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发布推进交通强国海事篇建设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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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2019年7月1日至10月31日)、总结阶段(2019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四个阶段,力求督促航运企业落实船舶水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加强防治船舶水污染监督检查、建立船舶水污染防治长效监管机制。
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发布推进交通强国海事篇建设工作计划
3月5日,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印发《推进交通强国海事篇建设2019年度工作计划》,明确今年七项重点任务:一是立足先行发展要求,研究制订《交通强国海事篇建设纲要》,进一步明确交通强国建设中海事发展的立足点,找准未来海事发展的目标和牵引动力;二是突出对标一流,出台《建设国际一流海事的指导意见》,全面对接、充分融合《交通强国建设纲要》的方向、目标、任务;三是坚持目标导向,编制《海事高质量发展指标体系》,确定交通强国海事篇建设的基本价值取向;四是加强战略规划引领,制订《关于推进交通强国海事篇建设的实施意见》;五是实化阶段性任务,出台《海事系统2021-2035年中长期发展规划》;六是确定《交通强国海事篇建设试点工作方案》,选取若干重点项目加以着重推进,形成以点带面的效果;七是建立海事智库和确定一批重点研究选题。
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发布
《闽江口水域船舶定线制》《闽江口
水域船舶报告制》
3月5日,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发布了关于《闽江口水域船舶定线制》和《闽江口水域船舶报告制》的公告,并将于6月1日正式施行。这将大大改善闽江口水域通航环境和通航秩序,提高港口通行效率,提升海上交通安
全管理水平,最大限度地保障海上船
舶、人员和财产安全,防止海洋环境
污染,保护沿海渔业生产、临海工业
和海洋生态环境,助推福州“安全绿
色港”建设,促进福州港口经济的可
持续发展,同时对于提升福州港国际
港口地位,服务自贸区建设发展,保
障交通强国战略稳步推进等都具有十
分重要的作用和意义。
闽江口水域是船舶进出福州闽
江口内港区的必经之路,也是各类
船舶进出福州港其他港区和中小型船
舶为避开外海恶劣天气而选择的南北
主要航路,且该水域内岛屿众多,航
行条件复杂,航道狭窄,水深浅,浅
滩、暗礁和碍航物多,气象条件十分
恶劣,自古以来就是海上事故的多发
区。为改善该水域的通航环境并规范
各类船舶的航行秩序,福建海事局积
极推进闽江口水域船舶定线制建设。
下一步,福建海事局将在部海事局的
指导下,全力做好闽江口水域船舶定
线制和报告制实施前的宣传、培训及
协调工作,为6月1日正式实施做好各
项准备。
交通运输部海事局部署加强航运公司
安全监管工作
3月25日,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印
发《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关于进一步加
强航运公司安全监管的通知》,从五
个方面加强航运公司安全监管工作,
促进水上交通安全长治久安。一是积
极推进NSM规则扩大实施,要求海
事系统各单位结合辖区实际制定推
进《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运营和
防止污染管理规则》(简称NSM规
则)扩大实施工作计划,认真组织政
策宣贯,掌握第四批航运公司及其船
舶详细情况,督促航运公司尽早建立
安全管理体系;二是提高体系审核能
力和水平,加强对航运公司管理人员
和船员运行体系实效的审核,加大审
核员交叉调派、随机审核督查、审核
质量后评估以及体系在船运行情况核
查的工作力度;三是加强审核员队伍
建设,加大审核员培训力度,建立
“高精尖”审核专家库,强化人才梯
队建设。四是加强沟通协作,加强与
水路运输、船级社等部门的沟通联
系,积极参与“信用中国”“信用交
通”建设,共同促进航运公司提供安
全管理水平;五是加强对航运公司的
服务指导,完善航运公司“定点联系
人”工作机制,推动相关机构开展体
系知识培训,采取多种便捷形式发
布、宣传相关政策法规,服务航运公
司安全发展。
交通运输海事局要求做好改革期间
船舶检验工作
为持续做好船舶检验工作,保
持改革期间工作平稳有序,确保水上
交通安全形势稳定,交通运输海事局
于4月7日下发通知,要求做好改革期
间船舶检验工作。通知具体分为履行
船舶检验工作职责、把握船舶检验工
作原则、严格开展船舶检验工作、做
好船舶检验服务工作、加强船 检质
量控制和档案管理、船舶检验机构和
人员管理六个方面,要求各单位要增
强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研判本
地区船舶检验机构改革中可能出现的
新情况、新问题,并积极采取措施加
以解决。在执行相关管理要求过程中
遇到困难或问题,应及时向上级管理
部门反映。
(编辑:赵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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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第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