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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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论
1.1 项目背景
1.1.1 项目名称
宁城县公安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
1.1.2 项目承办单位概况
项目承办单位:
宁城县公安局,现有民警613人,民警政法专项编210人,事业编(公安文职人员)303人,地方人才储备100人。宁城县旗公安局下设指挥中心、政工监督室、法制室、警务保障室、刑侦大队、治安管理大队、交通警察大队、看守所、拘留所及公安派出所、治安派出所等。
宁城县公安局肩负着宁城县范围内打击犯罪、保护人民、服务群众的重任。主要职责有: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赤峰市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规章,部署和指导全区公安工作。根据国家的政策、法规研究制定宁城县有关公安工作的政策和制度,并检查指导贯彻执行情况。
(二)研究和推进公安工作改革,探索符合宁城县实际的公安管理体制,负责全县公安队伍的管理和教育训练工作,不断加强公安队伍的革命化、正规化建设。
(三)为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提供社会治安方面的重要信息和对策。
(四)直接参与对危害国家安全案件和重特大刑事案件的侦查工作;组织协调重大行动,参与协调和处置重大案件、重大事件、严重危害社会安定团结的聚众闹事、骚乱事件和重大治安灾害事故。
(五)负责全县的禁毒工作和无毒社区建设工作。
(六)负责全县依法管理社会治安、户籍、居民身份证和出入境管理工作。
(七)指导、检查、监督全县各级公安机关的执法活动。
(八)指导和组织各级公安机关依法监督各级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指导企事业单位保卫组织、经济民警队伍的建设。
(九)管理全旗道路交通安全,维护交通秩序。
(十)在市局的领导下组织实施对来赤峰的党和国家领导人、重要外宾和自治区主要领导的警卫工作,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警卫任务。
(十一)严格执行党和政府交给的戒严任务。
(十二)负责对全县看守所、行政拘留所的监督和检查工作。
(十三)指导全县各级公安机关的业务工作。
(十四)指导全县公安科技工作,负责全市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管理和监察工作。
(十五)制定公安装备现代化规划,为全市各级公安机关提供信息、技术、后勤服务工作。
(十六)领导和建设全旗消防队伍工作,组织实施消防工作,依法进行消防监督。
(十七)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它事项。
1.1.3 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原则、依据
(一)、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原则:
1、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贯彻国家有关行政基础设施建设的规定。
2、在国家体制改革的背景下,根据建设单位的职能、组织机构和人员编制内容,结合当地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合理确定建设规模及标准。
3、项目建设坚持合理布局、设施配套、功能齐全、环境优美,方案设计坚持合理适用原则,首先保证需要,不过高追求技术水平,在个别项目上要有一定前瞻性。
4、项目实施中,注重环境保护以及节约能源。
(二)、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依据:
1、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指南》;
2、《公安机关业务技术用房建设标准》(建标130-2010)
3、国家有关政策、规范、规程及条例等;
4、《关于编报地方公安机关监管场所基础设施和地(市)、县级公安机关业务用房
总体建设规划的通知》(公装财传发[2008]96号)
5、建设单位提供的其它有关资料及数据;
6、建设单位提供的可研编制的委托书;
7、本项目范围内的地质、市政设计基础资料;
1.1.4 项目提出的理由与过程
多年来国家高度重视公安机关基础设施建设,公安机关基础设施条件得到了明显的改善。但随着我国经济的迅猛发展,公安机关所承担的任务日益繁重,使得公安机关基础设施建设远远滞后于公安机关任务完成的要求程度。按照《公安机关业务技术用房建设标准》(建标130-2010)的统一要求县(区)级公安机关以及相当于该级别的公安机关业务技术用房的房屋建筑建设内容可包括指挥中心用房、办案用房、窗口用房、信息通信用房等十三大类功能用房,大、小科室65个,公安业务用房人均建筑面积为28~38㎡。
随着宁城县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公安工作的日益繁重,警力不断增加,没有专用的交警中队业务用房、公安训练用房、交通大队车管所业务用房及检测中心、驾驶人教育培训等相关配套业务用房,达不到公安业务开展的基本要求,且现有基础设施陈旧老化,设施不配套,功能不完善,已不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制约了宁城县公安局的正常公安工作的发展。
随着宁城县机动车保有量和驾驶人数量逐渐增加,现县内各种机动车已达116897辆、驾驶人137966人,公安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日趋繁重,尤其是车辆和驾驶人管理业务逐年增多,对交警大队车管部门硬件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2005年3月份施工并于同年底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近220平方米与交警大队一起办公的车管所,因办公面积小、大队现有停车场因办公楼前哈河大街道路扩建占用而停车位不够、无车辆检测线和考试场地等原因,车管所现有办公硬件条件已严重不适应新阶段车管业务工作需要,赤峰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在旗县大队车管所下放的车辆入户、办理驾驶人考试和车辆年检权限一直没下放到大队,使宁城县车主和驾驶人往返赤峰办理车管业务浪费资金和时间。
宁城县公安局公安干警一直借用挤占天义中学体育馆开展战术训练,这既影响了学校的教学秩序,也不利于安全。并且天义中学体育馆距离宁城县公安局较远,出警训练不便,教学用训练设施也不符合公安干警巡视训练要求。
宁城县必斯营子乡地处X232线和乡道兴哈线交汇处,属交警大队必斯营子交警中队辖区,该中队负责必斯营子乡、五化乡、大明镇、甸子镇、大双庙乡等宁城县南部大部分乡镇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但中队自2006年年末成立以来一直无业务用房,一直借用比斯营子派出所部分房屋办公,加之现必斯营子公安派出所使用上世纪70年代建设的旧房,办公条件简陋,房屋拥挤破旧已属危房,给办事群众带来不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