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剧中音乐与文学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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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歌剧中音乐与文学的关系
摘要:我们可以将歌曲这种特殊的艺术表现形式定义为一种以音乐为载体的戏剧。
这一定义较为直观地阐述了歌剧中音乐与文学的密切关系。
歌剧作为一种艺术文化表现形式,其最高艺术文化目标在于实现包括音乐艺术、文学艺术、舞蹈艺术在内的高度统一。
本文依据这一情况,以音乐与文学的区别及联系分析,从文学作品中的音乐因素分析、歌剧音乐作品中的文学因素分析以及音乐与文学在歌剧中的地位分析这四方面入手,围绕歌剧中音乐与文学的关系进行较为详细的阐述,并据此论证了音乐与文学相统一在推动歌剧文化艺术实现艺术表现张力最大化的过程中所起到的至关重要的
作用与意义。
关键词:歌曲;关系;音乐;文学
中图分类号:j832 文献标识码:a
从世界艺术文化发展角度来看,歌剧作为一种独立的艺术表现形式始于16世纪末的意大利。
意大利作为欧洲文艺复兴的核心国家,将其人文主义思潮深刻地融入了歌剧文化艺术当中。
意大利在歌剧形成与发展中最大的贡献在于它提出了传统意义上的复调艺术表
演方式会造成整个歌剧演唱歌词的结构不完整。
要想将歌剧所表达的整个故事情节全面地展示在歌剧欣赏受众当中,采用单声部旋律吟唱则显得更加合适。
这种单声部旋律吟唱的艺术表演方式是由最初的诗歌载体开始进入歌剧领域的,最终造就了世界歌剧发展史当中第一部真正意义上的歌剧艺术作品——《达
芙妮》。
《达芙妮》的成功为歌剧这种特殊艺术表演形式积累了大量的群众基础,歌剧逐步迈向了蓬勃发展的崭新阶段。
在这一过程中,音乐与文学作为歌剧艺术的两大基本构成要素,其联系也日益密切起来。
笔者试以歌剧为切入点,就这两者之间的关系谈谈自己的看法与体会。
一音乐与文学的区别及联系分析
首先,从音乐的基本定义来说,音乐强调的是“动态”两字。
它将音乐力度、节奏、音色、音调等要素融为一体,形成了一种超越语言的艺术表现形式。
与文学作品相比,音乐以一种更加虚拟化的方式来展现整个文学内容,在为人们营造更多想象空间的同时将丰富的文学情感传递至人们的内心深处。
音乐不仅满足了人们对于艺术的追求,同时也丰富着人们的情感世界。
简单来说,音乐就是一种以文学为基础又高于文学的艺术表现形式。
其次,从文学的基本定义来说,文学是以语言文字为载体来表现整个艺术作品的。
它具有比较直观的思维定势,能够以单一的文本形式来反应整个现实社会的自然发展状态。
文学作为一种特殊的艺术表现形式,其最大的特点在于它与人们的基本概念储备是一致的,文学作品的阅读是人们无需特殊储备的惯有性活动。
简单来说,文学能够以语言将艺术这种抽象的文化方式具体化,进而带给我们更加直观的艺术感受。
虽然,文学与音乐存在着根本上的不同,但是它们在艺术表现载体、存在形态以及产生方式等方面仍然存在诸多的联系,这也正是
文学与音乐作为两种独立艺术表现形式能够共同为歌剧这种特殊艺术形式服务的最根本原因。
笔者现就音乐与文学的联系做详细地分析与说明。
1 音乐与文学皆以声音为其物质载体
音乐中的乐音与噪音皆是通过专业人员的加工与再创造而成的,它成为了音乐艺术中的最基本物质材料。
音乐中的声音能够在音乐欣赏受众中引起相对的情感共鸣,并在长短性音色、高低性音色以及强弱性音色的衬托下将音乐作品需要传达的内容突显出来。
文学作品中的文字语言同样是以声音为载体进行创造的。
无论是文学作品创造者还是阅读者,他们都将声音作为了语言感觉的必备条件。
2 音乐与文学皆以时间为其物质形态
音乐作为一种文化艺术表现形式,其最大的特点在于人们能够通过音乐意识到“时间存在”。
音乐从演奏之初直至演奏终结的全过程都是以时间表现出来的。
