见在周代,镬的使用还具有一定的针对性,每种牲肉都各有其镬。
• 由于生产力的影响,西周的饮食器具还主要以青铜为主,不过与商 朝和西周早期的铜器相比,西周中晚期的青铜器装饰失去了恐怖森 严,神秘的色彩,而较多的动物形象如牛、马、象、鸟、羊等尊形 器的出现,更多地表现了浓郁的生活气息,更好地反映或体现其在 “礼仪”场合—宴会、祭礼等场合的应用方便。另外,西周在器具 的结构设计上也较从前大为进步,无论是器形的增多或减少,还是 同一器形的不同部位的变化,抑或同一体形上的部件增与减,都体 现了周代器物的实用性。以我们大家都熟悉的鼎为例,鼎从早期的 柱足到晚期的马蹄形足之变化,从器物制造的角度讲,可能是为了 与其它器物如复、盘、巨等的兽足相一致,使一组生活用具的风格 相协调。立耳变成附耳,当是为了便于加盖。加盖之目的再明显不 过了,为了保温,加速食物的熟化。这无论从烹饪角度—保持食物 的色香味美、鲜嫩,还是从节约能源的角度讲都有着非常重要的意 义。同时有耳便于搬动,使其有了更为广阔的“用武之地”。 周人 的饮食器具按材质的不同除了上面所说的青铜器外,根据文献记载, 还存在着大量木器、陶器以及竹器等等。区别开来,青铜器仅限于 贵族阶层使用,而庶民阶层则以陶制器 具为主。按照其使用功能分 类这些器具有可分为食器和酒器两大类。
西周菜肴特点
• 一、 饮食种类 • 周代食物的基本来源主要有两个方面,首先包括以农
业为基础的黍稷稻粱菽麦的谷物和冬瓜、葫芦葵藿等蔬 菜。《周礼· 夏官》中还设职方氏职掌全国九州岛所产的 “九谷、六畜之数要,周知其利害。”九州岛所产谷物、 禽畜、鱼、盐等物产各不相同
• 其次是通过畜养上表提到的马牛羊鸡犬豕等六蓄和狩猎获得犀象、糜、 鹿、虎、狼类以及打渔所得到的鱼类等肉食。我们按照其加工方式大 致可以分为煮、蒸、炰、燔、脍、炙、羹、肉酱、脯、腊等。 1、煮: 煮食是周人饮食方式的最主要的一种,常见于史籍。④《诗· 小雅· 楚 茨》:“济济跄跄,絜尔牛羊,以往蒸尝,或剥或亨,或肆或将”, 《诗· 小雅· 信南山》:“祭以清酒,从以骍牡。亨于祖考,执其莺刀, 以启其毛,取其臼嘴。是蒸是享,苾苾芬芬”,《诗· 枫会· 匪风》: “谁能烹鱼?溉之釜鬵”。《左传· 昭公二十年》也有“以烹鱼肉”等记 载 • 2、蒸:蒸食是烹调技术之一,其最大特点是,烹调出来的菜肴,原汁 原味.味鲜汤清,香气浓醇,清淡不腻。《诗· 大雅· 生民》:“或舂或揄, 或簸或蹂。释之叟叟,烝之浮浮”,西周《陈公子献》铭文记曰: “用蒸稻梁”,《小雅· 信南山》:“祭以清酒,从以骍牡„„是蒸是享, 苾苾芬芬”。 • 3、炰:是指用烂泥涂抹食物并置火中烧熟。《诗经》中屡见记载, 如《诗· 小雅· 瓤叶》:“有兔斯首,炰之燔之”,《诗· 小雅· 六月》: “饮御诸友,炰龞脍鲤”,《诗· 大雅· 韩奕》:“其肴维何?炰鳖鲜 鱼”,《鲁颂· 阅宫》:“毛炰胾羹,笾豆大房”
• 8、肉酱:见《大雅· 行苇》:“醓醢以荐,或燔或炙”,《礼记· 少 仪》:“糜鹿为菹”,菹也称肉酱。此外,兽类杂碎亦是食用的, 《大雅· 行苇》:“嘉肴脾臄,或歌或咢”,考古发现的实物资料更能 说明之,赵固ml:7号鼎中,ml:8号鼎中,皆满装了无骨的肉块,肝肺之 类。 • 9、脯:就是咸肉或咸肉片,不加姜、桂,只抹盐晒干而成,《大 雅· 尧》:“尔酒既湑,尔肴伊脯”。 • 10、腊:将兽类去毛,经火烘烤,再晒干的干肉,《聘礼》、《公食 大夫》、《礼器》记载,九鼎鼎实中就有腊,鲜腊。《周礼· 天官· 家宰》 中,专设“腊人”职司,负责在婚、丧、祭礼、生活等大事中,用不 完的禽肉,整治干储。三、五、七、九鼎鼎实中均有腊,即干肉,亦 说明需用量之大,无怪乎要专设职司,负责整治干储兽肉。而且,九 鼎中除干肉外,还要鲜干肉,更说明此项工作的重要。
