脊髓损伤康复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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脊髓损伤康复评定

脊髓损伤是因各种致病因素(外伤、炎症、肿瘤等)引起的脊髓的横贯性损伤,造成损害平面以下的脊髓神经功能(运动、感觉、反射及括约肌和植物神经功能)的障碍,是至今尚无有效方法治愈的致残性损伤。根据1980年WHO的ICIDH国际残疾残障分类标准及最新2001年WHO的ICF(国际功能残疾和健康分类标准),脊髓损伤可造成患者身体神经结构功能损伤,生活自理能力受限和参与社会活动的限制三个层次的障碍。因此,当我们给脊髓损伤患者作康复评定的时候,必须从“损伤”-“活动”-“参与”三个不同的水平分别使用国际统一的评定标准进行评定。

健康情况

(障碍或疾病)

身体功能和结构活动参与

正常正常正常健康

损伤活动受限参与局限性残疾

坏境因素个人因素

在ICF出台后,世界各国对“功能”和“残疾”的概率已经统一。功能——在对健康的描述中,“功能”作为一个概括性的词,指所有的身体结构及功能、活动能力和参与能力,即包括所有三个水平上的功能。“功能”没有问题,就是健康。残疾——身体结构或功能上出现的问题叫“损伤”。这里是指身体或作为身体部分的器官和脏器水平的结构和功能上显著的变异或缺失。个体在进行活动时可能遇到的困难叫“活动受限”。这里指的是个体整体水平的功能障碍。个体投入到生活情景中可能经历到的问题叫“参与局限性”。身体的损伤、活动的受限、参与的局限性概括在一起,就叫“残疾”。即:“残疾”是包括所有三个水平上的“功能障碍”。可见,“健康”、“功能”和“残疾”都是使用“身体”、个体“活动”和社会“参与”这三项个各

自独立而又彼此关联的成分加以说明的。

(一)躯体功能评定

一、脊髓损伤病因判定

1、外伤性脊髓损伤常见的外伤有交通事故、坠落或工伤、运动损伤和暴力损伤等,

外伤可引起各种类型不同的脊柱骨折、脱位,导致脊髓损伤。

2、非外伤性脊髓损伤非外伤性脊髓损伤的原因分为两类,即发育性病因和获得性

病因。前者包括脊柱侧弯、脊椎裂、脊椎滑脱等,后者包括感染、肿瘤、血管性、

退行性、代谢性疾病及医源性疾病等。

二、脊髓损伤神经功能评定

目前,评价脊髓损伤造成的脊髓神经功能障碍的国际标准是由美国脊髓损伤学会(ASIA)制定的脊髓损伤神经功能分类标准。该标准主要内容包括以下两个方面:

(一)脊髓损伤的水平判定

脊髓损伤水平的确定反映脊髓损伤的严重性,颈椎损伤(C1~T1)造成四肢

瘫,胸腰椎损伤(T1以下)造成截瘫。脊髓损伤水平是确定患者康复目标的主要依

据。对于完全性脊髓损伤患者来说,脊髓损伤水平一旦确定,其康复目标基本确定。

对于不完全性脊髓损伤患者来说,应具体确定脊髓损伤水平以下的肌力评分。脊髓

损伤水平对选择康复治疗方法,制定护理方案和评价疗效有重要意义。

由于脊髓节段与脊柱节段在解剖位置上不一致,脊髓损伤水平不能根据脊椎损

伤水平判断,而需要根据各节段脊髓所支配肌肉的肌力检查及皮肤感觉检查来判定。

神经平面指脊髓具有身体双侧正常感觉、运动功能的最低节段。感觉和运动平面可

以不一致,左右两侧也可能不同。因此,神经平面就有4个,用右侧感觉节段、左

侧感觉节段、左侧运动节段、右侧运动节段来表示神经平面。

脊髓损伤康复基本目标

脊髓损伤水平基本康复目标需用支具轮椅种类

C5 桌上动作自立,其他依靠帮助电动轮椅、平地可用手动轮椅

C6 ADL部分自立,需中等量帮助手动电动轮椅,可用多种自助具C7 ADL基本自立,移乘轮椅活动手动轮椅,残疾人专用汽车

C8-T4 ADL自立,轮椅活动支具站立同上,骨盆长支具,双拐

T5-T8 同上,可应用支具治疗性步行同上

T9-T12 同上,长下肢支具治疗性步行轮椅,长下肢支具,双拐

L1 同上,家庭内支具功能性步行同上

L2 同上,社区内支具功能性步行同上

L3 同上,肘拐社区内支具功能性步行短下肢支具,洛夫斯特德拐

L4 同上,可驾驶汽车,可不需轮椅同上

L5-S1 无拐足托功能步行及驾驶汽车足托或短下肢支具

(二)脊髓损伤程度判定

脊髓损伤程度的诊断即完全性损伤与不完全性损伤的诊断有重要的临床意义。

脊髓损伤严重程度的诊断不仅是制定治疗方案和判断患者预后的重要依据,而且对

客观评估各种治疗方法的实际价值有重要意义。

1、完全性脊髓损伤完全性脊髓损伤是指在脊髓损伤平面以下的最低位骶段的

感觉、运动功能完全丧失的脊髓损伤。骶部的感觉功能包括肛门皮肤黏膜交界处感

觉及肛门深感觉,运动功能是指肛门指检时肛门外括约肌的自主收缩

2、不完全性脊髓损伤不完全性脊髓损伤是指脊髓损伤后,损伤平面以下的最

低位骶段仍有运动或(和)感觉功能存留的脊髓损伤。不完全性脊髓损伤提示,脊

髓损伤平面未发生完全性的横贯性损害。临床上,不完全性脊髓损伤有不同程度恢复的可

能。临床上不完全性脊髓损伤,特别是不完全性颈髓损伤常表现为以下3种临床综合征:脊

髓中央综合征、前脊髓损伤综合征和半横断综合征

3、脊髓损伤综合征

典型的横贯性损伤按损伤水平分为截瘫和四肢瘫。但一些不完全性损伤具有特殊的

表现,包括:

●中央束综合征

常见于颈脊髓血管损伤。血管损伤时脊髓中央先开始发生损害,再向外周扩散。上肢的运动

神经偏于脊髓中央,而下肢的运动神经偏于脊髓的外周,造成上肢神经受累重于下肢,因此

上肢障碍比下肢明显。患者有可能可以步行,但上肢部分或完全麻痹。

●半切综合征

常见于刀伤或枪伤。脊髓只损伤半侧,由于温痛觉神经在脊髓发生交叉,因而造成损伤同侧

肢体本体感觉和运动丧失,对侧温痛觉丧失。

●前束综合征

脊髓前部损伤,造成损伤平面以下运动和温痛觉丧失,而本体感觉存在。

●后束综合征

脊髓后部损伤,造成损伤平面以下本体感觉丧失,而运动和温痛觉存在。

●脊髓圆锥综合征

主要为脊髓骶段圆锥损伤,可引起膀胱、肠道和下肢反射消失。偶尔可以保留骶段反射。

●马尾综合征

指椎管内腰骶神经根损伤,可引起膀胱、肠道及下肢反射消失。马尾的性质实际上是外周神

经,因此有可能出现神经再生,而导致神经功能逐步恢复。外周神经的生长速度为1mm/d,

因此马尾损伤后神经功能的恢复有可能需要2年左右的时间

●脊髓震荡

指暂时性和可逆性脊髓或马尾神经生理功能丧失,可见于只有单纯性压缩性骨折,甚至放射

线检查阴性的患者。脊髓并没有机械性压迫,也没有解剖上的损害。

(三)ASIA残损指数

ASIA病损指数反映脊髓损伤功能障碍的程度,ASIA病损指数基本上是一个定性指

标,应同时应用运动评分及感觉评分。

国际脊髓功能损伤程度分级(ASIA病损指数)

级别指标

A 完全性损伤骶段(S4-5 )无感觉或运动功能

B 不完全性损伤神经平面以下包括骶段有感觉功能,但无运动功能

C 不完全性损伤神经平面以下有运动功能,大部分关键肌肌力<3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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