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九篇铁路货车检修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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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篇货车检修管理
第一章铁路货车检修组织
第一节我国铁路货车管理体制
一、我国铁路货车检修管理体制现状
做好铁路货车管理工作,是保证铁路货车行车安全,加快货车车辆周转,完成铁路运输的重要基础,是全面提高货车技术水平、确保运输安全畅通的基本要求。当前我国铁路车辆管理采用“铁道部—铁路局—车辆段”三级管理体制,由铁道部集中统一领导,铁路局车辆处、车辆段逐级负责。铁道部对货车造修工厂和科研院所实行行业管理,进行技术指导,对货车造修工厂进行产品质量验收,与大专院校进行业务交流与合作。
二、建国以来铁路货车管理体制发展回顾
新中国成立后,铁道部借鉴前苏联铁路管理模式,建立了对全国铁路实行集中领导和分级管理相统一的分区管理体制,先后设立了哈尔滨、齐齐哈尔、吉林、沈阳、锦州、平津、郑州、济南、太原、上海、衡阳等11个铁路管理局,各管理局内再设若干分局和办事处,进而领导站段。
几经调整,1952年全国铁路货车基本形成“铁道部—铁路局—铁路分局—车辆段”四级管理体制。1958年、1961年~1965年、1983年~2005年,虽然对铁路管理机构采取局部调整措施,但总体上四级管理体制未变。铁路分局车辆分处(科)在铁路局车辆处直接领导下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各项规章、命令及有关要求,组织与领导车辆段(车轮厂),完成车辆处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保证车辆运行安全。这种体制在历史上发挥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也时而出现各种矛盾,由于管理层次多,尤其是铁路局和铁路分局都是法人,以同一方式经营同一资产,职能交叉,管理重叠,相互掣肘,效率不高,对铁路发展形成了不利影响。特别是随着铁路技术装备水平的提高、运输生产力布局的调整,铁路局和铁路分局两级法人管理体制的弊端越来越突出。
2005年3月18日,铁路系统改革实施,实行路局直管站段管理模式,标志着中国铁路“铁道部—铁路局—铁路分局—站段”四级管理体制宣告终结,开始实施目前的“铁道部—铁路局—车辆段|”三级管理体制。撤消了哈尔滨、沈阳、北京、郑州、济南、上海、广铁、成都、兰州和乌鲁木齐等10个铁路局下属的41个铁路分局,原15个铁路局(公司):哈尔滨、沈阳、北京、呼和浩特、郑州、济南、上海、南昌、广铁、柳州、成都、昆明、兰州、乌鲁木齐、青
藏铁路公司。所有铁路分局撤销后,由铁路局直接管理站段,原铁路局分局的相应技术管理职能由铁路局、车辆段分别承担,实行铁路局直接管理站段的管理体制,减少了运力配置的中间层次,有利于提高组织管理效能,优化运输组织,提高运输效率;有利于发挥铁路新技术装备的作用;有利于减少运营管理成本;有利于推进铁路运输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构建铁路新的管理体制;有利于铁路局更好地履行安全责任主体的职责,提高安全管理效率。
第二节货车检修组织机构及其主要职能
一、铁道部运输局装备部
运输局装备部是全国铁路车辆系统最高专业管理部门,负责全国铁路货车的产权管理,制定车辆的发展规划和政策,颁布货车检修标准,进行铁路货车检修单位的资质管理,合理地组织布置铁路车辆的检修、维修和运用维护等工作,组织车辆新技术、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的研究和推广,组织车辆信息化建设,组织车辆重要行车安全监控系统的建设和应用管理,开展车辆安全和质量动态分析,进行车辆检修质量验收,组织车辆检修质量抽查和标准落实情况检查,组织检修产品招、投标管理,使车辆能安全、准确、迅速、经济、便利地运送货物,顺利完成运输任务。