• 4、燔:指将带毛的肉直接用火烧熟。《小雅· 楚茨》:“执爨踖踖,为 俎孔硕,或燔或炙”,《小雅· 瓤叶》:“有兔斯首,炮之燔之”,《大 雅· 生民》:“取羝以軷,载燔载烈”,《大雅· 行苇》:“醓醢以荐,或 燔或炙”。《大雅· 兔整》:“旨酒欣欣,燔炙芬芬”。《左传· 襄公22 年》:“与执胳焉”,燔通胳,也是古代祭祀用的烤肉。《谷梁传· 宝 公十四年》:“服者何也?„„祭肉也,生曰服,熟曰胳”。 • 5、脍:指碎切鱼肉,生食之。《诗· 小雅· 六月》:“饮御诸友,热鳌 脍鲤”。 • 6、炙:指将肉穿上,架在火上熏烤使熟,《诗经》中多有反映。《小 雅· 楚茨》:“为俎孔硕,或播或炙”,《小雅· 瓤叶》:“有兔斯首, 燔之炙之”,《大雅· 行苇》:“解酿以荐,或燔或炙”,《大雅.尧 繁》:“旨酒欣欣,燔炙芬芬”。 • 7、羹:指用肉或菜调和五味做成的带汤食物。《鲁颂· 閟宫》:“牺 尊将将,毛炰胾羹”,歇羹即瘦肉汤,也许就是今元的肉丝汤。《礼 记· 内则》曰:“雉羹麦食”,是说吃麦饭喝鸡汤,《礼记· 王藻》云: “诸侯玄端以祭„„朔月少牢,五俎四簋,子卯稷食菜羹”。说明即使是 诸候,忌日也不吃稻、粱而食稷喝菜汤。
• 周代是一个讲究等级制度的社会,反映在宴会上,“名位 不同,礼亦异数”。如,宴会列鼎数目是有严格规定的, 奴隶主等级越高,用鼎越多,肴馔也越多,其余各种礼 (食)器的数目亦因“名位不同”而有不同的区别。
• (3)尊老制度与养老宴
• 周代承接夏商二代,把养老宴作为一种宴会制度确定下来了。《礼制王制》中说:“凡养老,有虞氏以燕礼,夏后氏以飨礼,殷人以食礼, 周人佾而兼用之。”又如宴会尊老制度,如《乡饮酒礼》规定,六十 岁的老人可以坐着凭几而食,而六十岁以下的人只能站着伺候长者, 站着饮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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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周后期社会矛盾包括统治集团内部矛盾日趋激化, 对土地以及政权的争夺,加速了西周的灭亡。国人暴 动动摇了西周统治的基础,公元前771年,周幽王被犬 戎杀死,西周灭亡了。 • 公元前770年,申侯和其它一些诸侯立周平王(宜臼) 为国王,平王将京都从宗周迁至洛邑(今河南省洛阳
西 • (1)详尽繁琐的礼仪形式和内容 周 宴 席 • (2)宴会等级制度 特 点
• (二)盛食器 首先为鼎,鼎的用途多样,可为传国重器,如周之九 鼎,也可为饮食之器,当然,这里所指是鼎的后一种功能。从文献 资料中可知鼎用于烹饪,《周易》中有鼎卦,其彖辞曰:“鼎,象 也,以木巽火,烹饪也。”可为其证。鼎又可用于盛肉食,这一点 从上文论述镬器功能时所引材料中可得证明,另《仪礼· 特牲馈食礼》 载:“羹饪,实鼎,陈于门外,如初。”同样表明鼎可用于盛放羹 食。因此,综合来看,鼎有烹饪和盛食的双重功用,但为方便起见, 故将鼎归为盛食器而进行说明。鼎从形制上划分,具有不同的称呼。 《诗经· 周颂· 丝衣》载:“鼐鼎及鼒。”毛传曰:“大鼎谓之鼐。小 鼎谓之鼒。”在商周可以说鼎是上层贵族的专属物,所以也大都按 照其拥有者的姓名和地位来命名,比如《吴王姬鼎》、《叔液鼎》、 《伯鼎》、《毛公鼎》、《吴王孙无土鼎》等。 此外还有铏器, 《仪礼· 聘礼》载:“六铏继之,牛以西羊、豕,豕南牛,以东羊、 豕。”郑注曰:“铏,羹器也。”《仪礼· 特牲馈食礼》载:“祭铏, 尝之,告旨。”郑注曰:“铏,肉味之有菜和者。”《仪礼· 公食大 夫礼》载:“宰夫设铏四于豆西,东上,牛以西羊,羊南豕,豕以 东牛。”郑注曰:“铏,菜和羹之器。”贾疏云:“据羹在铏言之, 谓之铏羹,据器言之,谓之铏鼎,正鼎之后设之,谓之陪鼎,据入 庶羞言之,谓之羞鼎,其时一也。”可见,铏为盛装铏羹(菜肉之
