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质分析化验室的安全操作规则通用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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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规程编号:YTO-FS-PD708

水质分析化验室的安全操作规则通用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水质分析化验室的安全操作规则通

用版

使用提示:本操作规程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污水处理厂都设置水质分析化验室,进行分析化验时必须遵守以下规则:

1、化验室工作人员必须穿上工作服,使用有腐蚀药品时须带手套眼镜等。

2、化验室内禁止饮食,化验人员饮食前必须洗手,非本站人员不得进入化验室,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把药品带离化验室。

3、浓酸,浓碱不能直接中和,稀释浓H2SO4时应将H2SO4徐徐倒入冷水中,并不停搅拌,绝不能将水倒入浓H2SO4中。

4、剧毒性药品要专人负责保管,使用时,不得以吸管用嘴直接吸取。用后器皿须立即冲洗。

5、易燃,易燃药品应与其它药品分开存放,并远离火种,挥发性药品打开瓶塞时应先冷却,并不得接近瓶口闻之。

6、化验室内药品即使很纯(如食盐等)也绝不可以尝

试。

7、使用电炉,干燥箱等电器时,室内不可离人。

8、加热挥发性或易燃性有机溶剂时,严禁用火焰或电炉直接加热,必须在水浴锅或电热板上缓慢进行。

9、可燃性物质如汽油、酒精、煤油等物品,不可放在电炉、火源或其他热源附近。

10、当加热蒸馏、高温消毒及有关用火或电热工作中,必须有人在现场负责看管,不能无人值守。从电热炉上、烘干箱中或其他热处用手取玻璃仪器或试样时,要佩带隔热手套。

11、剧毒物品必须制订保管、使用制度,并设专用保险柜双人双锁管理,杜绝单人取用管理现象。

12、倾倒硝酸、硫酸、烧碱溶液、氨水和氢氟酸等强腐蚀性药剂时必须带好橡皮手套,开启乙醇和氨水等容易挥发性的试剂瓶时,绝不可使瓶口对着自己或他人,尤其是夏季高温时极易大量冲出,如果不小心有可能产生严重的伤害事故。

13、酸、碱,尤其是挥发性酸、碱必须在不同的仓库内保存。

14、用移液管吸取水样或化学试剂时,不能用口吸,而必须使用橡皮球吸取。

15、应经常检查电热设备所用电线是否完整无损,电

炉等加热设施必须放在隔热垫板上,电源开关应安装坚固的外罩,开关电闸时,一定要精力集中,而且绝不能湿手操作。

16、使用挥发性溶剂、试验会产生有害气体或进行加热消解(如测定CODCr)时,必须在通风橱内进行。

17、操作离心分离机、六联搅拌机等转动仪器时,必须在仪器完全停止转动后才能进行开盖等操作。

18、氢气钢瓶、氮气钢瓶等压力容器必须远离热源,并停放稳定,且不能放在操作间内,而应在隔开的单独存放间内存放。

19、化验室内应配备干粉灭火器等消防设备,以便及时扑救初期火灾。

20、接触污水和药品后,应注意及时洗手,手上有伤口时不可接触污水或药品。

21、化验室发生灼伤(火,酸,碱),创伤,中毒及其它事故,应立即采取临时急救措施,严重的应立即通知医生及主管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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