二、铁路局车辆处
在铁道部运输局装备部的指导下、在铁路局的领导下工作,执行铁道部颁发的法令、法规和规章制度,根据铁道部布置的工作任务,及时、合理地向车辆段下达工作计划,组织完成各项生产任务;保持铁路车辆设备完好,保证车辆运行安全。
主要工作包括组织车辆段贯彻执行部颁技术规程、规则、技术标准和要求;指导、检查、协调协调车辆段车辆检修和运用维修管理;组织车辆新技术、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的研究和推广;建立车辆技术管理体系,制定车辆技术管理程序;负责车辆资产和车辆段固定资产的管理;对各车辆段的车辆修理及加装改造等资金费用进行审核结算;组织制定车辆检修工艺规则和工艺布局调整;组织车辆段进行技术改造、技术创新和相关车辆试验;制定并提出车辆检修发展规划;组织车辆段信息化、车辆重要行车安全监控系统的建设和应用管理;组织车辆段进行车辆安全和质量动态分析,制定对策、措施;进行车辆检修和配件生产的质量验收管理。
三、车辆段
车辆段是车辆检修、维修、运用保养的基地,是车辆部门的基层生产单位,设在编组站、国境站和枢纽,以及货车大量集散和始发终到旅客列车较多的地区。它的基本任务是贯彻执行各项规程、命令及有关要求,完成车辆处下达的车辆做厂修、段修、站修(辅修、轴检、临修)和日常维修等项工作任务,为铁路运输提供足够的技术状态良好的车辆。在检修质量保证期内和保证区段内,确保车辆运行安全。
主要工作包括贯彻执行铁道部、铁路局颁发技术规程、规则、技术标准和要求;实施车辆检修和运用维修管理;执行铁路局制定的检修工艺,编制作业指导书和检测、试验办法;进行车辆新技术、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的研究和推广;建立车辆段技术管理体系;进行技术改造、技术创新和相关车辆试验;开展车辆检修质量鉴定、检修工艺对规和专用检修设备、器具使用和管理;进行车辆信息化建设和应用及其技术管理;负责车辆重要行车安全监控系统的建设、使用及其管理;进行备用轮轴及部件管理工作;开展车辆安全和质量动态分析,制定对策、措施;进行车辆检修和配件生产的质量验收管理。
2003年6月前,全路共有100个货运车辆段,其中段修段90个,运用段10个。从布局和数量看,总的检修能力过剩,平均台位能力利用率只有84%;检修段布局过密,规模偏小,车辆检修效率低。2004年至2007年,为适应运输组织变化的需要,坚持区域整合,充分利用既有资源,提高检修台位利用率,实现货车检修“专业化、集约化”,对货车车辆段生产力布局进行调整,货车车辆段由原来的100个调整为28个,减幅达72.0%,扩大了单个车辆段的规模,实现了规模化和专业化。
1. 检修车间
车辆段检修车间主要负责货车段修工作,配备车辆修理库(简称修车库)、油漆库、车辆停留线和轮对存放库,并有相应的起重、动力、配件检修、储油、废油及污水和污物处理、试验、化验、照明等设备和设施及检测、维修红外线轴温探测、轴温报警、客车运行安全等车辆运行安全监测系统和车辆信息化系统的设备和设施。段内的车辆检修、整备、停留的线路应平直,线路纵断面的坡度不超过1.0‰。
2. 车轮车间
实施铁路货车轮轴检修工作,主要进行轮轴厂修。贯彻执行铁道部、铁路局颁发技术规程、规则、技术标准和要求;执行铁路局制定的轮对、轴承检修工艺、实施细则和检测、试验办法,并编制作业指导书;建立车辆段车辆(含轮轴)技术管理体系;有轴承一般检修资质的车轮车间进行轴承集中一般检修;监督大修、新造轴承质量;开展轮对、轴承检修质量鉴定、检修工艺对规和专用检修设备、器具使用和管理;进行备用轮轴及部件管理工作;进行轮轴信息化建设和应用及其技术管理;开展轮对、轴承安全和质量动态分析,制定对策、措施;进行无损探伤工的培训和考核、管理。
3. 运用车间
1)站修作业场
原称站修所,是货车检修的重要基地,从事站修工作的车间(单位),站修作业场对货车站修质量负全部责任。
(1)站修作业场的设置:站修作业场应设在有列检所的编组站、较大区段站和大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