西周春秋战国宴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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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 寒:201303725 彭 虹 :201303510 熊卿岚:201303470 向秋虹:201303707 许娜娜:201303692
西
• 西周(前1046年―前771年)是由周文王之子周武王灭 商后所建立,至公元前771年周幽王被申侯和犬戎所杀 为止,共经历11代12王,大约历经275年。定都于镐京 和丰京(今陕西西安市西南),成王五年营建东都成 周洛邑(今河南省洛阳市)。 • 历史上将东迁之前那一时期的周朝称为西周。周朝是 中国远古社会的鼎盛时期。从西周开始,进行境内各 个民族与部落不断融合的过程,在这期间,华夏族逐 步形成,成为现代汉民族的前身。从周朝开始,进行 境内各个民族与部落不断融合的过程,其它还有夷、 蛮、越、戎狄、肃慎、东胡等诸多少数民族。西周国 野之制最为典型,到春秋时期国野之制开始瓦解,到 战国则普遍为郡县。
• 周朝时期除了有祭祀宴飨外,并把宴会推及国家政事和 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而且各种宴会都要按照制度举行 礼仪,所以各种宴会也通称为礼。因此,这个时期宴会 最大的特点是形成了以礼为核心的宴会制度。 在周代,宴会的礼仪形式和内容都有详尽的规定。例如, 《乡饮酒礼》的礼节程序有二十四节,《大射礼》的礼节 程序则有四十三节之多。即便是宴飨中的问答辞令、赋诗 言志都有一定的准规,如果失言失态,都应被认为有辱君 命,有失身份的大事。
• 此外,果类食物是任何时代都不可或缺的食物种类,仅《诗经》中频 繁地提及的当时的水果, 据粗略估算不下60余处, 其中《周南· 桃夭》、 《召南· 甘棠》、《召南· 詄有梅》、《卫风· 木瓜》、《魏风· 园有桃》 等篇章, 更是直接以果名为诗之题目。全书共提及水果11 大类, 分别是: 桃、 李、 梅、 梨、 枣、 榛、栗、 棣、 桑、 苌楚、 木瓜, 其中有的种 类还包含不同的亚种, 如枣类包含棘。⑤在西周它已有多种食用方式: 生食,《诗· 魏风》:“园有桃,其实之肴”,晒干、盐腌为贮备食粮, 如《礼记· 内则》:“桃之者,梅之者,卵盐,人君燕所食也”,即用 卵盐腌制的桃和梅是人君能吃的食物。调味,如花椒及梅,见《礼 记》:“调如羹和,唯尔梅盐。”说明在做肉汤、菜汤时需要咸的盐 和酸的梅作为调味品,无怪乎古代在历史上,常有论者将治国喻为 “调和鼎鼐”,将宰相称作“盐梅”⑥ 。这不是偶然的,因为两者都 是一种调和的角色。除了食用外,它还用于一项重要的场合——祭祀。 《笾人职》曰: “馈食之笾, 其实枣、栗、桃、干楂。”郑注云: “干楂, 干梅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