这与作家创造文学作品的全过程是基本一致的。
与此同时,音乐与文学的发展也深刻地体现了时间作为特殊物质形态的不可逆性,时间赋予了音乐与文学历史感,这也是音乐与文学作为艺术文化作品的最基本原因。
3 音乐与文学皆为艺术创造与加工的二次产物
音乐作为人为设定的非自然音响,从其创作之初就呈现出了一定的加工性与再造性。
音乐作品的创造与每一次演奏都是艺术的再加工,这种加工能使音乐作品作为一个整体走向成熟,这对于文学作品来说也同样如此。
高质量的文学作品能够使人们在阅读过程中发
挥充分的想象力,在自己的思维意识中刻画人们的鲜明形象,这一过程也正是文学作品完成二次创作与加工的过程。
二文学作品中的音乐因素分析
文字作为文学艺术的最有效载体能够在意义未被全面理解的情况下直接进入到音乐结构内部,发挥其文学艺术功能。
作曲者能够以这种特征为依据将文字塑造为抒情与叙事这两种基本表现类型。
而这种抒情文字与叙事文字又在歌曲中的咏叹调表演形式与宣叙调表现形式中得到了直观的说明。
一般来说,当歌剧中的文字叙述节奏比较缓慢,语气比较平缓时,歌剧音乐在选取上应当以单音单调为主,而当歌剧中文字叙述节奏比较快,语气语调复杂多变时,歌剧音乐在选取上则应当以高潮迭起的复式音调为主,以营造紧张的歌剧氛围。
欧洲文艺复兴时期音乐家佩里在《优丽获茜》当中创新了歌剧的一种表演方式,他将人自然而然的说话声音加以处理,用一种旋律性的朗诵乐调方式将歌剧文字中的各种情感表达出来,赋予了文字以音乐的意义。
文字中所企图表达的各种情感在音乐的作用下更加全面地展示在了歌剧欣赏受众的面前,这即为文学中的音乐。
早期的歌剧在文学体裁的选取上多倾向于中心思想明确、节奏张弛有度以及社会认同度比较高的文学作品。
因而,前期的歌剧文学载体多以莎士比亚的悲喜剧或是歌德的诗歌作品为主。
这些文学作品在与音乐相结合的过程中赋予了音乐以新的生命。
总之,文学作品在纳入音乐范畴之后,其原本的单一式语言材料
也开始向着音乐要素转变。
文字歌词与音乐乐曲的结合,使得这部分文字不再是单纯意义上的文学作品,更多的倾向于音乐乐曲的一大核心组成部分。
这一转变使得文学作品,乃至文字的中心职能也发生着相应的转变。
歌剧中的文字不再是单纯的文学艺术作品,更多的作为了一种音乐形象存在,展现着音乐的感染力与号召力,成为了整个音乐体系中的一部分。
三歌剧音乐中的文学因素分析
从世界社会发展进程角度来看,各个时期人民的生活水平、人民的思想思维等时代特殊内容都能够从那一时期的文学作品当中反映出来。
可以说,文学作品肩负起了传承与延续时代精神的重要任务。
我们在阅读各个时期优秀文学作品的过程中,不仅能够对那一时期的社会风貌与人民生活有深刻的了解,同时还能够使我们反过来思考自我所在的现实社会,在感悟文学作品主人公人生经历的同时对自我人生价值的实现进行探索与思考,这也正是文学作品赋予我们的最大艺术文化价值。
对音乐家而言,这些文学作品在触动他们心弦的同时也加深了他们创作音乐作品的渴望,只有感悟到了文学作品所传递的真正内涵,音乐作品的创造才会更加真实与激情。
换句话来说,文学作品是歌剧创作中的动力与源泉,这种动力与源泉不仅是题材上的提供,更多的是一种精神方面的推动。
法国早期歌剧创作家吕利的作品,将歌剧与那部分具有强烈思想精神感召的文学作品融合在了一起。
吕利所创造的歌剧作品中大量的选用了历史与神话故事相结合的文学作品,是顺应时代发展的产
物。
其早期歌剧作品大多以理智思维为中心,从正面或反面刻画了理智思维在人一生中的重要意义,并将其上升到社会发展角度,对社会法治的建设提出了自己的需求。
吕利后期的歌剧作品又受到了著名戏剧家莫里哀的影响,将芭蕾舞这种全新的舞蹈题材融入了歌剧艺术表演当中。
音乐、文学以及舞蹈的融合使得吕利的歌剧作品带有强烈的戏剧冲突与浓厚的感情色彩,是歌剧艺术发展当中的瑰宝。
日本著名文学家小仲马的文学作品——《茶花女》以巴黎上流社会为背景,营造了一个身处风尘却感情真挚的妓女形象。
茶花女虽然为上流社会所不容,却愿意帮助社会底层受苦的人民。
