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在做有用工作过程中,机制和体制上的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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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工会实际,在做“有用”工作的

过程中,还存在哪些机制和体制上的障碍

近年来,各级机关高度重视工会建设,机关工会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但是,我们应看到,随着科学发展观学习贯彻的进一步深入,机关工会工作和工会建设面临着新的形势和任务,现行机关工会工作体制机制上还存在一些与形势要求不相适应的问题,我们要努力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探索新思路、摸索新方法,强调要结合实际,突出重点,着力解决工会工作存在的制度缺失和体制障碍等突出问题,集中力量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重大问题,办几件广大干部职工普遍期待、看得见、摸得着的实事好事,切实取得一批实实在在的实践成果。

一、从功能定位看,机关工会工作地位的权威性有待提升,应强化以工会工作评价体系为代表的激励导向机制,解决好工会工作“敲边鼓”的问题,现行颁布的《工会法》、《工会章程》和有关文件对企业工会的职能定位比较明确具体,对机关工会的定位抽象笼统,导致工会职能在实际工作中难以落实,存在“敲边鼓”的现象。一是认识上错位。多数人对工会在机关建设中的地位说不清、道不明,对机关工会的职能性质认识模糊,认为机关工会相比企业工会作用小,任务少,地位尴尬;二是运行中没地位。单位的中心和重点工作是业务建设,工会是服从和服务地位,一些人担心抓工会工作会冲击业务建设这个中心,工会工作开展起来不够理直气壮,缩手缩脚,处于敲边鼓的地位。三是评价不到位。工会干部一般都是兼职,工会工作多是义务没有回报,缺乏量化评价的体系,部分工会干部感觉干了也是白干,投入过多精力还会影响自身其他发展,奉献精神和工作干劲减弱,成为影响工会功能发挥有限的一个不可忽视的重要因素。应进一步探讨机关工会职能的科学定位问题,切实提升权威性。一要抓好思想引导。要通过组织工会干部深入学习相关工会理论,帮助他们认清工会正确实施领导对促进单位全面建设的重要作用,增强工会干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教育引导机关全体人员端正对工会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形成理解、尊重、

支持和热情参加工会工作的氛围。二要摆上突出位置。各级领导和党委要牢固树立工会建设和机关党委建设、业务建设同步抓,工会干部和党务干部一起建的思想。要借鉴党建责任制的经验,建立党组领导、党委负责、上级工联会对口帮的工会建设领导责任制,让各级都真正重视、支持工会工作。三要完善评价体系。要大力量化工会工作的评价指标,建立工会干部考评激励机制,完善部门工会工作、党务工作和业务工作有机结合的目标绩效考核机制,把工会工作纳入目标考核,促使工会工作真正由“软”变“硬”。在提倡奉献精神的同时,对工会兼职干部的政治待遇、利益补偿做出明确规定。对优秀工会骨干在评奖评优、职务晋升、进修学习等方面予以优先考虑,还可适当设立工会干部岗位津贴,建立完善的工会工作激励导向机制。

二、从作用发挥看,机关工会工作职权的有限性有待拓展,应建立责权利明晰的目标责任制,解决好工会工作“事务化”的问题,法律赋予工会维护、教育、组织、参与四项职能,但在机关的具体工作中,工会的四项职能很难全部落实。在机关,多数工会组织及其办事机构是并入党的部门或合署办公,工会依照法律和章程独立自主开展工作得不到保证。工会没有支配人、财、物的权力,实际成为党委领导下的办事机构、服务部、秘书处,常常出现以党代工、以政代工的问题。而工会在职工群众眼里一般就是搞搞活动,发发福利,办办好事,工作事务化、繁杂化,职能严重削弱。为保证中心工作,工会做些行政性、服务性工作也是应该的,但不能陷入事务主义的圈子而忘了抓大事。工会在任何时候都应该善于从政治上观察和处理事关全局的大事,切实担负起四项基本职能。而建立责、权、利明晰的目标责任制,既能解决工会的职责问题,又能赋予一定的权力,提高工会的组织效能。一要规范工会工作的内容和目标。应根据《工会条例》和《工会章程》赋予的工会职责,从机关实际出发,理顺和规范机关工会的基本职能职责,对一些重要的工会工作,应制定各项内容的建设目标和运作程序,从工作目标、工作流程、工作要求等进行细化和量化,做到职责和任务清楚,程序和方法清楚,目标和要求清楚,促使机关工会工作步入系统化、规范化和科学化的轨道,克服事务化、繁杂化的问题。二要赋予工会的职能权力。在目标责任制的建设中,要切实给予工会职责范围内的职工群众组织权、人事任免建议权、业务工作参与权、福利待遇争取权等,把工会工作纳入机关行政工作计划之中,在人、财、物等方面提高有效保证,让机关工会成为有职、有权、有责的工作实体,真正站在“一

线”,唱好“主角”。三要建立工会干部任期责任制。工会干部都是经过职工大会选举出来的,每届任期一般是三至五年,对于专职工会干部(主要是指工会正、副主席)应建立任期负责制。工会主席对机关工会建设负有全面责任,应赋予其工会管理的决策权,真正增强工会工作执行的有效性。同时,应配套建立阶段性任期目标并实施考核,包括年度考核和任期届满的全面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连任、免职和奖惩的主要依据,让工会工作真正刚性起来。

三、从运行机制看,机关工会工作方式的科学性有待增强,应建立工会参与决策的制度体系,解决好工会工作“两张皮”的问题,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是发展,单位的中心工作是业务建设和发展,工会必须紧紧围绕这个中心来开展工作。然而,当前大多数机关工会都是就工会工作抓工会工作,脱离了业务建设中心,与业务工作“各吹各的号,各唱各的调”,形成“两张皮”。就其原因主要是在参与决策上缺乏力度。一是被动参与。专职工会干部多由政工干部担任,兼职干部多是各单位承担业务工作相对较少的同志,在事关业务建设的决策上没有多少发言权,显得很被动,不能起到有效的参与作用。二是有限参与。工会干部兼职化的格局导致对工会工作投入不够,平时在了解民情、收集民意上花的精力不多,参与决策时不能真正体现“群众组织”、“桥梁纽带”和“职工利益代表”的功能,作用非常有限。三是无效参与。一些机关单位在事关全局建设或者职工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决策时,没有按照民主程序进行,事先不充分征求群众意见,工会的意见和建议被忽略。单位的中心工作也是工会的中心工作,工会对单位重大业务建设也负有重要责任,应健全参与决策的机制。一是强化参与意识。要进一步加强对工会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提高党政领导对工会参与决策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帮助工会干部牢固树立“不参与重大问题决策就是失职”的观念,克服“参与”怕“干预”、“到位”怕“越位”的畏难情绪。二是突出参与重点。围绕《工会条例》规定的工会的16条权利和义务内容,抓住关键环节,突出机关工会“组织起来”和“切实维权”两个重点。切实为群众维好权、服好务,充分调动干部职工服务大局、服务发展的积极性和自觉性,把最广大的职工群众组织起来,整合起来,紧密地团结在党组织的周围,努力促进单位建设发展。三是完善参与制度。建立工会参与单位重大决策的制度体系,如决策前共商制度、决策中的合议制度、决策后的反馈制度、决策实施的分工制度,使工会工作紧扣单位中心工作和业务工作,渗透到发展的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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