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典时代雅典非公民群体的历史演进和社会地位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古典时代雅典非公民群体的历史演进和社会地位

作者:吕鹏

来源:《北方文学》2017年第27期

摘要:在古典时代雅典城邦中,除成年男性公民之外,也广泛存在著以外邦人、侨居民为代表的非公民群体。这些群体在数百年的历史进程中对于雅典的繁荣兴盛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本文重点分析古典时期雅典外邦人和侨居民,试图勾勒出古希腊非公民群体独特的社会地位和历史作用。

关键词:雅典;非公民群体;历史演进;社会地位

除了妇女和奴隶外,雅典的非公民群体还有规模庞大的外邦人和侨居民存在。外邦人在政治权利和农业生产方面相对于公民来讲要受到一定程度上的制约。但在工商业领域和文学科学技术方面外邦人对于雅典乃至古希腊的贡献足以彪炳史册。

一、关于古希腊外邦人和侨居民的研究

这一方面的著述较少,或可作为日后学界深化研究的角度之一。主要著述如:

郭霞的《试论雅典的外邦人》①;《雅典外邦人的社会地位与历史作用》②;左芙蓉的《论古代雅典政府对异邦人的政策》③等。

国外的相关研究作品如怀特海德的《雅典外邦人的理想主义》④;第勒的《亚历山大之前的希腊种族融合》⑤等。

二、关于非公民群体的定义

非公民群体(Non-citizen Group)是相对于公民群体而言的。以雅典为例,在不同历史时期对于公民本身的定义也是不同的。但是根据伯里克利在公元前451年通过的关于公民的定义,凡是出生在雅典并且父母双方均为公民的男性,达到18岁以后便获得公民权。那么,相对应的非公民,就包括不符合这个条件的外邦人和侨居民等。

三、古典时代雅典对于外邦人和侨居民的政策演变

古风时代末期,以希腊本土为核心的泛希腊世界初步定型,城邦也随之在希腊世界广泛建立;而希腊,由于其独特的开放性吸纳外邦人的有利条件,使得接下来的数百年内雅典的外来人口逐渐增加。可以说,侨居民的广泛存在,是雅典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表现和结果。如我们耳熟能详的历史学家希罗多德,政治理论家普罗塔哥拉,数学家提奥多罗斯。

雅典城邦对外邦人和侨居民的政策经历过几次重大的调整。

第一阶段:自梭伦至克利斯提尼摄政,对于外邦人逐渐宽松时期。

在此期间,梭伦,庇西特拉图和克利斯提尼都曾经言明放松对于外邦人的落户和公民权政策。

如在《雅典政制》中,亚里士多德写到:

“梭伦鼓励迁移的手工艺人移居雅典,并且这些人及其后代无疑是混合婚姻的产物。”⑥

庇西特拉图以及其儿子的僭主政治推翻后对于侨居民的政策曾出现过短时反复,但是到了克利斯提尼执政时期,其改革措施不仅大大促进了雅典城邦的繁荣,也提高了外邦人流入雅典的速度和规模。地中海世界的富商巨贾云集雅典,在贸易和商业中获得大量财富;各邦手工业者蜂拥而至,纳入到建设雅典的过程中去。

“他(克利斯提尼)采取的第一步,是取消现有的四个部落而将全国划分为十个部落,他的目的是混合不同的部落居民,使得更多的居民的人得以分享公民权。”⑦

第二阶段:自安提多图斯经过伯利克里到“三十僭主”,外邦人地位收紧时期

《雅典政制》提到了很多这一时期的具体政策表现:

“又过了两年,即安提多图斯担任执政官时,公民人数激增问题得到了解决,经过伯利克里提议,父母双方若不都是公民,就不再享有公民权。”⑧

“为了获取财富,三十僭主处死富人,不仅包括富有的侨居民,也摆阔富有的雅典人。”⑨

第三阶段:自“第二个十人集团“到马其顿希腊时期,外邦人地位的恢复和确立时期

“三十人僭主”倒台后,迫于重建民主的形势要求,外邦人的社会地位曾经一度回复,但是真正到了公元前四世纪前期,外邦人和侨居民的社会地位才最终确定下来。

“三十人僭主”和“第一个十人集团“被罢黜后,第二个十人集团当政时期,由于他们积极地并且任重合作,和解协议很快达成,平民返回家中。”⑩

“穆尼阿战役后,民主派层作出承诺,与其并肩作战的人,甚至是外邦人和奴隶在民主重建后都应该享受与雅典公民共同的待遇”。!

“在当前(公元前358年)法律状况如下,公民权授予所有亲生父母都为公民之人,年满18周岁在德莫登记造册。”@

第四阶段:公元前322年到雅典民主制废除,外邦人人口再次锐减。

四、雅典外邦人和侨居民的权力,义务和社会地位%

雅典的外邦人多居住于比雷埃夫斯$,作为海港,很快地成为了雅典城邦经济贸易中心。

从雅典的外邦人的成分构成来看,包括如政治家,奥林匹克运动会的观众和运动员,各个城邦或者国家的使团,商人和吟游诗人等。停留一个月的要在所在德莫注册侨居民身份,而停留不到一个月的则称为外邦人。

在雅典的外邦人生活状况整体尚可,部分外邦人极其富有,除没有政治权利外,与贵族无异。如瑟夫阿鲁斯和瑟非索多罗斯的外邦人,家里雇佣成百上千的奴隶为其劳作,也可称富甲一方了。大多数的外邦人及其妻子其实是中产阶级。他们活跃于雅典经济层面各个角度,充当木匠、农夫、原定、泥水匠、面包师、漂洗工、车夫等工作。正如伊索克拉底所说:

“虽然我们的祖国对于所有人都一样,但是其中一些人像老爷一样生活,而有些人却像外邦人一样活着。”%

与公民相比,侨居民相应地承担更多的义务和责任。外邦人在注册侨居民身份时,必须选择一名正式的与其具有一定依附关系的公民作为担保人。在行使申诉权利时,担保人就显得更为重要。

侨居民因为没有完整的公民权利,所以无法与其他的公民一样参加公民大会,陪审法庭等政治机构,没有土地所有权的他们只能租房居住,不能涉猎一些国民经济重点领域,如矿产业等。乔居民需要缴纳人头税,一般为每年1德拉克马,独居的女侨减半,一在商业领域,外邦人也要承担港口贸易关税和市场税和部分的公益捐助。由于外邦人不是城邦社会的保证对象,所以没有资格获得城邦自主或者补贴,在特殊时期无法获得低价或者免费粮食。

“我们可以说一个人并不是由于他居住在某个地方而成为公民(因为侨居民和奴隶)具有訴讼权利,可以投诉或者倍速也还不算是公民,因为参助了某些条约的人都享有这种权利;尽管以不完全的方式——因为他们也已不完全形式享有公民权。”^

侨居民也有可能成为公民,但是要对城邦做出杰出的贡献并被公民大会批准才可以。诸如吕西阿斯兄弟,希波克拉底,亚里士多德等。

除了纳税外,在城邦对外有战争时,外邦人也应该像其他公民一样随时上战场为城邦而战。富有的侨居民还要承担战争特别费和预缴战争费。

关于侨居民的权利,合法注册成为侨居民的可以在公民大会和议事会开幕之前向相关公民提出建议案。外邦人可以直接进入雅典法庭,有专门的法官监管外邦人为原告和被告的案件。除此之外,有两类特殊的侨居民群体,即税负平权侨居民(isoteleis)和司法平权侨居民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