她对于善良美好人性的追求与渴望与巴黎上流社会泯灭的人性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故事情节本身就赋予了整个文学作品层次鲜明、情节紧凑的戏剧冲突,为其歌剧形式的创作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茶花女》在巴黎出版发行以来获得了较为强烈的反响与认同,同时也受到了意大利著名音乐家威尔第的关注。
威尔第与好友皮阿威联手将这一部动人的爱情小说搬上了歌剧的舞台。
整出歌剧在音乐上以细微心理变化的描写为主,感人至深的歌词配上优美动听的音乐再加上歌剧艺术表演者的演出,将茶花女悲情动人的形象真实的呈现在歌剧欣赏受众面前。
它以节奏紧凑、层次分明的曲风曲调着重刻画了茶花女以及社会底层劳动人民所受到的不公平待遇,反映出了文学创造背景下资产阶级对于底层市民的压迫以及压榨。
歌剧的最后,哀怨悠扬的小提琴伴随着茶花女生命的终结带给了歌剧欣赏受众特
殊的心灵震撼。
《茶花女》成为了世界歌剧史上一部具有深刻时代意义的作品,其歌剧作品在大获好评的同时也赋予了其本来文学艺术作品一次崭新的生命。
中国著名歌剧作品——《白毛女》将女主人公喜儿与封建社会阴暗层面之间的强烈冲突、冷酷无情的阶级斗争以及严峻险恶社会现实对于女主人公喜儿的双重压迫将喜儿由一个生动鲜明的少女形象变为了整个封建社会黑暗权利角逐之下的牺牲品。
在喜儿一角的整个艺术生命当中,她由不经世事的且天真无邪的少女形象经过生父惨死、地主凌辱、为父报仇等行为活动使她成为了封建社会中的傀儡,但当她了却心愿,终于迎来日出的时候,喜儿又成为了一个鲜活的人。
喜儿大起大落的命运以及喜儿内心丰富且复杂的情感在赋予文学作品生命的同时,也能够通过层次鲜明音乐曲调的衬托,以歌剧的形式为欣赏受众带来一次全新的艺术生命。
四音乐与文学在歌剧中的地位分析
有关音乐与文学在歌剧中的地位问题一直以来都是相关人员研究与探索的重点。
总之,在歌剧形成发展历史当中,音乐与文学作为歌剧的两大构成要素,其在歌剧中所处的地位也在不断的变化。
可能某一阶段音乐是整个歌剧的中心,可能某一阶段这种中心又被文学所替代的。
笔者认为,在歌剧艺术作品当中,艺术家需要按照自己歌剧作品的创造需求来灵活调整音乐与文学之间的关系。
一般来说,当歌剧需要突显强烈感情色彩的时候,文学就应当占据主导地位,以其直观的感情倾向将歌剧作品需要表达的情节内容呈现在
歌剧欣赏受众当中;而当强烈情感需要宣泄或歌剧人物内心情感活动频繁的时候,音乐则占据主导地位,以抽象的情感表现为欣赏者预留足够的想象空间。
五结语
总而言之,音乐与文学是歌剧中一对相辅相成的有机整体,音乐与文学的选取与应用都是以歌剧的发展为最终目的,文学在音乐的烘托当中具备了更为深刻的文化艺术内涵,而音乐又在文学的衬托之下愈发突显出其独特的文化艺术魅力。
音乐与文学就在这种相互促进,相互推动的过程中构成了歌剧艺术的发展长河,音乐与文学的文化内涵与艺术魅力在歌剧这一艺术整体中得到了深刻的体现
与延续,这也是歌剧作为一种特殊艺术表现形式所带给我们的最宝贵的文化艺术财富。
参考文献:
[1] 赵莉:《浅析戏剧〈歌剧魅影〉中音乐文学的艺术价值》,《飞天》,2011年第12期。
[2] 张性魁:《文学与音乐的完美结合——浪漫主义时期的歌剧和歌曲》,《时代文学》,2009年第19期。
[3] 王瑞:《德彪西歌剧〈佩利亚斯与梅丽桑德〉的音乐学分析》,天津音乐学院硕士论文,2007年。
[4] 安宁:《脱其形,不逾矩——歌剧〈命终威尼斯〉的艺术特色》,《中国音乐学》,2009年第3期。
[5] 安宁:《传统与现代的“折中”——歌剧〈彼得·格莱姆斯〉
的艺术特色》,《中国音乐学》,2008年第2期。
[6] 陈晓:《威尔第歌剧〈游吟诗人〉中人物的文学个性分析》,《星海音乐学院学报》,2006年第2期。
作者简介:郭文英,女,1965—,辽宁沈阳人,本科,讲师,研究方向:音乐艺术,工作单位:沈阳大学新民师范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