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村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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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干部帮办制

村委会制度(六)

为了方便群众,解决一些群众到县乡办事不方便的问题,更好地服务于群众,特制定本制度。

一、村民在建房、办证等过程中,村干部可利用“熟悉上级部门和办事人员”的优势和到上级有关部门机会相对较多的条件,帮助代办有关手续或有关事情。

二、凡涉及村民要求代办有关事情的,村干部必须受理,能够办理的及时给予办理,不能办理的说明其原因,并做好解释工作。

三、村干部在为群众代办有关手续或事情时,不得收取任何手续费或代办费。

村干部包组联户制

村委会制度(七)

为进一步改进村干部的工作方法,强化服务意识,提高办事效率,发挥上情下达、下情上达的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一、要当好“三员”,即“通讯员、指导员、战斗员”。要及时传达上级和本村阶段性工作,经常下组入户,了解掌握组户的情况,发挥通讯员的作用;要指导好各组开展有关工作,发挥指导员作用;要及时帮助解决组里出现的各类矛盾和困难,发挥战斗员作用。

二、要做到“六个一”,即联系好一到三个组;联系好一户种养殖专业户或科技示范户;联系好一户困难户;联系好一名老党员、老干部;抓好一个典型;记好一本包组联户笔记(民情日记)。

三、要保证下组入户时间,每个村干部要经常下组入户,访贫问苦,了解民情,每月下组不少于十天,全年下联系户不少于十二次。

四、要做好情况反馈工作,对反映的一般性问题,村干部要实行全程负责制;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告,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并最终按村班子的意见做好办理工作。

五、要加强廉政建设。村干部下组入户时要注意自身形象,不能随便接受群众的请吃。

村干部办事承诺制度

村委会制度(八)

为提高村干部办事效率,密切干群关系,特制定本制度。

一、村民直接到村部或电话反映有关情况,一般要求能当场答复的立即答复,能当天解决的当天解决,需调查核实的,一周内解决,做到群众有困难主动帮、有意见主动改、有要求主动办。如遇领导或分管干部不在时,不能当专场答复时,必须在两天内做出答复。对于不能解决的必须说明理由,做好解释工作。

二、村民直接到村部或电话反映情况,必须认真对待,热情接待,注意答复的方式方法,并做好记录。对于重大情况,必须及时向村主要领导汇报。

三、群众反映的一些重大问题,如涉及乡镇以上的,村干部在做好解释工作的同时,必须及时同上级有关部门取得联系,上报情况。

村干部访谈制度

村委会制度(九)

为进一步转变干部工作作风,更好的深入群众,密切干群关系,特制定本制度。

一、村干部要经常下农户走访、坐谈,针对农户白天外出较多的情况可利用晚间进行夜访。

二、村干部每月访谈农户不少于三十人次,其中夜访农户不少于三次。

三、村干部访谈内容:一是宣传教育,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党委、政府有关精神;二是调查研究,征求群众对村里重大实事项目建设或有关工作的意见建议,了解情况,查找问题,总结经验,及时把握村情民意;三是指导服务,为农户提供信息,传递知识,反馈村民反映的情况和要求解决的问题,督促抓好精神文明建设;四是排忧解难,了解群众的困难,主动出主意、想办法,帮助解决,及时把实事做好,好事做实。

为民服务中心制度

为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牢记为人民服务宗旨,充分发挥“情系基层、为民服务”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将为民服务经常化、制度化。以巩固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成果,结合本村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为民服务的目的

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进模范作用,树立共产党员的良好形象。

二、为民服务宗旨

帮助辖区居民排忧解难,解决社区实际问题。

三、为民服务载体

以在册、在职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其他人员自愿组成的“党员自愿者服务队”为载体,围绕本村存在问题与居民需要随时开展为民服务。

四、为民服务内容

开展来信来访、便民代理、教育培训、医疗服务、法律咨询、维护治安、义务巡逻、水电维修、衣具合理、私家车营运、生产资料配送等各种形式的服务活动。

五、为民服务方式

1、成立“志愿者服务队”各项目小组;

2、开展党员与困难群众结队活动;

3、现场开展来信来访、便民代理、医疗服务、法律咨询等活动;

4、开展“三谈五访”活动。三谈:民情访谈、民情夜谈、民

情约谈;五访:对孤寡老人和困难家庭每月走访,生病定访,来访回访、节日专访、大事必访。

六、为民服务要求

1、每一个参加为民服务的党员,必须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准时参加为民服务活动。

2、为民服务的党员在劳动中,应发扬共产党员不怕苦、不怕累、不怕脏的精神,保质保量解决居民急需解决的问题,为服务队赢得信誉。

3、党员参加为民服务情况,列入党员考核内容。

为民服务中心协调会制度

一、协调会是定期对涉及本村公益性、社会性事务进行汇报交流,以及本中心服务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困难进行研究探讨协商解决的制度。

二、协调会每月召开一次,必要时可临时决定召开会议。

三、召集协调会时,可邀请有关部门提供相关的政策、法律和其他服务。

四、协调会参加人员:村三套班子成员、各服务小组组长、副组长、村民代表,其他需要参加会议的人员。

五、协调会的程序和内容包括:

1、准备程序:一是列出需要协商的事宜,在协调会召开前三日内书面告知与会成员,遇到特殊情况时,可随时召开协调会;二是协调会召开前,应先由领导小组联系与会人员,确定协调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准备好相应的材料。

2、会议程序:一是会议先由与会人员汇报交流,然后列出问题清单,分轻重缓急并据此进行分析研究,做好翔实记录;二是对群众要求办理的事项,只要手续完备,符合政策,经研究依靠本中心能力能够解决的,就要在最短的时间内办结;无法解决的,也要在最短的时间内告知当事人通过其他途径再行解决。

为民服务中心志愿者管理制度

一、志愿者的管理推行注册志愿者制度。本中心长期接纳志愿者的报名申请。

二、注册志愿者的基本条件:凡十八周岁以上的个人和团体,志愿从事志愿服务工作,并具有相应的服务技能,特殊行业需要持有有效资格证件。履行入会登记手续,接受入会辅导,均可到村为民服务中心申请。

三、注册志愿者的申请程序:凭本人有效证件到本中心填写注册登记表,本中心按照志愿者的基本条件对申请人情况进行审核,对审核合格的志愿者,建立志愿者档案。

四、志愿者享有以下权利:

1、志愿者接受本中心的培训。培训分为:志愿者基本知识培训、服务技能培训;

2、志愿者在志愿服务活动中,遇到困难和问题,可以请求本中心帮助解决;

3、志愿者享人监督、建议、批评,自由出入本中心的权利;

4、为村民修理器具时,根据实际情况,收取成本费。

五、志愿者和本中心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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