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地方标准《特种设备工程技术人才评价规范》编制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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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地方标准

《特种设备工程技术人才评价规范》编制说明

一、项目背景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人才和人才评价机制改革工作。先后出台了《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中共中央《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关于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等一系列加强人才和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政策措施。

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浙江省在《十三五规划纲要》(2016-2020)中,对人才工作进行科学规划,强调要完善业绩和贡献导向的人才评价标准。现行人才评价手段缺乏科学分类,还存在重资历轻业绩、重论文轻贡献、重数量轻质量等现象,对一线创新创业人才正向激励作用不足。本标准的制定,可以帮助行业企业科学合理的对内部人才进行评价,选拔培养优秀人才,进一步激发专业技术人才创新创业活力,为经济社会转型升级提供强力支撑。

二、 工作简况

2018年4月,原省质监局《关于下达2018年第一批省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的函》(浙质标函〔2018〕69号),由浙江省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协会牵头《特种设备工程技术人才评价规范》

地方标准起草工作。

起草工作组开展了标准制定政策研究、标准化调研、行业调研工作,广泛搜集国内外人才评价律法规、政策文件和文献资料,整理分析,基本摸清人才评价现状、标准现状,完成标准起草基础性工作。为了标准内容的可操作性,标准起草工作组广泛开展行业调研,多次组织了内部研讨,初步确定人才评价指标体系的三个一级指标:能力水平、工作业绩和技术成果、发展潜力,其中能力水平包含知识水平、工作能力、行业影响力三个二级指标,工作业绩和技术成果包含标志性工作业绩、人员培养、技术成果三个二级指标,每个二级指标下又涵盖若干三级指标,基本形成了人才评价指标体系框架。通过对指标进一步量化和模拟,在多个单位试点验证指标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根据试点验证结果继续修改完善标准文本,形成标准征求意见稿。

三、标准编制原则和确定地方标准主要内容的依据

(一)标准编制原则

通过对国家政策,人社部等相关部门的政策、法规收集,文献查询,政策咨询、法规解读,进一步理解国家指导思想与精神,使标准符合国家政策,满足当前行业发展及趋势的要求。通过对特种设备制造企业、设计院、检验检测机构等进行调研,结合各类企事业单位对人才评价标准的需求和侧重,使人才评价体系的指标组成,能够准确把握目前特种设备行业人才评价的现状,了解用人单位对工程技术人才的能力需求和主要诉求,寻找出目前特种设备行业人才评价的真实情况及相对准确的未来研判,让标

准能贴切用人单位的需求,强化用人单位人才评价主体地位,以保证标准内容的合理性,树立正确的人才评价使用导向。

(二)确定地方标准主要内容的依据

1、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

2、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的意见》;

3、《浙江省特种设备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改革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和《浙江省特种设备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评价条件(试行)》;

4、《工程科技人才评价指标体系构建与分析》等相关文献;

5、特种设备行业企事业单位特种设备人才评价调研成果;

6、在浙江省建设机械集团有限公司等60家单位对人才评价指标体系的各级指标进行权重调查。

7、在选取的几个特种设备行业单位内部进行的验证性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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