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化过程中的城中村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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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化过程中的城中村问题
摘要:工业革命以来,世界的城市化进程明显加快,城市化促进人类社会进步,为城市发展带来了空前的繁荣,然而社会经济的发展与生态资源的使用、生态建设等都出现相对失衡的现象,城市发展呈现无序景象。城中村是快速城市化进程中出现的特有现象,在中国城市发展过程中既普遍存在而又具有中国特色,是工业化和城市化发展时期的一个新事物,与中国城乡二元结构体制密切相关。其不仅是个经济问题,更是个社会问题,如果处理不好,会危及社会正常秩序,会导致社会矛盾的激化。
关键词:城市化,城中村,城乡二元结构,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中国城市的快速发展和各类开发区的兴建,城郊地区农民土地由于全部或大部分被征用,农民原有居住村落逐渐演变成为居民区,从而成为都市里的村庄,即所谓的“城中村”。城中村具有农村和城市双重特征,是城市化进程中的历史产物。它与城市化的速度、城市化的质量、城乡土地资源的科学利用、城市产业结构调整都有着很大的关系,因而是中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中的一个重大问题。如果解决不好,不仅会给城市的建设和管理带来很大的负面影响,而且还会阻碍未来的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
城中村产生的原因
一是土地制度的二元性。很多学者都将土地制度作为城中村形成的最主要原因。认为土地制度的二元性是城中村形成的最核心因素。城中村的集体土地所有制与城市建成区的国家土地所有制差异明显,形成城市内部土地的二元结构,造成管理监控的困难。在这种二元结构下,城市选择了试图绕开村落这样一种规划思路,结果是使城中村逐渐成型。20世纪80年代末,我国开始实行城市土地有偿使用制度,土地市场的形成,有力地推动了城市土地结构的优化,也成为城市郊区化的基本动力。随着经济的高速增长,城市用地迅速向郊区扩展,城市面积不断扩张,许多昔日的乡村变为城区,原有的农业也被第二、三产业代替,村民也已生活劳动在城市里。20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城市进入了一个新的空间扩展时期,城市郊区作为扩展的前沿地带,其经济社会特征和空间结构受到强烈地冲击,呈现出多种变化。计划经济条件下的长期的城乡二元体制既是城中村形成的体制原因,同时也使城中村问题比其他城市问题更为复杂与棘手。我国长期的二元体制性障碍使这些被城市包围的村庄长期游离于城市的统一规划管理。
二是利益驱动。随着城市经济的快速发展,大量外来流动人口涌入城市,土地房屋升值,出租房屋成为获利丰厚的行当,在利益的驱动下当地居民最大限度地利用现有土地,直接后果是占地加大,楼层加高,导致建筑日趋拥挤,居住环境恶劣。
三是囫囵吞枣的城市化模式。在城市化过程中,为降低补偿成本,也为了避免处理与城中村相关的一系列复杂的社会管理问题, 城市在征地中有意避开城中村,多数开发商也刻意避开村庄选择耕地、空闲地,开发一片,留下一片。城市扩张形成的社区地理优势及土地价值的提升,再加上政策配套没跟上,城市化后失地农民的就业和社会保障等问题一时难以解决,没有生活来源,也同样使得“征地不征村”成了村民和村级组织的选择,他们更愿意保有宅基地、留置地,来实现失地农民在城市中的生存和发展。是城市化难以彻底的政策原因。另一方面,城市扩张时,往往只偏重于占用城郊农村土地资源,而不将村镇人口、村镇社区纳人城市管理序列,“只占地,不管人”,致使村镇土地转变为建城区之后,村镇人口、村镇居住聚落仍停留在松散的
农村状态,没有同步实现村民的城市化与现代化。当城中村积累到一定数量,便导致城市社区与村镇社区处于隔离、对峙与分异状态。有人认为,在高速城市化过程中,受土地产权限制及拆迁补偿等因素的影响,原农村居民点开发成本提高,急于扩展的城市首先倾向于开发成本较低的周边地块,使原农村居民点逐渐成为都市海洋中的“孤岛”。城中村是以血缘和地缘为基础形成的社区,居民的乡土观念较重。很多居民都认为城中村房屋是他们的祖业,是要世代留传的。这种观念也成了维系城中村存在的社会心理基础。面对城市化带来的前所未有的冲击,“孤岛”上的原村民在自身传统的影响下逐渐走上了一条完全不同于周边地区的城市化道路,并最终形成了今天独具特色的城中村。
四是监管和调控不力。本来,政府部门对城中村房屋占地和楼层都作了规定,按照有关规定,城中村环境是有保障的。但是因为监管不力,有关规划没有得到贯彻执行,导致城中村问题更加突出。
五是城市的盲目扩张。城市盲目扩大将农村也包到城市里来了,形成了城中村。城市的快速发展及各类开发区的兴建是城中村形成的客观原因,随着城市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们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提高,需要兴建大量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市政交通和公共服务等设施,原有的城市区域不能满足城市发展的需要,必然不断的向外扩展。另一方面,为了促进新兴产业的发展和满足企业的技术改造升级,需要在城郊附近另辟区域进行各类开发区的建设。这样一来,起初还在城市郊区,进而位于城乡结合部的村民居住地,随着城市规模的持续快速扩张,城郊农村土地被征收,逐渐地被包围在建成区内,而当地的农民仍然留在原居住地,并且保有一部分供他们建房居住的宅基地,形成了一种城市包围农村的态势,原有村庄由于不能得到及时的改造升级,进而形成了城中村。
城中村的问题
城中村的问题,是一个社会问题,表现出利益性和复杂性。“城中村”在城市的发展过程中,像雨后春笋般冒出,各地城市的发展情况不同,其具体现状也不一样,但都存在共同的特征。
(一) 管理体制转型不够彻底
城中村名义上纳入了城市管理的范围,但现实中还游离在城市管理的边界之外,由于体制和管理的滞后,很多的城中村仍然没有撤销村民委员会,建立居民委员会,实现民主的居民自治。由于城中村的居民仍然固化在集体所有的土地上,基层组织调整难度较大,一方面,城中村依然保留着农村社区的格局;另一方面,居委会在行使社会管理职能的同时,还承担部分经济发展的职能,未能及时适应城市化的要求,彻底转型不如城市社区的管理模式。在行政管理上还是以村委会主导,村委会作为村中公共权力的执行者和维护者,实行半封闭式的村治管理。这就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城中村”管理中起主导作用,村委会成了村中一切大小事情的裁决者,成为村治的公共权力机构。城中村两委的选举换届,是村里的一件政治大事,但内容和形式上类似于农村的选举换届。
(二)租金是村集体组织和居民的主要收入
村党支部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都属于非营利性组织,是没有经济来源的,主要是靠出租土地、房屋等集体资产和上级政府的补助来维持两委的正常运转及两委委员工资的发放,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