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乞讨儿童长效救助机制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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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乞讨儿童长效救助机制研究
摘要:2011年春节期间,微博打拐引起了社会的普遍关注,”解救乞讨儿童”成为了网络热议的话题。
微博打拐对解救乞讨儿童取得了一定的成效,被媒体誉为创造了2011年春天的童话,微博打拐救助乞讨儿童的力量是微小的,要完成救助乞讨儿童这一复杂的社会保障工作需建立长效的救助机制。
关键词:乞讨儿童;救助;长效机制
一、儿童乞讨现象的原因分析
儿童沦为接头乞丐有其深层次的原因:第一,经济落后,经济落后是儿童乞讨现象产生的根本原因。
第二,家庭环境的不良影响,家庭的破裂,逃避家庭暴力使儿童逃离家庭加入乞讨。
第三,教育存在问题,包括学校素质教育缺乏和家庭教育的功利化倾向。
第四,犯罪团伙把拐卖来的儿童一部分用来乞讨,另外,一些父母为得到短期经济利益将自己的孩子租出去成为乞讨工具。
第五,不少地区利用公众的慈善心,形成了向外流动,行乞江湖的传统,这种传统一旦形成就具有文化的传承性,形成一种不良的社会文化。
二、当前我国乞讨儿童救助模式存在的问题
(一)救助力量单一
乞讨儿童的救助主要是采取送往救助站、流浪儿童救助保障中心或联系儿童家庭采取送回家的方式,在整个救助过程中政府发挥着主要作用。
救助中心由于缺乏来自民间团体、营利机构等非政府组织的帮助与支持,往往存在缺乏足够的资金以及教育资源等问
题。
得到政府救助送回家中的儿童,缺乏来自当地民间组织的监督与物质、精神方面的支持,极有可能再次乞讨。
(二)救助具有临时性
《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了救助站对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是一项临时性的救助措施。
我国对乞讨儿童救助采取进救助中心和返回家的方式,进入救助站只是临时救助,我国一般采取联系儿童家庭和收养家庭的方式使儿童获得长效救助。
能够通过收养进入新家庭的儿童基本获得了长效救助,但对于由于经济困难被迫乞讨或由于父母离异缺乏家庭关爱,没有父母及亲属愿意抚养的乞讨儿童即使送回家,也不能解决经济困难和无人抚养的困难,送回家只是临时摆脱乞讨境况。
(三)教育救助缺乏
流浪乞讨儿童的教育与正常接受学校教育的儿童有着不同之处,乞讨儿童教育是一个特殊的教育问题。
由于救助保护中心只是这些儿童临时性的生活产所,而教育存在着连续性,这样乞讨儿童居住的临时性与教育需要的连续性存在着矛盾,教育内容、教育方式无法确定。
缺乏专业的教育人员、教育方式和内容使得教育效果不大,教育功能没得到发挥。
一些离开救助站及保护中心,返回家的儿童,由于家庭经济、自身价值观的影响仍然不能接受正常的学校教育,成为文盲,不能达到乞讨儿童长效救助的目的。
三、建立我国乞讨儿童长效救助机制
(一)大力发展经济,完善社会保障制度
大力发展经济,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是解决儿童乞讨现象的治本之策。
首先,加大对农村经济发展的政策支持,提供有利于农村经济发展的优惠政策。
发展乡镇企业,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其次,加大对农村地区基础设施的资金投入,改善农村地区交通、医疗、教育等设施状况。
再次,扩大社会保障面积,将农村低收入者纳入到社会保障体系中。
(二)救助乞讨儿童的教育措施
1、学校教育方面
(1)推进素质教育,预防儿童乞讨。
学校是未成年人第一次接受系统教育的场所,学校教育如何直接影响儿童品行。
流浪乞讨儿童中有一部分就是由于成绩不好,老师的冷漠、同学欺负而辍学导致流浪乞讨。
乞讨儿童长效救助机制的建立需改革学校教育体制,积极推进素质教育。
首先,提高学校教师的素质。
培养良好职业道德,关心、爱护每个学生;培养学生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教导学生通过知识可以改变命运,使学生对未来充满信心。
其次,改变填充式的应试教育方式。
儿童教育应改变传统枯燥、乏味的教育方式,创新教学方式,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向学生授课。
(2)返校乞讨儿童教育。
