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化各系统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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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水煤矿有限责任公司信息化各系统管理制度。

随着我矿信息化、自动化建设的不断深入,信息化、自动化在我矿的安全生产中的作用日显重要,与安全生产的联系也越来越紧密。为加强我矿的信息化工作,规范管理,推进信息化工作向纵深发展,切实将信息化、自动化建设转化为生产力,使信息化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特制定白水煤矿有限责任公司信息化各系统管理制度。

一、安全调度信息中心:

1、安全调度信息中心是白水煤矿有限责任公司信息化、自动化工作的主管部门。

2、负责所有信息化、自动化的设计方案、技术要求的论证、审批和上报等工作。

1)负责全矿计算机、计算机网络的调整、维护和维修工作,确保全矿办公自动化系统的正常运行。

2)负责安全监测、监控、监视系统运行的维护、调校、维修、端口设置使用和管理工作,确保系统24小时稳定运行,信息准确可靠。

3)负责调度通讯系统以及井下无线通讯系统的维护、使用和管理工作,确保系统稳定运行。

5)负责井下人员定位系统的技术管理工作和定位基站安装、更换、撤除、记录备案等管理工作。确保系统正常运行。

6)负责工业摄像监视系统安装和管理,日常检查、故障处理和调整工作;负责机房监视设备、设施以及系统设备的管理、维护工作:

负责监视信号的调度显示及网络发布工作。

7)负责核子秤计量系统运行、维护、使用、标校、产量的统计和管理工作,确保系统24小时运行稳定,计量准确。

8)负责顶板监测系统的安装、撤除、维护工作。

9)负责监控中心的监视、监控工作。

负责对以上设备的领用、保管及发放工作,并对相关设备统一编号、建帐、转帐、消帐,做到数量清、状态明,帐、物相符。

二、机电科:

作为我矿机电主管部门,对涉及信息化、自动化的机电管理,与信息中心共同管理,按照通防要求及范围,负责确保采煤工作面、掘进工作面、机电硐室及其它地点的供电系统具备瓦斯断电条件和监测分站等设备的取电位置。

机电科是自动控制系统基础设备层各设备的管理单位,具体负责:

(1)对基础设备层各设备实施职能管理。

(2)负责系统各种设备的供、用电管理。

三、调度室:

负责通过调度大屏及监视器所反映的各种安全生产信息进行调度指挥。系统测点、电话机的安装、撤除、增加和转移由调度室在平衡安全生产布局的情况下确定;当系统出现异常信息、报警信息或图像、监控数据异常时,要及时通知现场、相关单位及有关领导进行处理。

四、生产技术科

负责顶板监测系统信息监视的管理工作,并对系统实时信息进行分析,为有关领导提报决策依据。

五、劳资科

负责人员定位系统的监管工作,各生产、辅助单位和科室发生人员变动时,必须及时将变动人员的变动情况报信息中心进行调整和备案。

六、通风科:

负责对矿井通风、瓦斯、防火方面的相关信息进行监视,发现瓦斯超限、风门常开、风机停电等异常情况时,必须及时安排有关人员现场处理,分析事故原因,对监测监控系统存在的问题及时通知信息中心组织处理。

根据矿井生产需要,负责对通防方面的安全监测系统管理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和监督,对监测系统传感器、断电仪等装置的架设位置、测量范围、断电浓度和断电范围以及生产过程中的安装、撤除和移动,进行业务指导,并提供相关图纸。

瓦检员在巡检过程中,对巡检范围内传感器的运行状态和显示数据进行检查和核对,对瓦斯传感器所在区域的瓦斯进行检查,并作好相关记录汇总工作,当系统出现故障或异常时,应及时通知现场和相关单位,组织处理。

七、各区队

是所辖范围内设备的直接使用单位,有责任对这些设备按有关的

设备管理制度进行日常巡检,定期保养,卫生清扫的看管工作同时负责对自己所辖范围内监视设备的使用、保养和管理.具体负责:

1、采掘队:

负责溜子巷以内、风巷100米内的电话、传感器、顶板监测设备、缆线等设备的回撤、移动并按质量标准化要求操作。

2、机电、运输、运转队

负责该队区域内的控制及被控设备(包括各种开关、启动设备、保护、传感器、电话)。各变电所范围内监测、监控、监视设备的供电,并负责设备及缆线的质量标准化工作,如需对系统停电时,必须通知调度室和信息中心。

计算机及网络系统管理管理制度

为了充分发挥计算机及网络系统在我矿生产经营中的作用,提高工作效率,降低办公成本,保证计算机系统的正常、有效运行,特制定管理办法如下:

一、矿安全调度信息中心负责全矿的计算机及相关的设备的管理、调配和维修维护工作。并对其进行统一编号、建立台帐,做到数量清、状态明、帐物相等。

二、新增设施的管理程序:各单位需要配备计算机及相关设备,提出书面申请。申请由本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和本专业领导签字同意,由安全调度信息中心组织相关单位审核,经营副总审核,总工审

批后,由矿长批准,信息中心负责办理。

三、矿用计算机的管理措施:

1、计算机及相关设备的调配,由安全调度信息中心统一调配。安全调度信息中心在调配前对计算机及相关设备所在单位下达调拔单进行通知,如果出现使用单位无故拖延调拔时间,甚到无视信息中心的调拔通知者,除了对该单位负责人进行通报外,每拖延一天,对单位负责人罚款100元。

2、各单位所用的计算机及相关设备,心须由专人管理,固定位置摆放。若长时间不使用或遇雷雨天,应及时关机,若人为造成计算机及相关设备损坏的,除了使用单位按损坏配件价格进行赔偿外,并对责任人视情节给予30~100元罚款。对于下班后不关机的,每出现一次,对责任人和单位领导予以50元罚款;

3、各单位任何人不得随意拆装计算机机箱及相关设备,不得对设备的配件进行拆卸,更不得无故损坏计算机及相关设备。如发现计算机配件与台帐不符的,将按配件原值对责任人及单位主要领导予以等值罚款。

4、计算机及相关设备的维修、系统软件的维护和升级由安全调度信息中心负责。若设备超过使保修期出现的损坏,其发生费用由使用单位担负50%。所发生的费用将以工作单位的形式由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后,安全调度信息中心负责汇总、审核,月底汇总报相关单位进行考核。严禁私自委托外单位维修,如私自外出维修,费用自理,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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