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人员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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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科技大学实验室实验技术人员考核办法

实验技术人员的考核工作是实验技术队伍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认真搞好实验技术人员的考核工作有利于调动广大实验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利于促进教学、科研、实验室建设等各项任务的完成。同时也为实验技术人员搞好任职资格评审、技术职务聘任、业务培训等提供依据。根据有关精神和本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原则

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全面、真实地反映情况和予以评价;严格要求,实行具体明确的考核标准,以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实绩为主要内容;采取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任期考核与平时考评相结合,领导、专家和群众相结合的方式,力争做到科学、规范和合理。

二、考核内容

为了全面考核实验技术人员职务履行情况,考核内容按其特点,分为定性和定量两个部分。

(一) 定性部分

(1) 思想品德

(2) 实验教学质量

(3) 实验技术和科研能力

(二) 定量部分

(1) 实验教学成绩

(2) 实验室建设与管理水平

(3) 技术开发及科研成果

三、考核的组织领导

(一) 考核实行逐级负责制。学校成立由校主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实验技术人员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全校实验技术人员的考核领导工作,包括进行思想动员和教育工作,制定考核办法,指导、监督考核办法的实施,审核验收考核结果。

(二) 各学院的考核工作由学院院长、负责实验室工作的副院长全面负责。

各学院成立两级考核小组。院考核小组由院主要领导、实验室主任及有关专家、实验技术人员组成。实验室考核小组由实验室主要领导、相关专业的专家及实验技术人员组成。

四、考核工作程序

(一) 填表。将实验技术人员工作总结表(表3)发送实验室。由实验室主任负责组织待评实验技术人员本人填写。由学院主管实验室的院长填写实验室主任考核指标附表(表4)来确定实验室主任的工作量。

(二) 审核打分。由实验室考核小组根据实验技术人员定量考核指标体系表(表2),给出实验技术人员考核内容中定量部分得分。依据实验技术人员定性考核指标体系表(表1),给出定性部分得分,记入实验技术人员考评表(定性)(表5)中。并将各项得分填入实验技术人员考核情况统计表(表6)。

(三) 评定与统计上报。实验室考核小组根据被评人综合情况和实验技术人员定性、定量、基础考核评分,计算出实验技术人员的最终得分,并将总评结果

填写北京科技大学实验技术人员考核情况统计表(表6)上报学院主要领导审定,签字盖章后上报实验室管理处。

(四) 验收与归档。校考核领导小组按照考核要求分学院予以验收。经验收合格的单位,其实验技术人员综合考核评分表归入实验技术人员业务档案,作为晋级、晋升、聘任,奖惩的依据。

五、考核办法

实验技术人员职务考核采用任期考核和年度考核相结合。任期考核是指实验技术职务任期届满的工作考核。通过考核对实验技术人员任职期间的政治表现和工作业绩给予评价,从而决定是否续聘、低聘或解聘。年度考核是对实验技术人员一年来的思想政治表现和工作业绩进行考核和评价。年度考核是任期考核的基础,任期考核是年度考评的总结。

(一) 年度考核。

1、定性部分的考核,采取综合评定求和法。

(1) 实验室考核小组按(表1)具体指标,在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进行充分的讨论和综合分析,对表中的三大项,十个子项由考核小组成员分别评定被评人员各项指标的相应归属等级,分优、良、一般三个级别,分别赋予分值,求和得出每位小组成员给予该实验技术人员的定性考核得分。得分的平均值即为实验室考核小组给予被评人员的定性得分,并作为被评人员的初评得分。最高为100分。

(2)学院考核小组参照实验室考核办法,在实验室初评得分的基础上,进行统一考核和综合平衡。考核结果为被评实验技术人员定性部分的最终成绩。

2、定量部分的考核。

采用按项加权累计积分统计方法,即:

(项目)实际得分;

a ──加权因子;

a1 ──实验教学成绩加权因子,取;

a2 ──实验室建设与管理水平加权因子,取;

a3 ──技术开发及科研成果加权因子,取。

考虑到实验室工作的特殊情况,在定量部分的考核中,各学院可根据每个实验技术人员的岗位职责及实际任务完成情况适当调整ai,但∑ai=1,即100分为最大定量分值。

3、实验室技术人员综合考核最终得分为:定性部分得分+定量部分得分,从而确定实验技术人员得分级别和同职务层次实验技术人员综合情况的排列次序。

(二) 任期考核。

主要采取领导考核的方式。实验室管理处发放实验技术人员工作考核表,由实验技术人员本人填写,经实验室主任签署意见,由学院主管实验室的院长审批后,归实验技术人员业务档案。

六、考核结果与聘任、奖惩、晋级挂钩

考核的目的是为了充分调动全校实验技术人员的积极性,以更好地履行现职职责,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和科研水平,促进实验室建设。为此,考核结果必须与聘任、奖惩、晋级等切身利益挂钩,使先进者有荣誉感,后进者受鞭策,从而激

励实验技术人员奋发向上。

(一) 聘任条件:定性考核必须达到60分以上;定量考核按专业技术职务情况必须达到的基本要求为:初级职称及以下人员为60分,中级职称人员为70分,副高职人员为80分,正高职人员85分。

(二) 以考核等级为标准,确定业绩工资:根据综合考核结果分为四等,即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其中优秀不超过15%。考核等级与业绩工资等级相对应。

(三) 根据实验技术人员考核结果,优秀实验技术人员,在评聘高一级技术职务和年度实验技术人员奖励晋级指标内,优先考虑。

(四) 实验技术人员考核人均积分是评估先进实验室和先进实验室主任工作的依据。

七、考核时间

(一) 年度考核每学年一次。

(二) 任期考核视实验技术人员任期情况,一般三年进行一次。

19、兰州大学实验技术人员考核暂行办法

为加强实验技术人员的管理,调动实验技术人员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我校实验室的建设与发展,不断提高实验教学质量、科学研究和实验室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编制在实验室的实验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的考核。

二、考核原则

1、定性与定量考核相结合。定性考核以能否履行岗位职责为主,定量考核以完成所承担的实验教

学、科学研究和实验室管理工作的任务量为主。

2、德、能、勤、绩综合考核。考核应结合实验技术人员的岗位职责和承担的实际工作任务,从德、

能、勤、绩四个方面进行,以实际完成的工作量和工作成绩为主(见附表)。

三、考核的组织单位

1、以各学院为考核单位,负责考核的组织和领导

2、考核的基层单位为各学院下设的实验室

四、考核办法

1、实验技术人员按《兰州大学实验技术人员工作量计算办法》填写《实验技术人员考核表》,并

备齐相应的支撑材料。

2、考核工作由实验室主任主持,被考核人员向所在实验室的实验指导教师、课题组成员述职,并

检查核实被查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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