于建嵘教授曾说过,”杜绝一切儿童乞讨,让所有乞讨儿童都回到学校这是文明社会的一个基本常识”。
对于返回家中的儿童,学校教育尤为重要。
学校应给予这些儿童特殊的关心和照顾,给予精神上的支持和鼓励,使他们尽快适应学校生活。
对他们加强主流社会价值观、人生观的教育,使其回
归主流社会。
2、救助中心教育
救助中心教育目标主要不在知识积累上,而是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道德观的培养。
教学内容以社会实践经验为主。
进入救助中心的儿童与成长与正常环境下,接受学校教育的儿童不同,他们的知识来源于社会经历。
在教学内容上应以社会实践经验为主,用典型事例说服他们,再用正确的价值观指导他们今后的生活和学习。
教学方式上,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如讲故事、小品等方式,避免将大道理硬性灌输给他们,使他们产生厌学情绪。
(三)整合社会资源,发挥非政府组织的作用
1、发挥民众力量
民众见到乞讨儿童,就用手机或相机把乞讨儿童拍下来并注明时间和地点,把这些照片发到自己的微博和”随手拍照解救乞讨儿童”微博上,这些信息能为警方和乞讨儿童父母提够线索,对于解救拐卖儿童的发挥了重大作用。
民众的力量是强大的,解救乞讨儿童应发挥民众的力量且政府给予正确的引导。
政府可向公众公布警方、儿童救助中心或相关部门的电话,民众发现儿童乞讨现象可向这些部门举报,由警方出警解救乞讨儿童。
2、社会慈善救助组织
在美国和西欧国家,采用”民营化”管理模式,民间组织是流浪乞讨儿童救助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美国,官方与非官方机构共同建立”无家可归者多功能服务中心”,该中心除了提供食宿外还提
供具有专业性质的专项救助,如医疗服务和健康咨询等,一些慈善机构还根据自身的性质,为无家可归的人提供发展性救助。
社会救助能克服乞讨儿童对政府救助的抵触,更具机动灵活、专业化特点并能为政府救助提供资金、教育、医疗等方面的支持。
民间慈善救助进入乞讨儿童救助是未来发展的方向。
政府应当充分动员社会力量,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进入乞讨儿童救助,并建立相适应的政策和法律。
(四)完善乞讨儿童救助措施
对于有监护人的乞讨儿童主要采取送回家的方式。
第一,由于家庭经济贫困而乞讨的儿童,救助主要采取把儿童送回家,政府及非政府组织应尽力为其监护人提供就业和培训的机会,把经济贫困的乞讨儿童家庭纳入低保体系之中。
第二,对于租来乞讨的儿童,政府将儿童送回家并运用道德和法律的力量,谴责和惩罚其父母这种不负责任的行为,儿童权益受到严重侵害的,由法院追究其父母的责任。
第三,对于带领自己孩子乞讨的父母,应对其进行思想教育,强化他们对子女的抚养和教育责任。
对于无监护人的乞讨儿童,可以采取多种收养方式。
首先,传统的家庭收养方式。
救助中心把每个儿童的详细资料列入救助中心网站上,有领养意向的父母可通过这些信息来确定领养对象。
其次,”类家庭”照顾模式,就是采用类似家庭的方式将无家可归的乞讨儿童寄养在家庭中。
郑州市儿童救助保护中心借鉴儿童福利院的传统做法,建立了第一个流浪儿童”类家庭”照顾模式,让这些
儿童认领一个准爸爸、准妈妈,采用类似家庭的方式为流浪儿童提供照顾和发展的生活环境。
最后,救助中心集中收养方式。
对于无法返回家庭的乞讨儿童,采用救助中心集中收养的方式,由救助中心专门的辅导员和教员为乞讨儿童提供日常照顾和教育。
参考文献:
[1]陈微.当代中国流浪乞讨救助制度研究[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7.
[2]尚晓援.中国弱势儿童群体保护制度[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8.
[3]王婉怡.关于流浪乞讨儿童救助的研究[j].经济研究导刊,2011,(3).
[4]王思斌,流浪儿童救助保护的能力建设[j].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学报,2005,(6).
作者简介:刘婷(1988-),女,江西萍乡人,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教育院2010级行政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主要研究基层政府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